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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权唐-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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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趟,孔晟估算了一下,大概有一千二三百里路的样子,如果是现代社会乘坐飞机可以当天抵达,汽车高铁也就顶多两天的时间。但这个年月乘马而行,以马的时速和耐力,一天至多百余里撑死了。也就是说,要顺利抵达睢阳,至少需要十天半月的时间。

孔晟心急如焚,恨不能立时插翅飞到睢阳去。但交通工具不给力,他也无可奈何,只能尽量缩减休息饮食时间,尽力赶路了。

时下十一月底了,他必须要赶在安禄山被其子安庆绪杀害之前赶至睢阳赴任,否则,等来年安禄山一死,安庆绪的大军就会疯狂围困进攻睢阳一线,那就真的完蛋大吉、回天乏术了。

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事实上,此刻远在洛阳的安禄山的日子也不好过,双目渐渐失明,浑身上下长满了毒疮。这还尚在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的儿子安庆绪对大燕国皇位虎视眈眈,随时都可能做出弑父篡位的行径来。

在孔晟看来,洛阳称帝是安禄山最大的一个败笔。

说到底,安禄山虽然精明,但毕竟是个小人,得志便猖狂。他没有朱元璋“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气度与眼光,一取得点儿成绩,就沾沾自喜,上蹿下跳地要当皇帝。古往今来,这样的人都是成不了事的。因为,他们都缺乏成就大事所必须的雄浑气魄和长远眼光。

安禄山本来有机会问鼎天下的。在攻下洛阳之后,若是他不做任何停留,立刻集合叛军主力取了潼关,而后长驱直入关中,踏平长安,再定剑南、山南和江南诸道。那时,唐帝国的各路边军尚未到达,安禄山可以说是稳操胜券。如果他真得这么做了,那么史书就要被改写,而自然也就没有孔晟什么事了。

月明星稀,寒风呼啸,穆长风与孔晟并辔前行,他朗声笑道:“公子,这等月下赶路,夜静人稀倒也爽快,不过,就算是我们熬得住,这胯下的马和后面那两位恐怕也吃不消了。”

从江宁城离开已经马不停蹄奔驰了三个时辰,跑出近百里路来,时下已至翌日凌晨,即将进入润州地界。

孔晟的追风依然四平八稳,脚下生风,波澜不惊。可毕竟不是谁的坐骑都是神驹,穆长风的枣红马还好些,乌显乌解两人骑乘的两匹普通黑马早就气力不匀,撑不住了,远远地落在了后面。

孔晟笑了笑,就扯了扯追风的缰绳,追风会意,缓缓降速,慢吞吞小跑着顺着惯性停在路边。孔晟忍不住低头扫了追风一眼,眸中的喜爱愈加浓烈,这马当真是通人气、灵异非常,竟然知道顺应惯性不用蛮力哟。

孔晟环顾四周,见官道两边都是黑漆漆的旷野,但在道左不远处有一座古朴破败的庙宇,隐隐见山门洞开,应该是荒废多时了。

孔晟指了指不远处的破庙,轻轻笑道:“穆兄,我看那边有座破庙,不如我们暂时去那边暂且歇息一时,等天亮了再赶路也不迟。”

穆长风嗯了一声:“挺好。公子,其实你也不要太着急了,按照我们现在赶路的光景,大概十天左右就可以抵达睢阳,那地方穆某去过,倒也繁盛富庶。不过,如今安禄山起兵叛乱,燕军攻占河南道大半地域,谁知道现在乱成一个什么样子!”

“是啊,睢阳正处在叛军进攻的最前沿,形势不容乐观。”孔晟轻叹了一声:“但是朝廷昭命,我又不能不从,否则就要留下一个贪生怕死的千古骂名,万夫所指,我承受不起。”

穆长风深深望着孔晟,缓缓点了点头:“没错,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因为战乱就退而却步,以穆某看来,公子去还是要去的,到任之后再定行止,事有可为则为,不可为就不能白白送死,你说是不是?”

孔晟笑了:“穆兄所言甚是。”

穆长风说的一点也没有错,他去了睢阳当尽力而为,事有可为则为,如果穷尽个人之力也无法改变时势大局,若是睢阳继续按照历史的走向被叛军踏平覆灭,他也不会迂腐到为一座城池、为一时之地而殉葬的程度。

当然,到了那个时候,他的未来和前途都将变得暗淡无光。一切的一切,都需要重新规划、设计和安排了,命运将再次陷入低谷和绝境。

第八十章神力

与关内、河南河北河东等道的兵荒马乱相比,江南一带堪称安居乐业、安定祥和的世外桃源了。此地还是杨奇的治理范围,至少在安全系数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地处旷野,荒凉是荒凉一点,但起码没有盗贼横行。

穆长风与孔晟并辔而立,小声说着话,过了好一会,乌显乌解才一脸苦色地折腾着胯下的黑马赶过来。好端端地,非要连夜赶路,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两人是一肚子的怨言和怨气,只是却不敢发作出来。

一则是有李辅国的积威严命,二则孔晟始终都是即将上任的朝廷命官,正八品的下县县令,官阶牢牢压两人一头。还在于,孔晟身边还有一个剑术高明、高来高去的江湖侠客,乌显乌解估摸着怎么都不是穆长风的对手,要真是撕破了脸皮,两人肯定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两人也搞不懂,凭孔晟何德何能怎么就能引来一个侠客追随。他们更是万万想不到,这侠客却曾经在孔晟手里栽了跟头吃了哑巴亏。

孔晟向两人微微一笑,在马上抱拳道:“辛苦二位副尉了,时间紧急,只能连夜赶路,诸多不便还请见谅。我们这一趟出江宁城近百里路了,我看路边有座破庙,我们就去那边稍事歇息,等天大亮了再赶往润州,明晚,我们就在润州住下。”

“到时,孔晟一定置酒向两位赔罪!”孔晟向乌显乌解拱了拱手。

寒风呼啸,乌显紧了紧棉披风,嘴角撇了撇,却没有说什么。乌解则黑着脸跳下马来,拖拽着马匹深一脚浅一脚地向着破庙的方向行去。

孔晟扫了两人一眼,对两人的冷漠和不满视若不见。这两人是李辅国那边“借”过来的,对孔晟来说,可有可无,如果他们不听招呼,孔晟也不勉强,随时可打发他们回去。不过,恐怕他们回到李辅国身边更没有好果子吃。

要不是顾忌这一点,乌显乌解早就溜之大吉了。

孔晟轻笑一声,纵身从马上跳下,他的动作是如此的轻盈流畅。穆长风看着,知道他的骑术大有长进,已经不逊色于一个熟练的骑手,也就笑着跳下马来,两人并肩一起牵着马走过去。

人和人之间其实就是一个缘分。自打那日不打不成交之后,两人渐渐成为知己好友,各自都对对方有几分欣赏。虽然穆长风一直没有宣之于口,但他的心意孔晟是一目了然。

到了近前,借着昏暗的星光,发现这是一座荒废多时的山神庙,院墙坍塌杂草丛生,庙门都倒了半截,听到有人来的动静,从里面嗖地一声蹿出一只野猫来,跳入黑漆漆的旷野消失不见,吓了众人一跳。

庙门口的两个镇庙石狮子,一个倾倒在草地上,一个则滚落在进庙的台阶上,挡了马匹进庙的路径。

孔晟扫了一眼,突然松开追风的缰绳,走过去,弯腰做出要圈抱石狮子的架势。他目测这个石狮子还在他的力量推动范围之内,绝对不是自不量力。

穆长风知道孔晟天生神力,江宁城中有口皆碑,就微笑着拭目以待,看看孔晟能否抱起这破败的镇庙石狮子。穆长风自问自个是不成的,论剑术他是高手中的高手,可要论力量,就非他之所长。

乌显与乌解兄弟俩对视了一眼,不屑一顾地望着孔晟,心道:真是无知稚子,这石狮子起码有四五百斤,岂是你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郎能托起的?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关于江宁城中广为流传的,孔晟是卫怀王玄霸再世的传闻,两人根本不信——区区一介士子,体格瘦弱单薄,焉能与雄壮的天下第一条好汉相提并论?这些江宁人真是满口胡柴,也不怕污了卫怀王玄霸的赫赫威名?!

孔晟用力用两手抬着石狮子的头颅动了动,试了试斤两,如此,他大抵就心中有数了,五六百斤的石狮,体型太过硕大,要想拦腰抱起或者举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若是单纯的托起扶正,应该问题不大。

见孔晟挽起袖口准备下手的样子,乌显忍不住嗤笑一声:“我说孔县令,你可要小心一点,别动不了石狮,反而闪了腰,那就不美了。这石狮起码有五六百斤的份量吧?以我们兄弟这一膀子力气,两人合力或许能推动一点,你还是让开,让我们来吧!”

乌解粗野地大笑,掐着腰:“老大,我们上!”

“好,你们来!”孔晟嘴角掠过一丝淡然的微笑,拍拍手起身走到了一旁,让开了场地。

乌显乌解两人笑着走上去,两人分别弯腰抬住石狮子的头颅和身子,吐气开声,一起用力推去。

两人是雄壮军汉,自然有两把子力气,石狮子起初微微颤抖了一下,慢慢被抬起,但五六百斤的份量着实超出了两人所能承受的极限,尽管是用尽了吃奶的劲,但还是因为其中一人的后力不继,打破了力量的平衡,乌显额头上青筋暴跳,大叫一声,手一松,身形往后倒去,一屁股坐在了冰冷的台阶上。

乌显撒了手,乌解一人就更加难以承受如此巨力,仓促间他猛然撒手后撤,身形跌跌撞撞地后退了几步,差点一头从台阶上栽倒下来。

沉重的石狮子轰然一声再次落下,将青石台阶给压得下陷了三分,尘土四溅。

当着孔晟的面出了丑,乌显乌解两人面色涨红,呼呼喘着粗气,正要起身来重整旗鼓再试一次,却见孔晟朗声笑着大步走过去,弯下腰身,两手搬住石狮的头颅,大吼一声“起”,石狮立时离地而起,向一侧倒去,而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石狮的整个身子即将全部落地的电光石火间,孔晟飞速探手扣住它的另外一侧底座,吐气开声借力使力,顺势就将石狮子推下了台阶,滚落在草地上。

八分气力,两分巧劲,相得益彰,一气呵成。

整个过程也就是那么四五秒钟的时间,孔晟瞬间的爆发力之强大和对于力量掌控的巧劲拿捏之精准,让一旁的穆长风看得眸光闪亮,忍不住拍手叫好:“穆某早就听说公子天生神力,有当初的卫怀王玄霸之风,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穆兄过奖了,我哪敢跟卫怀王玄霸公相比,当不得,当不得!”孔晟自谦着微笑道。

第八十一章以德服人,以力服马

乌显乌解看得目瞪口呆,神色之难堪、之复杂,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他们刚到江宁,对孔晟没有太深入的了解,眼见孔晟一介文士少年,竟然真的跟传闻中的一样神力惊人,差点没惊掉两双眼球。

两人在军中也算是孔武有力、武力值相当高了,可在孔晟的神力面前,他们却狗屁都不是。这少年郎如此神勇过人,怕真有当年卫怀王李玄霸的风范,若是在军中,必有万夫不当之勇。

乌显倒吸一口凉气。他震惊的目光从孔晟斜插在背上的那柄长剑转移到孔晟的面孔上,心头暗暗凛然:原来这孔家少年不仅文采过人,还真的身怀绝技武功,难怪他敢孤身一人赴河南道上任啊!

乌氏兄弟再次望向孔晟的目光自是不同,不由都生出了几分敬畏。

对于他们这种粗狂傲慢的御林军底层军官来说,所谓的诗文绝世其实一文不值,那些舞文弄墨的风雅事儿、那种趾高气扬的文人墨客,他们根本看不起更懒得理会,但一个少年文士能在力量上完胜他们,这远远比做多少首传世诗文都来得震动内心!

孔晟站在台阶上,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淡然一笑:“好了,诸位牵马进来歇息吧,吃点东西,小寐几个时辰,天亮好继续赶路!”

孔晟率先走进破庙,追风轻轻嘶鸣一声,突然如同一道白色的闪电窜了进去,竟然径自冲到庙堂外的透风撒气的回廊上,大刺刺地卧了下去,骄傲的一丛马尾百无聊赖地翘着、摇动着。

见这马如此,孔晟哈哈大笑。

穆长风则有些艳羡地望着追风赞道:“公子这匹白马,真是突厥宝马中罕见的万里神驹,不仅体力与速度惊人,还通晓人气,着实让人羡慕。”

孔晟笑着走过去,探手在追风丰腴的马臀上狠狠拍了一记,“这马是还不错,但就是一身臭毛病,就不能给它好脸色看,否则就要惯得翘尾巴!”

说着,孔晟冷冷地斥责一声:“你这厮给我把尾巴夹紧,深更半夜的,你骄傲个锤子!”

追风闻言打了一个畏惧郁闷的响鼻,然后垂下骄傲的头颅,马尾也顺溜下来老老实实夹在了股-沟中,这种近乎人性化的神态表现,看得穆长风呆了呆,良久才道:“公子,这可是良驹宝马,你竟然对他使用蛮力?我的天啊,真是暴敛天物!”

若是旁人得了这种宝马,一定宝贝得不得了,好吃好喝好言好色地伺候着,以培养感情为第一要务,所谓以德服人也要以德服马。但孔晟却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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