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别太腹黑-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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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得出的结论,就是他这弟弟都可怜,好无奈。
“既然你这么会带孩子,今晚你哄凛凛睡觉。”说完,梵夜宸拉着林汐潇洒地上了楼。
凛凛是个很乖很听话的宝宝,他不吵也不闹,笑眯眯地对爹地妈咪的背影点点头。
“带就带,”梵飞扬揉揉凛凛额前的,笑得跟引诱小红帽的狼外婆一样,问道:“凛凛啊,你喜不喜欢玩水啊?”
“喜欢,”凛凛点头,大眼睛亮晶晶的,单纯得不得了,“叔叔要带凛凛去水上乐园,对不对?”
梵飞扬伸出一根手指头,有节奏的在他眼前晃动着,说:“不,你喜欢玩水,那去帮叔叔把碗洗了吧。”
凛凛愣了几秒,然后坚定的摇了摇头,异常严肃的说:“叔叔,请你摆正自己的位置,爹地让你照顾我,简单地说是要你做保姆阿姨,而不是做后妈,如果你要我洗碗,那就是虐待儿童,不仅有负爹地所托,还会受到社会的谴责……”
“stop,你这小子,真的只有四岁?”这些话怎么可能是出于一个孩子之口,小汐这声的是什么怪胎啊,他只是开个玩笑,好吧,真的只是想让他帮忙洗个碗嘛,怎么就成社会谴责的对象了。
在他惊恐的目光中,凛凛神秘兮兮的摇了摇头,说:“当然不是。”
“不是?”梵飞扬惊叫着跳起来,指着凛凛颤抖着说,“我就知道,难道小汐是为了哥,所以才领养了你,一定是这样,小汐真傻……”
“叔叔,你想多了,我只是想说,我不是四岁了,再过半个月凛凛就五岁了。”
“好吧,我认输,你自己回房间吧,我洗完碗上楼哄你睡觉。”后半句他说得咬牙切齿,这孩子哪里需要他哄,他才需要他哄好吧。
洗碗时,梵飞扬打破了一只盘子,捡起碎片时又划破了手指,忽然就想起和小白在一起的那段时间。
她做的菜很难吃,他却甘之如饴,他洗碗总是打破盘子,她却笑而不语。
曾经是想着捱过那段日子,他就娶她,给她幸福的生活,不用做饭,也不用洗碗。
没想到,如今他却要靠着怀念那段时光,来打寂寥和孤独。
在客厅的柜子里找到创可贴,吃力的单手贴上伤口,恍惚间又看到多年前一张温暖明艳的笑脸。
是林汐。
那是她手肘受伤,他帮她贴上创可贴,她就对他笑,笑乱了他的心。
多少个夜晚,他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就想自己要是没有鬼迷心窍,没有放小汐离开,是不是所有一切都将不同。
后来遇到小白,他再也不那么想了,或许那就是人生,不需要沈云霄提醒,他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他还爱小汐吗?
或许从来都没爱过,他只是在一堆对他想入非非的女人中,爱上了对他不带幻想的干净笑容。
他还爱小白吗?
可能也和曾经埋葬对小汐的情感一样,只要遇到另一个特别的女孩,他的伤还是能自然而然的痊愈。
梦中情人
他还爱小白吗?
可能也和曾经埋葬对小汐的情感一样,只要遇到另一个特别的女孩,他的伤还是能自然而然的痊愈。
他真是个滥情的男人,他想,要是能像哥那样痴情就好了,可是,他又不想像哥以前那样活得那么辛苦那么累。
思绪乱飞的男人胡乱的洗了碗,就把哄凛凛睡觉的大事抛诸脑后了,游魂一样的躺在沙上,最后还流泪了,不过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泪是为谁而流,林汐,白晓,或是他自己……
“叔叔,你怎么哭了?”凛凛已经稀得香喷喷换好了小睡衣,由于等了半天没见到梵飞扬上楼,就抱着自己的枕头来找他了。
梵飞扬没什么反应,指了指楼上,示意他自己去睡觉,凛凛却留意到他手指上的创可贴,忙爬到沙上,关切的问:“叔叔,你的手受伤了吗?真可怜,凛凛帮你呼呼。”
然后也不等男人反映,就捧着他的手鼓着腮帮子给他哈气,梵飞扬这大男人从小到大还没谁在这种小细节上关心过他,本就容易心软的他鼻子都有些酸了。
哥可真是苦尽甘来了,生个这么可爱懂事又贴心的乖儿子,真好。
“叔叔,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虽然你手受伤了,但也不应该哭啊,凛凛很小的时候跌倒了,都是自己爬起来的,绝对不会哭的,这样,妈咪会担心的。”
梵飞扬嘴角抽搐了,这孩子是在鄙视他吗?
“哭有什么关系,反正你妈咪,又不会担心我。”他说,有点恬不知耻的味道。
“谁说的,妈咪那么善良,就算是只蚂蚁受伤了,她也会担心的。”凛凛煞有其事的说,妈咪告诉他“生命诚可贵”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不过她说的人他忘记了名字,好像叫什么糖糖的,还是个和尚,反正他心里妈咪是最善良的,和尚能做到,妈咪也能做到。
“蚂蚁?”梵飞扬笑了笑,对她来说,人命也像是蚂蚁吧?想着,他的眸光又黯淡了几分。
“是啊,我看叔叔也没时间给我讲故事了,你要在这里睡觉吗?你的房间好像不在这栋房子里。”
“叔叔睡在这里,凛凛欢迎吗?你喜不喜欢叔叔?如果,我是说如果,让你自己选择的话,你喜欢爹地还是叔叔?”
凛凛抱着枕头,迷茫的眨巴着毛茸茸的大眼睛,说:“我喜欢爹地,也喜欢叔叔。”
“不行,必须选一个,”梵飞扬突然邪恶的笑了,“如果爹地不是你爹地,叔叔也不是你叔叔,你希望谁做你的爹地,谁做你的叔叔?”
说完自己都有点晕,但他觉得凛凛这样的天才娃娃,应该是明白他的意思。
“为什么要选,爹地就是爹地,叔叔就是叔叔,妈咪说改变不了的东西就不需要改变,凛凛很累了,明天要比赛,我要上楼睡觉了,叔叔晚安。”
说完,凛凛像来时一样,抱着枕头上楼去了。
改变不了的就不需要改变,真的是这样吗?梵飞扬看着楼梯口渐渐消失不见的小小身影,突然就笑了,谢谢你,小家伙,叔叔似乎知道该怎么做了。
***
梵氏梵星赞助的音乐比赛果然不同凡响,不仅租用到k市著名的万人大厅,所请的嘉宾更是些乐坛上举足轻重的重量级人物,而到场的观众除了部分是特别邀请的音乐爱好者,剩下的能付得起高额门票入场消遣,也都是有些家底的。
凛凛是最后一个出场的,这是他自己要求,梵夜宸为他调的,父子俩都认为,主角是应该压轴的。
林汐睡过了头,醒来的时候父子俩竟然偷偷先走了,床头上放着他为她准备的衣服,她抖开来看,竟然是一件礼服,还格外华丽。
衣服下面压着饰盒,打开后不意外的是价值不菲的珠宝,项链和耳环都镶着钻石,高贵而优雅,在她意料之外的,是同款的钻石戒指。
他留了字条,寥寥两行字,字如其人,利落潇洒。
老婆大人,今天你是冠军妈咪,要打扮得漂亮一点。
署名是“爱你的老公”。
她不自觉的笑了,昨天的不愉快也差不多散尽了,梵少亲自洗手做饭,又亲口许下承诺,现又悉心准备服饰,她有什么理由再怀疑他的真心呢?
亲吻在国外是在普通不过的礼节,Iara那样混迹娱乐圈,又出身豪门的女人,大胆开放一点也很正常。
至于过去是不是床伴又有何关系,就像他说的,她要的只是现在和未来。
即使这么想了,也不可能真的做到心无芥蒂,林汐在镜子前为自己化妆,花的时间是以往的一倍不止,或许是女人的天性,一想到Iara会到场,她就忍不住想要自己更美。
刷得浓密卷翘的睫毛,扑得粉嫩迷人的脸颊,涂得水润盈动的粉唇,再对镜中人盈盈一笑,抛个魅惑的小眼神,林汐吸了口气,满意的拿上与衣服搭配的手袋,下楼。
“咦,飞扬,你没和宸一起走吗?”看到在沙上睡相极为不雅的梵飞扬,她怔住了,这家伙不是在这里睡了一整晚吧。
梵飞扬睡眼惺忪,看美妆的林汐走近,露出惊艳的神色,然后在她的注视下,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含糊不清地说:“梵飞扬你混蛋,不是决定不想了吗?怎么还胡乱做梦?”
“飞扬,你、你……”
“你别打扰我,别诱惑我,走开!”男人捂着自己的眼睛,打算翻身继续睡,没料到自己睡姿太差,这一大动作之下,华丽的摔倒在地了。
梵飞扬痛呼,捂着臀部爬起来,见林汐还在,猛然后退了好几步,愣愣的说:“不是梦啊……太丢人了!那个,小汐啊,我刚刚,什么也没说吧?”
“可能说了吧,我没听清,”林汐那个尴尬啊,忙岔开话题,“你怎么睡在沙上?”
他还穿着昨天的衣服,明显是直接倒头在沙上睡了一晚,她不会因为他刚才的梦话,就自恋的以为是为了自己,只是作为朋友,她很担心他。
“我也不知道,可能太困了吧,”梵飞扬红着脸的样子还是很可爱,挠挠睡得乱蓬蓬的金,飞快的瞄了林汐一眼,说,“小汐,你今天,很漂亮。”
走光
“我也不知道,可能太困了吧,”梵飞扬红着脸的样子还是很可爱,挠挠睡得乱蓬蓬的金,飞快的瞄了林汐一眼,说,“小汐,你今天,很漂亮。”
是很漂亮,女人画了妆,很少有不好看的,而她本身就是个美人,平时的淡妆已经是明艳动人,今天特意打扮,怎么能不美?
梵夜宸选的礼服也很称她,粉蓝色的抹胸设计,露出洁白圆润的肩头和纤细的手臂,紧身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展露无遗,花瓣形裙摆优雅中带着几分俏皮可爱,也显得一双洁白饱满的美腿更加修长匀称,白色水晶高跟鞋又将她的美细致化,整个人从上到下由内而外散的气质,近乎完美。
这样的她,甜蜜而优雅,竟有几分初恋的味道。
开始林汐是有点犹豫的,她曾经在十九岁时穿得性感撩人,却又在二十四岁妆得粉嫩清纯,虽然这礼服让她看上去美得惊人,像极了童话中走出来的精灵,但她怎么说也是个四岁孩子的母亲了。
不过女人都是虚荣的,她自信自己的美,但和绝美的性感女神Iara想比,她胜过她的,就只有年轻和气质。
她记得,Iara似乎和梵夜宸年纪相当,今年差不多也二十七八岁了,真要是扮起嫩来,那才会让人大跌眼镜呢。
其实,她不知道,她胜过Iara的地方,是她可以有很多面,诠释出不同的美,而Iara就是女神,性感妖娆,是她改变不了的标签,即便穿上粉色公主裙,那也就是个穿错了衣服的妖精。
只是,这种美艳性感,却正是最能吸引男人的。
“谢谢。”想回一句他也不赖,在看到他皱皱的衬衫和歪歪的领结时,还是聪明的闭嘴了。
“呃,你是要去凛凛的音乐比赛吧,等我一下好吗,我和你一起,”梵飞扬看了看表,“最多十分钟,不会耽搁太久的,你今天这么美,没有骑士怎么行,等我!”
他急匆匆地上楼又跑下来,冲出门去,他的房间早就被哥换去其他楼了,一激动竟然忘了。
该死的,他激动什么?
林汐本想叫他随意,不用太急,虽然音乐比赛已经开始快一个小时了,但凛凛上场还需要好一阵,不过他跑得太快,在她开口之前早没影了。
之后林汐很庆幸自己没有开口,因为梵飞扬的十分钟,让她足足等了大半个小时,中途凛凛用梵夜宸的手机给她打了电话,说爹地已经到比赛现场了,让她快点。
他电话挂得很快,她也没来得及多问,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听凛凛的语气,他不是和梵夜宸一起到场的,那么,他那么早去哪儿了?
“小汐,可以走了。”
梵飞扬出来时,林汐觉得自己也没必要再问他为什么等那么久了,瞧瞧梵二少那身行头,估计从头丝儿到脚底板都修饰得细致到位了,最让她无语的是,他竟然穿了件粉蓝色的长款西装礼服,配着银白色的裤子,和她站在一起,愣是跟情侣装似的。
她也不敢问他是不是故意的了,就怕到头来自作多情。
但不得不说,这么粉嫩的颜色穿在他这么个二十五六的大男人身上,竟然很相称,他的金蓝眸,加上白皙的皮肤,就像个漂亮的大男孩。
从最初见到他,他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漂亮的混血王子,熟悉了他的随行和乐观,这种感觉就淡下去了,而他这么装扮起来,气质又恢复到了从前。
“小汐,你怎么都不问。”他动引擎,用那双蓝色的眸子注视着她。
“问什么?”习惯了他的深褐色眸子,林汐还真不怎么适应他戴的美瞳,尽管这蓝眸比他之前的自然眸色更自然。
“衣服啊,你不觉得我们的衣服很配吗?我可真不知道哥会给你准备这件礼服,不过这个颜色的西服我有好几件呢,还有件斗篷,不过我觉得今天没必要穿得那么隆重,所以就穿了这件,是不是很帅?”
他是个不择不扣的话唠,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