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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竹马邪医,你就从了吧!-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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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喉间一哽,立刻扭过头去,一口美酒瞬间喷出,与此同时,还有一声重重的落碗声,和筷子掉地的啪嗒声。
    “为什么?”
    “你敢!”
    我愣了愣,循声看向言悔,发现他沉着一张脸,两手交握,放在了膝上。说实话,言悔吐出口的那两个字真是铿锵有力,连我都被惊着了。
    千织埋着头,捡起筷子收了碗,张着嘴想说什么,却又咬着唇走了。
    我眨着眼看她离开,才吃多少就饱了?
    王万华不以为意,直接无视掉言悔,回答了我的问题:“因为我喜欢你啊,而且阿琴说,娶了玫姐做媳妇儿,就能天天吃到玫姐做的饭菜了~”
    喜欢……我?
    我盯着千织的视线顿时被他拉了回来。
    平生第一次听人说喜欢我,结果,我瞬间傻掉了,只一口又一口地灌着酒,言悔看着我这副怔愣模样,始料未及,随即一拍桌子,将阿琴阿棋叫了过来,让他们带王万华回去。
    阿琴阿棋的嘴角还带着饭粒,整个人都是懵的,尤其是阿琴,他实在不明白,何以言大夫看他的眼神,带着杀气。
    好可怕——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打着酒嗝儿对王万华说:“万华,你先回家吧。”
    他向来听我话,便颇为委屈地走了。待他一走,我瞬间跳起,抓着言悔的肩膀,说:“阿悔,有人喜欢我,有人喜欢我诶。”
    言悔皱着眉说:“你……”
    “我一直以为,每个人都恨我,我爹娘不就是因为恨我,才丢了我的吗?”我兀自打断他,说着话,“万华说他喜欢我,我也是有人喜欢的呢,阿悔。”
    心里某个满是灰尘的角落,终于掀开了一角,将我的骄傲与无谓狠狠一击。
    曾经的被抛弃,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魔障。
    身形不正的我,一脚踢翻了桌脚旁的酒坛,言悔看着又是空掉的好几个酒坛,凑过来闻着我身上的酒味儿,怎么一时没盯住,就喝了这么多酒,他无奈地说:“洛玫,你又喝醉了。”
    醉吗?哪有,我酒量很好的。
    嗯,好像不太好。
    在言悔怀里寻了个舒服的地儿,我靠着他重复地喃喃道:“阿悔,我也是有人喜欢的。”
    晕晕乎乎之中,言悔伸出手揽着我,还轻按着我的头,轻声说:“洛玫,一直,都有人喜欢着你的。”我闻言一笑,窝在他的怀里,迷糊地想,言悔的怀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宽阔温暖了呢?
    突然,我被稍稍地推离了他的怀抱,迷蒙地抬起眸子,言悔的吻便轻飘飘的落在了我的额际。
    记不得是什么触感了。
    只知道这一刻,心脏漏掉一拍,而后快节奏地在胸腔中叫嚣,我脸上酡红一片,心念,真是醉的彻底。
    隔日醒来,天色微亮,我揉着太阳穴,翻身接着睡,却不料直直撞上某人的胸膛,待我看清身旁的人是谁时,顿时,整个人都超然物外了。
    以前也不是没和言悔同床共枕过,可这尴尬复杂的心情倒是头一遭,我扶额纠结,却又忆起昨晚的那轻轻一吻,不禁惘然了。
    靠在言悔身旁,我眨着眼睛盯着他睡着的侧脸,这么看着看着,嘴角不期然地一扬,我掩嘴偷笑,却找不到偷笑的理由。
    只是,想笑了。
    再一次醒来,言悔已不在身侧,不过,被褥里尚有余温,足以证明我不是在做梦。昨夜的衣服还套在身上,氤氲着酒气,我翻身下床,打算回房沐浴,然后换衣。
    岂料一推开言悔的房门,便和穿过院落的夏想碰了个正着,他愣在原地盯着我,接着整个嘴巴突的张大,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去了。
    我低头,利落地将凌乱的衣衫理好,又一歪头顺了顺鬓发,想着解释几句吧,就对他说:“你别多想啊。”
    夏想合上嘴恩恩,眼睛却眨个不停。
    看来解释的还不够,于是我跨出几步,走到他面前,指着其鼻梁骨再次重申道:“你可真别多想啊,我只是昨天喝多了那么一丢丢酒,然后……”
    感觉他的神情越发古怪,我一昂首住了嘴,嗐,我跟他解释什么呢,莫名其妙。然后,我就十分潇洒地转身回房了。
    不想,可怜身后名,留下了一堆闲言碎语。
    换好了衣裳,从后庭走到医馆柜台,千织两眼乌青地掠了我一眼,然后低头继续看账本。我还没靠过去,耳朵便一个警醒,听见几个小厮围在一起,说什么医馆里有老板娘了,以后得少好些漂亮姑娘来看病了。
    “老板娘?谁?”我凑过去问道。
    那几个小厮瞬间站成一排,之前叽叽喳喳的嘴跟被线缝上了似的,我挑眉瞧了他们几眼,叉腰道:“说啊。”
    禁不住我的气势压迫,夏想被干脆利落地推了出来,他左右顾望,这群不讲义气的家伙。
    暗自腹诽了几句,他才慢悠悠地伸出手,指向我,接着嘴里战战兢兢:“玫姐,你居然让老板以身抵债。”
    ……
    这时,消失了一早上的言大夫突然出现,手上还拿着一包东西,他不明所以的盯着我,还有那几个小厮,问:“你们在干嘛?”
    还不等人回答,他就将手里的东西递给我,说:“拿去,送你的。”
    我愣着收下,周遭是旁观者意味深长的笑声。
    突觉脸上微热,我一跺脚:“嘿,你们这些……”
    结果那小厮们顿时各称有事,一哄而散了,我傻站在原地,和言悔对上了目光,轻咳几声,盯着手上的东西,心中狐疑,他好端端的怎么突然想起送我东西。
    “你们刚干嘛呢?”他又问了一遍。
    我一边拆着东西,一边脱口而出:“就他们说,我是……”
    额,抬头又一次和言悔视线交织,我陡然意识到这话不太好说出口,微微一怔,便连忙干笑着摇头道:“没什么没什么。”
    他疑惑地盯了我一会儿,也没再追问什么,只是专心地看着我拆礼物。
    随着包装纸一层层掀开,竟是现出了一支朴素的银手镯,我勾在手里仔细地看了看,这才瞧见手镯的内侧还有玫瑰花的纹络,雕工精湛,很是好看。
    我不解地握着手镯:“阿悔?”
    言悔摸了摸额头,眼眸低垂,看着我是一番的欲言又止,我皱着眉,问他:“莫非——你背着我做了什么亏心事?”
    【作者题外话】:真是很少写这么慢热的感情戏。
    本来是写竹马养成。
    莫名地就变成言大夫调教小媳妇儿了。
    玫姐很被动啊。

  ☆、第二十五章 情窦初开

霎时,言大夫难得转晴的脸,直接乌云密布,他沉默着抓过我的手,然后,又抢过银镯子,直接套在了我右手腕上,尺寸再合适不过。
    也许是很满意自己的眼光,他盯着我的手腕看了良久,微微点头,脸色也好了不少。
    “这个你可收好了。”他甩下这句话后就去了诊室给病人把脉,擦身而过时,我依稀能听见长命锁上的铃铛清脆一响,那声音像是荡进了我的灵魂深处,令人些许迟钝。
    手镯冰凉,我抬手打量了几眼,果然,很好看。
    白拿东西不手软,我远远地对言悔说:“那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然后,便蹦跳着蹿进柜台,勾着千织的肩,对她说:“织儿,我看你不高兴啊,姐带你出门玩儿去呗~”
    可是千织居然摇头拒绝了我,紧接着还猜出我想问的下句话,神色淡淡地先一步回答道:“嗯,手镯挺好看的。”
    好冷漠。
    她有些不大对劲,我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想着大不了回来给她买点好吃的哄哄就是了,便这么欢脱地出了医馆。
    而在回木屋的半道上,竟碰上了砍柴归家的叶莺。我瞧着小姑娘瘦弱的身板,也不知她是哪儿生出的力气,能背动那么笨重的一摞柴火。
    念着叶莺也是我认可的干妹妹了,做姐姐的责任感顿时油然而生,我当即就拿过了她背上的柴火。
    叶莺揉着肩膀,围在我身边说:“玫姐,还是我来吧,这柴火很重的。”
    我摇摇头,甚是轻松地回:“对姐姐我一个习武之人来讲,这点重量算不得什么,你就少操一份心吧。”
    见我坚持,叶莺便也没再多说,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在前面,给我带路。
    突然想起手上的银手镯来,我一个兴奋,忙跑上几小步,叫住她:“莺儿,你看这个。”她回过头来,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
    “这手镯真好看呢。”她感叹道,眼里带着闪闪的光。
    我咧着嘴道:“是吧是吧,阿悔送给我的。”
    叶莺随即掩嘴笑了几声,我倒是不明白了,便问她:“莺儿,头回在医馆里,你也这么看着我和阿悔笑,你笑什么呢?”
    “恩……玫姐,你是不是喜欢言哥哥的啊。”她陡然甩出这么一句,宛若一颗石子抛进湖水之中,在我的心里荡起圈圈涟漪。
    我浑身一震,立刻朗声道:“我?喜欢阿悔?”
    “不是吗?”叶莺搔着脑袋,被我咋呼的反应弄得发懵,“我看言哥哥只是送个礼物,就让玫姐你高兴的不得了呢。”
    我眨眨眼,摸着手镯想,好像,是有点过于兴奋了,不过,这是因为,因为……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喜欢阿悔?
    真是……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
    一到某处残破的草棚,我的思绪起起伏伏,暂时恢复常态。
    这里,就是叶莺的家?我以前总觉得,自家的木屋算是这天底下最简陋的住所了,不想,还有更更更次一等的。
    叶莺的阿爹是个骨瘦如柴的病老头,瘫在榻上,生活不能治理,人也不清醒,嘴里不时呜呜着什么,我实在听不懂。
    至于叶莺的弟弟,小她几岁,面色微黄,眼睛虽大,却不如叶莺的水灵,反而透着黯淡的光,他坐在床边伺候着阿爹,手里还拿着书,默默地看着,我想着这也算是我干弟弟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和颜悦色地问他。
    他抬头瞄了我一眼,复又埋头看书,淡淡地说:“你是谁。”语气神态,倒有些轻蔑不屑。
    放好柴火的叶莺走进屋里,直接敲了他脑袋一记:“叶溪,怎么这么没礼貌,这是洛玫姐姐。”
    叶溪撇着嘴摸了摸头,不太爽地扫了我一眼,问:“上次那个甜糕,是你做的?”
    我挑着眉点头,有些摸不准这小子的性子。
    “做的不错,可以再做点来。”他毫不客气地说,紧接着,叶莺的拳头便又落在了他的头上。我搁一旁看着,心里暗暗惊叹,原来叶莺也是个暴脾气啊。
    被拳头教育过的叶溪勉为其难地敛了恶劣的态度:“玫姐好。”
    我笑着说:“乖。”
    他哼哼了一声,便不再开口搭理人,只是不怎么上心地翻着书。叶莺则跑前跑后,一会儿劈柴,一会儿洗衣,还担心照顾我不周。
    反观叶溪的清闲,我坐在小板凳上,问他:“你怎么不去帮你姐的忙。”
    “没空。”
    我一翻白眼,看了看他拿书的手,那叫一个细皮嫩肉,半点茧子都没有,便嘲讽道:“没空?我看你也没做什么。”
    叶溪气恼地瞪了我一眼,呛声道:“没看我读书吗!少烦我。”
    “光读书能有什么屁用。”
    “当然有用,书读好了,就能考上状元,无论是名声,还是财富,都会有的。”他振振有词道。
    哎哟,看来我是燕雀,倒不知鸿鹄之志了。这年头,小屁孩儿的白日梦倒是会做得很,我啧着嘴:“你以为状元是你家的,一伸手就够得到。”
    他犹豫了小会儿,估计也是在掂量自己的那点儿分量,而后方才一扬眉道:“文状元不行,还有武状元可以当。”
    这可说到我的本家了。
    “武,你会吗?”看那没吃过苦的样子,顶多就会点三脚猫儿的功夫,恐怕还不如叶莺呢。被我这么追问之下,他一时无言,又是哼哼几声,不再说话。
    没想到第一次会面,我和叶溪便互看不顺眼,他嫌我烦人,我讽他没用。停留了一会儿,我便告辞了。
    回了木屋,我提溜起水壶就去了玫瑰园,却发现有土被挖开的迹象,我摸着脑袋徘徊了一阵儿,莫非,是有小贼来偷我家的玫瑰花。
    为了揪出元凶,我足足在木屋这儿守了三个晚上,却是连只老鼠的影子都没见着,我跑去咨询了一下言悔,他的指尖滑过我手上的银镯,脸色颇为奇怪地说:“也许是被什么动物刨开的吧……”
    我思来想去,这倒也解释得通,便释怀了。
    ……
    阴雨绵绵的一天,许久未出现在医馆的王万华湿漉漉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玫姐,我对不起你。”
    【作者题外话】:吾家有女待长成。

  ☆、第二十六章 王万华的春天

瞧着他身上那湿成一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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