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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总统谋妻:婚不由你-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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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想。
  陆先生笑了,会心的笑,这世上有许多男人不喜女人太过聪明,但他恰好相反,他的太太越是聪明,他越是引以为豪。
  沈清善用各种典故来怼他,特别是那鄙视的眼神以及凉悠悠的语气更是让他爱不释手。
  这可是他的专属权利,外人见不到。
  “小妖精,”陆先生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漫不经心道。
  可就是这漫不经心的语气惹得沈清当众瞪他。
  外人不知晓这三个字是何意思,可她知晓,小妖精,她每每在床上稍稍主动时,陆景行便会来如此三个字。
  这人,真是不要脸。
  这顿饭,有人欢喜有人忧,在外人看不见的地方,沈唅的手始终在桌子底下放在沈南风膝盖上,以此来缓解他心中疼痛感,可……有用吗?
  没用。
  看见陆景行与沈清在自己跟前打情骂俏,他难受,难受的紧。
  明明嫉妒的发狂,却知晓自己没资格。
  这顿饭,他吃的味如嚼蜡,几乎受了内伤。
  以前的种种过往在脑海中如幻灯片似的呈现出来,回放回放,在回放,如此重复。
  晚餐尚未结束,陆景行电话响起,那侧言语了什么,他看了眼众人,轻缓点头,而后拉开椅子去了客厅,全程,餐室静默无人言语,似是在等着陆景行接完电话,可一通电话结束,陆景行只短短说了两个字;“九点。”
  意思明显,有事情九点再说。
  沈清看了眼时间,七点一刻,离九点尚早。
  晚餐结束,七点半,沈清与陆景行坐在客厅与沈风临等人浅坐了会儿便起身离开,路上,见陆景行拿着手机看邮件,沈清问;“有要事?”
  “恩、”陆先生未抬头,而是空出一只手捏了捏她的掌心。
  这夜回沁园,陆先生待在书房,在度出来已是凌晨光景,陆太太正睡得憨甜。
  次日清晨,沈清出门时,陆景行人已在书房,内阁成员早早到来,他并无过多空暇时间。
  2010年8月十日,江城气温直逼三十六度,热浪来袭,整个城市就像是被笼罩在蒸笼里似的,没有半点微风,太阳刚一出头,地上像已着了火。
  天气是那样炎热,仿佛一点星火就会引起爆炸似的。
  烈日似火,大地像蒸笼一样,热得使人喘不过气来。
  走在路上,迎面的风似热浪扑来。
  炽热灼人,夏日炎炎,热在三伏,骄阳似火,
  盛夏季节,绿树浓荫街上的柳树像得了病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无精打采地低垂着。
  毒辣阳光真像蘸了辣椒水,坦荡荡的街上没有一块阴凉地。
  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向窗外望去,路边摊老板养的狗趴在地上吐出红舌头。
  章宜开着车,看着路边路况,透过挡风玻璃看着冒着热气的柏油路不禁感慨道;“年年夏季都这么热,也是苦了那些辛辛苦苦的环卫工人了。”
  “恩、”沈清浅应,神色凉凉,等红灯的间隙看着路边热的吐舌头的狗狗。
  想着毛毛不知晓跑到哪里去了,这许久也没回来。
  偶尔倒是听陆先生与刘飞他们说几句,意思是要将毛毛找出来,可这沁园这么大,后面又连着山,哪里那么容易?
  “也得亏我们是坐办公室的,不然怎能受得了这六月三伏天的在外面狂奔,”章宜话语中带着感慨。
  沈清闻言,将实现从窗外收回来,阴凉凉道;“只怕是你忘了起初我们跑市场的时候了。”
  初入职场的她们在太阳底下跑的时间还少?
  如今不过是过来了。
  章宜闻言,想来好像确实是如此,便点了点头,看着路况专心开车。
  江城旧宅区是个很适合养老的地方,它不似高级金融中心处处弥漫着快速步伐,而是颇有些江南水乡的韵味,一条小河,河两边耸立着两排白色二层楼,这个原理江城市区整整一个小时五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娴静,温婉,连温度都不似江城市区那样热浪逼人。
  因前方不能行车,章宜将车停在路边,而后从车里拿出两把太阳伞递给沈清,二人正经写字楼装扮,衬衫短裤高跟鞋,行走在这样的一个颇似江南水乡的地方总有那么些许不般配,艳阳高照,烈日当空,才走几步路,沈清只觉后背开始冒汗,好在阴凉地方较多,不至于在太阳底下暴晒。
  二人一路询问找到地址,看着眼前有些年份的古老木门,沈清伸手扣响了门板。
  门内许久都未有人响应,她在敲。
  只听身后响起一声妇人询问声;“姑娘,你们找谁?”
  “我们找一位姓林的律师,阿姨,”章宜回应这位妇人话语,语气客气有佳。
  “那你得等等,林律师刚出去了,估计晚点会回来,”妇人许是林律师邻居,而她的举动也证实了沈清的猜测。
  晚点是多久?不知晓,反正今日沈清来势必要见到人。
  而这一等竟然是等到了中午光景。坐在长廊下的二人远远见有人打开了院子门,便迈步跟上去,沈清不远不近轻唤了声;“林律师。”
  男人一回眸,见到沈清,有片刻震惊,眸光中带着不可思议,直至数十秒过后才恢复震惊,
  转身问道;“你是?”
  “我是沈清,严歌谣与沈风临的女儿,我今日来找您,是想问问我母亲遗嘱的事情,”沈清直接道出来意,男人闻言,轻唤点头,推开院子门;“进来吧!”
  不大不小的一间院子,但却干净整洁,院子里的花花草草足以显现主人品味,章宜环视这这间古朴的屋子,伸出手拉了拉沈清衬衫,用眼神在告诉她,她对这间屋子的震惊之意。
  怎么形容?沈南风喜欢中式建筑,所以沈家的院落是中式建筑,灰白的墙,院内小桥流水,
  翠竹林立,但屋子里的装潢与家具却是新中式建筑。
  沁园亦是一座古色古香的中式园林,但沁园有些许现代化因素夹杂在里面,这些现代化因素,也许是一捧花,亦或是一个摆件。
  而眼前这个院子,更偏向于六七十年代的那种古宅子,院子顶看不见一根电线,院子里青石板路铺就着,右侧圈养了几只老母鸡,左边种了些许蔬菜,屋顶上的瓦都是那种年代久远的老布瓦,灰黑色与灰白的墙壁整体搭配起来尤为入眼。
  进屋,不大的客厅摆放着四张太师椅,正前方是一张关公像,再来是一张年代久远,颜色老沉的桌几,现如今,这种摆件在整个江城市区应该是看不到了,哦~不对,沁园有一张,陆景行说,那个物件是个老古董,拿出去拍卖的话应该是八位数起步。
  原先沈老爷子家里也有一张,不过此时不知晓身在何处。
  “坐,”男人沉稳的嗓音道出来。
  转身进了屋子,在出来端了两杯茶水,质朴的玻璃杯,冒着热气。
  沈清仅是看了眼,便知晓这杯子里的茶叶应当价值不菲。
  “冒昧打扰,还请见谅,”沈清开口,语气恭敬。
  男人轻点头,整个人散发着儒雅之气,“不打扰,我一直在等这一天。”
  他简短柔和的语气似是给了沈清一种异样感觉,“说实话,我以为,我会在江城某一个高档小区里寻得您的身影,没想到您隐居在此。”
  林晏,江城法律界鼎鼎有名的才子,年轻时身为江城高级法律顾问,又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也算得上是个人物,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在五十岁的年纪选择在小城里隐居,她不曾想过。
  “灯红酒绿的生活过多了,便想着回归平静了,”林晏淡淡道。二人闲聊了两句,他便起身回到卧室拿了份东西出来,章宜见此,自觉识相闪到院子里,给足两人空间。
  “你父亲成立沈氏集团时,手中握有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而后在公司上市之后,将手中股份的百分之四十转到你母亲名下,不久后,你母亲到我这里来立了份遗嘱,你所看到的那份遗嘱,是真的,里面所有条款均出自你母亲,没有掺杂任何水分,公证处会给你证实。”说着,林晏打开手中一个木匣子,而后将东西里面一直u盘交给沈清。
  继而道;“这里面有你想要的答案。”
  沈清伸手接过他递过来的U盘,纤细的手中有些颤栗,似是不敢轻易伸手。
  林晏见此,眸光深邃了些。?沈清接过,将U盘握在掌心,临走前,林晏唤住她,“你与你母亲很像。”
  她顿足,而后轻缓点头;“许多人这么说。”
  但凡是认识严歌谣的人似乎都说过如此一句话,她与她很像,多像?
  面庞?亦或是周身那股子气质。
  可在她严重,严歌谣是一个及其温润的女子,哪里会有什么清冷气质?
  见沈清出来,章宜跟在身后一起离开了这座让人赏心悦目的院子,路上,章宜不免嗔叹道;
  “如此温润如玉风度翩翩的谦谦君子,真真是少见。”
  沈清靠在后座将她话语收进耳里,而后浅缓点头道;“确实。”
  温其如玉。
  林晏身上,竟然能给人一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个男人,长相并不出众,胜在周身气质温如玉。
  一言一语都让人倍感温柔,好似被柔情包裹,温文儒雅,风度翩翩,这些词汇来形容他,似乎都不为过。
  见识过陆景行的英俊,与沈风临的儒雅,似乎很那有人在入的了她的眼,但今日这人,让她留了眸。


第一百七十章 暴风雨来临之际
  2010年8月16日,晴,广袤的天空万里无云,温度直逼38°C,这日清晨,沈清久睡不起,仰躺于床上单手搭在眼睑处,似头疼不已。
  林晏U盘里有录像,有语音,而里面的这两份东西都出自于生母严歌谣,那个温婉的女人。
  人生总是在做选择,而那些有舍有得的狗屁理论此时在她这里显然不大受用。
  没有人愿意舍弃自己这么多年拼了命换取来的荣华富贵以及地位,盛世集团是她的象征。
  那沈氏集团呢?严歌谣的东西呢?她要?还是不要?
  下午时分,天空电闪雷鸣,下起了阵雨,倾盆而下,倒了足足十来分钟。
  雨后初晴,不大不小的阵雨将这个城市洗刷干净。
  下午四点,沈清立于盛世顶楼,雨后清风拂面,吹得她微眯眼,盛世顶楼风光无限整个区域尽收眼底,入驻盛世五年,无数次站在这里眺望远方,周边林立大大小小的楼房,参差不齐,金融中心的房屋不会再有多大波动,再者,金融中心是这个城市的象征,不会再发生什么改迁项目,盛世与沈氏同在金融中心,占据东西两栋最高楼。
  此时她身处楼层顶端,感受微风。
  古话说,高处不胜寒,此时她身处楼顶才能感到丝丝微风,楼下呢?
  闷热?还是才稍稍清凉?
  “准备学小龙女站在高处迎雨?”身后响起突兀揶揄声。
  她尚未转身,但知晓身后人的到来,
  高亦安惯有的脚步声响起时,她就知晓了,说来也甚是奇怪,这么多年,她唯独听得出来的脚步声只要高亦安,就连沈南风的她都不见得能听得出来。
  轻轻一笑,而后婉婉道;“说来也甚是奇怪,经年过往中,也唯有你的脚步声能让我一耳便能听得出来。”
  高亦安闻言,似是感到受宠若惊,而后静静道;“是该说我的脚步声有辨识度,还是你对我关注过高?”
  若是前者可不是什么好事,若是后者?思及此,他笑了。
  “前者,”沈清答,将眸光远眺出去,才下过去的天空阴沉沉的,黑云压顶,虽说天气不是甚好,但是连续几天三十多度的高温此时来场雨,就好比夏日炎炎给将要中暑的人来了瓶冰水,沁人心脾。
  下雨天很烦,到处湿哒哒的,难受的紧。
  但若是连续一个星期三十七八的高温过后再来场雨,估摸着无人会嫌弃它。
  就好似给饿了许久的人来碗清粥,也绝不会让人嫌弃不是什么山珍海味。
  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奇怪。
  只有人家走到绝境,你适时拉一把,他才会永远记住你。
  平日里施舍的小恩小惠,哪里能让人记着你的好?
  “这可不是什么好答案,”高亦安笑,与她比肩而立,眺望远方,见天空阴沉灰暗,喃喃自语道;“孩童时,雨后总会有些许火烧云冒出来,那时的天空,红彤彤的,尤为好看,特别是傍晚时分,总喜欢对着天空幻想。”
  “年长后,似乎那些东西都已成了过往,连老天爷都不待见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人,”沈清接过他的话语,轻轻道。
  “是呢!人生总是在舍与得之间徘徊,越长大,越知晓某些事情对自己的重要性,”高亦安微眯眼,话语中带着些许轻叹,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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