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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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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却毫无效果。
  无奈之下,她才求上了马明丽这个所谓的情敌。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跟我说实话。”
  “我是不敢,那个给我佛童子的男人说这是秘密,一旦秘密说出口,就会变成巨大的灾祸。”陈旭芳咬着指甲盖,浑身都在颤抖,“这些事串联起来,现在越想越觉得诡异。”
  “你请到的,恐怕不是佛童子。”毛不思拍着陈旭芳的后背,“而是婴灵。”
  那些因怀有怨恨而无法转世的婴儿,灵魂被法术禁锢在泥偶之中,他们不是佛童子,而是恶鬼。
  ☆、不速之客
  风吹的窗户哗哗作响,像被人大力的拍打过一样,这不是来自国外的秘法,而是民间的禁术,俗称:养小鬼。
  陈旭芳养了它这么些年,也不过是最近才有了异常,反噬算是比旁人小了许多了。
  “它还是挺喜欢你的。”毛不思口中的这个它,指的自然就是那只小鬼。
  “我不要它喜欢我,我只想让它离开。”陈旭芳喉头滚动,眼底的戾气一闪而过,“你能不能让它消失?”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虽然不是佛家弟子,可干的也是救命的生意,若是有机会,还是超度了的好。”毛不思看了眼被丢在一旁的半颗苹果,因氧化而有些泛黄,顿时也就没了食欲,把心思全放在了陈旭芳身上,“话说回来,一般养这种东西,它是无法长时间离开泥偶本体进入你的梦中的。”毛不思想了又想,说出了心底最有可能的认知,“你是不是用自己的血养过它?”
  “没有。”陈旭芳否认。
  “说实话。”这是最合理最可能的解释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它的可能。
  “我发誓,我说的全是实话。”陈旭芳竖起三根手指,“我胆子一向不大,要是知道需要鲜血喂养,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敢把这么邪东西请进来。”
  “这就说不通了,你不用血,它是怎么做到和你神识共通的?”总得把身体上的某些东西和它融合,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在她的意识里来去自如才是。
  月色下,马路中央竖着一枚小小的泥偶娃娃,它黑漆漆的大眼睛空的吓人,嘴角被固定成好看的弧度,一动不动的凝望着毛不思的公寓。
  娃娃偏着脑袋,手中忽然多了两颗糖果,它轻轻一丢,糖果就像是被弹射出去,嗖嗖伴着风声冲向亮灯的窗户,力道之大甚至穿透了楼下生长的树枝。
  只可惜未曾碰到玻璃,就被镀在周遭的金光挡住,‘啪啪’两声弹落到地面。
  窗上的朱砂骤显,屋内的银铃清脆的晃动。
  “谁!”降魔杖被毛不思快速握起,幽蓝的光泽深到夺目,她身体一轻,人就踩着椅子冲到了窗边。
  放眼望去,只有路灯发出的焦黄灯光。
  “怎么了。”陈旭芳缩在床上,把自己裹成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
  “小鬼没了家,自然是出来找妈妈。”毛不思又把窗上的符咒加了一道,“到还是个聪明的,知道丢东西来探探路。”
  摆明了是想先试试真假和她的道行,再做决定,也幸亏遇到的是她,要是遇到个半瓶子先生,那小鬼这会儿多半是要闯进来了。
  “那这里是不是很危险?”陈旭芳瞳孔不停晃动。
  “安心吧,对你而言,没有比我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只要陈旭芳不出去,那小东西也就进不来。
  街道的拐角处的花坛上,一只小小的人儿摆动着双腿,手里在拨弄着什么,港城的是个不夜城,偶尔也会有车辆从街道上行驶经过。
  小人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在这个凌晨三四点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扎眼。
  不久,便有两个喝多的小混混勾着肩膀经过,一个眼尖的看到了花坛中的小人,忙招呼身边的来瞧,“这半夜三更的,咋还有个奶娃娃。”
  “走丢的吧。”其中干瘦的矮个子打了个饱嗝,揉揉眼睛,“可惜是个孩子,要是个妹子说不定还能成个艳遇。”
  小孩看上去不到三四岁的样子,也不哭,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对涌上来的两个醉醺醺的男人全然不做搭理。
  “小不点,干嘛呢?”矮个子抬腿猛地踢了踢小孩的腿示意他说话,他喝的不少,下手没个轻重,小孩受力身子微歪,就被人又用脚给勾了回来。
  “找妈妈。”童声稚嫩,依旧低着头,手里不知道捏着什么。
  “哈哈哈哈。”染着黄发的男人笑出声,他领口大开,露出退了色的半个纹身,“还真是个被丢了的。”
  “没丢。”小孩望着手心,“妈妈说过只爱我的。”
  “哥哥跟你说。”矮个子男人心底的恶趣味油然而生,“你妈就是不要你了,不然早找过来了,你……”
  话还没说完,就顺着小孩的角度,看到了他满手的鲜红,后半截话就这么硬生生的塞在了嗓子眼里,鸡皮疙瘩疯狂的往外冒。
  只见肉乎乎的小手中,握着一只死掉的老鼠,脑袋和身体被人活活的拔开,鼠头被小孩捏出了花白的脑浆,混着鲜血,望着就令人作呕。
  这……这……这……
  路灯照射着地面,黄发男人也咽了咽口水,他僵硬的低头望向青石铺就的地面上,地面上投射着两条长长的影子,哪里来的小孩。
  生而为人,最恐怖的莫过于夜半撞邪。
  “鬼啊!”求救的尖叫声划破整个夜空,昏沉的醉意早就吓到了九霄云外。
  “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小人扣爆了老鼠的一只眼睛,扭头望向狂奔而去的两个年轻人,手指一点,只听砰砰两声,接着就是车辆紧急刹车的摩擦声,他再度垂下头,对着老鼠的尸体自言自语,“对么。”
  有脚步声靠近,小人盯着停伫到面前的黑色皮鞋,这才把死耗子丢开,跳下花坛,伸手抓向眼前人的衣角抬头,那是一双空洞的眼睛,黑到骇人,浑身的怨恨突然迸发,“她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
  “昨夜凌晨三点四十六分,于北安西路发生车祸,两死一伤,经有关部门证实,虽该路段正处于通行状态,但肇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已远超醉驾标准,这场车祸造成了两名行人当场死亡,由于身上未带相关证件及手机等通讯设施,其身份还在查询中,希望看到……”
  电视里播放着港城的晨间播报,毛不思端着刚出锅的小馄饨,皱着眉,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电视画面中。
  新闻正在播放着事故发生时的街头摄像,只见俩人先是发酒疯似的冲着花坛踹了两脚,没多久,就像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一样,突然癫狂的冲向正在通行中的马路,然后汽车飞速行过,人就被撞上了半空。
  “那个人是谁?”视线离开事发现场,毛不思指着不知什么时候起站在花坛旁边的人,只见他抬手摸了摸身旁的什么东西,许久才低着头离开。
  那个动作,像极了再摸小孩子的脑袋。
  “可能是看热闹的路人?”陈旭芳不知道毛不思为什么对偶尔乱入的行人那么感兴趣,“司机也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明明是绿灯,却遇上这么两个疯子,太可怜了。”
  “司机醉驾总是真的吧。”毛不思搅动着汤勺,咬下喷香的肉馄饨,“视频里那车晃得,连直线都开不稳,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对自己和别人负责的人,没什么值得可怜的。”
  “你吃慢点,没人跟你抢。”陈旭芳看着血淋淋的新闻,一点胃口都没有,反观毛不思,倒是丁点都没被影响到。
  “现在事发不久,我得去现场看看。”毛不思顺手把降魔杖往口袋里一插,现在解决问题才是正经事,小鬼生了杀人的心思,这麻烦可就大了,“你就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呆着,哪都不许去。”
  “好。”陈旭芳应下,心底越发的不安。
  车祸过去几个小时,现场早就被清理干净,地上看不到丝毫的血迹,毛不思站在路旁,缓缓地移动着,不久才置身于往一旁的树荫下,“节哀。”
  “好好地,我怎么说死就死了呢?”脑袋上还顶着一头黄毛,男人蹲在树荫下不停地抹眼泪。
  “像你这种枉死的人,下辈子会把这辈子的福德给你补上的。”毛不思也叹着气蹲下,她托着腮环顾整个现场,下巴点向花坛,“昨晚你们在哪里碰到什么了?”
  提到做完,黄毛的肩膀一抖,眼瞧着要跑,也幸毛不思眼疾手快,降魔杖一出,就敲到了他逃跑的路径上,落下一缕青烟。
  “那是鬼!”黄毛睁着眼惊恐。
  “你都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毛不思招招手,示意他坐下,“你跟我说说,到时候把它捉了祭奠你。”
  “嘁,到时候还指不定谁祭奠谁呢。”揉着鼻尖,黄毛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毛不思,“就这些了。”
  “那你还记不记得一个男人。”毛不思大约比了下高度,“事后他就站在花坛旁。”
  “不记得,但我记得那个孩子说的话。”从车祸发生到他灵魂出窍,这一切来的都太快了,他几乎什么都没看见,只隐隐听到那个孩子十分欢愉的童声,“他说,我见过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咱们去找他。”
  “男人?”
  “对啊。”黄毛抓抓头,“听上去还挺开心,我……”
  白光一闪,没给他说完的机会,毛不思就摘下了挂在脖子上的玉葫芦,魂魄应声被吸入,葫芦落下的时候,毛不思手指抖得差点没接稳。
  电话按下熟悉的号码,毛不思伫在阴影中,耳畔是持续不断地忙音,她紧张的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自己怎么把他给忘了,嘴唇被牙齿咬的泛白,她心底不停地默念:接电话,快接电话啊!
  “喂!”熟悉的嗓音。
  “马明义。”毛不思心中的石头一轻,“你听我说,不管你愿不愿意,在干什么,现在立刻、马上来我家,或者去本家住也行。”
  “我去不了。”阳光被落地的窗帘遮盖的死死的,对上话筒里面的沉默,马明义瞧着室内盯着他沉默的小孩,“昨天晚上,家里来了个小客人。”
  ☆、充满恐惧
  秋天的风,吹在人身上有点冷,毛不思下巴缩在高领毛衣里,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马明义住的公寓在十一层,窗帘拉的死死的,隔断了毛不思的视线。
  去他家的访客显然没有隐瞒自己身份的意思,阴气四泄。
  “真不该让他知道陈旭芳。”毛不思有些后悔,想着下次在遇到同样的状况,说什么也要瞒着马明义才是。
  踏上电梯的步伐有些沉重,降魔杖敲在手心,毛不思心里没什么底。
  她孤身一人倒是没什么怕的,可偏生有个马明义杵在中间,没了灭魂,那小孩又不是个多善良的,真出点岔子也不是没可能。
  心中天人交战不过短短速秒,伴随着一声叮,电梯到达了十一层。
  马明义住的地方是港城最好的几个楼盘之一,一层一户,隔音效果也是奇佳。
  刚踏进楼道,对面的房门就应声而开。
  屋内亮着灯光,鬼气暗涌。
  毛不思稳定心神,连做了三个深呼吸,才昂着下巴,大步迈了进去。
  身子刚进入到公寓中,房门就被巨大的力量‘砰’的声带上。
  浅色的地毯一脚踏上去软绵绵的,他就这么安静的坐在深灰色沙发上,旁边,是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陌生小男孩。
  小孩不大,看上去也就三四岁,此刻正抱着不知哪里捡来的破娃娃,不止是他怀中,沙发上、茶几上、地毯上,甚至窗台上,但凡肉眼可见的地方,皆丢着神态各异的泥偶娃娃。
  他是寄生于泥偶中的婴灵,无法长时间离开被塑造出的身体,只能把其放在身边不远处。毛不思余光扫过周遭,不得不说他是个十分聪明的小鬼,将自己的栖身之物混在一堆泥偶之中,每一只都染了他的鬼气,让人分不清哪个是真那个是假。
  “你把他怎么了。”这个他,指的自然是马明义。
  “他在做梦。”小男孩骨碌从沙发上站起来,他的眼球是全黑的,肉乎乎的脸蛋煞白,从脖子到额头,都布满了交错纵横的细密血丝,他扒在马明义肩头,认真地打量着他,许久才恋恋不舍的把视线移开,“一个美梦。”
  男孩纵身跳下沙发,停在距离毛不思几米远的地方。
  “鬼邪杀人是大忌。”低下头,毛不思注视着面无表情地小男孩,“你这么小,没有必要非留在世上不可,如果是因为锁魂之术,我可以帮你解脱,送你去投胎转世。”
  “你是在跟我讲道理吗?”小男孩拨弄着手中的娃娃,一点一点的把娃娃的眼睛耳朵扣掉,最后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双手一则,只听清脆的‘咔吧’一声,他手里的娃娃就被扭断了脖子,丢在地上,小孩昂着头,嘴里说出的却是与他年纪十分不符的话,“女人的道理都是骗人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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