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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贼抢内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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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哪里才是灵障,由小妖们自己决定。
    就好像搬了新家要拜土地公,去外地要拜当地城隍,小妖们到了有灵障地界,只要向天而拜,祷祝说神灵在上,我初来人间,不敢造次,求神灵辟出一块宝地护我三次,于是灵障便产生了。
    灵障的存在也是有条件的,一旦妖怪下手害死了凡人(吸精气不算的,因为人没死啊),灵障便会立刻消失,不管它还剩几次保护没有提供。
    北面的灵障用过了,还能跑去用南面的,前提是你高兴翻山越岭满天下乱跑。
    一般妖不高兴,妖还是很恋家的,专门荼毒窝边草。
    此地属秦岭之北,婵九指定的灵障是县城外五里的土地庙。
    三天前灵障还能保护她三次,现在只剩半次了,原因当然就是立在庙上的黑衣男子。
    婵九的前两次藏身机会浪费得莫名其妙。
    第一次,她往县城去找活人,走在路上好端端的,突然觉得一股凌厉的风势从背后袭来,她回身飞奔,想也不想就躲进了土地庙。
    第二次,她等了一炷香功夫,心想是不是刚才感觉出错了?庙外好像没什么人啊。于是探头探脑出了土地庙,还没走几步,就被一个法术打得头昏眼花,她意识到刚才不是错觉,抱头又钻进了土地庙。
    第三次就是刚才,她痛失生命中的最后一口吃食。


☆、第3章
    黑衣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坎外,脚步之轻,连刚落下的雪都没有激起一点。
    他是个剑仙,看上去道行不浅。
    如果硬将修行者分为正邪两道,妖和魔自然为邪道,剑仙即为正道。自古正邪不两立,见面总要打个你死我活,像婵九这样不入流的家伙,通常只有被虐杀的份儿。
    离上一次仙魔大战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凡人早就淡忘了剑仙这档子事。
    事实上就在当时他们也不太清楚,他们以为天下大乱是因为各路带兵的诸侯要抢龙椅坐,实际上则是诸侯们搭了仙魔大战的顺风车。
    不过婵九还算知道一点,虽然仙魔大战的时候她还没出生,不过她的师父——练功不求上进的柳七,在乱斗中被剑仙打回了原形,还削去了两条尾巴,吓得趴在洞里一百多年才缓过神来。
    柳七从她懂事起就天天念叨:不要惹剑仙,看见剑仙要跑,剑仙一板一眼,剑仙死脑筋,剑仙下手狠毒,总之都塔马神经病!
    凡人忘记了剑仙的厉害,倒还记得妖,因为妖会抓人去吃。在山里,许多山民至今都不敢孤身走夜路,害怕一不小心就着了妖怪的道儿。
    对妖的恐惧催生了道士和尚、巫婆天师这些职业,人人都号称妖物克星,但十有八九都是江湖骗子。
    妖物真正的克星是剑仙。
    绝大部分剑仙对金银财宝、珍馐美味、功名利禄一概不感兴趣,只对练剑修行和斩妖除魔执着,抓妖时十分专心,一点儿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幸亏这世上剑仙极少,肯下山来走动的更少。
    偏偏婵九运气太差,遇到一个活的。
    难缠了……婵九无声地哀叹,她甚至怀疑眼前这位就是当年收拾过柳七的,于是扒着门坎央求:“您老人家放过我吧,我这就回洞里去,五百年内再不下来。我在洞里竖好排位,天天早晚三炷香,一天磕十七八个头,盼您老人家早日参悟大道,好不好?”
    剑仙果然不为所动,反而把剑光放了出来,在他身体前后萦绕,白光飞舞霍霍作响。
    柳七说,剑仙有很多本领,比如人剑合一,御剑飞行,但最大的本领永远是割妖怪的脑袋。
    婵九背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赶紧把大半个身子都缩在庙门背后,说:“仙长啊,你干嘛和我过不去?我没有惹你啊!”
    对方淡淡地开口说:“一个月前我来到此地,听见城东麻巷的柳家老妇人和他的儿媳妇在对邻居哭诉,说儿子柳大郎头一天还好好的,而后竟然一睡不起。我进屋去查看柳大郎,原来是被狐狸吸了太多精气,身体受损,以至于三五天内醒不过来。”
    婵九在想柳大郎究竟是哪一个,是那个白胖子,还是那个黝黑的壮汉?
    剑仙又说:“半个月前我返回此地,听说城内魏家、吴家、马家,城外朱家都有年轻男子得了昏睡症。其中以马家的二儿子病得最为厉害,本来身材雄伟、铁塔一般的汉子,好端端的镖师,竟然在数天内瘦了一大圈,神志昏昏,似癫似狂,口中流涎,念念有词,显然是中了邪。”
    婵九一拍手:对了,马二才是那个黝黑壮汉,瞧她这记性!
    那人长得倒还算周正,就是太傻。
    婵九吸过他一次精气,觉得有股冲鼻的膻味,于是想放过他,没想到他食髓知味夜夜盼着婵九来,还指名道姓要有胡子的婵九,品位不俗,简直有病!
    婵九懒得再去找下个目标,便拿他练了五天功,幸亏此人身板结实底子好,否则怕是要被婵九练死。
    “三天前,”剑仙继续,“我不放心又来到此地,听说开药铺的富商李全死了,死前也有昏睡的症状,连续好几日无法下床。我本来不想多管闲事,可你一而再、再而三祸害凡人,夺人性命,留着你怕是后患无穷。”
    听到李全的名字,婵九心中一亮,她才不在乎那土财主的死活,只是突然有了个主意。
    “我们打个赌好不好?”她说。
    “打赌?”剑仙问。
    婵九说:“李全不是我杀的。”
    “怎么说?”
    婵九说:“我确实去过他家,也吸过他的精气,但那死财主嘴巴臭得厉害,我只吸了半口就再没敢吸。财主精力不济,确实睡了两天,但第三天就好好地起床了,不信你再去问。”
    “那他怎么死了?谁杀了他?”剑仙问。
    “他的大老婆。”
    “怎么说?”
    婵九伸出一根手指,正色道:“首先我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只对男人下手,因为我大好狐狸,有情有义,有取有舍,绝不祸害妇孺;最后对男人下手也是我们狐狸的传统。”
    接着她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掰手指头:
    “他有一妻五妾,还有个陪房丫头,外面还包占娼妓。四房去年死了,他把陪房丫头扶了当四房,五房、六房都是今年新纳的。三房是个娼妓,五房是个戏子,六房是拐子拐来的。他家里六个老婆争宠,天天打成一团,大房害得三房无法生育,五房一生气就用针扎丫头,去年死了的四房是一尸两命,肚子里还有个儿子,那是被大房气死的。他们家小宴天天有,大宴三六九,什么御史啊,巡按啊,府尹啊,常来常往。我在他家确实白吃白喝了几天,但都是躲在房梁上,懒得和他们打照面。李全死,是因为他的大房把毒下在二房要喝的参汤里,结果不当心参汤被李全喝了。那参汤里加的是马钱子,死时呼吸阻塞大小便失禁,死后尸体僵直,不信你去看。”
    剑仙说:“……”
    这位爷常年住在仙山之巅,地位高贵,清心寡欲,平常一年也说不了几句话,突然被小狐狸精拉拉杂杂扯了一部宅斗大戏,一时呆住,完全理解不了,也不知道该怎么接口。
    “您老人家听明白了吗?”婵九关心地问。
    “……”剑仙点头,“你说。”
    婵九于是继续,“你不用问我怎么知道,因为我都看在眼里呢。李全那土财主家里有菩萨,还去拜别人的观音,死了也不冤枉。”
    终于剑仙抓住了重点:“不是你害死李全?”
    “不是我。”婵九笃定地说,“打赌吗?”
    剑仙收剑,掸了掸身上的雪,浅浅一笑,问:“赌什么?”
    婵九挑起柳眉,心想这练剑的笑起来可真好看。
    唉,这家伙要是凡人就好了,她不吸他的精气,不损害他一丝一毫,就把他养在洞里,迷昏了天天看。
    然后得意洋洋给山龟看,给狗熊看,给所有公的母的狐狸看,把柳七珍藏的老酒喂给他喝,他要是喜欢,就把所有的王羲之顾恺之祖冲之什么之,都扯烂了逗他笑。
    婵九说:“我赌土财主不是我害死的。我输了便随你处置,我要是赢了,您老人家高抬贵手放我走。”


☆、第4章
    仙魔大战 结束后,人间太平,关于剑仙下山便立了规矩。
    简单来说要尽量装成普通人,法术不能乱用,没人看见的时候才能御剑飞行,人剑合一时要选僻静处,万一引起围观,不符合修仙者淡泊清净的本性。
    可不能飞不妨碍他们脚程快,婵九提心吊胆地跨出庙门,看见剑仙已经成了远处的一个小点,然后就不见了。
    “他去哪儿?难不成要进城?”婵九捂着胸口,心有余悸。
    管他去哪儿,自己反正是要逃了!
    婵九脚下发软,踉踉跄跄刚跑出百十来步,突然被一股大力向后拽去,紧接着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衣领。
    “忘了你会逃。”剑仙说。
    狐狸最怕被人拿住后脖子,婵九一被抓,浑身难受,恨不得把脑袋和四肢都缩到腔子里去。
    先解释一下:因为有内丹在,修仙的妖怪通常不怕冷。
    像这样滴水成冰的天气,婵九也不过穿了一件夏季的薄绸衫,那是从梨香院头牌春兰姑娘的相好的——吴员外家二公子的箱子里偷出来的。粉底缀金丝牡丹配大绿叶,够富贵,够俗辣,够讨春兰姑娘喜欢,所以无论怎样婵九也不会脱。
    为什么不干脆偷春兰姑娘的呢?因为春兰姑娘太胖,横向里有婵九两个宽,吴二公子比较匀称。
    绸衫可不是什么牢靠玩意儿,被剑仙一扯一抓,竟然裂了,婵九光溜溜地从中间掉了出来。
    ——她只穿了长衫,没穿裤子,也没有内衣。
    狐妖基本没有羞耻心,所以她扑一声落在雪地上后,先可惜衣服:“啧啧啧,我的吴二公子啊!”
    但是剑仙有羞耻心,而且异常强烈。
    婵九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于是她爬起来,叉腰抬头,大马金刀地站着。她想我除了能变胡茬子,还能改变胸/部大小呐!
    剑仙迅速脱下了自己的黑袍扔在她脸上。
    婵九觉得这是生死关头,理应豁出去,她勇敢地甩开袍子:“不好看,不穿。”
    穿上。”剑仙望着别处,用隐忍的声音说。
    婵九笃定他绝不会看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就算男人他也不会看——于是悄悄捡起了黑袍,但嘴里却说:“难看难看,不穿不穿。我记得以前那个谁谁谁说过,人就是裸虫,我从走兽修成了裸虫,何苦要盖遮羞布。”
    她披上袍子,悄无声息地往后退。
    退出十余丈,准备要跑了,那件黑袍陡然鼓起风来,把她从头到脚蒙住,裹得严严实实。她奋力挣扎露出脸来,只见剑仙一步步走近,脸上有点羞恼的神气,手里捏了条玄色的衣带。
    婵九连忙撇清说:“不不不,我不是要逃,仙长剑法通神,我怎么敢逃?”
    剑仙扶她站好,先给她掩好领口,再用衣带在他腰上缠了几圈,提在手上便走。婵九的小命掌握在人家手里,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乖乖地任由他提着。
    手中狐妖就像飞絮一般轻盈,剑仙暗暗叹了口气——昆仑洞府中将近五百年,他下过三次山,头一次见到法力如此低微还敢在人间行走的狐狸。
    也难怪,上两次下山都是天下大乱,剑魔出世,乱妖孽横生,他奉了师父的命令下山平乱,足足打了数百场硬仗。这一次是太平盛世,所以遇见了这样不成器的小妖。
    因为手里提了人,他特地走得慢了些,听见婵九正唧唧咕咕说废话。
    婵九说还有一个时辰,再不吸精气老子就要死了,老子也不是故意要害人,可是我们狐狸就是得靠人活着,没修炼成人形之前吃野果子也能活,但是修练成人形后就不行了,野果子填不饱,虫子老鼠也不行,蛇也不行。妈的,老子都修炼了一百一十年了,就这么死了……
    剑仙停下脚步。
    什么老子不老子的,你师父怎么教你的?”
    婵九怒道我师父怎么教关你屁事?老子不行那就老娘。老娘死了也好,但是你千万别把老娘的尸首丢了,老娘的原形是一条白狐狸,又白又软,皮光水滑,你可以拿去做围脖。
    剑仙简直哭笑不得,他又不是什么县城土财主,要围脖干嘛?
    他说:“嘘,别说话,进城了。”
    他本来可以从城墙上飞过去,但为了泯然于普通民众,他选择穿城门而过。
    今天风大雪大,城门只开了半边,守门的老兵卒躲在避风的墙角烤火。刚过了未时,店铺已经收了招牌,插了门板,大街上积了厚厚一层雪,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
    城门没有人进出,守门老兵看到一个带着斗笠的青年提着一团布包的东西进城来,顿时瞪大眼睛盯着看。
    那青年看不清楚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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