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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探秘中国酷刑-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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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褪枪獭:槲渚拍辏1376),南京宫中建造谨身殿,负责此事的官员误把中等工匠奏称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命令将上千名工匠全部斩首。当时工部尚书薛祥极力进谏,朱元璋又改令将工匠们都处以宫刑。薛祥又奏道:“若这么办,那千名工匠都成废人了,不如改用笞杖责罚,然后都让他们出工。”朱元璋终于同意了薛祥的请求。洪武年间,金华人张尚礼为监察御史,有一天他作了一首《宫怨诗》:“庭院沉沉昼漏凊,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朱元璋看了这诗,见他如此精细而生动地描写宫中妃嫔的心事,非常忌恨,就下令将他处以宫刑,结果张尚礼竟死在蚕室。宣德年间,太仆卿戴希文的儿子怀思和前翰林院庶吉士成敬,都被宣宗朱瞻基下令判处宫判。天顺二年(1458),英宗朱祁镇曾下令把四十四名监徒处以宫刑,把他们的女眷共八十口都送浣衣局作苦役。此后,明代再未见以宫刑处罚罪人的事例。

   有些朝代,朝廷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使用宫刑,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宫刑仍然作为私刑的一种而存在着。比较常见的情况有两类:

   其一是,某些有权势的豪门贵族对与自己的妻妾通奸的男子进行惩罚,采用阉割的手段。例如,北宋时,太尉杨戬府中的侍妾与歌姬非常多,她们年方少艾,欲心炽盛,杨戬一人不能满足她们,于是,姬妾们设法把一名在馆中作门客的青年男子留在内室,轮流与他淫乐。后来杨戬发现秘密,把门客抓获,绑在卧榻上,让人用刀割开他的阴囊,剥出两粒睪丸。门客疼痛至极,晕厥过去,杨戬又叫人按常法敷药灌药,包扎停当。行刑者是府中常用的阉工,技术非常纯熟,某门客幸而未死,十多天后就能起坐,但他洗脸时,胡须纷纷脱落,面貌逐渐变成一个太监模样。凌蒙初的《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任君用恣乐深闺,杨太尉戏宫馆客》一篇,就是敷衍这个故事的拟话本,其中写到行刑的过程时,说阉工把他的阴茎也一同割去了,痊愈之后,“看小肚之下,结起一个大疤。”任生纵欲,虽然自食其果,但杨戬的手段也实在狠毒。

   其二是,某些性情妒忌的妇女对自己丈夫的外遇行为进行过分的报复。此类事件在清代的笔记小说中屡见记述。清初有位汪某,曾任司马知府同知之职,他的儿媳妇十分妒忌,与姬妾争宠不胜,某日一怒之下就把丈夫的阴茎割掉了。那天汪某正在客厅会客,一名仆人匆忙进来小声向汪某报告消息。客人们见气氛有些异常,关心地问出了什么事,这位司马大人平时说话爱掉古文,这时回答说:“儿媳妇把我的儿子下了腐刑。”此事很快传开,成为笑柄。诸联《明斋小识》还记述一个故事。乾隆时,某县有位渔妇对丈夫的外遇非常气愤,骂他劝他都毫无效果。有一天,他乘丈夫熟睡之机,用刀割掉了他的阴茎。大夫惨叫一声,从梦中惊醒。邻船的渔民报告了官府,有个人还用一根水草绑着那条被割下来的阴茎,带到公堂上请县官查验。县令褚某看见那件东西,叫道:“好大的鸡巴!”惹得哄堂大笑。后来,那位丈夫平安无事,只是声音变得尖细,像女人腔了。

(二)

   古代各朝的皇宫及王室宫中都有大量的太监或内侍,这是一类受过宫刑的特殊的人。他们本来都是良家子弟,因为要被选进宫廷中服役,必须“净身”,以免他们在充满妃嫔媵嫱宫娥侍女的皇家禁地发生淫乱的行动。太监的净身和作为刑罚的宫刑不是一回事,但施行的方法是相同的,都必须“下蚕室”。因此,我们把太监约有关情形也放在本节叙述。

   宫廷中使用被阉割的男子作太监,始于春秋时,这就是前文所说的奄人。后来历代相传,直到清末。太监的来源,是皇帝委派内官挑选少年男子,施刑后入宫听用。太监因老病残弱或犯罪而减员,有司立即另选新人来补充。太监在入宫时净身的程序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以防有人徇私舞弊。秦朝时,吕不韦把嫪毐假装阉割而送进宫中,以满足秦始皇的母亲赵姬的性要求,这成为历史上的千古秽闻。以后各代在这个间题上严格把关,显然是接受了秦始皇时的教训。

   不仅皇宫使用太监,各代王室及勋臣贵戚的府第也都使用阉人充任各种职役。有些达官显贵常利用权势,购买引诱民间青少年,将他们阉割后用作奴隶。明代,这现象最突出,而且大多是阉割幼童。正统初年,靖远伯王骥征讨麓川(今云南陇川)时,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有人上本弹劾他,英宗朱祁镇竟不予理睬。正统十四年(1449),王骥和都督宫聚又擅自阉割幼童,名曰进献于宫中,实际上是他们留下来自己使唤,四川卫训导詹英奏闻朝廷,英宗认为王骥有功,仍然未加追究。天顺四年(1460),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将俘获的东苗儿童阉割一千五百六十五人,其中病死三百二十九人,他又买了一批,凑足这个数目,依然将他们阉割。有人把阮让的所作所为奏闻朝廷,代宗朱祁钰只是传旨责备他一番,并且责斥巡抚都御史白圭对阮让未加制止,但并没有将他们加罪。玉骥和阮让用兵平定叛乱后又将该地区儿童阉割,意在斩草除根,这已是残暴至极,他们借此机会把阉童作为自己的私有奴隶,做法也更为卑劣。此外,明清两代的某些王爷及封疆大吏也常阉割本地的幼童,或者自己使用,或者把其中的一部分输送给皇宫。

   太监在宫廷供职,经常接近皇帝,有一定的特权。有的太监利用特殊身分贪污受贿或敲诈勒索,入宫不久就积累起万贯家资。有的太监被委任为内官,掌握一定的政治权利,有的甚至还能参预军机,与文武重臣平起平坐,个别的太监成为宦官后有时竟然凌驾百官之上,独擅朝政。春秋时,齐国的寺人竖貂曾发动叛乱,贾举曾参与弒君,宋国寺人惠嫱伊戾谗杀太子,寺人柳谗逐右师,他们开创了阉宦乱政的先例,流毒后世。东汉末年,宦官把持朝政最终导致了汉朝的灭亡。唐代仇士良,明代的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等,都曾一度独揽大权,地位超过宰相。历代相当多的人看到当太监有利可图,就甘心情愿地自动阉割,挤进太监的行列,然后沿着宦官的阶梯,登上政治的舞台。因此,古代出现了许多自我施以宫刑的人,这便是封建社会的奇特现象──自宫。

   春秋时的那位竖貂就是自宫的首创者。齐桓公对管仲说,竖貂自宫是亲近国君的表现,忠诚可嘉,因此想任用他作宰相。管仲说:“竖貂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他能爱国君吗?”管仲一语道破自宫者的思想实质,他们并不是出于对国君或皇上的忠诚,而是出于追逐权利的自私动机。后世各代中,凡是皇帝重用太监,太监享有较多特权的时候,自宫的情况也就格外地多。五代时,南汉主刘鋹宠信宦官,有的宦官被封为三师三公,官号加“内”字或“诸宫使”字的,不下二百人,而文武百官都被看作“门外人”。群臣中有才能的人以及新科进士状元等,若想受到重用,必须先下蚕室,然后才能出入宫闱。于是,很多人纷纷自宫,以图求得官职。结果,宫中的太监和宦官竟多达两万人。

   明代,自朱元璋起,历朝都重用宦官。具有生杀大权的东厂、西厂、司礼监等机构,都归宦官执掌。宦官拥有的权势、财富及其养尊处优的生活,对一般的名利之徒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明代自宫现象同以前各代相比最为严重。明初时,自富而请求录用为太监的人数已相当多,以至于超过了宫廷的实际需要。于是从永乐时起,各朝都多次颁发禁止自宫的法令,对违令自宫者给予严厉的处罚。

   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成祖朱棣诏令,凡是自宫者,都要以不孝论处。如果军人违犯,连本管头目总小旗一同治罪;如果民间违犯,罪及有司里老。此年八月,仁宗朱高炽即位,长沙府有位百姓自宫,请求入宫作内侍,仁宗说:“游惰不孝的人,竟然忍心自绝于父母,怎么能配在朕左右听用?”于是下令将他充军戍边。按着,兴川有位军官名叫徐翊的上书奏称,他的儿子自宫,已入宫作内侍,请求免除自己的军籍。仁宗斥责翊教子不严,诏令他的儿子离开宫廷,去代替父亲服兵役,并且诏示刑部尚书金纯等人说:“今后有自宫者,定要处死,决不轻饶。”宣宗朱瞻基即位时,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有军、民任本等数人,自宫请求录用,宣宗说:“仁宗皇帝曾有诏令,自宫者都要发配交趾充军。这些人竟然还敢这样做?”于是就按照旧例将他们充军交趾。宣德二年(1427),宣宗下诏重中:凡是自宫的人,军人退回原伍,百姓遣回原籍,不许投入王府及官员及官势要者家中躲避差役。若再有违犯者,犯者本人及隐藏之家都要处死,官吏及邻居等人知情不报者,一同治罪。宣德六年(1431),金吾卫指挥同知傅广表示愿意自宫,以便到宫廷为皇家尽忠,刑部把他的要求上达,宣宗下令将他交给刑部治罪。

   英宗时,对自宫者的处罚依然三令五申。正统十二年(1447)诏令,自宫而已入宫者,准予自首,之后可送到南海子(南苑)种菜,隐瞒而不自首者以及新发现的自宫者,全家发配辽东充军。天顺二年(1458)重申此项禁令。正统十三年(1448),江西鄱阳(今波阳)百姓樊侃、陕西盩厔(今周至)百姓李回汉分别自宫,谎说是因为疾病和骑马受伤而失去性器官,请求入宫效力,英宗将他们按违禁论处,都发配到辽东铁岭充军。景泰三年(1452),代宗朱祁钰也颁布过禁止自宫的诏令。

   但是,自宫的现象仍然不能杜绝。这些人被查出来之后,一般都不会被判死罪,发配边远地区充军不久,遇到特赦的机会又可以回到京城,有司按旧例将他们送到南海子种菜,遇到宫中的太监有缺员时,就让他们递补。其中有些聪明能干的人,一旦成为太监,日后也能飞黄腾达。成化十一年(1475),竟有三百多名因自宫被发配的人潜逃回京城,侥幸得到录用,宪宗朱见深得知这一情况,下令让锦衣卫将他们拘捕,重杖责罚,然后遣送原来的戍所。成化十五年(1479),朝廷再次下令,让巡城御史、锦衣卫指挥督同五城兵马,把潜逃回京的自宫者缉拿,遣回原籍;城内外如果有人家敢私自容留这些潜逃者居住,留住者及左邻右舍一起查究惩处;抓获的自宫者要枷号示众一个月,期满再杖一百,押解回原籍,如果再来京城,其父亲、兄长等家庭成员要一同治罪。弘治、正德年间,朝廷都曾严惩自宫者。弘治六年(1493)五月,军人马英的妻子罗氏,把她的小儿子马五阉割,打算送入宫中请求录用,结果被人告发,罗氏和动手阉割的人依法应当斩首,刑部郎王嘉庆等三位官员把他们改判为笞杖责罚。孝宗朱佑樘大怒,下令将王嘉庆贬谪到外地,将罗氏等处决。正德元年(1506)、二年、九年、十六年先后四次发布禁令,内容大致相同,规定自宫者本人及动手阉割的人要处斩,全家发配边远烟瘴地区充军,潜逃至京城者一旦擒获即行处死,窝留及知情不报者皆治罪。

   这些禁令尽管越来越严厉,但自宫的风气一直煞不住。自宫者就像成群苍蝇,围着皇宫这块有腥味的地方,赶不开,打不散。当太监的优越地位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使不少人甘冒触犯法网甚至被杀头的危险继续这么干。自宫的现象越禁越多,有的地方一个村庄就有几百人自宫。自宫者潜入京城后,千方百计寻找关节和门路,有的也能如愿以偿。个别人的成功给多数人注入了兴奋剂,涌向京城的自宫者的队伍有增无减。奇怪的是,明武宗朱厚照一边下令严惩自宫者,一边却在正德十一年(1516)录用自宫男子三十四百六十人作为海户5,每人每月给米三斗。当时聚在京城未被录取的自宫者还有几千人,他们围在礼衙门前乱敲门,请求录用。朝廷几次派官员申饬他们回原籍,但这些人根本不听,始终没有被赶走。嘉靖五年(1526),南海户净身男子九百七十多人,联名请求宫中录用,世宗朱厚熜大怒,命令锦衣卫把他们全部遣送回原籍,为首的闹事者予以杖责。

   自宫的风气直到明末依然很盛。崇祯初年,朝廷又再次颁发禁令,并写成布告到处张贴。但收效甚微,自宫者置若罔闻。这时自宫者以福建人居多。明毅宗朱由检和武宗的做法一样,发布禁令的同时大量录用自宫者入宫,这使他的禁令成了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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