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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探秘中国酷刑-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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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的路程傍晚才到达。将囚犯斩首完毕,已是天色昏黑的时候了。

   斩首的行刑者——刽子手,都是手狠心黑之辈,不仅有杀人的胆量,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人的脖颈虽然较细,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一下子砍断。有的犯人孔武有力而有身怀绝技,要砍掉他的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清初有个名叫阿里玛的武将,因功提升至京中任职,进城后横行不法,作恶多端,顺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一个勇力仅次于他的武官巴图鲁占把他逮捕,押赴菜市口斩首。囚车走到宣武门,阿里玛说:“死就死罢了,但我是满族人,不能让汉人看见我受刑,就在这城门里边把我杀了吧!”同时,他用脚勾住城门瓮洞,囚车竟不能行进。巴图鲁占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门里边欣幸。在用刑时,阿里玛的脖颈就像铁铸似的,刀砍不动。阿里玛告诉巴图鲁占说,先用刀割断脖筋,然后再砍。巴图鲁占让刽子手这么做了,才把阿里玛杀死。

   明朝时,有个叫陆晖的苏州人犯罪当斩,临刑时,刽子手挥刀砍去,却未能伤着他的皮肉,刀反而砍折了,这样连续砍折了三把刀,他的脖颈完好无损,只有三个刀印。监斩官大惊,问他是怎么回事,陆晖说:“我在入狱就让家里人造了一尊观音像,虔诚祈求保佑。现在你们杀不死我,这是观音菩萨的慈力吧!”监斩官把这个情况呈报,有司奏请朝廷,赦免了陆晖的死罪。这个陆晖,可能具有硬气功一类的绝技,正如俗话说的“刀枪不入”,他说的观音菩萨保佑的话不过是假托之词。

   由于刽子手行刑需要勇力,所以若同时斩杀许多死囚,一个刽子手是不能胜任的。遇到这种情况,需要选派许多刽子手同时行刑,或者先由一名刽子手行刑,奇……書∧網杀数人之后,再由别的刽子手替换他。手段极高强的刽子手一次能连杀多少人,笔者未见到这项“最高纪录”,不敢妄言,但据常理推断,恐怕也是有一定限度的。若一人连续不间断地杀人,在杀到一定数量之后,不仅杀人者体力不支,而且所用的刀也不能再用了,或者刀口砍缺,或者刀身变形(据说人血的热度可使刀身弯曲)。因此,考察刽子手的“业务能力”,就得看他能够连续杀人的数目。清代咸丰年间,有一次,官军在福建沿海地区捕获海盗五十余人,押赴福州市郊刑场斩首。这些海盗都是凶顽亡命之徒,刽子手行刑时,对一名囚犯连砍数刀还不能砍下头来。于是就另想办法,找来一条木匠用的大锯,两个人对拉,锯断囚犯的脖子,囚犯号叫,惨不忍闻。这天,有一个卖菜的农家少年,挑着个菜担也来看杀人,见到锯头的情形,大骂刽子手是没有人性的笨蛋。刽子手冲着他说:“你小子有能耐,来试一试。”少年放下菜担,接过一把刀,连砍三十四颗脑袋,手起刀落,干净利落,而且神色不变。监斩的清军武官非常惊异,当即表示接受这位少年入伍当兵,让他专门负责处决囚犯。那时候的规矩,刽子手杀一名囚犯,应该得到一千钱的报酬,少年一下子得钱三万四千,挑着菜担子回家去了。少年向父亲夸耀自己的事迹,其父大怒,把他的钱扔到地上,又用木杖把他痛打一顿,坚决反对儿子干这种作孽的差事。少年无奈,哭诉于武官请求退伍。他的父亲坚决反对的态度,表现了一般民众对刽子手职业的憎恶与鄙弃。

   刽子手将犯人斩首时,犯人体内的血液会突然从断了的动脉血管喷射出来,喷射的高度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关汉卿著名悲剧《窦娥冤》写窦娥在被斩首前发下三椿誓愿,其中的一椿是,他让刽子手在斩台高处悬挂丈二白练,如果自己是冤枉的,在头被砍掉后,“不要半星热血红尘洒,都只在八尺旗枪素练悬”。结果,窦娥的誓愿实现了,他的一腔热血没有落地,全部洒在那幅白练上。这当然是关汉卿文学创作的浪漫手法,意在突出窦娥的冤情和悲愤,但这样的描写是有一定的事实基础的。古代传说,汉代东海郡有个孝顺媳妇,名叫周青,身罹奇冤而被太守枉杀。周青临刑前让人竖起十丈竹竿,悬挂五条白幡,发誓说:“我若确实有罪,死后血往下流,若是冤枉的,血要向上喷。”结果在行刑时,周青的血呈青黄色,顺着竹竿向上喷,达到最高竿头,又向下落到白幡上。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显然是以东海孝妇周青为模特儿塑造出来的。

   这样的事例不仅一个周青。南朝梁天监十五年(516),荆州市斩人,斩首后血向上喷射,有一丈多高,然后散作雨滴状,细细落下。人们觉得异常,这一年果然出现特大旱灾。晋元帝司马睿在位时,令史淳于伯运粮误了期限,按律当斩。行刑时,淳于伯的鲜血顺着柱子向上喷溅,达到两丈三尺那么高。此类现象若用今天的科学观点来看待,不难理解。人体内心脏的运动产生一股巨大压力,血液靠这压力由动脉输送到全身。人被斩首,血自然要喷射而出,文学作品的描写和古籍的记述据客观事实作了较大夸张,因而显得格外离奇。

   有人还说,如果把斩去头的尸体扔到水中,他会直立不倒。水从脖腔处向里灌,体内的血要向外喷涌,互相激荡,发出奇怪的声响,非常可怕。

   人被斩首时从脖腔中喷出的血液并不全是红色的。前面说到东海孝妇周青的血是青色的,固然是一奇,但也有人的血是白色的。明朝初年,松江人钱鹤皋起兵反明,为张士诚复仇,兵败被擒,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把他斩首,砍头后白血喷涌如注。朱元璋大惊,认为他是厉鬼,于是下令让全国百姓祭祀厉鬼。人们祷告时都称呼说“无祀鬼神钱鹤皋”,后世相沿成为习俗,每逢祭祀时都要祷告一番。7也有的人斩首后无血。十六国时,安定人侯子光(或作刘光)年方二十岁,相貌英俊,自称是佛太子,从大秦国来,应当在小秦国称王。他改姓名为李子杨,不久自称大皇帝,定年号为龙兴。镇西将军石广将他捕获,斩首后他的颈上没有血流出,十余天后他的面色仍然和活人一样。南宋末年,著名将领李庭芝兵败被元兵俘虏,斩首后也没有出血。以上两例如果情况属实,不知这是什么道理。

   刽子手在执行斩首时使用的是快速动作。所谓“钢刀一挥,人头落地”,时间极其短暂。从刀锋接触皮肉到脖颈被砍断,大约不过十分之一秒。那么在头与身体分离的一刹那间,人的神经系统感觉怎样,活着的人无法取得这样的亲身体验,只能凭想像来推测了。古代的野史笔记中记述了不少这方面的传闻,有些小说也写到这方面的情节。

   《聊斋志异》卷二有《快刀》一篇,写明代末年,山东章丘盗贼作乱,被官军捕获十多人,押赴市曹斩首。其中一个士兵佩带的一把刀非常锋利,盗贼中有一个人认识这个士兵,就对他说:“听说你的刀最快,斩首时决不会割第二次,请你用这把刀杀我。”士兵同意了。等到行刑时,士兵一刀下去,那盗贼的人头就滚出去数步之外,在地上转动未定时,口中称赞到:“好快刀!”

   这是小说家言,真实性令人怀疑。但是,史籍中可以找到相似的事例。南明永历朝著名抗清英雄瞿式耜兵败被清军俘虏,慷慨就义。家属收尸,把他的头装在一个木匣子里,他的眼睛在睁着。家里的人对着他的头说:“公子平安无恙,你可以闭眼了。”他仍然不闭眼,又说:“焦侯(即焦琏,被封新兴侯)也平安无恙。”这时,他的眼皮才合拢。人们都说:“这是瞿公的精灵未泯,死后还在惦记着朝廷的大事。”但是,瞿式耜的脑子是怎么想的,可惜无法证实。和瞿式耜同时的杨廷枢,本是复社名人,明亡后匿迹深山,被清兵捕获,受尽酷刑,一直骂不绝口,曾撕下衣襟,用自己的血写绝命词十二首,表达志向,以文天祥自勉。临刑时慷慨不屈,仰天长啸,连呼“大明”,头已落地,他口中又喊出一个大字,清晰可闻。8蒲松龄写《快刀》,或许就是以瞿式耜、杨廷枢的传说为依据的。

   近代学者林纾(琴南)曾和他的好友王子仁在一起探讨过人被斩首后的短暂瞬间有无知觉的问题。林纾认为,人被杀,督脉则断,必然一无所知。王子仁不以为然,说法国有两个医生研究过这种现象,认为人的颈部虽然断了,但脑气还没有立即消亡,可能会有微弱的知觉。不久,其中一个医生犯了死罪,应当斩首,他的朋友对他说:“你的头落地后,我捧着你的脸叫你的名字,你若有知觉,就睁开眼看看我。”这医生同意了。到受刑后,朋友这样做了,死者的头果然睁眼看了他一下,随即闭上,再喊第二声时,眼皮却不再睁开。

   有的书中说,人被斩首后,不仅瞬间尚有知觉,而且身体还能做出一些动作。唐代剑南节度使花敬定(即杜甫写《赠花卿》诗的那位花卿),一次作战时与敌兵相遇,被敌将削去了脑袋,他的身体仍然持枪骑马,奔驰到一个小镇上,下马到溪边洗手。这时有一个浣纱少女看见了他,说:“你的头都没有了,还洗手干什么?”这位花将军才颓然倒下。汉代豫章太守贾雍有一次交战中失去了头,身体骑马回营,胸中发出声音对众将说:“我作战失利,被贼伤害,你们说是有头好呢,还是无头好呢?”众将哭着说:“还是有头好啊!”贾雍说:“不然!无头不也好吗?”说罢,尸体坠马而死。清初,有一位满族勇将在关外作战时,某夜晚敌兵劫营,黑暗中他的头被一刀砍断,但没有落下来,他急忙用右手按着头,左手挥刀杀死数名敌兵才倒地死去。

   奇异的事情不止这些。据说有的人头被割掉还可以长好。唐肃宗至德年间,太原人王穆为鲁旻部将,在南阳和安史之乱的叛兵作战时被敌兵砍了一刀,昏迷倒地,颈骨和皮肉都砍断了,只有喉管把头和身体连在一起。不久,他醒过来了,开始他未意识到自己已死,觉得想吃东西时,才发现头悬在腹部。他用力把头扶到了脖颈上放好,但一松手头有垂下来了。他再次把头扶正,用一只手掌牢,另一只手解开头发,分别系在两肩上。此时他的战马没有离去,他挣扎着上马时,头又掉了下来,于是又昏厥过去。再次醒来时,发现马在他前面卧倒,他这才骑上马背。刚行不远,他的部下找到了他,扶归大营,把头固定并包扎停当,休养了二百多天,伤口完全愈合,神志清醒如常,只是头稍微向一侧偏斜,脖子上留下一圈指头粗的疤痕。唐代宗李豫在位时,周智光任华州刺史,部下有一个小吏名叫邵进诒的犯了罪,周下令把他斩首。邵进诒的妻子领回尸首,把头对接在尸体的脖颈上,用针线四周缝好,不久邵竟然活了。邵妻急忙给他敷上伤药,精心护理,十多天就全部康复。周智光得知这一消息,也没有再追究。唐天宝末年,荥阳人郑会年轻有勇力,自命不凡。适逢安禄山作乱,郑会单人独骑前去探敌兵虚实,结果寡不敌众,惨遭杀害。家里的人找到他的尸首,云回去把头接上,用谷树皮作线缝合一处,几天后就能睁眼看人。家里人坚持喂他米汤,百日后身体恢复如常。上述三例,未必属实。因为人头与身体联系极其密切,除食道、气管之外,更重要的还有动脉血管和神经,当代医学如此发达,还没有断头再植成功的事例,在一千多年前的古代怎么可能?

   某些书中还记载了更为离奇的传说,有的人在被斩首后,仅存身躯仍然能活。南宋时,有个叫刁端礼的文士,因事路过浙江淳安县境内的一个村庄,看见一个没有头的老人在打草鞋,动作非常麻利。刁端礼感到惊奇,就上前询问,房里走出一个壮年男子,自云姓潘,他说:“这老人是我的父亲,宣和庚子(1120)那年逢方腊之乱,被斩首。我在死人堆里找到父亲的尸体,求人抬回家中,他的手和脚还能活动。我们不忍心把他安葬,只是制作一个木匣,把他的头颅埋到屋后,又用药敷在他脖颈的伤口上。后来创口痊愈,中间喉管处就呈现一个孔穴,可以发出啾啾的声音。我们从这孔穴给他灌粥汤,竟然一直活下来了,至今已有三十六年。他七十多岁了,还能干活。”刁端礼听了,惊讶不止。无独有偶,唐朝开元年间,蓟州县令崔广宗犯法被斩首,家人把他的尸体抬回去,也一直活着。他每当吃饭时,就用手画地写“饥”字,家里人把食物粉碎成屑状,从他脖颈的食孔中塞进去,用汤冲下。吃饱了,他又用手在地上画“止”字。而且,他还可以和妻子一同生活,不久妻子又生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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