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认识论原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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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主体活动的取得协调,虽然不能跟主体归因于客观现实的那些时空协调和因果协调分割开来,但仍然既是主客体之间发生分化的根源,也是在实物动作水平上消除自身中心化过程的根源;消除中心化过程同符号功能的结合,将使表象或思惟的出现成为可能。不过,尽管还限于实物动作的水平,这种协调本身却提出了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在这方面提出来的相互同化是下述那些新特征的第一个例子,这些特征不是预先决定了的,但却又成了“必然”要出现的,它们标志着认识的发展。因此,从一开始就必须强调指出这一点。
经验主义心理学的中心概念是联想,它首先由休谟加以发挥,仍为行为主义者和反射论者所坚持。但是联想这个概念只是指被联系起来的东西之间的外在联结,而同化概念(《研究报告》第五卷第三章章则是指把给定的东西整合到一个早先就存在的结构之中,或者甚至是按照基本格局形成一个新结构。至于尚未取得协调的原始活动,则有两种可能情况。第一种是,结构就其从遗传得来而言是预先就存在的(例如吮吸反射),而同化则只是把在机体活动程序中所未曾考虑到的新客体纳入结构之中。第二种是,情况是未曾预料到的;例如,幼小婴儿尝试着去抓一个悬挂着的客体而没有成功,只是设法碰到了它,这样引起的摆动是一个以前所没有遇到过的经验,使婴儿感到新奇有趣。于是他将会尝试着去使这种事件再次出现,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说看到了再生性同化(再生同一活动)以及一种格局开始形成。当婴儿再遇到另外一个悬挂着的客体时,他会把它同化到这回一个格局里去,于是就有了再认性同化;而当婴儿在这个新情况下再重复这种活动时,这种同化就是一种进行概括的同化了。再生、再认和概括这三个方面是可以一个紧跟着一个的。情况既然如此,我们需要加以说明的那种由相互同化所产生的活动的协调,对过去的事情来说,就是一种新事物,同时又是旧的机制的延伸。在这里我们可以分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在于延伸的性质:它是把同一客体同时同化到两个新格局中去,从而给相互同化过程建立了一个起点。例如,要是那个被摇动的客体会发出声音,它就能依次地或同时地成为某种婴儿要去看的东西和某种婴儿要去听的东西,结果就产生了相互同化,这种相互同化除了其它的事情之外,还促使儿童去摇动任何一种玩具,看看它会发出什么声音来。在这种情况下,手段和目的相对他说仍然是没有分化的,但是到了重点放在新异性上的第二阶段,儿童就会在他还不能够事先就想到这个目标之前,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并会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而应用不同的同化格局:他会试着用摇动的办法去摇动摇篮的顶篷,以便使悬挂在那里的他够不到的发声玩具摆动起来,如此等等。
不论这些最早出现的活动是多么地简单,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其中一个将随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变得明显的过程在起作用,这个过程就是把从客体本身得出的或者——这是重要的——从应用于客体的活动格局得出的抽象结合起来、以建构新的联结。例如,儿童认识到一个悬挂着的客体是一件可以摇动的东西,就需要从客体出发进行抽象。另一方面,考虑到将要实现的运动的适当顺序而将手段和目的协调起来的这种行动跟那种手段和目的在其中尚未分化的杂乱无章的动作比较起来,就是一种新的行为方式;但是,这种新的行为是通过一种过程而自然而然地从这些动作中培养出来的,这种过程就在于从这些动作中得出为完成这种协调所必需的顺序、重叠等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抽象就不再是从前那个类型的抽象了,而是接近于我们以后将要提到的反身抽象那样的东西了。
因此,从感知运动水平往后发展,主客体的与日俱增的分化包含有两个方面:即协调的形成和在协调之间区分出两个类别:一方面是把主体的活动彼此联系在一起的协调,另一方面是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关的协调。第一类协调在于:把主体的某些活动或这些活动的格局联合起来或分解开来;对它们进行归类、排列顺序,使它们发生相互关系,如此等等。换言之,它们成为逻辑数学结构所依据的一般协调的最初形式——而这些逻辑数学结构的往后发展是极为重要的。第二类协调则从运动学或动力学的角度把客体在时空上组织起来,其方式跟使活动具有结构的方式相似;同时,这第二类的协调合在一起就形成下述那些因果性结构的一个起点,这些因果性结构是已经有了明显的感知运动上的表现的,其往后的发展也是与第一类型结构的发展同样重要的。与刚才所论及的一般协调相反,主体或客体的特殊活动包含有因果性,其程度决定于它们对这些客体或其次序进行实际变革的程度(例如,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的行为);它们还包含有前逻辑的系统性组合,其程度决定于它们对具有形式性质(次序等)的一般协调的依存程度。因此,尽管某些哲学学派,例如逻辑实证主义者,过高地估计了语言对认识结构化的重要性,清楚的是,具有逻辑数学性质的和实物性质的两极性的认识,是在活动变得协调、主客体之间由于中介结构日益精细化而开始分化的时候,在活动本身这个平面上形成的。但这些结构仍然具有实物性质,因为它们是由活动组成的,在它们能内化为运演形式以前还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二、前运演思维阶段的第一水平
我们必须承认,在两个阶段——主客体之间还没有稳定分化的那个最早的缺乏协调的原始活动阶段,和产生了协调的分化的阶段——之间,有一个相当长的进展时期;已产生的进展足以确定认识的相互作用的最初的手段的存在。但是协调的分化迄今只发生在同一个水平上,即现实的或实际的活动水平上,也就是说,还没有达到概念系统中的反省活动的水平。换言之,感知…运动智力的格局还不是概念,因为它们还不能在思惟中被运用,它们之起作用仅限于实践上的和实物上的应用,儿童一点也不知道它们之作为格局的存在,因为儿童还没有掌握用来称呼它们并在意识中把握它们的符号系统。另一方面,随着语言、象征性游戏、意象等等的出现,情况就显著地改变了:在某些情况下,在那些保证主客体之间存在着直接的相互依存关系的简单活动之上,增添了一种内化了的并且更为精确地概念化了的新型活动;例如,主体不仅能从A 移动到B; 而且能用概念来表示AB这个位移,并且能在思惟中显示出另外一些位移来。
但是,活动的这种内化是有明显的困难的。一则是对于活动的有意识的觉察总只能是部分的:主体多少还是容易地对自己描绘出AB这条路程以及粗略地描绘出自己所完成的运动,但是细节却被忽略了;即使在成年时期一个人要把自己移动位置时四肢屈肌和伸肌的运动用概念表征出来,并且稍为精确地描绘出这种运动的视觉形象也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所以有意识的觉察是通过选择和形成表象性格局来进行的,这已经意味着概念化。其次,在感知运动水平上,AB,BC,CD等位移的协调可能会获得一个位移群的结构,从每一段路程到下一段路程的过渡在什么程度上受到所认识的知觉标志(其先后次序保持着一定关系)的指引,位移的协调就在什么程度上获得了位移群的结构。而一个人如果要用概念对自己表征出这样一个系统,就必须把这个先后次序转化为几乎同时出现的一组东西的表象。由于考虑到有意识觉察形成格局,同时又考虑到把连续的活动压缩成为一个表象性的整体,把整个时间序列归置到一个单一动作之中去的过程使得我们认定整个的协调问题需要重新叙述,并建议把内在于活动之中的格局看作是一种灵活的概念,这种概念在表征活动时能超越于这些活动之上。
如果认为,以表象或思惟的形式把活动内化,只是追溯这些活动的进程或利用符号或记号(意象或语言)来想象这些活动就行,而不必改变或丰富活动本身,那就太简单化了。实际上活动的内化就是概念化,也就是把活动的格局转变为名副其实的概念,那怕是非常低级的概念也好。事实上我们只能称这种概念为“前概念”)。那末,既然活动格局不是思惟的对象而是活动的内在结构,而概念则是在表象和语言中使用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活动的内化以其在高级水平上的重新构成为先决条件,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不能归结为低级水平的中介结构的新特性的产生。这一点可由下述事实得到证明,即:在感知运动性智力或感知运动性活动的第一水平上获得的东西,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在思维水平上得到适当的表现的。例如,我和泽明斯卡对四岁到五岁儿童所做的研究表明,儿童完全熟习怎样独自沿着从家里到学校或从学校到家里的路走,但却不能用实验中代表已有名字的主要里程标志(如建筑物等等、的东西来描述这条道路,更有普遍意义的是,我和英海尔德对意象所做的实验(见《儿童的意象》一书)说明, 儿童如何死死地停留在与活动相当的概念水平上,而不能不受拘束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这是有关转移或甚至简单位移的一个一目了然的事实。
感知运动性活动落后于内化了的或概念化了的活动的主要理由是,感知运动性活动,甚至在几个活动格局之间建立了协调的水平上,仍然还是主客体之间的一连串中介物,其中每一个无论如何都还是实在的。诚然,在主客体之间已经有了分化,可是不论是客体还是主体,除了目前具有的特性以外都还没有想到具有其它的特性。另一方面,在概念化活动水平上,活动的主体、无论它是自我还是其他任何一个客体)都是被设想为具有持久特性(属性或关系)的;活动所及的对象也同样是如此;而活动本身则被概念化而成为可以用给定的或类似的(逻辑)项表征出来的许多转换中的一个特定转换。这样,通过思惟的中介作用,活动就被放在一个广阔得多的时空范围之中,并且作为主客体之间的一个中介物而被提高到一个新的地位。随着表象思惟向前进展的程度,思惟与其客体之间的时空两方面的距离都相应地增加;换句话说,一系列各自发生在特定瞬间的实物活动可以用一些表象系统完满地表征出来,这些表象系统能以一个差不多是同时性的整体形式把现在、过去和将来的活动或事件,把空间距离远的和近的活动或事件都在头脑中显现出来。
结果,在这个前运演的表象性认识时期,一开始就有相当大的进展,进展沿着两个方向前进:(a)主体内部协调的方向,从而也就是产生未来的运演结构或逻辑数理结构的方向,(b)客体之间的外部协调方向,因此也就是形成广义的因果关系的方向,这种关系包含了空间结构和运动结构的形成在内。首先,主体很快就变得能完成初步推理、把空间的图形分类、建立对应关系等等。其次,儿童在早期就提出了“为什么”的问题,这标志着因果性解释的开始。因此,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套对感知运动时期而言是新的本质特点。我们不能仅仅用言语交往来说明这些特点,因为聋哑儿童,虽然由于缺乏适当的社会性刺激而与正常儿童相比是落后的,可是事实证明他们有同正常儿童相似的认知结构。所以在概念工具的加工制作过程中出现的这个基本转折点,不能只归因于语言,而应一般地归因于符号功能,产生这种功能的根源则是在发展中的模仿行为——这是最接近于表象作用的感知运动形式的行为,但却以动作的形式表现出来。换言之,从感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