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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渺渺兮予怀-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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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顾佳靓点点头,示意她看桌上的一摞东西。
  “这是什么?”
  可能因为太小了吧,顾佳靓看着她想,一喜一怒、一点一滴,任何感情都在顷刻间都表露无遗,稚嫩到肤浅,就像未熟透的杏,看上去诱人,吃下去酸涩,他打小比同龄人成熟,看不上这样的姑娘,应是合情合理。
  “信。”她笑着说,突然觉得老钟安排的这件差事儿太没挑战力,根本不用多说什么,对面的姑娘已经输得一败涂地,“从小到大,追他的人写给他的信。”
  温渺脸色突变,像即将来临的暴风雨,顾佳靓想,果然是太嫩了啊,觉得好笑,但忍住了,继续说:“一直以来,喜欢他的人很多。”说着摊开那叠照片,“你看这儿,全是美女,都是他交往过的对象,有半年的,也有一星期的,甚至还有他记不住名字的。”
  “别以为给我看这些我就会退缩,你这叫卑鄙,凭什么拿过去来比,他都没说我什么,你在这儿瞎叫唤!”
  顾佳靓笑出声:“姑娘,我可没有瞎叫唤。你想过没有,他没对你说什么,可能仅仅是因为无话可说,他对你没感觉,何必把以前全盘托出,要是有感觉,又何必到现在还不答应你?”
  她看着她干净的一张脸,写满青春的张扬,她多大来着?好像刚上大学,等同于高中毕业,怪不得这么眼熟,“高中那会儿有一姑娘追她,肤白貌美成绩好,比你有意思多了,全校大会上举着话筒表白,连班主任都给她鼓劲儿,最后也没戏,说明什么,季邺南不喜欢这类型。”说着,突然问,“你最讨厌吃什么?”
  温渺愣了愣,答:“胡萝卜。”
  “对!好比你最讨厌的胡萝卜成天儿地追着你,叫你吃它,你对胡萝卜什么感受,季邺南就对你什么感受,明白了吗?”
  温渺皱了皱眉,这事儿能这么比吗,胡萝卜会泡茶吗,胡萝卜会天热递水、下雨送伞吗,胡萝卜会一声不吭等五六个小时吗,要是有这样的胡萝卜,她非但不会吃它,反而会爱死它,想到这里,温渺忽然明白了倪翼曾说的卑微,哪怕是一根萝卜,也不会迁就不喜欢它的人,说到底,她竟连一根萝卜都不如。
  那种胀满的彩色泡泡又跑出来了,挤满整个心房,快要碎掉却迟迟不破,越来越大,绝望感也越来越强,她忽然觉得累了,就算是块石头,也该软了,可季邺南的态度依旧如初。她向世人证明她的爱,所有人却当这是一场玩笑。你有没有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没有智慧和心机,只凭着本能去讨好和索求,温渺就是这样的人。
  她沉默了半晌,问:“他叫你来的?”
  顾佳靓笑了笑,却没接话,这比说了什么还让她难受。她的手紧紧捏着信件,极小声地说:“好吧,我明白了。”
  顾佳靓的出现比任何女孩儿能让她受到打击,光他们一起在食堂吃饭,温渺都已目睹三回了,自从她出现,还没见过他和哪个姑娘亲近过。像季邺南那样的人,没有否认,却一直带着身边,应该就是很喜欢了吧。她忽然觉得,自己像别人说的那样,很蠢。
  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每次见她时都摆出厌恶的表情,如果他喜欢她,就不会一路从西门的自习室躲到东门的室内篮球场……她用五天时间想通了这个问题,又联想到老温逼她吃胡萝卜的时候那种厌烦,忍不住后悔,季邺南到底该有多讨厌她!
  得不到就该放下,女孩家家的要矜持。自此她像她爹教导的那样,自矜自持,好好学习,心无旁骛。温渺有一特点,决定干什么时就会干得特认真,每天下午她会去南区图书馆坐上半小时,然后按照习惯往右拐,上了木桥到达糖水店,也会照习惯摸出几个钢镚,数了数,拿回两个放进包里,剩下的都递给柜架后的收银员,那人也习惯性逗她:“一杯饮料一杯茶么,你这钱买两杯不够啊!”
  她每回都好脾气地摇摇头,笑着说:“就一杯。”
  西门练功房后的自习室人少清静,她吸着奶茶拎着本书从后门进去,前排立即有人和她打招呼:“我说这几天怎么这么清静,原是躲这儿了。”
  温渺抬头,看见周礼,嬉皮笑脸的样子,还是瘦得离谱。她没理他,挨着窗户坐下,理书的时候才看见周礼旁边熟悉的背影,片刻间眼皮子就垂下去,只盯着书本。她看得十分投入,前排不知名的位置总有细微说话声,尔后季邺南发脾气,扔出一句你烦不烦,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自习室算得上是大动静,周围人都盯着他们看。季邺南收了书,站起来往外走,经过挨着后门的窗户,不经意瞟一眼,那个座位上却已没了人影。

  第十章

  季邺南的生活突然恢复平静,也就几天的时光,总觉得已经过了很久。这日子貌似有点儿太清静,清静得他都快发脾气了,自习室里再没人突然蹿到旁边捅他的肩,图书馆里再没有人突然拍着桌子出现在他面前,宿舍门口再没有个姑娘蹲在地上画圈圈,游泳池里的姑娘倒多了不少,却没有一个敢披着浴巾、抱着双臂,吊儿郎当地夸他好帅。他还是会去明德楼后面的凉亭,有时候看书会睡着,醒来看着满眼星星点点的阳光,莫名觉得少了什么,具体少了什么却说不上来,路过小卖部门口的冰柜摊,才知道原来是口渴,于是更加莫名,什么时候竟连口渴也察觉不到……
  建国门的酒吧里人不多,季邺南挑的地儿,他喜欢静。钢化圆桌上摆着琉璃小灯,卡座上几个人在摇色子,有人邀他加入:“这都多久没聚一块儿了,给点面子行不行?”
  他手指一下下敲着扶手,兴趣缺缺,周礼拎过一瓶人头马:“不想玩儿,咱就喝,这可是极品,陈酿五十年!”
  他端着酒杯抿了一口,手机响了,他妈在电话里唠叨一通,被他敷衍几句,挂掉。
  顾佳靓问:“有事儿?”
  他盯着手机屏:“没。”划下顶端的菜单,瞄了瞄前段儿下载的拦截软件,“年纪大了,见天儿地唠叨,都是废话。”
  顾佳靓好奇他专注的样子,伸脖子看到他点开无任何标示的软件,笑着说:“谁年纪大了不爱唠叨。”接着,笑容放大,“你可越来越奇怪了,有广告的时候嫌烦,没广告了还盼着广告来。”
  他没吭声,将手机往桌上撂了,带着那么丁点儿莫名的怒气。周礼独自豪饮,眼珠子已经不能聚焦,头脑还算清醒,打着嗝问:“那事儿你怎么想的?”
  “……耳根清静,我乐得自在,还能怎么想。”
  周礼拧眉:“老季你怎么这么不孝呢,你爹为这事儿都搁医院了,你还乐得自在,乐什么呢?”
  “……你说这事儿?”
  “那不然呢,还有别的事儿吗?”
  季邺南抢过周礼的酒,闷不做声喝了一口。
  习惯这东西是万恶之源,一旦沾上再改变很难,即使完全改变,某一天突然想起从前,又会因为怀念重蹈覆辙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习惯有好有坏,让他拿不准的是,被某个姑娘养成的某些习惯,无从辨别到底是好是坏。
  他从前喜欢独处,在书房耗上一整天,或者到琴房听摇滚,声音开到最大,世界仅有他一人,绚烂无比,再或者,他会慢跑到江边,看落日孤霞,秋水长天,有时候他也会开车,漫无目的穿梭在城市各个角落,观车水马龙,赏人间百态。那时候静谧美好,世间万物自有法则,他和整个世界,进水不犯河水,那是与生俱来的习惯,像种子破土、枝叶发芽般浑然天成,没有思考过为什么,也没觉得有任何不妥。
  突然有一天,有人硬闯进他的世界,将原来的法则破坏,破坏的力量十分可怕,他再在书房呆一天,却大半的时间都在发呆,跑去琴房听音乐,晃眼之间,总觉得有个姑娘坐在琴前嬉皮笑脸。周礼曾问他,那样生活孤不孤独,他感到可笑,生活本就如此,哪存在孤独不孤独。直到某一天,在葡萄藤下睡到自然醒,在阴雨天独自走路,在图书馆安静看书,再没有嬉笑聒噪环绕身边,他才反应过来,哦,原来这就是孤独,原来他的生活一直很孤独。
  大概生活太安静了,这天打完球,周礼感叹连连:“我还当真以为她会追你到海枯石烂天崩地裂呢,追的时候够猛烈,这放弃的时候也够果断、够迅速、够……”
  话没说完,就见一小姑娘蹲在男生宿舍门口的大树底下,果不其然,正是温渺。周礼继续感叹:“女侠啊女侠,你果真没让我失望啊!”然后躬着身,拍拍她的肩,“好好表现!”
  是的,温渺是个意志坚定的姑娘,可在放弃季邺南这件事儿上,她表现得特别不坚定。系里刚下来通知,和隔壁学校有一交流活动,她一看到通知,就特别具有奴性地想到,要利用这个和季邺南来一次近距离接触。有些事情,不亲口听某些人说,仿佛死也不肯罢休,于是她又把自己折腾到这儿了。
  在周礼溜上楼之后,她才站起来,话还没说上一句,人却一个踉跄往前倒,季邺南本能往后躲,却在她即将和大地来个贴面吻时伸手把人捞起来。温渺死死抱住他的胳膊,重心全部压在他身上,皱着眉说:“等会儿,就一会儿,我脚麻了。”
  他不说话,也没松手,撑了一会儿,撇见那双灵活狡黠的眸子,沉住气道了声:“坏了。”
  “怎么?”
  “后边儿那树下蜷了条蛇。”
  接着,响彻整幢宿舍楼的尖叫声整整持续十秒钟,刹那间她又像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在尚有余温的水泥地上来回蹦跶,蹦跶的过程中瞧见他冷静如常,便捧着心脏歇下来,看上去有点儿尴尬。
  季邺南问:“还麻么?”
  她软榻了半个身子,不敢看他,小声地:“还是有点儿麻。”
  这回,他脸上挂着笑意,没说话,抬脚就往宿舍里走。身后的人却一把拽住他,问:“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他眼神戏谑:“我为什么要接你电话?”
  温渺抿了抿嘴,又说:“后天的交流活动在香山,你去吗?”不等答复,又说,“这是最后一次约你,保证最后一次!”他摸出一支烟,没说话,她接着嚷嚷,“去吧去吧,那谁也去
  呢!”
  他扬眉:“谁?”
  “……顾佳靓。”
  他问:“你去吗?”
  温渺顿时将头点得如捣蒜:“去去去,采风讲义我们系就三个名额,我好不容易才拿到的,当然得去了。”
  季邺南站在台阶上,洋洋得意地看她一眼:“本来挺想去,但你要去的话,我就不去了。”
  说完就上了楼,温渺望着他的背影撇撇嘴,转身慢吞吞往回走,忽然又胆颤心惊往两旁黑漆漆的小林子里看了几眼,抱着胳膊风一样地火速离开。

  第十一章

  两天后的校门口,等看到那挺拔冷峻的青年登上车时,惊嘘声一片,这少爷可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活动,今儿吹得是哪阵风。一车的姑娘都疯了,悄悄咬耳朵,咬着咬着边你推我我打你,娇声俏语闹成一片。其中最开心的要数歪在倒数第二排的座位里睡觉的温渺,她本来无精打采像只落水狗,忽然就来了精神,两只眼睛贼亮贼亮,心底的思绪翻滚如潮,特别高兴地拍了拍挨着过道的空座,示意上车的青年过去坐。
  季邺南的视线刚刚掠过她,前排却有个姑娘突然站起来,俏丽的背影辨识度很高,一眼便能看出那是顾佳靓,她和他说了几句话,他便目不斜视地挨着她坐下,整座车厢响起一片嘘声,温渺瞬间又像条落水的狗。
  下车之后分为几派,温渺混在历史系的几个女同学中间,看着季邺南和顾佳靓走在前面,进了东门再往上,年轻人们原本的交流学习心态早抛到九霄云外,跟小孩儿出门郊游似的,走到哪儿拍哪儿,嬉笑打闹乱成一片,时间越往后人群就越散,终于到了半路上,紧跟顾佳靓的男孩儿举着旗帜大挥手,招呼大家原地休息。
  其实也没地儿可休息,周围都是树,全都往石阶上坐了。顾佳靓脱了运动外套,擒住两只袖子往腰上打个结,手指顺进头发撩到肩后,再用手往脸上扇着风:“瞧你,有什么事儿也不说,跟过来又不高兴,摆脸子给谁看呢?”
  季邺南走得急,没带烟,习惯性摸了摸口袋,又空出手来:“你大老远回来,就为了搞这玩意儿?”他看了一眼离自己几米远的台阶上放着的横幅,还有戴着太阳帽的少年们,少年们的太阳帽上都印着学校名称,在他看来实在是傻帽至极。
  顾佳靓说:“学校让组织的,就这一回,没理由打发掉,你以为都像你这样不给人面子,说不干就不干。”
  “大清早二话不说我跟你来这儿,还要多大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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