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美人有毒-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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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地方了:“表姐,以后你也不准再跟着我去危险的地方了,这几天我的头发都被我娘给揪秃了!”
叶蓁还没说话,王明兰就来揪他耳朵了:“臭小子,说什么糊话?又想挨揍了是不是?”
盛景哎哎哟哟一顿讨饶,逗得叶蓁直笑。
不过到了教室后,她发现连同学们看她的目光都分外火热……
叶蓁都能如此,在家休息了几日才回学校的盛伦只怕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本就因文采出众而出名,这次之后,收到的各类邀约更是不断,不过大部分都被他婉拒了,他和之前并没有太大不同,上课学习,和友人高谈阔论。
唯一不同的,是他心里有了记挂,平平无常的周五就变得不一般了起来。
这天的他回到家里,都会随同司机一起去接叶蓁和盛景、盛惠放学。
有时叶蓁出来得早,她就会坐到他旁边,甜甜喊一声表哥就把作业递给他:“多亏了表给给我补课,最近学起来没那么吃力了,英文课也能听懂了,希望期末考的时候不要太差。”
盛伦垂眸聆听,避开司机的目光将女孩的手握进掌心,她笑着与他十指相扣,在盛景和盛惠来时将手抽出,若无其事的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有时她放学来得晚,他和她之间就隔了一个盛惠,小丫头叽叽喳喳活泼又闹腾,一路都不消停的,像是隔了座大山。
他依然会在周末两天的下午给她补课,只是时间长了起来,课后就是练字,他会站在她身后,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的教她。
他很喜欢这种亲昵,稍稍俯身就能抱她入怀,她身姿娇小,刚好能和他的胸膛契合,低眉垂首间,是彼此轻淡的呼吸,缠在耳边,亲密不可分。
直到了期末来临,终于能检验出她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了。
盛伦倒是在临考前叮嘱了她几句,让她别紧张,像平日里学习那般放松的去考试,叶蓁在写题,便抬眸看他说:“表哥,如果我这样都还考得不好,是不是太辜负你和姨妈了?”
“表妹这段时间进步很大,只要正常发挥,就不会差。”
“我是说我考不好呢?”
“无事,这里就暑假了,我慢慢教到你考好为止,上午也补课,总会好的。”
“……”
……下午补了还上午补?
那还真是谢谢您了。
她撇撇嘴,低头继续写作业,盛伦虽然没谈过恋爱不太懂得女人心,但人还是聪明的,一下就知道叶蓁有小情绪了,“表妹?”
她盯着书本不看他,淡淡的:“嗯。”
盛伦顿了顿,起身走到叶蓁身侧,背靠在书桌,手臂一伸,单手捧起女孩的脸颊,她抬眸看他,些微不满:“干嘛呀?”
他拇指摩挲她脸颊,低声道:“考不好也没什么,学习是让你有知识,有眼界,看到更广阔的天地,但这不是限定一个人一生的框架,不要被学习成绩束缚。”
叶蓁抿唇笑着说:“但学习很重要,对么?”
“对。”
“表哥,我会考好的。”
盛伦一直都知道叶蓁成绩不太好,因为王明雪每次来都会念叨叶蓁书念得有多差,做出来的文章也匠气十足毫无灵动之意。
为了这事儿,王明雪没少急,她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成才,能做个有学问的女子,这个世道虽然乱,但读书人的地位真不低,王明雪没怎么念过书,但她看到的世界很宽阔,深刻的明白女人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否则便是嫁人后在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运气好的夫贤子孝,运气不好的,便一辈子的痛苦。
只有女子自己立起来,便是什么都不好,她也是好的。
就像叶蓁,她虽然念书吃力,可她也足够努力,他教授她许久,从未听她抱怨什么,坐下之后就是认认真真的,也不会像盛景和盛惠那样坐不住,总想着去玩。
只是学习或许真的看天赋,而她刚好缺了那么一些。
不过这并没有成为她放弃的理由。
他看着她温和清丽的眉眼,看她言笑晏晏的模样,亮亮的眼界像是在发光。
盛伦低头,在她额头亲了一下:“嗯,我信你。”
这还是上次亲吻之后,他第一次亲近她,依然是甜甜的味道。
他亲了一下就退开了,叶蓁却抬手勾住他脖子,仰着小脸送上自己的唇,他些微惊讶,眼底漾出笑意,捧着她脸颊,回吻。她仰着脖子难受的哼,他提着她站起来,叶蓁便站到他两腿之中,趴在他胸膛,他手臂环着她腰,再次吻了下来。
这次的吻和之前不同,他依然温柔,却又十足的热烈,她脸颊越来越红,呼吸滚烫,把他工整的衬衣捏得皱皱的,她鼻间的轻哼终于将他惊醒,他停下吻,手指摩挲她红润的嘴唇,却依然将她扣在怀里。
他呼吸微重,不似以往清冷,连平静无波的眼底也染上沉迷之色。与她亲吻就像回到了那夜,她很天真,天真的大胆,胡乱的与他缠,唇齿相依时完全敞开了自己,一点点都是诱惑。
叶蓁抿抿唇瞪他一眼,舌尖残留着被吮过的感觉,盛伦低声说:“发乎情,止乎礼。表妹,我非圣人。”
叶蓁轻笑一声,下巴枕在他胸膛,故意问他:“那你是什么人?”
他扣紧她的腰,嘴唇再次欺去,叼住她唇,重重的吮,低沉的声音消失在唇畔:“你说呢?”
……
叶蓁的期末成绩在十天后出来,一大早她就和盛景、盛惠俩兄妹起床出门去学校,已经放假几天了,盛景的兴奋劲儿还未过去,走路抬脚感觉都是抬了两尺高,他还拍着叶蓁肩膀说:“表姐别担心,我相信你这次肯定考得很好,考得不好也别气馁,只能说你不是学习的料,该放弃的还是要学会放弃。“
叶蓁拍开盛景的手:“我觉得我这次考得挺好的,或许比你还好呢。”
盛景哈哈大笑:“表姐,我祝你如愿以偿哦。”
叶蓁也笑:“如果我真的比你好怎么办?”
“那我给你跑腿两个月!”盛景想也不想的就说,“怎么样,可以吧?”
叶蓁点头说:“好,就这么说定了。”
盛景:“那如果你考得没我好怎么办?”
叶蓁:“怎么办?只能麻烦表哥更努力的教我念书了。”
盛景:“……”
他无语:“你耍赖!”
“不然怎么办啊?”叶蓁耸耸肩,转头便走了。刚好扎了两条麻花辫的盛惠走出俩,俩女生手拉手的一起走了。盛景摸了摸头发,反正叶蓁肯定输的,别的不做他想,
不过这一次他真的算漏了,叶蓁不仅考得不差,还比他高出了十五个名次,他成绩在中等,因为心思都没全放在学业上,所以只能算过得去,但是因为家里学校都管得严,他也不能太坏了,就一直保持在不好不坏的位置,能交差就行。
没想到一直是吊车尾的叶蓁这次真的起来了,还超越了他!!!
盛景惊讶极了,简直不敢置信,“……你这成绩未免也飞的太快了吧?”
叶蓁谦虚的说:“都是表哥教得好。”
盛惠道:“表姐好厉害!”
盛景:“……”
因为叶蓁成绩不错,盛公馆好好热闹了一下,王明兰立刻给王明雪打去电话,言说叶蓁这次没白来,成绩真的有所好转,这次你和妹夫可以放心了。
这对王明雪来说是意外之喜,她本以为有过上次的灾难女儿成绩反而会下滑,这次看来,她还是低估了叶蓁,她或许没有她想象的那么脆弱。当下就连说了几个好字,写了王明兰又谢盛伦,说叶蓁这几月在盛家添麻烦了,待挂了电话,转头就和丈夫商量,买了些谢礼邮寄到宛城。
相较于叶蓁喜气洋洋的,盛景的脸都垮了,本来他成绩不好不坏没什么,何况还有个表妹垫底就更显得他很好了,现在表妹冲起来,垫底的成了他,被笑的也成了他……
盛惠还来说风凉话:“看吧,让你不认真总以为自己是天才,这被表姐后来居上了吧,活该哦!”
王明兰说:“小景,你不是说你一定考得比蓁蓁好吗?现在是怎么回事?你身为男儿,怎可说大话?”
盛世华说:“说大话还不做到,枉为男人。”
盛伦:“嗯。”
盛景:“………………”
他翻了个大白眼,看着一旁被宠得笑盈盈的叶蓁就好气啊!
到底谁才是亲生的???
……
叶蓁考了个好成绩,盛家人都很开心,但是叶蓁离家小半年,这里暑假两月,她要回邺城了。
叶蓁要回邺城,王明兰有些不舍,转而想着等开学了叶蓁就会回来,她便也收起了不舍,给她收拾好行李箱,什么什么都放在那儿,在车上的吃食也备好,又和她说不可轻易相信旁人,到家后给她消息。
叶蓁一一应下,“姨妈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叶蓁把东西都收拾好,拍拍手去找盛伦,他在书房,书桌上摊开一本书,她走到他身边一瞅,又是金瓶梅:“表哥,这书你借我拿回家看看呗。”
盛伦牵过她手,拉着她坐到他腿上,侧坐着,两条腿无聊的晃啊晃。
他扣着她腰,“你拿回家的话姨父只怕会气我,你要看书的话,我另外再找两本给你。”
叶蓁随意翻了几页,嘟囔说:“其实我没那么想看,可你们都不让我看,我就更想看了。”
盛伦拍拍她脑袋,淡淡的声音却又透着温柔:“好,等你回来就看。”
这个男人温柔起来让人毫无抵抗之力。
叶蓁:“哦……”
她声音突然底下,垂头看着书页,盛伦以为她是在生气不给她看书,侧眸一看,才发现她耳朵和脸颊晕着红,似是羞涩,清丽的模样看起来便潋滟生辉。
他很少见她害羞,明明还敢主动吻他,还敢和他那样。
“……表妹?”
叶蓁咬唇看他:“表哥,你别什么都顺着我。”
他意外,挑眉之后便是莞尔失笑,揉着她脑袋按进怀里:“傻丫头。”
叶蓁戳他心口,他握住,拉到唇边亲吻。
叶蓁这次回家,送她的是盛伦,她原是打算一人回去,王明兰也说找个熟悉的老实人送她,盛伦说他刚好无事,找外人也不放心,便由他去,何况也很久没去拜访姨妈家,去去也好的。
所以这次便是叶蓁与盛伦同行。
两天两夜的火车,买了卧铺的票,火车轰隆隆的时候,叶蓁就喜欢缩到盛伦身边和他一起看书,他偶尔也会与她讲解,他博学多才,在他擅长的领域,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她也喜欢靠在他肩头睡觉,男子身上干净清冽的气息很好闻,没有烟酒的气息,反而带着沉郁墨香,就和他给她的吻一样,干干净净的诱惑。
他也很喜欢和她亲昵,他喜欢握着她的手,摩挲手背与指节,与她十指相扣。
两天两夜的时间,在第三天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邺城。
叶蓁松开盛伦的手:“在我家你可要规矩些,不能被看出来了真的么?”
他笑了一下:“知道了。”
叶蓁狐疑看他一眼,盛伦道:“我知道轻重,表妹,如果姨妈知道我和你两情相悦,只怕就不会再让你来宛城念书。这样一来,我和你就很长时间才难得见上一面,以前我觉得两情长久不再朝夕,可当我深陷情爱才知,朝夕都觉不够。”
叶蓁戳他心口:“原来我清风霁月的表哥也是有私心的!”
盛伦:“表妹想的肯定与我一样。”
她微怔:“表哥又自作多情。”
盛伦抚了抚她鬓角碎发:“时机到了,我就向姨妈姨父提亲。”
……
叶蓁的父亲叶志凯是报刊主编,王明雪也在报刊做校对,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大西胡同最深处,是一栋三层的独楼,老一辈留下来的,街里街坊也都是几十年的老友。
叶志凯和王明雪带着叶蓁和盛伦一起回来,还引来了误会说:“这是你女婿?”
盛伦心思一动看向叶蓁,她表现的可淡定,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盛伦就想起之前,论装糊涂的功夫,谁都比不上她。
王明雪笑着说:“我要有这样的女婿可就好了,这是我侄子盛伦啊,你们又不是没见过,这才过了一年多而已,就忘啦?”
盛伦低调,来了叶家也不怎么出门走动,就是在家看书,待上一两天就离开,所以认识他的人真不多,不过他的名字却是人尽皆知。
尤其是月前人民广场的事件,叶志凯作为报刊主编,当然没有忘记大肆报道,所以邺城知道的人也不少。
一听是盛伦,立刻就热闹起来,还纷纷赞扬他是英雄豪杰,说说文弱书生贱不能收不能提,他们笔诛墨伐,可厉害的很!
如果不是因为天色暗了,盛伦还真脱不开身,邻居们太热情,围着他问这问那,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