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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桃华-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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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丹华第一个跳起来:“去看舍利塔!”
    蒋杏华一言不发,坐在桃华旁边,装做给蒋柏华整理裤脚。
    蒋老太爷一路上也没怎么说话,这时候才道:“老三和桃丫头跟我去看看他们的药圃,听说他们这里有些从西洋弄回来的药草,已经种活了些。”
    这是蒋锡最感兴趣的东西,桃华也领了蒋柏华站起来,蒋杏华忙道:“我跟三姐姐一起。”蒋燕华这些日子一直是沉默寡言的,进了寺里也是不多说一句话,不多走一步路,只管靠着曹氏坐着,并不打算出去的样子。
    蒋莲华对药草并无兴趣,却想去瞧瞧寺中的风景。景氏便道:“叫你哥哥一起去,千万别走丢了。”
    如此一来,蒋丹华倒成了落单的。她嘴唇动了动,想发脾气又找不到理由,只能恨恨瞪着蒋杏华出了门。
    小于氏也心中不悦,然而自从上回蒋杏华落水,蒋老太爷开口之后,蒋杏华就如同多了一道护身符,不好随便斥责了。何况这还是在外头,她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65章 仇家

  蒋杏华跟在桃华身后走出门,无声地舒了口气。她自然是看见了小于氏和蒋丹华的神情,于惶恐之中又有几分痛快——她们虽生气,却又不能把她怎么样,至少现在不能。
    兴教寺这边的药圃,种的都是北方常见常用的一些草药。寺庙中的和尚,颇有些通医术的,不但平日自己寺里和尚有病痛不必求医,还时常搞个义诊什么的,给请不起郎中的穷人看看病。因此,寺庙后边就开出了一块药圃来,种些金银花、甘草、柴胡、白芍之类。
    兴教寺虽不是皇家寺庙,但当初太祖起事,得过兴教寺的援助,因此立朝之后,将寺庙周围一大片土地都封给了庙里,便是一块药圃占地也不小,这时候药草开了花,五颜六色一大片看起来也颇可观。
    不过蒋老太爷要看的不是这个,带着蒋锡等人走到药圃一个角落,便指着道:“瞧,这就是海船带回来的。这个叫番椒,与咱们的花椒虽占了同一个字儿,却是不一样的东西。据说其味辣,其性热,能温中健胃,散寒燥湿。不过此物味道实在太重,听说兴教寺曾想用它下药,却少有人能受得了。”
    蒋锡立刻来了兴致,整个人都快弯到篱笆里头去了:“竟这般厉害?”
    桃华却站在那里呆住了——番椒!哟,这不就是辣椒嘛!对了,辣椒最早的记载就出现在明朝高濂的《遵生八笺》里,而且最初是做为药用和观赏植物的,并没有被端上餐桌。难怪她从来没有吃过辣菜,原来还以为是生活在无锡一带,南人尚甜不尚辣呢。
    “伯祖父,这东西的种子可能向寺里讨一点吗?”一想到什么水煮肉片、辣子鸡丁、剁椒鱼头什么的,她就觉得口水要流出来了。
    蒋老太爷听出了桃华声音里的雀跃,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应该可以。你要这个做什么?以前可是曾经见过?”
    “只曾听人说过,不曾见过。”桃华再次睁眼说瞎话,“仿佛听说有人用这个番椒制成膏药,外敷可治关节冷痛。若是能讨些种子回去种活,倒可试试。”
    蒋老太爷很喜欢桃华这种什么都想动手试试的实干精神:“一会儿我去找知客僧人问一问,讨些种子给你。”这番椒并未被兴教寺大量使用,现在种这一畦与其说是为药用,倒不如说是为了展示本寺有舶来之物,讨香客们一声惊叹罢了,想必不会吝啬一把种子的。
    桃华兴奋不已,正在幻想着会立刻丰富起来的餐桌,就见蒋老太爷往前走了几步,跟人打招呼:“老欧,你怎的也来了?”
    一抬头,前些日子寿宴上见过的欧老爷子,身边跟着少年欧航,后面还有一个青衣素裙的妇人,正沿着小路走过来。
    欧老爷子和欧航身上穿的也是素面无纹的衣袍,见了蒋家人便快走了两步:“巧得很。今日来寺里上一炷香,想不到在这里遇到。”
    两位老爷子寒喧,后面的人已经在行礼了。蒋锡自是要向欧老爷子行礼,那素衣妇人也半身隐在欧老爷子身后,向蒋老太爷行了礼,随即就侧过身去,并不正视蒋锡。
    桃华看她的作派,就猜到这位定然是欧航的母亲,欧老爷子的寡媳了。想来一家三口是来为欧老爷子已逝的独子上香,倒是巧得很居然碰上了。
    药圃这里人虽少,毕竟是外面,蒋老太爷寒喧过后,便邀欧家人往蒋家的禅房里去歇歇。欧老爷子爽快地答应了,看着桃华和蒋杏华笑道:“这是你的两个孙女儿?果然都生得水灵,你好福气呢。”
    蒋老太爷指着蒋杏华道:“这个是我孙女儿。”又指着桃华道,“这是我的侄孙女,今年十四了。”
    桃华拉了蒋柏华的小手上前行礼,欧老爷子捋了胡子笑道:“有长姐风范。”
    蒋老爷子略有些得意地道:“何止。她娘去得早,家里事现在都是她操持呢。”
    桃华略微有点尴尬,继续向欧太太行了礼。欧航脸上微有点红,可能不常跟女孩子见面,也向桃华姊妹揖了一揖,桃华和蒋杏华连忙福身回礼。蒋老爷子笑着道:“通家之好,也不必这么生分,该是见个礼的。”
    一行人一边说话,一边往禅房走。蒋锡抱了蒋柏华,几个男人在前头说话去了,后头桃华就必得跟欧太太一起走。欧太太看起来身子也不是很好的样子,不知是不是身上衣裳颜色太素的缘故,显得脸色也有些苍白,一边走一边含笑打量桃华:“听说之前一直是在无锡住?那是好地方,江南水土养人。”
    桃华只要愿意,跟什么人都能说上几句话的:“是无锡。小地方,只是气候温和些,不像京里干燥。”
    欧太太微笑道:“无锡蚕桑之地,鱼米之乡,可算不得小地方了。”她说话不紧不慢,声音又很柔和,听着十分舒服,“从前经过苏州,原想去瞧瞧,只可惜不得空儿。”
    桃华笑道:“去了苏州,也就跟到无锡差不多了,气候风景都相似的。”
    欧太太点头笑道:“说的也是。别的倒也罢了,我就爱江南那园林,跟北边的大不一样。”
    这个话题既安全又能让人有发挥余地,反正不外乎是南方精致北方大气,如此而已,差不多的人都能说出几句来,若是没去过的人,听着也有兴趣,是一个万金油式的话题,连蒋杏华都说了几句话。
    桃华总觉得欧太太似乎一直在审视自己,那目光并不明显,却屡次在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投过来。并不是有恶意或者别的什么,只是总能让她感觉到,从而有几分不太自在。
    此刻已经走回了寺庙之内,前方佛殿里一群丫鬟们簇着个衣饰华丽的女子出来,恰好跟桃华走了个对面。这女子小腹微微凸起,一手搭着丫鬟,一手扶着自己的腰,竟是个孕妇。桃华下意识地往旁边让了让,谁知这女子看见她却停下了脚步:“哟,这不是——蒋大姑娘吗?”
    桃华微有些诧异地抬头看去,发现这女子居然就是刚才在承恩伯马车里露过脸的那位。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生得倒是俏丽,只是眉眼间带着些戾气,不像个良善之辈。
    “蒋大姑娘可真是贵人多忘事,看来是早不记得我了。”女子涂了蔻丹的手指捏着块轻绡帕子,装模作样地在嘴唇上按了按,“当初蒋大姑娘串通了郎中来说什么蟹黄的时候,大约也没想着能有再相见的一天吧?”
    她一提蟹黄,桃华突然记起来了:“你是——琥珀?”南华郡主的贴身丫鬟,在赛螃蟹里用真蟹黄的那个!
    “是啊,就是我。”琥珀把头一昂,满眼的恨意,“当初,我可是被姑娘害得不轻呢。”
    “这话说得奇怪了。”桃华眉头一皱,“难道郡主用的菜里不是被人下了蟹黄?至于这蟹黄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一个外人可不知道,想来郡主自然能查清楚的。”
    当时苏老郎中只是指出了蟹黄于南华郡主的病有所妨碍,而菜里又确实使用了过量的蟹黄,之后南华郡主是如何审问自家下人的,桃华和苏老郎中根本没去打听——别人家的阴私之事,知道得越少越安全。看琥珀这个样子,定然是不在江家了,但她又是怎么到了承恩伯家的,难道是被南华郡主送了人?但是这一切都是琥珀自己做下的事,与别人何干呢?
    琥珀五根手指紧紧地捏着帕子,看着桃华在阳光下透着健康红晕的脸,恨不得扑上去狠狠地抓一把。她在南华郡主身边服侍的时候,就对风度翩翩的江悟心生爱慕了。文氏过门数年不孕,南华郡主愈来愈是不满,她心里的热望也就愈来愈大,直到那日在惠山寺,南华郡主让她也来拜一拜菩萨的时候,达到了最高峰。
    如果不是桃华看出文氏有孕,只要她在佛前磕下头去,这名份就算是定了。等回了京城,文氏有孕自然不能伺候丈夫,那时不就是她的机会了?可是桃华一句“恭喜江少夫人”,把一切都打破了。
    她恨文氏肚子里那个孩子,倘若没有这个孩子,南华郡主一定会把她给江悟的。可是有了这个孩子,连南华郡主都像是忘记了她,只顾围着“孙子”团团转了。
    恨着怨着,她渐渐的失了理智,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又是这个蒋桃华,带着个什么郎中过来,揭破了真相。明明那时候她已经把菜都打翻了,这个姓蒋的丫头为什么要那么精明,竟然跑出去尝那菜!
    南华郡主大怒。如果不是因为文氏有孕不宜见红,也许她当场就会被打死了。结果南华郡主没有打死她,却叫人把她卖进了风尘之地。
    虽然自幼就被卖做丫鬟,但江家高门大户,做到一等丫鬟之后也是锦衣玉食的,更没有那些不规矩的事儿,琥珀偶尔从小厮们嘴里听说几句风尘事,只觉得可笑,却从不知道那究竟有多可怕。及到她自己置身其中的时候,她很快就崩溃了。
    在倚红楼的那段日子,是她一生的噩梦。幸好老天爷还垂怜她,进去不满二十日,就遇上了承恩伯。
    承恩伯于思睿乃是中秋节回乡为父亲扫墓的。于家祖籍盐城,虽然现在原籍族人不多,但祠堂却还在那里。于思睿此次回乡,一者扫墓,二者也要修修祠堂。一切忙完,他就沉浸在江南美人的温柔乡里不想走了。
    自盐城而扬州,然后南京镇江,最后在倚红楼里点到了初初挂牌的琥珀。当然,那时候她已经改名叫胭脂了。
    胭脂是北地人,身材高挑健美,与江南瘦马是两种风味,倒也有些本地商人肯出银子梳拢,争这头一夜。
    对于思睿来说,他在京城就整日厮混于风尘之地,如胭脂这样的女子不知见了多少,并不稀奇。无奈此人素来爱在花柳丛中争胜,哪怕推出来的是一头母猪,他也不能容别人风光占了头筹。
    这些南商们都是精明人,于思睿那派头,又是京里来的,瞧着就不是一般人。所谓民不与官斗,商人们无端更不愿意得罪人,也就让于思睿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
    胭脂自然是知道承恩伯其人的。于思睿是太后的亲侄儿,南华郡主是太后的养女,真要算起来,比别人还该亲近些。于思睿十八九岁的时候,太后还曾想过要把南华郡主嫁给他呢。只是那个时候他纨绔的名声就传出来了,南华郡主自然不肯,反而是自己瞧中了江郡马,偷偷求了先帝,下了指婚的圣旨。
    南华郡主心里其实是厌恶于思睿的,有了这件事之后就更是躲着于思睿,因此胭脂虽然久闻承恩伯大名,但并未谋面。现在遇上,她便清楚地知道,这是她的救命稻草,而且可是是最好的一根了。
    应该说,胭脂用的法子并不怎么高明,她还透露出了自己是南华郡主的丫鬟,只是把自己为私心下蟹黄的事说成是为了让南华郡主多进饮食。这办法要是换了旁人,肯定会离这个烫手山芋远点再远点——君不见当初发卖她的那个人牙子,就压根没敢将她直接卖进无锡的青楼里,而是辗转卖到了镇江吗——然而误打误撞的,却正好在于思睿身上发挥了效用。
    当年太后有意撮合的事,于思睿是知道的。其实他不大满意南华郡主,嫌她长得不够漂亮,然而当知道南华郡主也不满意他的时候,这心里就不对劲了。此等劣根性不必多说,很多人都有这种“我可以不要你,你不能不要我”的心理,所以南华郡主若是不痛快,他就比较痛快了。
    抱着这种心理,于思睿给胭脂赎了身,准备把她带回京城,逮到机会还可以在南华郡主面前露一露,想必南华郡主会很不痛快的。
    或许是胭脂否极泰来,又或许是她的确宜于生养,回京城没几个月,她就被诊出了喜脉。
    这下子她可算是一步登天了。于思睿二十岁上由太后亲自做媒,给他选了一位大家闺秀为妻,女家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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