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对 那时错-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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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至终,林馥蓁都一动不动着,自始至终,连嘉澍眼睛都跟随着监控上角的时间,等待天光亮起。
天一亮,就结束了。
终于,监控画面周遭泛起淡淡的乳白。
在大片的乳白色中,几个黑点朝着隧道而来。
几个黑点逐渐来到靠近监控镜头更近的所在。
那是几只流浪狗。
流浪狗进入到隧道,往躺在地上的人靠近,形成包围圈。
不——
连嘉澍从地上坐了起来。
手朝画面上的狗狠狠拍去:走开,畜生,快走开。
然而,没用。
没用,一点用处也没有。
手拼命拍打着流浪狗,求你了,走开,快走开。
还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畜生,快走开,那是小画眉。
她现在已经很累了,她这个晚上受了很多苦。
以为地上的人是美餐,一头流浪狗伸出前足触了触地上的人的头发,不,不,求你了,连嘉澍这一刻连灵魂都没有了。
没有了……
流浪狗们在经过眼神交流后,朝着地上的人再靠近,眼看着——
不,不,不!
仓皇倒退,远离那个画面。
连滚带爬,来到爷爷的面前。
爷爷,那是小画眉。
是小画眉。
迷迷糊糊间,一股力量正拽住他的手,一个声音在哀求着,爷爷,帮帮我。
睁开眼睛,连钊诚就看到嘉澍。
连家最小的孩子嘉澍。
这会儿,嘉澍看起来像回到孩童时代,半夜醒来摸索到他房间,摇着他肩膀,打开灯,那孩子满头大汗。
怎么了?轻轻拍打着嘉澍肩膀。
如遇到天兵天将,嘉澍手指着一个地方,身体在瑟瑟发抖着,声音也在瑟瑟发抖着,瑟瑟发抖的声音在说爷爷,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了,爷爷,帮帮我,让那些畜生走,快让那些畜生走,爷爷,那些畜生是在要我的命。
顺着那孩子的手,连钊诚看到迷迷糊糊的电视画面,迷迷糊糊中几只流浪狗正企图拉走躺在地上的人,那躺在地上的人也不知道是死人还是活人。
这个画面让嘉澍吓坏了。
嘉澍一个劲儿:爷爷,快让它走,求你让它快走,爷爷,那是小画眉。
那孩子声音带着孩童时代的恐惧。
那恐惧让连钊诚心里听着心酸。
抬起手,冲着那几只畜生。
用让他的敌人们听了不敢直视他眼睛的声音:“滚,快滚。”
说也奇怪。
那几只畜生似乎被他声音吓到,放开躺在地上的人,慢悠悠往着隧道亮光走。
隧道处的光越来越亮时,电视画面消失不见。
嘉澍,爷爷把那些畜生们赶跑了,嘉澍,吓人的画面没有了。
可嘉澍似乎没听到他的话,他似乎还沉浸在那个可怕的画面中,脸埋在他膝盖上,喃喃说个不停着。
说完了,就发呆,发呆完了,又开始说。
窗外,天色一点点透出淡淡的白光,那个孩子已经安静了好一会儿了,他趴在他膝盖上,一动也不动,很可怜很孤独的样子。
连钊诚心里叹了一口气,手即将触到那个孩子肩膀——
那个孩子低低说出:说爷爷,我想她。
“爷爷,现在,我特别想她,爷爷,从来就没有一刻会像现在这样的想她,爷爷,我想吻她想亲她,想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想和她说出很多很多求饶的话,小画眉,我再也不敢了,不敢把你丢在婚礼上,我再也不敢和你大声说话,也舍不得了,舍不得把她一个人丢在婚礼上,舍不得和她大声说话,更舍不得不看她。”
“爷爷,我想她想得快疯了。”
看来,嘉澍已经长大了。
大到懂得想念一个姑娘的滋味,当一个男孩懂得了锥心的想念,那就是爱情了。
“可是,爷爷,她躲起来了,我不知道怎么找到她,我不知道如何找到她。”
手落在那个孩子的头顶上。
会找到的,当一个人总是想念着另外一个人时,这就是一种牵绊,总有一天,顺着那条牵绊,就能寻找到。
不要怕,嘉澍,接下来就交给时间。
喃喃的,那个孩子开始说,说小画眉的一些特征,比如睡觉时没有睡相,比如说头发总是好几天没戏,林馥蓁快洗头发,你头发臭死了,明天洗,林馥蓁,已经是明天了还不洗头,明天,我发誓明天一定洗……
说着说着,那个孩子身体忽然间颤抖得厉害。
“嘉澍,怎么了?”连钊诚问道。
那个孩子抬起头来,目光直勾勾的,说:“爷爷,我发型,我居然在脑海里想不出她的样子来,眼睛笑起来时是什么样子的;开口说话是什么样子的;生气愤怒时是什么样子的;和我发誓说明天洗头时是什么样子的;爷爷,这些我统统想不起来。”
嘉澍在摇着头,额头被汗水浸透,更多汗水还在继续从他额头处冒出,垂落,往下掉。
“爷爷。”嘉澍摇着头。
摇头,眼神骇然。
“爷爷,我答应过她,即使五十年后我在街上遇到她,也能第一时间把她认出来,可是,我现在已经记不住她的样子,我凭什么五十年后第一眼就能把她认出,爷爷,她!林馥蓁……”似乎,那个孩子胸口被一堵闷气所堵住,怎么也出不来,手掌握成拳头状,“爷爷,你一定想不到兰朵拉的外孙女有多傻。”
“爷爷,兰朵拉的外孙女是不折不扣的傻姑娘,她就为了一个很可笑的约定,从邮轮上跳下来,她把自己当成是鱼儿了,要游着去见嘉澍,十级风,十级风,而我……而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的嘉澍哭了。
哭得就像孩童时代。
“我还指责她,林馥蓁,你没来,爷爷,你说,当时那个傻姑娘该有多伤心啊。”
握成拳头状手松开,松开的手掌抱住头。
“可是我,才几个月,我就想不起她的样子来,爷爷,她陪了我十年,爷爷,这十年来,我从来就没好好去看过她,好好去看林馥蓁长什么样子,爷爷,现在,我受到惩罚了,所以,我想不起她的脸来,不管怎么努力我都想不起她的脸来。”
“爷爷,我得见她一面,我只需要看她一眼,只需要再看她一眼,以后,我就能永远记住她。”
那个孩子跌跌撞撞离开。
年轻时,连钊诚也尝过爱恋一个人的滋味,说什么只需要见上一眼,见上一眼就记住,陪伴了十年的人哪能那么轻易的忘记,这些说辞无非是……
无非是,相思入骨。
跌跌撞撞,连嘉澍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一时间找出手机登录他和林馥蓁的共同邮箱。
来自于北纬三十度独一无二的声音响起。
林馥蓁,我邀请你。
林馥蓁,在天亮之前,我等你。
风雨无阻,不见不散。
公园一角,相视一笑。
看了一眼天色,距离天亮还有一小段时间,在等待小画眉来的这一段时间他要做点什么呢?
背靠墙,坐在地板上,连嘉澍缓缓闭上眼睛。
眼睛一闭上,起风了,海港的船扬起风帆,风铃声响起。
在叮叮当当的风铃声中,已经有些年头的木门“吱哑”一声,玛莎家的门还紧闭着,脚步落在青石板上,一个台阶一个台阶,步伐可真悠闲。
下了台阶,迎着清晨海港的风,长长的发在蒙蒙亮的天光像油彩大师们随性的一笔,仿佛下一秒就延伸至眼前,悠闲的脚步踩在沙滩上,途经向日葵花田,穿过只容纳一个人的红土小巷。
谁家窗台上的海棠花开得那般的耀眼,想了想,停下脚步,踮起脚尖,瞬间花香满溢,深深陶醉在花香里头,闻着花香眼睛又忍不住被蹲在一边打瞌睡的小猫儿所吸引,刚想伸手去逗弄——
耳边:小画眉,不要贪玩,天快亮了。
看了一眼天色,还真是,天快亮了。
嘉澍在等着她呢,她得在天亮前赶到嘉澍面前。
提起裙摆,跑开,长长的发在晨光中飞舞着,有特属于某个人独一无二的神采。
那神采把他看得神魂颠倒。
“可真好看。”闭着眼睛,扬起嘴角,赞美。
一路奔跑,在笔直的公路上,一路奔跑着,在天亮之前来到那扇房间前。
在打开那扇房间门前,得先检查一下,头发有没有乱?衣服有没有乱七八糟?嘴唇有没有足够红艳。
一切妥当,呼出一口气,悄悄打开门。
打开门,嘉澍在墙角下打瞌睡呢。
看了一眼天色,距离天亮还有一点点时间。
索性,钻进书桌底下,等待着——
等待着嘉澍醒来发现她。
其实,他没有打瞌睡,从她一推开那扇门他就在眼缝里观察着她,躲在书桌底下的她现在心里一定很得意吧。
距离天亮也就只剩下眨眼的时间。
小画眉,快出来吧,我知道你躲在书桌底下,我知道你还在为之前的事情耿耿于怀,小画眉,我知道你来了。
手一扬,那个琉璃饰品掉落在地上,瞬间四分五裂,其中一小块碎片就落在他右手边,晨光落在碎片其中的一个棱角上,泽泽发亮。
看着那束亮光。
小画眉,我知道你来了,你心里一定不会相信,小法兰西也会有为你干傻事情的时候。
捡起那片琉璃碎片。
小画眉,出来吧。
嘉澍在等着你。
小画眉,出来吧,就让我看一眼。
就看一眼。
玻璃碎片往着手腕时,她终于从书桌下探出了头。
小画眉,我看到你了。
围着红土城从那家人阳台上偷到的餐布。
美极了。
迷迷糊糊中,连钊诚被忽然的响声惊醒。
睡梦中,南茜被刺耳的救护车警笛惊醒,五分钟后,科恩叔叔敲开南茜的房间门。
科恩叔叔去了医院,按照科恩叔叔要求的那样,南茜打开小主人的房间门,摊开的红色液体映在乳白色的地板上,触目惊心,一边是被打破的琉璃饰品碎片。
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五分钟后,小主人的房间恢复到往日纤尘不染的模样。
日出时分,这座位于半山腰的住宅和往日一般无异,工人佣人们各自忙碌手头上的事情,只有负责健身房器械的维护工说他今天早上似乎听到救护车的声音。
这栋住宅只有她和科恩叔叔知道这个天蒙蒙亮的清晨曾经发生过什么。
两天后,南茜看到小主人出现在餐桌上,除了脸色略微苍白外那张脸和往日一样英俊。
目光偷偷从小主人英俊的脸移到小主人的手腕上,小主人穿的毛衣袖口很长。
次日,小主人去了伦敦。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小主人延续着之前的生活模式,两个周末回一趟家,做完工作后陪爷爷聊天,也在花园邀请朋友聚餐。
只不过,现在出现在花园的客人已经不是从前那些客人了,从前的客人就有薇安;有尖嗓门的琳达;有安德鲁和他的卡特表兄。
现在的都是新面孔,一些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
小主人也是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之一,即使小主人的生活已经够低调了,可八卦媒体们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他们比小主人的亲人还关心小主人的情感生活,哪怕他在公共场合和年轻女性停下脚步打招呼都会被拿出来大做文章。
在小主人的异性朋友中,就数那位身材瘦小的东方女孩最受关注。
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被人们无限看好,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一起做慈善屡次见报,那些记者们大呼:那两人配合默契,他们有共同的爱好。
但在几次定额的镜头中,都是那女孩在看小主人,小主人一副压根忘了身边存在一个人的样子。
南茜把这个想法告诉和她要好的网友,网友说那是因为她戴着有色眼镜,如果那东方女孩换成薇安,你肯定就不会那么想了。
朋友们都知道她和薇安有很好的交情,这话似乎有点道理,再去看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时,南茜觉得媒体们说的也没多夸张。
不过,南茜还是喜欢薇安。
不,应该是林馥蓁,薇安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再说了——
“我叫林馥蓁。”这是薇安想对世界说的话。
又薇安了,这不能怪她啊,南茜中文字没认识几个。
对于南茜来说,不管是林馥蓁还是薇安都是同一个人,她很喜欢的一个人。
偶尔,南茜想薇安了就会戴上薇安送她的耳环。
四月上旬周末下午,四点半左右,南茜在忙晚上聚会的事情。
这次小主人请的是他伦敦来的朋友,小主人正在和他的伦敦朋友们聊天,从草坪处传来时低时高的笑声,其中就数小主人笑时的嗓音最为迷人,浅浅的,夹着暖暖地中海海风好比是口中含着薄荷糖。
逐渐,小主人的笑声消失不见,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