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第29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进门的时候那一对儿正在床前。青岚被强令裹着被子偎在床头,谢云迟已经不知什么时候弄了一盏姜汤来,正一勺一勺哄着青岚要她喝。绯衣笑了一笑,捧着手里的茶退了出来,正听见青岚笑吟吟地问道:“知道我接近你是为了算计利用你,不生气么?”
“为什么要生气?算计我的是那个你又不是现在的你。何况就真是你算计我,我也只会高兴——若不是你这番算计,又怎轮得我抱得美人归?——好了回答你一个问题,说好你要喝一口汤。我也有话问你,你真的肯定你不是一直穿越来去的那个青岚么?为什么我觉得这指点江山的豪气才气,配上那样的经历才算正常?”
“你若问这个么?”青岚促狭地笑,“我的答案是——无可奉告!”
“这么久没见长本事了哦!想逃避喝汤,没那么容易!”接着又说了些什么,两个人嘻嘻哈哈笑作一团。
半晌,笑声渐渐止住,却听见谢云迟低喑的声音传来:“傻姑娘,穿了那么多回,为什么不早点想到算计我?!”
绯衣立在暖阁门口抬头看天,雨早已停了,几只早莺沥沥飞过,枝上红蕊横娇,山前斜阳醉照,正好一幅春光画卷。
(全文完)
☆、第1038章 大结局(5)
“我不是放心不下么?”庄主叹息一声,微微向下滑入池水中。
“不过如今总算还好,吏制的改革算是平稳了,驿路那边也上了轨道,农赋法推行得不错,海运也算是有声有色;到了如今,我总算能松口气,也用不着我去上下平衡皇帝和朝臣的关系了……”
“是啊,小侯爷终于可以放心了。”绯衣又抹抹眼角,叫出这个久违的称呼,“只是婢子还有一件事放心不下,求小侯爷解惑。”
庄主睨她一眼,不答。
“这几年,庄主一直是一个人住在这里,与外界公文来往虽是不辍,但却少见外人。唯有近段时间频频会见当年那些所谓”青系“官员,庄主可是有所打算?”
见庄主仍是不答,绯衣放柔了声音:“不是绯衣多嘴,绯衣只是替庄主着急。这几年那一位花了多少心思?庄主不能上朝,位子却一直给留着;庄主不能多费心神,那位便将各处的政务令人整理成纲要;但凡庄主提出的意见,那位总是反复斟酌,可行不可行一律御笔亲自写了信来讨论;凡有什么新奇玩意儿,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碧落山庄?最最重要的是,庄主可知,那位能把‘大赵不复,后宫不立’坚持到现在,需要顶住多大的压力?!”
庄主闭目靠在玉石池子边上,安静得仿佛睡着了。
“若庄主真是没有这心思,那么武王爷呢?当初庄主对武王爷的那份心,绯衣也都看在眼中;如今武王爷领兵在外,忙成什么样子?却几次登山造访,专为看看庄主寒症好得如何——不要说武王爷对庄主没有心思;从前或许是,但如今,哪次来武王爷的目光不都全停在庄主身上?别说连绯衣都听到过武王爷的几次明示暗示,偏偏庄主只是不应!”
见那庄主依旧倚靠着池壁装睡,绯衣终于急了:“青岚!”
“在。”庄主睁开眼睛,无奈地叹道:“绯衣,我在听着。这话你也说过不少次了,我也说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我自有打算
这是急得了的事么?你不能因为你现在和李戍鹣鲽情深比翼双飞了就看别人都觉得形单影只了不顺眼吧?”
“可是庄主最近举动异常,分明是有所打算的!”
庄主索性草草结束了药浴,起身穿衣,“原来你担心的是这个,却是大可不必。”她微微笑起,“我的确是有所打算,但那是我也料着这身体好得差不多,打算出去转转,却不是想抛下一切远走高飞的意思。嗯,若真是要走,又怎会不带你们?!”
绯衣匆忙服侍她擦发穿衣,心里却还是不能放松,只问:“那庄主是要去做什么?”
“做什么?”庄主的手已经伸出去撩那浴房的帘子了,听见这话却顿住,道:“是一个约会。”
“约会,和谁?”
“和我。”随着庄主撩开帘子的动作,映入他们眼帘的,是一双魅惑张扬至极的凤眼。凤眼的主人勾起唇角,眼瞳中的笑意和遏止不住的思念都给了那一个人。“四年前我和你们庄主约定,一起去送大军出征。”
她们的庄主亦是笑生双靥,走上几步,递上一只手,却被一把拉入怀中紧紧拥住。接着便是天降一领貂裘连着湿发裹得严严实实,凤眼的主人还不住地埋怨:“天气还冷,怎么可以这么不小心……”
她们的庄主便甜甜蜜蜜地笑:“鲁老头儿没告诉你么?他终于试验出可以根治寒毒的方子,如今我算是彻底地好了……”
两个人一双俪影,和谐无比地往暖阁那边而去,只留下呆愣愣的绯衣站在原地,甚至忘记反驳她们庄主分明没到月中,也没有到鲁老头儿说的“彻底好”的地步。
“绯衣姐姐。”那跟随凤眼主人一同来的侍卫唤她。
“沉谙,我没看错吧?那是谢都指挥使?不是说他投了北胡?!”
“可不是谢都指挥使?”沉谙忍住笑,“才见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不过投了北胡据说是假的;是谢都指挥使为了大赵甘心为间,这些年把北胡的新王哄得团团转,到现在我大赵发兵在即,胜利在握,才千里回程直返碧落山庄。听说谢都指挥使渡江之后,北胡那边连着起义了两个城池,打的都是光复大赵的旗号。”
“原来是这样啊!可恶,李戍居然一点口风都不曾给我透!”绯衣想了一会儿,笑叹:“这下子可好了,我见庄主这几年都没有这么开心过!”又道:“我去给他们上茶!”
沉谙在后面连叫了几声没有阻住,绯衣果然去茶房那边找了茶盅沏了茶端了茶盏往暖阁那边去。
进门的时候那一对儿正在床前。青岚被强令裹着被子偎在床头,谢云迟已经不知什么时候弄了一盏姜汤来,正一勺一勺哄着青岚要她喝。绯衣笑了一笑,捧着手里的茶退了出来,正听见青岚笑吟吟地问道:“知道我接近你是为了算计利用你,不生气么?”
“为什么要生气?算计我的是那个你又不是现在的你。何况就真是你算计我,我也只会高兴——若不是你这番算计,又怎轮得我抱得美人归?——好了回答你一个问题,说好你要喝一口汤。我也有话问你,你真的肯定你不是一直穿越来去的那个青岚么?为什么我觉得这指点江山的豪气才气,配上那样的经历才算正常?”
“你若问这个么?”青岚促狭地笑,“我的答案是——无可奉告!”
“这么久没见长本事了哦!想逃避喝汤,没那么容易!”接着又说了些什么,两个人嘻嘻哈哈笑作一团。
半晌,笑声渐渐止住,却听见谢云迟低喑的声音传来:“傻姑娘,穿了那么多回,为什么不早点想到算计我?!”
绯衣立在暖阁门口抬头看天,雨早已停了,几只早莺沥沥飞过,枝上红蕊横娇,山前斜阳醉照,正好一幅春光画卷。
(全文完)
☆、第1039章 番外:穿越(1)
方晴只有十七岁,和许多同龄人一样,是个普通的高中生,不同的是她是个特点非常突出的孩子。不光她的父母、老师同学有这样的感觉,哪怕是个路人,只要和方晴说几句话,也能深切的感受到方晴的特点。
方晴的特点有两个:一是能跑;而是能说。跑得飞快,说的很多,年纪不大,话却多,不管年龄对象,总能找到共同的话题。那就是嘴跟着腿,会走路就会说话,这一句话,方晴妈妈说了十几年,从一开始方晴摇摇晃晃学走路开始,一直说到现在,只是刚开始时,是充满着惊喜和为人父母的欣慰;说到后来很是无奈,也对,在别人纷纷夸自己的孩子聪明的时候,她只能夸自己的孩子跑得快,说的多,这并不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这一天,方晴如同往常一样,早早吃过早饭准备上学,又如同往常一样,和路边卖早点的老婆婆闲聊了一阵,还是老婆婆提醒:“小晴,快去学校吧,不然又迟到了。”
方晴发出一声惊叫,然后开始发足狂奔。她再也不能迟到了,因为这个月刚开始了一周,她已经迟到五天了,那两天还是周末停课。
看着方晴狂奔的背影,老婆婆感叹的道:“还是年轻好啊,我这老胳膊老腿可跑不动了……”
跑到车站,刚刚看到公交车的背影,这可难不倒方晴,沿着公交车的路线,她继续狂奔,准备在下一站坐车,这样的情形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了。
不过今天有些奇怪,方晴觉察到天色变暗,却没有停下奔跑的脚步,和许多起晚迟到的同学不同,方晴是典型的起个大早,赶个晚集,也因为这个,学校里已经命令规定,如果再迟到,方晴就又要由心理老师辅导了,方晴倒不怕心理老师,怕的是在那间辅导室没人陪自己聊天,那多郁闷呢。
眼看公交车停下,然后又开动,方晴跑得更快,周围的景物突然变得黑暗,地面也变得不平崎岖不平,方晴疑惑的停下脚步,却发现自己仍然在晃动中前行,一个年轻的男子抱着自己,他的眉目温润如玉,因为奔跑,呼吸变得粗重,脸上也有汗珠滚落。
再往上看,天上一弯冷月如钩,几点星光闪烁,方晴伸出手去,果然变小了。
“哈哈……”方晴开始大笑,现在她肯定确定以及认定,她,方晴穿越了!就像爱因斯坦说得那样,如果跑得比光速还快,就可以回到过去。
只是方晴忘了一点,就她那两条腿,真的能超过光速吗?
看那人的装扮,应该是个古人没错,方晴心里乐开了花。在方晴的想象中,古人娱乐设施十分贫乏,只能靠闲聊打发时间,而她年纪又小,正好可以重过一遍童年,那些交给上课和课后作业的时间,都可以用来聊天,那该是多么美妙的生活啊。
方晴只顾着高兴,突听那男子微微“啊”了一声,然后方晴就叽里咕噜的滚了下去,还夹杂着一个女人的尖叫:“小雨,沈郎!”
******
新故事哦,合约到了就直接发了,嘻嘻,希望大家喜欢哦
******
☆、第1040章 番外:穿越(2)
“来了来了!”方雨晴急急忙忙跑了出来,将外衣的扣子系好,遮住里面的家常旧装。
雨晴身材修长苗条,眼睛不大,如同月牙一样微微弯着,一副笑眯眯的讨喜模样,眉毛漆黑整齐,如同燕翅一样张扬舒展,因为这双眉,平凡的脸立刻生动起来。
她穿着石榴红直领对襟窄袖短袄,绣彩蝶双飞图案,下身是同色细褶绫子裙,头发梳理的一丝不乱,挽着同心髻,只带着两朵红绒花,没有其他首饰,整个人显得十分利索精神。
“雨晴姐,该走了吧?”陈志远迎了过来,他是今天的主角新郎官,现在要去迎娶新娘,又是兴奋又是忐忑。
雨晴早已将陈志远上下打量一同,头发用红绸高高束起,打成如意同心结样式,穿着大红绸子的大袖长衫,连绵不绝的是万字不断头的吉祥图案,腰间悬着一块比目鱼佩,颜色翠绿。
“别急,可以了,有我大媒婆出马,包你抱的******归!”雨晴偷偷从家里跑来的时候,还是满天星斗,到了陈家,陈志远已经梳好头,真是个急性子。
不过看看自己簇新的衣服,又摸摸腰间硬邦邦沉甸甸的谢媒红包,雨晴立刻信心百倍。
说得一门亲,穿的一身新,不过如此吧,除了穿,她还有的拿呢。
正和陈志远往外走,拐了个弯,雨晴突然站住脚,双眼发直,身体发颤的看着前面。那儿站着一个二十来岁的男子,穿着浅蓝色长袍,双眉平和修长,目光温润晶莹,面白似玉,发漆如墨,不是陈俊卿又是谁呢?
“那是我堂兄,就是他给我梳的头,今天和我一起迎亲。”陈志远顺着雨晴的目光,小声解释道。
给新郎梳头的要好命男才行,就是要父母儿女齐全的男子,陈俊卿尚未娶亲,但是陈志远一直喜欢这个堂兄,所以特意央了他给自己梳头。
雨晴面颊发烫,悄悄深呼吸,走到陈俊卿跟前,福了一福,“陈公子。”
陈俊卿面上含笑,“有劳方媒婆了。”声音低沉如同一缕暖风,驱散了晨霭中的阵阵寒意。
雨晴却觉得大脑缺氧,手脚发凉,如同散了架的木桶,哗啦哗啦流淌的是全身的自信,剩下的是自己的卑微渺小。
“哥,你们认识吗?”陈志远跑了过来。
“一面之缘而已。”陈俊卿含笑道。
雨晴头垂的更低,又福了一福,“雨晴谢过公子相助。”
天刚蒙蒙亮,陈志远骑着高头大马,头上簪花,一副意气风华的样子,雨晴和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