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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农娇有福-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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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太先还高高兴兴的,进屋一看满屋的新家具,脸色便沉了下来。
  大声说道,“哎哟,买这么多新家什,那得花多少钱啊。阿福,你爹娘养你不容易,他们还过得那么艰难,家什都是破破烂烂的,你咋忍心买这么好的家什?即使买了,也应该先给你爹娘用才是啊,咋一点孝心都没有。”
  陈名赶紧拦道,“娘,你误会阿福了。买家什的钱都是阿福自己挣的,她还给了我一些,让我过好日子。可我不想马上花了,一部分给阿禄治了腿,还留了一些给阿禄读书。阿禄聪明得紧,腿好后就送他去私塾。”
  老太太听了,才没有言语,但脸色始终不太好看。觉得陈阿福买了好家什,就是应该先给自己儿子用。
  陈阿福十分无奈,但看在陈名的面子上,也不想跟老太太一般计较。
  晌午做了六菜一汤,红烧鱼、豇豆烧肉、青椒炒肉片、韭菜炒鸡蛋、炝白菜、凉拌黄瓜,萝卜大骨汤,外加白米饭。
  取六六顺的意思。
  老太太看到这么丰富的一桌,又有些肝疼,总觉得陈阿福的日子咋比自己儿子过得还好。
  菜刚摆上桌,就听到敲门声,是长根媳妇带着小石头、武小青来了。小青是小石头的妹妹,刚满三岁,虽然长得黑点,但小模样还是讨喜。
  小石头还有个哥哥武木,九岁,在上水村的私塾念书。
  长根媳妇笑道,“听小石头说你们今天搬家,我们娘三个就不请自来了,可别笑话我们嘴馋。”
  她还拿了一个木桶、两副筷子当贺礼。
  长根媳妇跟王氏和陈阿福都要好,陈阿福一家人都非常欢迎他们。
  他们一家三口来了,就要分桌了。陈名和陈老太在炕桌上吃,其他人在地下的大桌子上吃。
  长根媳妇吃着菜说,“怪不得小石头经常说阿福妹子做菜吃好,果真。”
  这点陈老太也有同感,说道,“也是,你家的饭菜就是香。”心道,这小妮子的确是个有福的,她的病一好,不仅会挣钱,会做菜,连老二的病也好了许多。这么想着,心里的气也就消了。
  陈名又问了长根媳妇一些上水私塾的事。等阿禄的病好了,也想去那里上学。
  附近三个村,只上水村有家私塾,是棠园的主子出钱办的。上水私塾不仅离得近,一刻多钟就能走到,听说两个教书先生的学问都十分不错。
  长根媳妇得意地说,“私塾的蒋先生是秀才,学问极好,当年还考了县案首。只不过运气不好,后来摔断腿成了瘸子,才不能继续科考。十几年前,楚大爷的娘楚夫人出钱让罗管事办起了这家私塾,又让人把蒋先生请来。”看陈家人都有些愣神,又道,“棠园是楚夫人的嫁妆庄子,棠园的罗管事就是楚夫人从娘家带来的陪房。虽然没听说楚夫人来过棠园,但楚大爷偶尔会来一趟,住两天,听说还会过问私塾的事呢……只不过,上水村的孩子读书要便宜些,其他村的人读书要多点钱。即使这样,还是比镇上的私塾便宜些。”
  武家人很是为自家认识罗管事和知道棠园一些事而自豪。
  陈老太却道,“都说上水私塾好,我却觉得不咋地。我家阿贵在那里读了好几年书,他老子花了那么多钱,还不是没读出个明堂来。”


第50章 永远不分家
  听了陈老太的话,大家都不好多说。哪里是人家先生教得不好,明明是陈阿贵读不进去。
  陈名笑道,“读书还要看个人的勤奋和悟性,不是每个孩子都读得出来。等过几个月阿禄的腿彻底好了,就去上水私塾读书。能读出来考个秀才最好,实在考不上,总得识文断子。”看到大宝期盼的眼神,又笑道,“大宝太小了,等明年满了五岁再去。”
  长根媳妇又笑道,“正好,我家小石头明年六岁,也该去上学了,到时候他们也能作个伴。”
  说得几个小子极高兴,特别是阿禄,嘴一直是咧着的。
  陈老太又好奇地问,“听说那棠园主子出身京城大家,到底是怎样的大?”
  长根媳妇摇头道,“具体怎样的大我也不清楚,只听我公爹说楚家是京城的世家大族,忒有权势。楚夫人的娘家姓罗,是省城的大官家。”
  长根媳妇走的时候,陈阿福送给小青一个小鸡玩偶。小鸡嫩黄嫩黄的,逗得小青咯咯直乐。长根媳妇又是一阵夸,“哎哟,阿福妹子巧心思,这小鸡崽做得可真讨喜……”
  还送给陈大丫一个小鸡玩偶,让陈老太带回去。陈阿贵和高氏的心意陈阿福领了,但也不能让他们难做人,特别是高氏,所以表面还是远着些。
  陈名一家三口晚饭也是在新院子这边吃的,把中午的剩菜都吃干净了。他们商量,以后两家人还是一起吃饭,在老房子吃。陈阿福还说,他们母子每月交二百文的搭伙费。
  王氏不同意,说道,“哪里有闺女回家吃饭还收搭伙费的理儿。再说,你经常买肉买菜,用的银子兴许比我们还多。”
  陈名也说道,“是啊,你还孝敬了爹娘那么多银子,我们不缺钱。”
  陈阿福摇头笑道,“规矩先行好,以后才不乱。”
  说了半天,陈名和王氏见闺女坚持,也只得同意了。
  当天透黑透了,星星布满天际,唱了一天歌的百灵鸟也歇了声,陈名三人才起身回老院子。
  陈阿福把他们送去老院子,再把小门关上,她又环视了一圈小院子。
  星光下,这个院子很小,被枝繁叶茂的大树挡了一小半,更显得逼仄。黄黄的土墙,黄黄的茅草顶,还有窗内透出的昏黄的灯光。
  这就是自己的家,哪怕再小,再简陋,也是为自己遮风挡雨的地方。
  此时,陈大宝正瞪圆了眼睛抬头看着陈阿福。星光落入他的眼底,眸子也变得璀璨起来。
  他喃喃说道,“娘亲,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了。”
  陈阿福笑着把他抱起来,亲了亲他的小脸道,“嗯,是的。”
  大宝搂着她的脖子,对着她的耳朵说,“娘亲,我们两人以后要一直这样相依为命,永远不分家。”
  “嗯。”陈阿福答应道。
  “记住了,永远不分家,永远不分开,不管是我娶媳妇还是娘嫁人。”小屁孩十分坚持地说。由于提高了声音,哈气喷得陈阿福耳朵痒痒的。
  这话说的,也太早熟了吧。
  陈阿福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说,“胡说,娘立了女户,不会嫁人。”
  “不管怎样,我们永远不分开。我不愿意像姥爷一样,跟他的娘亲分开过。娘要答应我。”他又说,小脸一本正经。
  “好,我答应。”陈阿福允诺道。
  得到娘亲郑重的允诺,陈大宝笑得比天上的星河还灿烂。他又亲了陈阿福两下,把小脸紧紧贴在陈阿福的大脸上。现在,他这样表达对娘亲的爱已经非常自然了。
  在厨房里给大宝洗了澡,把他抱去炕上。陈阿福还嘱咐道,“就呆在炕上,不许出来。”
  小正太点头道,“儿子不出去,出去了长针眼。”
  陈阿福又在大木盆里加上温热水,痛痛快快洗了澡。虽然不是理想中的大浴盆,但已经让她倍感舒服,这是她穿越过来后洗的最痛快的一次。
  炕上铺的是新褥子,蓬蓬松松,又有好闻的棉花味,大宝正翘着小屁股贪婪地闻着褥子。
  陈阿福上炕,也把头埋在褥子里闻了好一会儿,真好闻。原来一直环绕在鼻间的尿臭味终于没有了。
  这床褥子早就做好了,可大宝一直不许拿出来用,他坚持要搬来新房子才能用新褥子。
  小屁孩原来敏感又可怜,自从娘亲变聪慧变厉害以后,他大概觉得自己的腰杆硬了,也变得有主见和强势起来。
  陈阿福一直觉得男孩子应该有主见,也应该强势一些。所以只要大宝说得对的事情,或是陈阿福能够忍受的,都会听他的。
  陈阿福的头发还没干,就倚在炕橱边给陈大宝讲故事。原来讲过安徒生或是格林童话事故,小正太不感兴趣。后来就绞尽脑汁想了些“西游记”、“天方夜谭”里的故事,虽然记得不全面,但蒙蒙孩子才成。
  身处新房子里,坐在新褥子上,母子俩都很兴奋,讲到很晚才睡觉。
  半夜,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瓢泼大雨,陈大宝吓得钻进了陈阿福的怀里。迷迷糊糊中,陈阿福的心都是纠着的,金燕子、七七、灰灰都还没回家。
  睡梦中的陈阿福觉得有人在挠她脸,以为是大宝,还用手挥了挥,说,“别闹。”
  金燕子小声说,“是我,我回来了,还给你带回来个小保镖,省得你时时离不开人家。”
  陈阿福睁开眼睛。它带回来的保镖,不知道又是林子里的什么东西,一下子清醒过来,赶紧说道,“吓人的东西别往我家带。”
  她翻身起来,把小油灯点上,看金燕子像个落汤鸡,羽毛上还不住地往下滴水。赶紧把它捧出炕沿,问道,“什么保镖?”
  金燕子道,“是林子里最厉害的野狗的儿子。它娘跟老虎打了半天架,才被老虎吃了,我把它从老虎嘴里抢了过来。别看它现在小,长大了可厉害。”
  原来是只小狗,这还能接受。
  陈阿福脑筋又一转,疑惑道,“深山里还会有狗?”
  金燕子不耐烦地说道,“人家也不知道,只是看着它娘像狗,是猎人丢掉的猎狗也不一定。”
  金燕子又从窗户飞出去,用嘴衔着一根绳子进来,使劲往屋里拖绳子。


第51章 追风
  陈阿福从窗户伸出头去,隐约看见绳子另一端绑着一只小狗。小狗浑身湿透了,被绳子吊着两只脚,脑袋冲下,整个身子是悬着的,像是已经死了。
  陈阿福忙伸手把小狗拉进窗户,拿起炕上的一块布包起来,说道,“哎哟,这只小狗都快被你折腾死了,你就是这么把它从山里吊回来的?”又嗔道,“你这小东西,咋没个轻重。”
  金燕子唧唧叫道,“妈咪放心,它死不了,弄进空间呆两刻钟就能活过来。”说着,进了空间。
  陈阿福见大宝还睡得沉,便也抱着小狗进了空间。她把小狗的毛擦干,是一条灰白相间的小狗,很漂亮,大概有三四个月大。或许是连冻带吓,浑身冰凉,还有些抽搐。
  一刻多钟后,才感觉小狗身上有了温度,脑袋动了动,又小声叫了两声。声音不像一般狗的汪汪叫,也不像狼的嚎叫,有些像前世她听到的二哈的叫声。再一细看,还真的有些像二哈。
  说道,“金宝儿,若是你弄条哈士奇回来,那玩笑可开大了。”
  金燕子一直躺在地,两片翅膀也是摊开的。它有气无力地说,“放心,它不是傻哈,不止厉害,还聪明得紧。妈咪把它抱出去吧,人家叼它回来好累,心力交瘁,要休息一会儿。”
  陈阿福之前一直在注意小狗,看到摊在地上的金燕子,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它的小脑袋说,“金宝,谢谢你,为了给我弄保镖,还让你这么辛苦。”
  金燕子唧唧说道,“哎,摊上你这样的笨主人,人家也实在没有办法了。”
  陈阿福汗颜地呵呵笑了两声,把小狗抱起来,出了空间。她先去厨房给小狗洗了澡,又拿了个篮子把它放进去,给它盖了件大宝小时候的破衣裳。
  陈阿福是在陈大宝的惊叫声中清醒的。
  “娘,咱们家咋来了一条小狗?”陈大宝瞪着地下的小篮子问。
  陈阿福道,“是夜里金宝带回来的,说以后给咱们看家。”
  那只小狗已经醒了,正睁着茫然的眼睛看他们,小黑鼻头一怂一怂的。看到陈大宝向它走过来,一下子警戒起来,站直了不说,耳朵也立了起来。虽然没叫,但看着比那些吼叫的狗还威严,一扫夜里半死不活的怂样。
  大宝见它这样,就吓得站住不敢动了。
  陈阿福看小狗的样子,也有些发愣,这么高傲又威严的狗她还是第一次看见,绝对不是哈士奇。又仔细看了看它,心里便有了些了然。猜测它或许有狗的血统,但已经不知道是几分之一了。
  她先有些害怕,又想它才几个月大,有啥怕的。金燕子能够把它弄来,对它就有把握。否则自己挂了,金燕子也得不了好。想着再仔细观察观察,能把它驯化就留着,实在不行就让金燕子再把它吊回深山,反正它还小。
  她走过去蹲下看着它,小狗的警戒居然一下子放松下来,在喉咙里呜咽两声,伸出舌头舔她的手,眼睛里露出的是无限依恋。
  陈阿福当然知道自己没有这个魅力,八成是她身上的燕沉香特殊香味的功劳。人闻不出来,但嗅觉特别灵敏的动物却能闻出来。
  她在七七和灰灰身上就发现了这个端倪,它们两个其实更亲近她。只不过大宝喜欢去遛它们,它们玩的时候才跟大宝走的近。若平时陈阿福和陈大宝都坐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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