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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青灯鬼语-第2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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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吧,你好好休息,保重身体,”我对她点点头,看着她走到石洞的一角,在厚厚的落叶堆上扑上行军谈,然后躺了上去,和衣而眠。
    或许是真的有些累了,她躺下没多久,就睡着了,我静静地坐在火堆边上,满心踌躇地望着外面雨帘婆娑的夜幕,心说:神啊,我怎么就穿越到这么一个地方来了?你这是到底想要干嘛?
    “呼呼呼——”
    猛然间,一阵强劲的风吹进来,我浑身一个哆嗦,有点冷,下意识地缩缩脖子,抬眼向外看了看,却赫然发现洞口似乎站着一个黑影。
    我一下子警觉起来,估摸着可能是什么野兽想要冲进来,连忙一拉枪栓,一手握枪,一手抓着匕首,蹑手蹑脚地向洞口靠过去。
    到了洞口,我探头往外面看了一下,首先嗅到一阵水汽浓重的冷风气息,接着入目是一片迷茫的山野层林,风雨弥漫,洞口长满了齐膝高的荒草,荒草在风中一阵阵的起伏,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东西。
    刚才看到的那个影子不见了,可能是我眼花了,正当我转身准备回去山洞之中的时候,突然一阵劲风从背后袭来,我飞速回身,手中的匕首猛地一挥,寒光毕现!
    “嘶——叽呀——”
    身后那物却也灵敏,见到还击,迅速后撤一步,躲过了我的刀刃,而此时我抬眼去看的时候,顿时头皮都是一阵的酥麻。
    我说不出来那是一种什么东西。
    它大约有两米多长,两条粗壮的后腿站在地上,一条长长的尾巴脱在身后,如同第三条腿一般支撑地地面上,这使得这东西立起来之后,异常地稳定。而它全身上下覆盖着鳞片,形状似乎是一条蜥蜴,亦或者是某种恐龙,但是,这些都是次要的,最让我感到无法接受的它的脑袋,它的两只眼睛凸在额头顶上,如同青蛙一把,尖长的嘴巴张开,锋利的獠牙锯齿一般林立,而在它的脖颈周围却是有一大圈肉质的皮层环绕,此时它凶戾地对我尖叫,那圈皮层竟然悉数张开来,如同蝙蝠的翅膀一般,整个面积接近一平方米大小,颜色更是红黄斑驳,看着就让人恶心。
    可以想象,接近一平方米大的一个脑袋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这脑袋就算是长得无比美丽,也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受,何况这家伙本来就长得极为恶心,所以,当时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种丑陋而又凶残的物种,就应该灭绝!
    所以,一刀落空之后,我紧跟着就抬枪指向那玩意,准备将它了结掉。
    “嘭——”我毫不犹豫地开枪了,打中了它,可是却没有伤到要害,只是穿透了它那招摇过市的巨大肉质皮层装饰,而它吃痛之后,特别是被子弹的声音震慑,掉头就疯也似地蹿出了山洞,一路蹦跳着逃走了。
    “什么情况?”听到枪声,宋美龄醒了过来,有些好奇地问我。
    “不知道,有个怪东西,不知道是蜥蜴还是恐龙,看着怪恶心的,”我转身看着她,心有余悸地对她说道。
    “那是北美巨型鬣蜥蜴,是生活在四千年前的北美大陆上物种,体型可以长到三米高,是恐龙的近亲,根据近代的研究,它和袋鼠似乎也有血缘关系,”宋美龄好像也看到了那个东西,于是开始给我介绍那玩意。
    “这么说来,这里还真是四千年前的美国大陆了,那你知不知道这个时间段,这里到底有没有像样一点的人类存活?”我看着她问道。话里的涵义自然是说,除了那些长毛巨人之外,还有没有和我们体型差不多的人类。
    “这个不好说,就算有,可能也只在阿拉斯加附近,有些可能生活在北极圈,也就是爱吉斯摩人,真正的美洲印第安土著居民,此时的数量相当稀少,而且,就算有,社会化进场也十分落后,基本上连语言和文字都没有形成,我们就算找到他们了,也没有太大作用。何况这些人大多都很野蛮,长得又脏又丑,和野兽没有多大的分别,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刻意去找这些土著人才好。一切都走一步看一步再说吧。”宋美龄看了看我,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眼睛一亮道:“你有没有看过那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403章 失落圣地【3】
    第403章失落圣地3
    鲁滨逊漂流记?
    这书的完整版还真没看过,不过,虽然没看过完整的内容,简介大约还是知道一些的,毕竟这家伙的名气太大了。书里的内容大约讲述的就是一个倒霉蛋坐船遇难流落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然后似乎还收了岛上的一个黑鬼当小弟,收小弟那天是星期五,于是这黑鬼就不幸地有了一个名字叫做星期五……
    小说里面的鲁滨逊是一个人漂流到海岛上的,我小时候看过依照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动画片里面就是鲁滨逊一家人被困小岛,他们也同样收了星期五当小弟,而且还建立了树屋,在海岛上种粮食,与狼群战斗,与恶劣的天气抗争,日子倒也过得有声有色,说真的,因为有了这部小说,很多时候,那些过惯了悠闲日子的人,日思夜想都幻想着自己能够像鲁滨逊一样去漂流……
    在国外,类似鲁滨逊这样的小说还有很多,最早的在阿拉伯那边有本故事书叫做《天方夜谭》,里面充斥着类似的内容,而后来的《格列佛游记》更是登峰造极,大人国、小人国,就是出自这本书。
    我从小虽不好学习,但是课外读物还是会读一些的,所以对于这些比较离奇的故事都有一些或多或少的了解。
    我很明白宋美龄为什么问我有没有读过《鲁滨逊漂流记》。她的意思很简单,我们目前的状况,其实和鲁滨逊差不多,也是到了一个充满危险,荒无人烟的陌生世界之中了。我们其实可以放松心情,就鲁滨逊那样,既来之则安之,好好在这里生活下去。
    可是,她把问题想得有点简单了,鲁滨逊后来可是得救了,但是我们却永远都无法得救,除非我们能活四千年,一直等到哥伦布的到来,到时候我们可以充当内应,帮他打败土著人,占领美洲大陆。
    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注定会在这里无声地死去,最后什么都不会留下。
    “我们也不一定什么都不会留下,”听了我的话,宋美龄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道:“我们可以有后代在这里生存下去。”
    “你搞笑吧?”我看了看她道:“别的不说,就你这年纪,还能生孩子?”
    “哼,这可说不定,”她似乎有些不服气,说话的时候,还可以挺一挺她那丰满的胸脯,貌似在向我挑衅。
    我无奈地笑了一下道:“就算你能生孩子,可是最多也就流传一代人,孩子没有通婚的对象,又如何保证种族延续?别告诉我让他们近亲结婚,那样的话,只会造成退化和返祖现象,生下来的孩子不是傻瓜就是畸形,压根就没有长久流传的可能性。”
    “这可说不定,”听到我的话,宋美龄又笑了起来。
    你妹的,怎么我说什么话,这女人都反驳,近亲结婚,那是早就经过历史论证,绝对是个不可能长久存在的事情,非但有悖伦理,简直就是有悖天道,一旦出现这种事情,大多的结局都是以悲剧结束,种族也会因此覆灭,我还没听说过有哪个民族能够依靠近亲结婚长久流传。
    “孤陋寡闻,浅薄可笑,”宋美龄又嘲笑我,我当时气得眼睛都瞪大了,皱眉看着她,想看看她到底能说出个什么子丑寅卯来。
    “这个事情,你得听我慢慢解释,毕竟你头脑中一种有了一种反对近亲通婚的根深蒂固的思想。说实话,从伦理上面来讲,我也是非常反对这种事情的。但是我们现在的情况特殊,不这样做,就没办法保证种族延续,所以,这也是无奈之举。可是,这并非意味着,近亲通婚生下的孩子就肯定是不好的。其实你不知道,在很多发达国家地区的王族都是近亲血统,孩子又漂亮又聪明,难道那些国家和地区科学水准不行,伦理道德不够?遗传基因相近就有问题?这可不一定,克隆和基因工程还研究的就是这个问题,基因相近也不一定就有问题。”宋美龄的论调还真高端,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内容,不知不觉也有些期待她接下来的分析。
    “实际上,关于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有人专门在进行调查和研究了。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的专家就在向人类近亲结婚将生出不健康婴儿的课题进行了挑战。这个有着高度争议性的话题曾经一直在困扰着我们,在过去大家都一直认为近亲结婚将生出畸形婴儿,这些孩子患有多种疾病,比如心脏病,弱智,失聪,甚至失明等。2001年,澳大利亚一份发表在权威杂志上的科学报告声称,亲表兄妹结婚生出畸形孩子的机率是非近亲结婚生出患病孩子机率的三倍。然而,默多克大学比较基因组学的教授艾伦…比托,这是我的一个朋友,他花了30年的时间研究这一课题后发现,亲表兄妹结婚所生子女大部分是健康的。这说明什么,近亲通婚,生出的孩子也不一定就是不健康的。”宋美龄很专业地给我举例论述。
    “可是,那也是表兄妹而已,我们的孩子要是,呵呵,那可是亲兄妹。”我对她说道,觉得她还是把事情想得太过所以然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那我再给你举个例子。你在高中的生物课程里,应该学习过,每个人都携带有5~6个不同的隐性致病基因。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致病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致病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致病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遗传病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大部分人也是依据这个理论,认为近亲结婚,生下的后代都是白痴。教科书并没有撒谎,但它只提供了一半真相。前面我就说过,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王族,特别是欧洲的一些贵族,他们就是经常性近亲结婚。在古埃及,更是兄妹通婚大的,但是也没听说过他们的后代变成傻子。知道这是为什么吗?问题就是对于这些王族和贵族来说,他们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具有优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远、更聪明、更勇敢)的人群。然后,我们把上面一段话中的‘致病’基因,改成‘优秀基因’,结果就是:‘每个人都携带有5~6个不同的隐性优秀基因。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优秀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优秀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优秀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优秀天赋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宋美龄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不再说了,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微笑。
    好吧,我承认我的脑子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思想不太能拐过弯来,毕竟长久以来形成的固有观念,一时间想要改变,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也不能不承认宋美龄的话很有启迪意义。
    按照她的说法,我们其实可以多生几个孩子,然后挑选比较优秀的孩子进行通婚,这样他们生下的孩子很有可能也很优秀。当然了,这要是在原来的世界,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但是,在这个地方,我们也没有办法,想要保证种族延续,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根据希腊神话,宙斯就曾经为了延续种族,不得不和他女儿通婚,而在我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荷兰的一座小岛上,生活着一个族群,这个族群的每一个人都几乎长得一摸一样,身材修长高挑,金发碧眼,聪明睿智,充满魅力,而他们世代所坚守的就是近亲通婚,因为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血统纯正,保证他们的优秀基因继续流传。所以说,万事都有两个方面。我们的确需要相信科学,但是也不能偏听偏信,明白吗?”宋美龄不愧是活了一百多年,看来她活着的时候,真是有些无聊了,几乎把能够研究的东西都已经研究透了。
    “可是,这里面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近亲的双方都携带优秀基因,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们的基因是否优秀?”我有些疑惑地问道。
    “首先,从我们两个人的情况看,我们的基因还算不错,我就不说了,你嘛,虽然是来自山里的放牛娃,但是看你这模样,还有这头脑,再者这身体,似乎基因也还算可以,所以,我们生下来的孩子,肯定都很健康优秀,然后我们再在里面选出优秀的进行试验,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尝试,最后肯定会遴选出最优秀的基因,可以让他们放心进行通婚和遗传下去的。”宋美龄说到这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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