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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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莲已不能中途改变动作,他干脆用指头在手心挠了挠,“有点儿痒痒,怎么了?”
“不,我不是说这个!”刘队的表情很古怪,似乎透着难以置信的内心,“你……你还记不记得,六年前,我们一起办过案子,你、我、老雷、还有麦涛,我们办完事就一起跑到小馆子去吃羊杂汤。可是等端上来之后,麦涛第一个骂了出来‘操,香菜!’,老雷则对着碗里的酱豆腐直皱眉,你拿起筷子,静悄悄地把芝麻酱都扒拉到一边。我当时就笑了,说,‘那太好了,你们都有忌口,我一个人全包了,’这事儿,你还记得吗?”
“那怎么了?到最后不是你也没能得逞么?我们……”艾莲说不下去了,低头直愣愣地盯着自己那碗已经吃掉了大半的黄褐色的芝麻酱……
“喂,艾莲,这次期末考试,你没问题吧,我可够呛!”麦涛兴冲冲地跑进宿舍,一面扒拉着自己新烫的头发,“不过也没关系,大不了重修就是了!瞧,听你的建议去烫了头发,好看吗?”
房间里乱七八糟的,椅子东倒西歪,书本丢得桌子上、地面上倒处都是。朋友刚走后的那番场面:瓜子皮、烟头儿遍地全是,偶尔还会有几只不甘寂寞的小蟑螂来回穿梭。最里面那张床的下铺,艾莲靠着墙壁,揉揉惺忪的睡眼,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游离散乱的目光先是飘向麦涛,而后又低头看看自己,一支香烟早已燃尽,烟灰弄得满身全是,他忙不迭伸手掸了起来。
“喂,喂,看看,怎么样啊?”麦涛把几本书扔到另一张床上,刚想坐下,又发觉椅子挺脏,赶紧抽了张报纸垫上。
“不好意思,我刚才睡着了。”艾莲猛眨了眨眼,这会儿算是清醒了,“嗯,我看看,啊,不错,挺好的。”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都听习惯了。来尝尝这个,买着玩儿的,巧克力味儿的。”麦涛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黑色的香烟。
“嗯。”艾莲接过来,撕开包装纸,递给对方一根,自己也叼上一根。很快地,屋子里弥漫了浓浓的巧克力香味。
“晚上我请客,去吃什么?”
“随便。”
“你喜欢抽什么牌的烟?”
“这个无所谓吧,习惯抽骆驼了。”
“上次那个女孩儿,跟你说什么啦?”
“啊?说要交个朋友呗。”
“你把呼机号码给她啦?那姑娘长得可不好看。”
“嗯,还凑活吧。”
“艾莲……”麦涛忽而一本正经地说,“你不觉得自己有点儿不对劲儿么?”
“为什么啊?”艾莲莫名其妙。
“你喜欢哪种烟,或是讨厌哪种烟么?没有!你常常抽骆驼,是因为你习惯了。对女孩子呢?你也无所谓,别人会谈论起自己喜欢什么样女孩子,谁谁比谁谁长得更漂亮,可话一到你嘴里,永远都是‘差不多、还行吧’。至于饮食,你也是这样——没有你不爱吃的东西,换句话就是没有你不能吃的。不像我,闻到香菜味儿就会恶心!土豆碰也不去碰!艾莲,咱们多年的兄弟了,你今天跟我说句实话,到底是故意装成这样子,还是你真就无所谓?!”麦涛紧紧瞪着艾莲,好半天眼睛也不眨一下。
“我……”艾莲的神色也跟着紧张起来,“我……真的就无所谓。”
“那就奇怪了。每个人都会有他自己的偏好,可你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都似乎一视同仁。说句离谱的话,你看起来正常得有些变态。”
正常到了变态……麦涛这句话也许没有说错……
那天下午,密不透风的宿舍房间里,两个人在屋里窃窃私语。半小时之后,一份清单开列出来。在麦涛看来,这多半是出于好玩儿;而在艾莲眼里,也不失为保守秘密的一种方法。
在那张标志了哪些事情将是禁忌的清单上,有一条是这样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再吃芝麻酱,理由是吃了会引起呕吐。这样的忌口,将会作为一件非常醒目的特点被人们记住,因而,也标志着艾莲在表面上,距离正常人又接近了一步……
六年前的那次午饭,麦涛盯着杂碎汤十分夸张地叫道:“我操,有香菜!”同时悄悄地瞥向艾莲。后者则不动声色地用小勺将芝麻酱舀出来。
不易察觉地偷笑,心照不宣的秘密……
在美国的这些年年,因为接触不到芝麻酱,他,就忘记了。
也许他没有为了个人利益故意说出过一句谎话,然而,他却常常不得不面对别人言不由衷。越来越多的谎言,造成了愈发强大的压力,因为害怕有一天会被自己忘掉。
游戏的规则越是复杂,人们也就越容易出错……
“干嘛这样愁眉苦脸的,”刘队转而开朗地笑了,“这也没什么的嘛,以前看你不蘸调料吃火锅,我心里还总觉得变扭呢!人在国外生活得久了,家乡的东西就变得特别有吸引力啦。‘月是故乡明’嘛!”
刘队是不是故意放自己一马?过敏体质可能随着环境而改变吗?月亮是不是故乡的更明亮,艾莲不知道,只是觉得由于空气更清新些,因为折射的原理,外国的月亮倒是比国内显得大些……
铃声响起,下午的第二节课总算是过去了。麦涛清清嗓子,说了声“下课”,学生们就鱼贯而出。剩下几个爱问问题的,围着他又耽搁了一段时间。
麦涛合上教案,揉搓着自己发僵的脸颊,然后信步走出教室。疲倦,越是忙碌就越是疲倦,事情好像总喜欢往一处凑。一小时前,他不得不对自己脑袋上缠着的绷带做出解释。而学生们似乎对这个话题的兴奋程度远远大过期末考试。当然了,他们也在对老师表达最真挚关心的同时,不忘了加上由此而希望得到的回报——期末考试的范围能不能画得再具体一点儿?
麦涛因为前天的案子理不出个头绪,下了课心事重重地低头疾行,不小心正撞在一个人身上。他正想道歉,却看到一只娇巧的小手在鼻尖晃了晃,耳朵里又听到那女孩清脆的话语。
“老师!”那女孩儿笑着说,“我等了好半天,你总算是出来了。”
果然是刘队的女儿刘颖,麦涛近乎无奈地歪歪嘴,“找我有事吗?”他勉强挤出个笑脸,有气无力地说。
“老师晚上有时间吗?”她今天换了件无袖短衫,下面穿了短裙,两条腿笔直匀称,倒是挺好看。
“今天晚上不行,要出去的。”
“那么现在呢?”
麦涛很想编造个理由搪塞过去,可那女孩抓住他的胳膊。
麦涛四下看看,发现路过的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含笑不语,只好答应下来,“好吧,好吧,你先松手,反正我也跑不。”
女孩儿见状偷笑不止,领着——或者说牵着麦涛走出教学楼。
如果被刘队撞见,还不拆了我的骨头?麦涛硬着头皮,叫苦不迭……
然而麦涛的担心,至少在今天是多余的。刘队和艾莲用餐已毕,空酒瓶撤下去换成了菊花茶。芝麻酱的故事,终于了案件的探讨。尽管刘队口口声声地说“你刚刚回来,要好好休息,我们不说案子”。可他毕竟是个刑警,三句话离不了本行。与其他的职业不同,乒乓球运动员闲暇的时间决不会再打乒乓球取乐,而刑警的私生活,除去偶尔回家陪着老婆孩子吃饭的那点儿短得不像话的时间之外,满脑子里充斥着的还是案件。他会翻动堆积如山的卷宗,不停地被一个个电话呼来唤去,要不然就是坐在办公室,一边抽烟一边思考。这是长年累月形成的生活所不可获缺的组成部分,还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你老到干不动的那一天为止。
除去水煮人头这个细节之外,艾莲对最近发生的案子并没显示出太大兴趣。既然他还没有去过现场,只是听了刘队的叙述,也就不愿意发表什么评论。有一件事,他倒是十分关注,那个凶手,为什么会把被害人的血液盛在杯子里。而杯子的边缘又有一个不属于被害人的唇音,难道是他打算把那些血喝掉吗?叶琳氏症(注:叶琳氏症,一种十分罕见的基因突变病症,至今无法治愈。患者缺乏造血功能,不得不依靠食取动物的内脏来获取生存所必需的养分。其中的一些人甚至会去猎食人类而成为可怕的罪犯。在现实中,他们是数量微乎其微的最接近吸血鬼的生物。令人惊讶的是,这种疾病似乎是在成年以后才突然形成的,而且不会遗传——因为罹患此症的病人丧失了生育能力,所以,世界上并不存在得了叶琳氏症的小孩子。)他倒是有个耳闻,可那种病人也并不会直接去喝人类的血液。这是模仿吗?
因为艾莲不愿意随便发表看法,这个话题也戛然而止。刘队想等他休息几天之后,再带他去看看现场。同时,他也注意到,至少在某个层面上,艾莲和麦涛的观点完全一致:凶手不会就此罢休,当他再次有所行动的时候,现场会更加恐怖。
这天下午快到四点钟的时候,刘队结了帐,突然说:“对了,你住哪儿,宾馆?要是方便的话,不妨去我家吧,我老伴总是念叨你。”
“改天我再去拜访吧,您忘了吗?虽然我莫名其妙地成了美国人,可原来的房子也没被没收啊,算是我的海外房产吧,托一个朋友帮忙照看。上次回来到现在才两年时间,钥匙应该还没换,先去看看再说。”
“嗯,那也好,我送你过去。”
“不用啦,您忙您的,”艾莲笑了笑,右手抓起行李,左手推开车门,“我想看看现在的北京。”
说完后,他告辞了刘队,下车漫步街头,一路好奇地打量路边新修的高楼,像个孩子似的,对故土日新月异的变革感到兴奋和新奇。
然而他的心底,却对刘队充满了歉意,他不愿意到他家去住其实另有原因:他不能叫别人再看出自己的秘密,特别是现在从事的职业——杀手,任何人都不该知道。
为了保护一些东西,他不得不打碎另一些。也许正像他袭击黑帮老大巴拉德分部时说过的:“那家伙,像一条狗!”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其实自己比别人更像一条狗:对生活敏锐的嗅觉和时刻体现出来的那份小心谨慎;帮助警察办案时超乎寻常的观察力;以及他面对猎物果断出击的态度和残酷血腥的手段;这些都使他比其他人更像一条狗,或许,算得上是头出色的猎犬。
1999年,这个夏天,在中国,艾莲,也即赛斯。沃勒,不得不打碎曾经美好的回忆,体验着前所未有的绝望。而这一切的根源,都出于这宗恐怖的案件……
第七章 变奏
半个下午,刘颖一直呆在麦涛家。她的目光,此时投向了房中的书架。那是一支老式书架,绛紫色漆过的红木构造,共有四层:最上面摆着各种工具书,从《大不列颠字典》到《古文观止》,正中是厚厚的《圣经》,旁边依次整齐的码放着大部头著作;第二层最为引人注目,各种心理学书籍一应俱全,从人格到变态,从体育到市场,从普通到犯罪,可以说大凡中国上市的,不是胡乱编造、欺骗读者的伪心理读物,这里都有;再下面一层,由左至右搁着《金田一耕助》全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以及国人最为熟识的《福尔摩斯》;最下一层是其他小说,西洋书所占的比例更大一些。
“这些,”她站起来,走到书架前,“你都看过吗?”
“是的,”麦涛回头看看窗外阴沉的天空,也跟着站起来,“如果你喜欢,就拿去看好了。”
她从第二格随意地抽出一本,发现书的外脊虽然很干净,里侧却因为长期翻看不免有些脏脏的。她又大致翻了翻,发现很多页都有铅笔的标识和一些心得体会。借着灯光,她看到他的字体:细长、清秀也多少有点儿缥缈。
“这是你的字?”她问道。
“是的,你不相信?”
“不,只是很像女孩子的字,会不会你的性格也有些像女人?”
她想说什么?麦涛思索着,女性的温柔、小气或者别的什么?可她的话没有继续,他也就想不清楚。
@奇@“好了,喜欢哪本就拿去吧。我送你回家,一会儿也要出去办事。”他走到她身后。
@书@“这样的天气?”她眉头轻蹙。
@网@这样的天气,阴沉得厉害……问题是,她是说她不该这会儿离开,还是我不能去办事?
“是的,这样的天气!”麦涛的口气不容质疑。
“那好吧……”她把夏目漱石的《我是猫》夹在腋下;他关好灯,带她走了出去……
一场如期而至的大雨,把艾莲浑身上下浇了个透。不一会儿,行李也滴滴答答地淌下水来。可他似乎毫不在意,继续在街头漫步。
人们都加紧了步伐,到处都有人顶着自己的皮包跑来跑去,汽车的喇叭声也比平日更加频繁地响了起来;只有艾莲,一个人慢腾腾,左顾右盼地向前走;好像电影里被特意慢放处理过的镜头。
艾莲说了谎,眼下他并没有去处。那栋房子,原本是打算留给麦涛的,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