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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收割-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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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是引出凶手的唯一办法,你难道忘了薛婷婷?”麦涛的话宛如钢针刺得艾莲心痛,可对方的意图并不在此,“我是说,薛婷婷被杀的理由令人猜疑,她与你接触过便被灭了口,可虽然她透露的线索很关键,却并没有暴露凶手的嫌疑。可见凶手不希望有人暴露某些过去发生的事情,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那名护士,也许她也同样具有揭露过去的作用,会引发凶手的动机。我忽然觉得这名凶手,也可能正躲在某处观察着你。”

这一席话,并没有叫艾莲感到丝毫恐惧。只是,他不希望再次看到与自己有关的人遭遇毒手,那名护士——不管是不是像麦涛分析的那样掌握了某种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秘密,却会按照麦涛的安排,会与艾莲认识。他不可避免地又要与那个女孩儿产生联系,一种类似于感情,却只能造成伤痛的联系。

可另一方面,艾莲尽管心灰意冷,却无法否认麦涛的观点:接触那个护士,可能引出杀手,为这一系列的案件最终画上个句号,尽管并不圆满。

见艾莲始终不出声,麦涛曲解了对方的意思,认为他是与警队发生矛盾之后不愿意再出面,便说道:“放心好了,刘队那边,以及一切的关系都由我来处理,而你,则担负起真正的深入行动,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

艾莲,作为一个杀手,去追寻另一个杀手,这在他的心里激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波澜;同时,他作为一个不完整的人,却不断地无心伤害别的人,令他既恐慌而又茫然。可到头来,他又实在找不出理由来再次拒绝麦涛,也同样不能躲避自己想给陈芳报仇的欲望。他恍惚意识到自己跌进了一个愚蠢的圈套,一个自己为自己营造的骗局。他压根儿不能保护什么东西,却又不得不尝试去那么做。

这一天的中午,艾莲推迟了预定的机票。在宾馆里冲洗了一番,并刮掉了乱糟糟的胡子茬。是一副年轻英俊的面孔下,含着那颗冰凉的心,不断地给自己鼓足勇气。

一切收拾停当之后,他走出宾馆,温文尔雅地步行了街道中,义无反顾地迈向另一场悲剧。就好像一个跑龙套的,不断地为了生存的理由,到处赶着场子,唯一的不幸是,他所饰演的,永远是悲剧角色……

第十六章  宠物

人一上了岁数,就难免时常回想起往事。刑警队大队长刘罡明,此刻正身着一身便装,坐在计程车里,微微地合上了眼,想起自己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猫来。

有那只黑白花的小猫,他很快得出了以下一番对比:现如今,超市里有卖精品猫粮的,主人还要时不时地买些鸡肝之类,作为营养补充;街道边有开宠物医院的,猫儿有个头疼脑热的,动不动就是吃药、打点滴——这年头,猫叫作宠物。老北京的猫儿们可是没享受过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老北京人养猫,一半是为了玩儿,一半是为了拿耗子;所以那个时代的猫儿,一辈子并没有吃过几顿鱼肉拌饭,总是半饥半饱地,过着半流浪半定居的日子——那段岁月里,猫就是猫。

刘队忽然发现,自己数年前找艾莲协助办案子,就和老北京人养猫是同样的道理:一半是因为好奇,一半是希望捉刀凶手。而艾莲与后来加入的麦涛,也就相当于老年间和现如今的猫。不论当年的艾莲破获了多少案件,他所能得到的,顶多也就是刘队私自掏腰包请的那一顿饭;而与艾莲仿佛的麦涛,因为合了适宜,上头批下了奖金,安排了工作,把他称为“犯罪心理学者”,当成警察的好帮手。当然,刘队很喜欢麦涛这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可心底下,又总觉得亏欠着艾莲,有种甩也甩不掉的愧疚感。

艾莲从抓获凶手的过程中,得不到一点好处;正如人们先前的一个误解,其实猫儿是不吃耗子的。

刘队想起小时候四合院里的猫,还真拿耗子。因为四合院的房子多是老房,犄角旮旯的洞多,老鼠自然就多。猫的天性是善于观察,对活动的物体很是好奇,再加上它有地盘意识,所以它不会叫老鼠在鼻子底下大摇大摆地乱窜。为了克尽职守,也为了玩儿,老年间四合院里的猫捉老鼠。小时候的刘队,常常趴在窗根下,远远地看着,一见到猫儿卧在隐蔽处,两眼圆瞪,耳朵直竖,后腰渐渐地弓起,便知道,它是发现目标了。果然,那猫儿随后便跃起,并非直奔老鼠,而是切断它的退路,比老鼠往院子中间跑。接着,它获前或后,追着老鼠跑晕了头,便一下子扑上去,用两只前爪轮流扒拉老鼠,还把已经半死的老鼠抛向空中。如果有人打扰,或是玩得尽了兴,猫会叼着老鼠蹿上房,而后,还是孩子的刘队,也会跟着爬上房,见那耗子并没有开膛破肚,猫儿已经扬长而去。

猫儿是不吃耗子的,因此,总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同样,艾莲也犯罪之间也并无过节,事后,连一次物质性的奖励也得不到。刘队,因此感到愧疚,对艾莲总是格外的偏心一些。

然而,刘队也知道,旧时代的猫儿,为了果腹,另外也出自馋的本性,难免就要干出一些偷鱼摸肉的勾当来。为此,四合院里的老街坊也有矛盾。但大伙儿都知道“猫是畜牲”,为他伤了和气,一个院里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值!

刘队因此又想到,艾莲因为惯了在美国的生活,回来后难免有些不适应。他的性格,他的做法,可能引起对里一些人不满,但那不过仅仅是一些小小的误会,刘队便公开、私下地为他掩饰。艾莲是一只“会拿耗子的猫”,对于他怎么去“拿耗子”,旁人应当不去干涉。可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一次的“狩猎”事件拖得格外久,看客们的失望倒还可以放在一边;谁知道他竟然在这个当口,私自取走了凶杀现场的昆虫证据拿去化验。这下子,刘队被搁在了难以处置的境地,就好像猫儿偷偷逮住了人家在房梁上收翅休息的信鸽——惹了大祸,刘队情知这不是赔个笑脸、说几句道歉的话就能了解的。刘队见过,这种情况下,猫的主人要是不客客气气地拿出钱来赔偿,搞不好是要打起来的,最后直闹到派出所去……为此,刘队在万般无奈之下,将他那只“会拿耗子”的“猫”,驱逐出了“四合院”。

人上了岁数,就难免把事情看得重了,他想不到艾莲并没有把那不愉快归罪于自己身上;又或许,是刘队的性格,决定他凡事总要处理得小心仔细,不管艾莲怎么想,他都要给他个合理的说法。

刘队忽然觉得自己很卑鄙,觉得他把自己所有的危难都告诉艾莲,等于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就好像某人找不到工作,作为朋友总要时时刻刻地“热心”地问讯——似乎表现了朋友间应该的关切,可全然不管对方爱不爱听!

他又发觉自己此行动机不纯:他早晚会来找艾莲的,可原本并没打算是这个时机——陈芳的去世,那个刘队宝贝儿“秘书”陈芳的遇害,才是这一次拜访最关键的理由。刘队坐不住了,既难过而又自责,可他得为这些找个合理的发泄——找到真凶,并将之绳之于法,可以依靠的人只有两个——艾莲和麦涛,刘队先选择了前者。

就在他浮想联翩,心里犹豫不决的工夫,司机回过头来,“先生,您到地方了。”

刘队等着找钱的时候,宾馆的门童早已上前拉开的车门,没能认出这个几天前来过的刑警队长。

刘队下车,理了一下“M”型的头发,忽然觉得很冷,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将最上面的衣扣系紧了。随后习惯性地迈出坚实的步伐,一路走了进去。

可他来晚了一步,艾莲的房门紧锁,服务台小姐告之,艾先生中午就出去了……

这里并不像三级甲等的大医院,门前总是车水马龙、人潮涌动。作为一家区属医院,你无法从外表分出它和一般的机关单位甚至居民楼有什么区别。灰褐色的高墙,铝合金的窗栏,红色的十字标志灯也算不上醒目。身为这家医院大厅里的护士,秦小姐倒是乐得清闲,工作并不繁重,工资却还说得过去,逢年过节发的东西也总能装满一辆计程车的后背箱。人总是这样,有的力争上游,却时时抱怨;有的安于现状,倒是怡然自得。

可今天是个例外,前来看病的人不少,号也差不多挂完了。直到下午,人潮才渐渐呈现出褪去之势。秦小姐偷出空来给男友拨了几个电话,窗前渐渐冷清的时候,来了个年轻男人。

只一眼,秦小姐便觉得有些魂飞天外,脸上淡淡地发了烧。那男人算不上很帅,浑身上下却透出令女人不自主心存怜爱的奇特气质;他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有着美妙的感觉,却又不叫人认为他在拿着劲儿。而实际上,男人只是来到窗口,微微地低下头,轻柔地笑笑,说:“麻烦你,小姐,我想挂个号。”

由于工作关系,秦小姐自然坐在椅子里,接待过不少病人。可他们总是面有菜色,一脸病容。她也看到过很多家属,却从不习惯这样的感觉。他看她的眼神直勾勾地,却又不包含冒犯的意思,只是两眼里透出淡淡的哀伤。

每个女人,不论她们是否愿意承认,都无法摆脱自己心底的母性情结,说句再俗不过的话:她们不愿意看到折翼的白鸽!而眼前这男人,由于才刮过胡子,脸颊没有被前些日子的青色所笼罩,这时候,格外地透着白皙,似乎还隐隐带着淡淡的粉色;可他没有一点油头粉面的感觉,眉峰坚毅,鼻梁挺拔,却又恰到好处。他的脸色也很健康,秦小姐想入非非,可耐不住有些奇怪,他来看什么病呢?

那男人好像也不介意抬起他裹着长手套的左臂,告诉她要挂一张皮肤科的号。

皮肤病!这本来是最能引起人们厌恶情绪的病症。秦小姐却没有丝毫的反感,相反地,她对于这男人的坦率,更产生了一丝好感。

起初她十分缓慢地,随后又不想给他留下拖拖拉拉的印象而加快速度为他开好了单据。那男人却没有马上立刻,再次对她笑了,并道了谢。最后,才扔下惋惜的秦小姐走开了。她望着他的背影,好半天没能回过神来,不一会儿,又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事先没有补个妆……

房间里拉上了窗帘,遮住照进来的大部分阳光,一个年轻男人靠在沙发里,翘着腿不停地抽烟。昏暗的光线下,弥漫了大量的烟雾,几乎触手可及。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宛如一座雕像。忽然,有人进来打碎了雕像的沉默,他说了声:“谢谢,”,然后端起茶几上的杯子一饮而尽。

“你的感冒还没好,喝些热热的红糖姜水挺不错。”

年轻人再次说了“谢谢”,不知是否是杯中的姜末卡到了嗓子,他咳嗽一阵。

后进来的人坐在对方,两人有一段光景都没开口。

又抽过不知多少根烟,空气愈加混浊的时候,年轻人抬头看看手表,“快到傍晚了,那家伙的行动应该开始了。”

“你说什么?”另一个人感到好奇。

“没什么,如果需要解释的话,我可以从头开始。”

“说说看。”

“陈芳的被害,您会怎么想呢?”

“我?”那人略一沉吟,“应该和本案的真凶存在必然联系吧。”

“是的,”年轻人因为昨夜没能睡好,至今又尚未休息,两眼熬得通红,“陈芳昨天晚上约了艾莲,却没有出现,这说明她一定被什么事情耽误了。这件事关系到什么?大概不难判定,从她随后被杀害可以看出,一定与凶手存在关系,但她到底发现了什么,现在不好说。”

“可是你的那支录音笔不是失踪了吗?答案应该就在那上面吧?”

“不!恰好相反,那支录音笔只是一个障眼法,或者是凶手无意间取走的。我的意思是说,凶手袭击陈芳之后在她的口袋里发现了录音笔,并不知道这里面会留有什么声音,依当时的情景来看,他也没有机会在当时的情境下,按播放键去听听。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只得带走录音笔,同时,假设这东西和案件并没关系的话,他这样做也会给我们的调查造成误导,算得上是一举两得。如果我没有记错,您刚才说过,法医判定,陈芳被害的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 法医是这么说的。因为死亡时间距离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很近,所以,得出结论很容易。”

“那么,她与艾莲约的时间是十一点半,艾莲在十一点四十左右给我打过电话,询问陈芳的事情,我们开始怀疑中间是不是出了事故。当然,我们的猜测可以放在一边,问题是,陈芳于十一点离开警队,到一点被害,这两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她总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发现了凶手,并在录音笔里存下关键性的证据。当然,也可能有一种很不现实的想法,她无意间接近了凶手,并存下了录音,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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