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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亲爱的弗洛伊德(修)-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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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人。。。。。。”
  甄意张了张口,眼泪下来了。
  她举着那个字迹清朗的日记本,止不住颤抖,泪水一颗颗下砸,狠烈地,一字字哽咽:
  “这样的警察,你一开始说不认识他,后来承认;这样的警察,你故意暴露他的身份,让许莫对他开枪;这样的警察,你故意杀他,他的心活生生地挖下来!你根本从头到尾在撒谎!”
  法庭上寂静得仿佛空旷的原野,只有甄意字字泣血悲凉极伤的声音在回荡。
  只有旁听席上林涵的妻子轻轻抽泣,催人心肝。
  陪审团里有人落泪了。
  淮如几乎疯狂,晃着证人席,大骂:“你们栽赃!是律政司的人栽赃我,陷害我!我没有。”
  甄意的情绪已然收不住,狠狠抓起桌子上的一摞资料,劈头盖脸往淮如头上砸。
  全场震惊。
  这种相当于当众打脸的行为,从未在法庭上出现过。
  甄意声音在颤,凶狠到几乎嘶哑:
  “这是医院的骨髓配型记录,这是花旗银行的资金证明汇款记录,这是林涵的十几篇日记,
  是!
  林涵写日记的时候会提前预知到,他会被你这个畜生挖了心,然后让他的日记出来作证!!!”
  白花花的纸张砸在淮如头上,漫天飞舞。她头发散乱,呆若木鸡,颓然倒在证人席上,深知已无力回天。
  杨姿的肩膀也垮塌下去,没了生气。
  法庭上寂静如深夜,近百人的现场,没有一丝动静。
  有人含泪,有人沉默。
  法官静默良久,缓缓道:“控方律师,请注意你的行为举止。”连这一句话,似乎都透了无尽的悲凉。
  安静。
  其实,这时,没有人会怪她。
  甄意一身黑色的西装,看上去那样纤细瘦弱,背脊却非常笔直,白皙的脸颊抬起来,高昂着头,脸上全是泪水,极力稳着声音,一字一句地,掷地有声地,宣告:
  “最后一项证据,控方未提前告知辩护人。辩护人和当事人有权自行聘请笔迹专家鉴定,有权质疑证据,有权申请二次开庭。
  控方保留对当事人所聘请笔迹专家的审查权。
  。。。。。。
  控方认为,被告人淮如,在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将警察林涵杀死,并意图伪装成受胁迫杀人。犯罪事实明确,人证物证确凿,根据《杀人罪行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被告怀有恶意,意图杀人,结果杀死该人,’犯,谋杀罪!”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甄意能不能当控方律师的事吧,我们先看大陆对回避原则的规定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当事人仅指淮如和林涵,所以甄意的情况不符合1;2;4。再看第3条里的证人,由于控方没有让甄意担任证人,所以她也不符合。说起证人,我们来说一下必须作证这一点。其实不是这样。英美法系里的控方律师和辩护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证人。如果他们觉得证人对自己有利但也会被对方抓住弱点,他们通常就会权衡,觉得不利的多,就不要这个证人了。即使是犯案的当事人,他也可以坐在庭上行驶沉默权一句话不说,甚至还可以不出庭。连当事人都可以,更何况证人。所以要求谁是证人谁就必须作证这种事,其实不符合事实。至少不符合英美法系。
  所以关于她是证人就怎么怎么样,基本可以排除。
  至于控方律师的身份,
  回避原则最常用的,主要适用的,还是法官和陪审员,因为他们才是审判的主体,他们必须绝对公正,控方律师的作用其实是列举证据。
  再说说检察官的回避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宴请等情形的,要回避。
  英美的话,应该差不多。所以我感觉,甄意其实并不太符合。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其实没什么空间为自己谋私利或利益,他不过是借助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方式,查明犯罪事实,而且侦查审查也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主要是公安机关提供证据。他的作用在诉讼。
  当事人对检察人员提出回避主要是,这里面有人和当事人有利益关系,可能会影响举证,如伪造证据等。
  法庭的每项证据出来,都要附上鉴定发现证据的检察人员信息。
  通常说的对检察人员的回避,其实指的是,某个检查人员如法证员,他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所以当事人有权怀疑他提供的证据不对。要回避。是这个意思。
  然后很重要的一点是,回避原则通常都由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
  所以,我就这样写了。
  不知道妹纸们还有什么看法,都可以和我讨论,我也再想想,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在以后修文或者出版的时候换换。我还设想过另一种情况,就是像美国有名的辛普森案件一样,刑事法庭尹铎检控官输了,淮如打赢了,无罪;
  但民事法庭,淮如输了,甄意赢了,淮如以涉嫌杀人赔偿n多万钱。
  你们觉得呢?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踊跃发言啊!
  不发言对得起我的絮絮叨叨吗?
  为了不让你们说我卡关键吊胃口,我简直连命都豁出去了。快来给你们家作者收尸。
  死之前说一句,谢谢默默妹纸的长评,(づ ̄3 ̄)づ
  再说一句,以后每天更文时间改到中午12:30啦,这样大家可以早点睡午觉,嘿嘿。

☆、第73章 chapter75…chapter76

  chapter 75
  中途休庭。
  甄意走进洗手间;才打开水龙头,手就开始抖了起来。低下头;眼泪便像断了线珠子往洗手池里砸。
  林涵,那么好的林警官啊。。。。。。
  她狠狠吸了一下鼻子;拿手接水洗脸。刚才流泪太多,脸上全黏腻了,凉水扑上去,清洁了不少。
  她抽了纸巾;擦去脸上的水,准备出门,却撞见杨姿进来。
  杨姿也很落魄的样子。。
  她只是淮如的律师,承受的责骂并没有淮如重。但旁听席上的记者和民众全在赞叹甄意的表现,讨论林警官的悲壮;连带着议论起甄意身中两枪也不肯受迫杀林涵的事。
  还有人会痛骂淮如,但没人看见她。
  她,杨姿,完全被忽略了,甚至连骂她的人都没有。
  杨姿垂着头,叹了口气:“甄意,淮如和我商量过了,她不需要二次开庭,她知道林涵的日记会是真的。你也说对了,她主动绑林涵时,林涵醒来了,知道了她是同伙。”
  听到这个消息,甄意脸上没什么表情,只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杨姿试探着说:“我还是要尝试给她减刑的。”
  “嗯。”
  甄意这样漫不经心,叫她摸不到头绪,再问:“你呢?”
  “坚持终身监。禁。”
  杨姿没想她这么固执,脸上过不去:“你在法庭上已经表现到最好,成了全场的焦点,也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你都成了主宰了,还要怎么样?”
  甄意扭头看她,目光有些冷:“没有,我想要的只有一样,给淮如判终身□□。”
  “甄意,你又何必呢?淮如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弟弟,她需要。。。。。。”
  “她需要什么都不关我的事。”甄意打断,隔了一秒,“而且,你当事人的杀人动机,就这样告诉我,没关系吗?”
  “你。。。。。。”杨姿见她态度坚决,更加急了:“你怎么这么无情?为什么不会怜悯?”
  甄意差点儿冷笑:
  “杨姿,我看上去,像是圣母吗?怜悯这个词,只留给值得怜悯的人。”
  “可淮如他们姐弟也很可怜。他们也过得很辛苦。”
  “再可怜也不能成为杀人的借口!”甄意忍不住大声,“这世上很多人都过得很辛苦,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去杀人。
  而且杨姿,你扪心自问,你在乎的究竟是淮如,还是你自己的名声?”
  杨姿一怔。
  “杨姿,知道你为什么会输吗?”
  甄意缓缓问,
  “你为陌生人哭过吗?为你的当事人哭过吗?”
  杨姿不解。
  “你知道怜悯真正的意思吗?看到无辜的人惨死,看到年迈的母亲流泪,你会心疼心酸吗,即使你不认识他们?”
  杨姿辩驳:“我并不像你那样爱哭。”
  “不是。人应该对自己坚强,对别人,却要有一颗柔软的心,有一颗会落泪的心。而你,刚好相反。”
  甄意表情很淡,说,
  “从以前到现在,每个案子你重视的都是社会关注度。你只想着自己怎么成名,就像这次,你根本就没有想尽办法为淮如辩护。
  那卷胶带的照片,控方提前把现场的所有细节给你了。你却没有注意。我拿它当证据时,你们连一句反驳的话都没有。”
  杨姿咬牙不语。
  “上法庭时,你的心情是什么?在镜头前表现吗?呵,”
  甄意笑了一声,
  “知道我的心情吗?为我的当事人辩护,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绝不余留任何一丝力气,也绝不放弃任何一点希望。我的背后只有我的当事人,只有我的当事人家属。你呢,你的背后全是镁光灯。淮如选你做辩护人,她是看错人了。”
  杨姿被她说得脸红耳赤,扯扯嘴角,道:“我现在就是在为她争取啊。”
  “律师的作用是在庭上。”甄意声音冷了,“杨姿,如果今天淮如的辩护人是像尹铎那种程度的,这场官司,淮如就不会输得这么一泻千里。今天我的表现,有一半是你成就的。”
  杨姿脸色白了:“我只是在努力,想和你一样尽力。”
  “不一样。”
  甄意彻底面无表情,漠然道,“杨姿,我们不一样。你永远都不会和我一样。因为。。。。。。”她拉开门离开,声音淡漠,轻蔑,说,
  “和我比,你差远了。”
  #
  再度开庭,旁听席上依旧挤满了民众和媒体。
  秩序井然,鸦雀无声。
  和开始不同的是,每个人脸上再没了起初对淮如的同情。过去的那么多天里,淮如频繁接受各种媒体采访,把他们耍得团团转。
  之前她有多可怜,此刻就有多可恨。
  杨姿如芒在背,即使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众人森森的寒意,她脚有些发软,努力站起身,声音也没什么底气了,轻声说:“我的当事人淮如承认日记和其他证据的有效性。放弃请字迹专家鉴定。”
  话音一落,满场哗然。
  杨姿咬咬后牙槽,做最后的挣扎:“林警官中枪后两小时警察才赶到,剩下的人质不具备劝服许莫回心转意的能力。林警官本就失血过多,会在短时间内死去。我的当事人杀死的是一个必死之人,我方申请减刑。”
  “反对!”甄意刷地起身,语出带风,一字一句毫不留情,
  “许莫的开枪,和淮如的动刀,两者是共同行为。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两个银行抢劫犯开枪杀死警卫,究竟是谁的子弹杀了他,都不重要。因为共犯的两个劫匪,全部都要为他的死亡负责!
  放在这个案子里,淮如作为许莫的共犯,她和许莫一样要为林警官的死负责。更有甚者,许莫开枪后林警官身上的伤势还有变数,可淮如造成了林警官的即刻死亡。且她挖人心脏的行为极端恶劣。罪不可赦。
  控方坚决要求判终身□□。”
  “你。。。。。。”杨姿张了一下口,很想反驳,可她立在所有人敌视的目光,竟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最终,法官宣布休庭,陪审团退下商议。
  等待的时间里,法庭上的人群渐渐焦灼,气氛一度度地点燃。所有人都引颈以待,忐忑张望,期待着法庭的最后宣判。
  直到法官和陪审员再次走上法庭,窃窃私语的庭上瞬间安静,众人的目光全聚焦在一个点上。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寂静无声。
  “全体起立!”
  刷刷地起立声。
  庭中央,被告席上,不同着装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哗哗起立,很快又静止无声。
  陪审团商议的最终结果是……
  法官庄严肃穆地朗读:
  “被告人淮如,被控谋杀警官林涵,犯罪手段残忍,犯罪事实清楚,涉嫌伪证,无自首忏悔情节,陪审团判定,犯谋杀罪。”
  淮如呆若木鸡,瘫软在被告席里。
  “。。。。。。根据hk《侵害人身条例》第2条规定:任何人被裁定犯谋杀罪,即需被终身□□。。。。。。”
  一时间,法庭里镁光灯闪如星河。旁听席上竟爆发出汹涌的掌声。
  甄意背脊挺直,立在律师席上,紧握着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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