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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童养媳就得惯着-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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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
  一句妹妹,直接就把黄如鸢跟宋家的关系拉近了。
  众人都是一惊,猜不透这黄如鸢的意思,难道也是因为之前龙舟会的事儿,她押赌了宋家赢,所以赢了不少。可是这黄家也不像是缺钱的主儿啊,至于赢点银子就让黄如鸢把宋家高看一眼吗?
  众人正在猜度,那边黄知府,黄夫人却已经跟来参与宴席的诸位夫人老爷们进了前厅,准备开宴了。
  后院的这些少爷小姐们也是独立开宴的。
  所以,黄家的下人们这会儿也都穿花蝶似的端着盘子碗儿什么的在前厅后院奔走了。
  很快桌子上就摆满了各色的菜式。
  因为后院的宴会是设在了一个挺大的凉亭里的,所以,日光虽盛,但却没晒着诸位怕黑的小姐们。
  至于那些少爷们却也都在凉亭外支起罗伞来,大家谈笑风生,气氛也是一片的融洽。
  云福跟云凤被安排在跟黄如鸢、洛婉君、张薇以及安心月等人一桌。
  红梅在隔壁一桌。
  至于云庆被安排在距离黄如鸢这桌最近的一桌。
  好巧不巧的,云庆所坐的位置正好还就在凉亭下一角,所以晒不到不说,还挺凉快的,又更巧的是,他的对面正对着的人恰好就是黄如鸢。
  这一来二去的,黄如鸢的眼神就痴痴地望着他。
  宋云庆虽然是儒生,但却不傻,渐渐地就觉出了这黄小姐的目光里有毒、
  他求救似的看向云福。
  云福对着他笑笑,那意思,我的小相公,既然美人在眼前,那你就好好消受吧?
  云庆更窘,也深怕云福会生气,所以就低着头,不抬头直视,躲避黄如鸢那灼灼的目光。
  但有些事儿,往往就是这样,你越是想躲避,它就越是直奔你来。
  酒宴进行过半,众人的兴致也就越来越高涨了。
  大家也都不再拘泥于坐在桌子旁边,吃喝谈笑这些了,有些女子们被院子里的盛放的花儿吸引,过去赏花了。
  男子们则三五个的聚在一起,说起今年的秋闱,有几个是本城出名读书好的,这会儿正被众人捧得飘飘然,纷纷表示要参加后年乡闱,以证明自己的真才实学。
  黄如鸢作为主人,也是寿星,自然被围在中间,众女子们纷纷对她的衣裳,以及首饰等等从头到脚赞了个遍,以图能得到她的欢心,当然这也都是在家里被大人们教授的。
  黄如鸢粉面妖娆,喜不自胜,但目光却始终瞄来瞄去的着落在云庆身上。
  云福看着有点厌倦。
  莫名的烦躁,她心里念着莫拙的事儿,不知道爹爹这会儿找没找着时机跟黄知府提?若是提了会是什么结果?她心里难安,所以就索性信步往花园深处的僻静处走去。
  红梅本来是跟云凤在一起的。
  但小丫头灵活,很快就交到了两个年龄适当的玩伴,这会儿几个人正玩跳房子玩得起劲儿,哪儿还顾得上她。
  她也不认识别个女子,别个女子也对她不感兴趣,所以,弄来弄去,她就有点意兴阑珊了。
  却在这时看到云福一个人向那边走去,她犹豫了下,就悄悄跟上去了。
  云福一直往里走,走到了深处,竟看到一处小小的荷塘,荷塘里有荷花开的正盛,打眼看去,一片粉色盈人,倒也显得素雅。
  她心一喜,就快步过去,想要近距离观看。
  却在这时,从旁边伸出一手来,一把抓住了她,而后就堵住了她的嘴。
  云福心一惊,其实也没想喊,她心里恒信,在知府大人的府上,断断不会出现凶徒就是了,所以神情反而很是淡定。
  “你倒是跟传说中的一样……”
  那人见她没有过激的反应,就松开了手,一句冷冰冰的话抛过来,声音有些怪诞,似乎挺尖细的那种。
  云福回头,看到一个近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衣饰华丽,中等身材,身量偏胖,一张白胖的脸上堆着似有似无的冷笑,倒是那眼神看起来如同蕴了一只蛰伏的猛兽,闪着冷光。
  “我是怎样跟你无关,你胆敢在知府大人的府中对客人如此无礼,可知我一旦禀告了知府大人,等着你的是什么?”云福厉声呵斥。
  “呵呵,伶牙俐齿是你保护自己的武器吗?”
  他近前。
  云福退后,“你闪开,不然我喊人了?”
  “你喊人?喊吧,我倒是要看看,别人见了你没事儿跑深院中私会男人是什么结果?”
  你……
  云福不得不承认,这个时候,如果她喊,其实他是可以反咬一口的,到时候,自己要辩解恐怕也会招人半信半疑的。
  “哼,懒得跟你揪扯!”
  她打定主意,得马上离开这里。
  “呵呵,你想走?我没允许你走得了吗?”
  那知道那男人竟忽然一步掠前,速度快得惊人,直接阻住了她的去路。“你到底要做什么?”
  云福已经很生气了,柳眉倒竖,眉心蹙紧,脑子里却在盘算着,到底要怎样才能脱离这个人的纠缠?
  “很简单,你认了连世誉做干爹?”
  他的问话让云福有些愕然,他认识干爹?
  “与你无关!”
  她冷冷的回复。
  “小丫头,有没有关系,你说了不算,我只想你答应我一件事儿……”
  “什么?”
  “嫁给我……”
  这三个字说出来,云福都要气笑了,“你有病吧?”
  “你们来东照被洛家人奚落,嘲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你们穷困,我呢,恰恰能让你们宋家一步登天,成为东照,不,也许是京都的富户,那样以来,别说是洛家了,就是这黄知府也会拿你们宋家当座上宾,我但凡说出来的话,就是有能力达到,只要你答应嫁给我,这一切就都可以实现!”
  那男人的嗓音真的听来很瑟瑟,难以入耳,有种拿着铁器在地面上划来划去的感觉,云福听着浑身都不自在,汗毛都倒立起来了。
  “哼,那我倒是要问问,你平白无故地想要给我这样大的好处,为的是什么?你不要告诉我,你就是看上我的人,觉得我美艳动人?”
  呵呵,我属于自然美的,但绝对不会是祸水美!
  她瞪着一双水波潋滟的眸子盯着他的眼睛,“莫非你是为了我干爹?”
  这话本来她是试探他的。
  但却恰恰在她说出了干爹的名字的时候,那男人的眼底有微光闪烁,尽管只是一瞬间,但她还是发现了,果然如此!
  “小丫头,现在你还不能知道太多,你只要告诉我,你答应不答应?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
  男人的语气变得有些迟缓了,貌似也在琢磨云福,这个小丫头看起来单纯,实际上却是七窍玲珑的,太过聪颖了。
  如此女子其实想要掌控并不容易。
  她身上没有弱点,一个人若是没有弱点,那对方就不容易抓住她,让她为自己所用!
  “不可能!”
  她冷冰冰地甩给他这句,忽然回头喊了一声,“庆哥哥,你怎么来了?”
  这话让男子一惊,本能地退到了树影后。
  趁着这工夫云福撒腿就跑。
  等那男人意识到被骗了的时候,她已经跑出去挺远了,如果他再冒冒然追出去,那就有可能跟前面宴席上的客人遭遇,恨恨地骂了一声,他返身欲走。
  却在这时,听到一个女子弱弱的声音,“你……你真的能让人变成富户,连知府大人都要仰视吗?”
  他猛一回头,看到一个女子,年龄应该比宋云福大一些,看起来也没她那么淡定,两只手紧张的搅着一枚帕子,看都不敢正眼看他,低着头,浑身有点瑟瑟发抖。
  “怎么,你喜欢那种被人仰视的感觉??”
  男人想起来了,刚才在宴席没开始的时候,黄斌带着他在影壁后面看宋家的这几个人时,介绍说,这个女子叫红梅,是宋云福的姐姐。
  “嗯,我……我一直都不如云福,家里祖母有什么好吃的,好用的都给云福,还有别人他们见到云福都会夸她,我……我从来没有被人夸过,我……我一直觉得我比云福不差什么,可是为什么她总是那么幸运,每次都能站在风头前面?我……我不服气,我也要跟她一样被人夸赞,被众人敬仰,成为人上人!你……能帮我吗?”
  红梅抬起头来,目光没有躲闪,反而尽是渴望与贪恋。
  冷笑就渐渐浮现在男人的眼底了。
  他需要的正是这种看起来愚笨,但实际上,若是掌控得好,把她内心里的那些隐晦面给激发出来,就能让她变得凌厉,变成一枚充满煞气的暗刃。
  只要他给她她想要的,那么他就会成为这枚暗刃的主人,指挥她,让她往那里刺,她就会让那里血流成河!
  很好!
  男子的嘴角抿出一抹笑意来,两只手搭上了红梅的肩膀。
  “你长得挺好看的,为什么人们总是不能发现其实你比宋云福更好呢?”
  他说的很缓慢,但声音听来还是有些过于尖细,好像是冬天里那凌寒的风,刮过耳际,令人瑟瑟。
  红梅的脸涨得通红,身子却不自禁地在发抖。
  不是冷,而是男人身上的这种肃杀之气,还有他那怪异的声调,都让她害怕。
  可她暗忖,就是这样给人以害怕的男人才是能给她帮助的,不然如爹爹那样只会读书,读了三千圣贤书,那又怎样?还是个穷书生!
  不,我要接受这个可怕的男人,在他的帮助下成为人上人,最起码比云福要高。
  她怎么可能忘记了小时候云福过生日,看着她穿戴那么好,娘亲不愿意,闹到老太太那儿,结果被当众羞辱后,险些赶出宋家。以后娘亲常常在她们姐妹俩人面前说,你们一定要争气,要嫁一个好人家,给娘争气,让那老乞婆后悔,她不疼自己真正的孙女,却疼一个童养媳,会是什么下场?
  她牢记住了娘的话,但却一直没有机会,直到这次跟着二娘她们出来,娘临走跟她说,红梅,你的机会来了,你让娘扬眉吐气,让他们那些看不起咱们家的人懊悔的时候到了,你一定要把握好……
  可是,来到东照,她什么机会也没看到,反而因为洛家的奚落,她都后悔跟着来这里了。
  但她这时这刻觉得,她找到机会了。
  这个男人,这个奇怪的男人就是她的机会。
  是以,她抬头,她直视他,“求你,让我变成你说的那样的人,我会听话,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她是认真的,认真的扑倒在这个男人跟前,宣誓成为他的奴婢。
  “嫁给我,成为我的一枚棋子,你可愿意?”
  “我愿意!”
  凡事有得必有失,他年纪虽然看起来大,但是他却是能带给她机会的,她愿意付出这段青春来换取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所以,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你是宋云福的姐姐,你自然认识连世誉?”
  “嗯,我认识,他……他是我们的干爹!”
  红梅躲在暗处时就听到他提及云福的干爹连世誉,就觉得这个男人一定是认识连世誉的,所以,她斗胆说,连世誉是她跟云福两个人的干爹,说了这话,还怕这个男人不信,直接把头上的银簪子拔下来递给他,“这是我们干爹给我的礼物,你看……”
  “呵呵,这个连世誉越活越抠门了,竟给干女儿如此劣质的东西!”
  男人说着,一把就将那银簪子给丢出去了。
  “哎呀,这是我最好……”
  红梅很不舍得,眼神盯着那丢了银簪的地方,盘算着,等下过去找回来。
  “不准你找回来,更不准你带那种劣质的东西,既然成为我的人,这个才是应该你戴的……”
  男人说着,从袖口里拿出来一枚玉簪子,这玉簪子是一朵百合花,花瓣是轻薄的,看起来竟是透明的,玉质非常的细腻莹润,一看就不是一般的材质,更不是一般的做工。
  “太好看了!”
  红梅眼睛一亮,眼底的贪婪就尽显了。
  男人看到了这些,呵呵冷笑,他知道,从此后这个小女人就是他的掌中物了。
  这样也好,反正都是连世誉的干女儿,这个用来顺手,那就用这个,至于宋云福先放他一马,如果以后觉得碍事,那就除掉,哼,不能为我用,那就被我除,这是我做事的原则!
  “好了,你回去吧,时间久了,会被人怀疑!”
  他冷冰冰地说道。
  “那……”
  红梅有些失望,他还没怎么跟自己说,要怎样才能变成人上人呢?
  “你现在还太小,时间也不急,两年后,我会去找你,到时候,会给你想要的一切,但这期间,我想知道的,你必须知无不言,不然,哼哼……”
  他的眼底掠过杀气。
  “我知道,我会都告诉你,不管你想知道什么?可是我怎么告诉你?我们可能要回临城了!”
  红梅这会儿其实更想说的一句是,你带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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