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乍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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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于慧在电话那头直接喷了,“不过丝丝,你还是赶紧找个男人吧。”
“做什么?”
“你忘了?星期六林丹妮那女人过生日,你难道打算一个人孤零零的去出席?”
我一怔,“糟糕,我还真忘了。”
“所以啊,做事不要那么冲动,你要是没把李远哲甩了该多好,看看,这下没戏了吧?我等着看林丹妮怎么笑话你!”
我、于慧、林丹妮,都是来自同一座县城的老乡,眼下也全都在F大混文凭,我和于慧是英语系同一个班的难姐难妹;林丹妮读的是工商管理系。她向来跟我不怎么对付,我认为她是妒忌我,她认为我是妒忌她,总之见面就掐。
我算了算,“还有两天呢,来得及。”
这世上三条腿的鸡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
“要不你打个电话把李远哲找回来吧?”
“才不!”
“唉,懒得理你,我要上毛思了,回聊。”
“……”我万分无语,于慧最近看上了计算机系的一位才子,那才子曾带领千军万马在美国五角大楼的官网首页画了一幅裸女,从此只要有该才子露面的公共课,必能引来诸多花花草草的围观,于慧就是其中之一,“我有个建议,你考虑考虑把计算机才子打晕了扛回去办了行不行?你再这样冒充好学生下去,我会跟你绝交的。”
她这样上课不要紧,我可真的落单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不仅仅是个相亲的故事…… 阅读该文章的读者通常还喜欢以下文章 《姻缘》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客官不可以~》蓝白色《当糟糠遇见黑色会》瞬间倾城《房客别这样~》蓝白色《养我一辈子?!》香朵儿《金龟记》阮棹
我赢了亲你一口,你赢了亲我一口
回到公寓先补眠,迷迷糊糊中好像有电话进来,我实在睁不开眼,就听之任之随它去了,谁知又不知过了多久,我便被一阵门铃惊醒了。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妈的谁啊?”我没睡醒的时候脾气最不好,拿起门禁可视电话张口就骂。
然而对方比我还凶,“谢丝丝,你这个王八蛋,你下来!我要掐死你!!”
我愣了愣,“孙艺珊?”
这姑娘跟我一届,中文系的才女,有两次我跟着李远哲去看校际音乐会,曾见过她,也就是数面之缘而已,羞涩腼腆的女孩子。
“你干嘛要掐死我?”我不解,“再说你要掐死我,我肯定不会下来让你掐的!”
“谢丝丝,你这个坏女人,你不得好死,你出门给车轧死……”
好恶毒的诅咒!
我磨着牙威胁她,“你丫再不给我好好说话,我有能力把你送派出所去你信不信?”
谁知孙艺珊非但没被我吓到,反而变本加厉,“你当然有能力了,你们这些败类,人渣,社会的寄生虫!你们除了害人还会做什么?”
我真生气了,任谁被吵醒了还挨顿莫名其妙的骂,心情都会烦躁的想杀人;“孙艺珊,你给我把话说清楚,老娘招你惹你了?”
“你!就因为你……阿哲退学啦……哇!”大哭了起来。
我结结实实的愣了那么两秒钟,“你上来吧!”
我请孙艺珊上楼,谁知她却拒绝了,只告诉我李远哲下午递交了退学申请,系主任老师同学连番劝说都没有用;便打算联系他的父母,谁知一翻档案,才发现李远哲根本是个孤儿!
孙艺珊隔着二十层楼把我骂了一顿走了,对于她的一切指控,我统统不接受,并且我表示坚决不对此事负责。
我想我知道李远哲为什么会突然退学,但我没想到他居然会那么认真。
这件事让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差,连带着这间豪华公寓看起来都十分的面目可憎,我握着手机犹豫了几分钟——本来想给李远哲打个电话问问情况的,转念一想却改了目标,我给洪胜花打了个电话。
“花姐,我丝丝。”
“哎呀丝丝美人儿,姑奶奶正准备亲自登门掐着你那小细脖子出来混呢,你倒送上门儿来了。”
我苦笑,今天怎么了?一个两个都想掐死我?
“花姐,我长夜漫漫闲的蛋疼,你给我找点乐子吧!”
“那还不赶紧的滚来?我这儿别的没有,乐子多了去了!”
挂了电话,我略作收拾便下楼出门,门口两个保安一直偷眼瞅我,神情叫一个复杂……我估摸着他们是听到孙艺珊的那番话了。
我一进“煐煌夜总会”的三楼,老远就看见洪胜花扭动腰肢飘了过来,亲亲热热的挽着我,“妹妹,今晚想找什么乐子?姐这儿应有尽有。”
洪胜花是延边人,鲜族,“煐煌”韩国部最牛的妈咪,要不是她,“煐煌”也不会成为全上海滩做棒子生意最大最红火的夜场。我认识她是因为“煐煌”的大股东是我老乡,我跟她关系好则是因为替她平过一次事儿。那次她手下的小姐不听话,用酒瓶子把客人脸给划了,客人扬言要废了那小姐,也要洪胜花跪下赔罪,我当时正好跟我老乡在一起,替她求了个情,把事儿给了了。
“你给我找个包厢,找个歌唱的好的,我就想听歌。”
“听歌?”洪胜花瞅我一眼,“心情不好啊?”
“你就别问了。”
洪胜花也是眉眼通天的人,见我情绪低落便不再问,亲自领着我去包厢,一路跟我炫耀说最近新来了几个妹子多么水灵、多么讨人喜欢,我也跟着胡乱调侃,谁知没走一会儿,就听到一间包厢里传来“砰”的一声——砸酒瓶子了,跟着就是一声尖叫。
“哟,那桌是我的,”洪胜花看了眼包厢号,脸色顿时变了,“妹妹你先去包厢等我一会儿,不好意思啊。”
“你赶紧去吧,跟我客气啥。”
我一个人沿着挂满金碧辉煌的走廊慢慢走,忽的眼前一扇门打开,一个穿着黑色低胸雪纺裙子的女孩闪身出来,她虽说捂着嘴,但我还是看出来是个绝色美人,便下意识的朝包厢门上的玻璃小窗看去。
屋里坐着三个男人,一个正自己往自己嘴里倒酒,另外两个一人怀里搂着个小姐在玩骰子,其中一个男人穿着件果绿色的衬衣,看上去身材很好的样子,他那位小姐几乎是整个人缠在他身上了,一只小手还探在他敞开的衬衫领子里。
说实话,凡是专业的小姐都是以喝酒为主,挑逗为辅——像这么积极主动的还真不多见,除非那男人实在品相不俗,让小姐都忍不住下手。
我饶有兴趣的驻足,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那男人的半张脸,轮廓鲜明,额前垂下一绺碎发,让他看上去多了些不羁……你丫倒是转过来啊!
不知那小姐拨弄到了哪里,忽的那年轻男人隔着衬衣摁住了小姐的手,两人一起笑了起来,男人不经意的一抬头,恰好入了姑娘我的法眼……呃!
我娇躯一颤,立刻装作混不在意的路人,从窗前飘然而过。
我坐在包厢的真皮沙发上,好半天惊魂未定,直到洪胜花派来陪我唱歌的小伙儿进门才缓过劲儿来。
黑发,浓眉,白色T恤。谈不上多帅,但是很干净的小伙子,洪胜花熟知我的喜好。
“你叫什么?”
“阿兵。”
“冰火两重天的冰?”我居心不良。
他一笑,“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兵。”
我怔了下,指着他大笑起来,“哈哈哈,你很好玩,歌唱得不错?”
阿兵点点头,“还行,”又迟疑的道:“不点东西吗?”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便按铃叫公主进来,点了一瓶轩尼诗XO,半打科罗娜,外加四小碟零食和一个大果盘。阿兵果然露出些许吃惊,跟着问我:“要不要多叫两个人进来?”
我摇头,“人多闹的慌,”又对公主说:“今晚的酒钱全部挂在你们花姐头上。”
阿兵赫然变色——我知道他们可以从酒水里得到提成,但如果算在洪胜花的账上,估计他今晚就成学雷锋为人民服务了。
不过阿兵还是笑得很漂亮,“那……我们唱歌吧?我给你点?”
“你唱,我听着就行。”
“想听什么呢?”
我歪着头想了想,笑眯眯的道:“要不你给我唱一首《向天再借五百年》吧。”
《康熙大帝》的主题曲,我承认,我就是来恶心人的。
阿兵傻眼了。
“没有吗?”我知道点唱机里有,夜场来客里多的是中老年,从《把根留住》到《何日君再来》应有尽有。
“有……”
乐声响起,我慢悠悠的就着歌声喝酒,往常我喜欢白兰地加蒸馏水喝,可以清淡一点,但今晚,我选择净饮。
“看铁蹄铮铮 踏遍万里河山,
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
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出乎我的意料——我原以为阿兵这样在夜场做的男人,多半会把韩磊唱成邓丽君;却想不到他还真唱出了几分万丈豪情。
他唱完,叉着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自顾自的倒酒,一饮而尽,又抹抹嘴。真叫我刮目相看。
“再来一杯?”我挑着眉问他。
“好!”又是一口喝尽。
我捋了捋长发,“玩老虎棒子□,我赢了亲你一口,你赢了亲我一口。”
“好!”
这哥们儿真是个爽快人。
“老虎!”
“鸡!”
“你输了,”我大笑起来,冲阿兵勾了勾指头,“过来过来!”
他乖乖凑过来,我毫不犹豫的在他白净的脸颊上啃了一口。
“再来!棒子!”
“老虎!”
“哎呀你又输啦!”我大叫,换了他另一边脸再亲一口,又警告他,“你再输,我可就要亲你的嘴唇咯!”
一瞬间——也许是我看错——阿兵的脸红了一红。
“虫子!”
“棒子!”
我长叹一声,勾着阿兵的脖子,“哥们儿你也太实心眼儿了吧?怎么每次都说我前一次说过的?”
谁知阿兵的脸更红了,“我……今天第一天上班,没玩过这个……”
我顿时张大了嘴,“你没玩过?你没玩过老虎棒子鸡?”
“嗯,我不知道还有虫子。”
腼腆的模样,看的我小心肝一颤一颤的。
我伸出一根纤纤玉指,点着他的两片薄唇,“虽然你没玩过,但输了就是输了,所以我还是要亲你的。”
他点点头,“愿赌服输。”
“哈哈哈,”我怪笑着,“那我来咯!”
慢慢的凑过去,越来越近……他却睁着一双眼看着我,明晃晃、亮晶晶,在昏暗的包厢里显得格外动人,睫毛真长……好吧,大家对看好了,谁怕谁……
阿兵身上有淡淡的香,不是香水,而是沐浴露的味道,让我想起李远哲。
我的唇轻轻掠过他的鼻尖……
“咳!”
有人重重一咳。
我像被雷劈到般飞快的转身,看到那个穿果绿色衬衣的男人站在门口,眉头紧皱,一脸阴郁。
“出去!”
低沉的命令。
我顿时不干了,“你他妈谁啊,这是我的包厢,你叫谁出去呢?”
男人走进来,坐在我的对面,锋利的眼神看向阿兵,“你,出去。”
我的手勾在阿兵的脖子上,半条大腿还卡在他的两腿之间——这孩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想必是正惶惶不安。
我手上使劲儿,摁住正准备起身的阿兵,冷笑道:“你凭什么叫我的人出去,信不信我叫保安?”
男人拿了根烟出来,从茶几上拿了个打火机,“啪”的点了,吹了吹烟雾。
“就凭我是沈恪,”他眯着眼看我,“谢小姐,你刚才就认出了我,现在又何必装作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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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嘛介意,我又不爱你
我的确是认出了他,但我没想到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他也认出了我。
好吧,作为我的相亲对象,沈公子从光着屁股的满月照到戴着硕士帽的毕业照我统统欣赏过了——他自然也看过我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和沈恪,已经熟悉到烧成灰都能彼此认出的境界。
我很生气,因为沈恪咄咄逼人的态度,也因为他白天放我鸽子晚上又跟我狭路相逢的事实,更因为明明是我先认出他、却没找他兴师问罪反而被他找上我的门!
“我……还是先出去吧。”阿兵低声的道,又往边上挪了挪。
我努力压制着自己的怒气,“你敢出去试试!”见他脸色更白了,我才放缓语气,“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大家都是来寻欢作乐的,大哥不要笑二哥。”
沈恪眉间的凹痕更加深了。
我这话是扔给沈恪的,可他却不接着,夹着烟的手点了点阿兵,“再给你一次机会。”
手握实权的人的确不一样,沈恪也就比我大七岁而已,可他就那么坐在那里,漫不经心的抽着烟,偶尔扫过来的冷然目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