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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顺生论-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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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不过是实况如何而已。偏于人生之道的理就不然,而是连是非的标准也人各有见、人各有见,所争在于是非,那就至少是假定,还是有是非。这里想跳过辨析,只说有所谓是非,我觉得,读书与不读书比,明理的机会,前者要比后者多得多;或者说,读书,在某些方面也可能不明理,不读书,在多方面就经常不明理。读书而未必明理,情况多种,来由则可一言以蔽之,是所学不多,不疑而信,如旧时代的君辱臣死就是这样。至于其反面,不读书,不明理的可能就太多了,如时至今日,还有不少人相信君王明圣,往灵隐寺进香可以变祸为福,深钻《易经》可以预知吉凶,等等。所以想破除各类迷信,即明理,还是非读书不可。

其三是生活中遇到问题,可以从书中取得指针。问题无限,举一点点例。最微末的,想吃炒回锅肉,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一本菜谱,看看用什么材料,如何操作,照方吃药,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中等的,如自己念,或听人家念,“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对李后主产生了兴趣,想进一步了解这位作者的底细,那就可以找某一种中国文学史看看,或兼找《南唐书》和《南唐二主词》看看,问题也就解决了。还有重大的,如国家大事,某大问题,应如何解决,或应走哪条路,己身的,如出山还是隐居之类,不读书,不知是非利害,就会苦于不能衡轻重,择善而从。纵观历史,连马上得天下的刘邦,晚年也醒悟,说:“吾遭乱世,当秦焚学,自喜,谓读书无益。洎践祚以来,时方省书,乃使人知作者之意。”其他大量读书人就更不用说了。

其四是可以培养性情。依常识,性情也有高下之分。何谓高?概括说,不过是为人处世.不强制造作,就能合情合理。这样的性情,可以来于天性,或天性加环境的感染。但天性加感染,也可能并不高甚至很下,这就需要化或培养。很明显,读书会有利于培养。培养之道有直接的,即从昔人的言论中吸取教训。这样的教训,由《尚书》的“满招损,谦受益”起,真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多,虽然并不等于特效,但耳濡目染(不只嘉言,还有懿行),总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还有间接的,是在书香的熏陶之下,心胸狭窄可以变为开扩,偏颇可以变为平和,也就是性情可以由不好变为好,至少是较好。世间的人情也可以作为佐证,是读书人常与文雅为伴,文雅的对面是粗俗,可见读书确是有培养或改变性情的力量。

其五是于益智、明理等之外,还可以欣赏,即获得美的享受。这主要指读文学作品,照外来的分类,有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其实就本土的作品说,值得欣赏的又不限于这四种,如《庄子》是讲道理的,《史记》是记史事的,此外如《世说新语》记轶闻,《东坡志林》 写随感,以至于如骄文的《滕王阁序》,等等,茶余饭后,或有郁闷,或只是闲情难忍,翻开看看,或念念,都可以暂时忘掉现在,另入一境,其所得又非口腹之欲的满足所能比了。由这个角度看,人生一世,不能读书或不肯读书,等于过宝山空手而回,损失就太大了,

其六是可以取得立言的能力。《左传》说不朽有三,最上的是立德,其次是立功,再其次是立言。这里专说立言,本指圣贤的言论,可为后世法的,我们无妨扩大其范围并降低其品级,说以文字表达情意,或流传或不能流传,都是立言。或说得更直截了当,是有用文字表情达意的能力。这能力,有用,人人都承认.用有大小。最小的,如给谁留个便条,给准写一封信,虽然牵涉的事有限,终归是办了事,即所谓有用。由此升级,也可能牵涉到群体,辨是非,明取舍,并可能真就影响了实行.这就成为大用、用,为己身打算,还有更大的,就是通过立言真成为不朽。历史上许多人,如李杜、三苏等等,虽然生命早已结束,名却长期留在后代人的心中。这有什么究极意义吗?也许没有。但是语云,“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就说也是一痴吧,既然痴了,那就还是学会写,以期能够如愿的好。而学会写,显然只能由读书来,因为不读书,腹内空空,就不会有分量重的内容可写;就说是有些情意,也不知道如何表达,仍是不能写。

其七是因读书而收书,也是一种不可轻视的获得。这所谓获得,只指因得喜爱之书而自得其乐一项,虽然只是闲情,以读书人为本位,也很值得珍视。这种闲情也是古已有之,且不说公家收藏,只计私家,叶昌炽作《藏书纪事诗》,各朝代说了不少。直到目前,也还是不少。其中有些人,收书很多。可以想见,这要一,费力搜寻,二,用钱买,三,找地方放。三部曲都会带来困难,或说苦,可是有不少读书人还是知难而进,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觉得,与得书之乐相比,那些苦都算不了什么。人生之乐多种,这得书之乐,至少我觉得,推想不少读书人也会同意,应该是既质高又量大的,所以算读书有利之帐,不当漏掉这一笔。

读书会有收获谈完,接着还要说说决心读,应该注意些什么。一种似乎可以不说却颇难说的事项,是要读好的。难说,是因为一,偏于理,何谓好,二,偏于事,比如两种书,讲同一题材,以哪一种为好,都很难讲清楚。不得已,这里只好一,依靠常识,比如黄色的不好,人人都承认;二,把辨别权交给读者自己,在多读和比较中求水到渠成。其次是求益智,求明理,既要多读,又要杂读。多读,一种意义是量多,比如学本国史,不要满足于一种什么什么通史,要多读一些,既多吸收些有关资料,并听听各家的。一种意义是古今中气,目的除了多吸收知识之外,还有开扩眼界。见识,或说不为成见所缚,要通过这条路取得。再说更重要的杂读,是各门类的书(当然限于常识性的)都读。有的人喜欢文学,多读,也古今中外,而所读限于小说,绝不沾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边,就有可能,谈起国事,站在保守派一边,春秋佳日,到寺庙去烧香。这是读书多而不杂,钻了牛角尖,反而不能明理。由杂读引申,有一件事,值得单独提出来说说,是杂,其中有些书性质枯燥,也就较为难读,却必须捏着头皮读。最典型的例是知识论和逻辑,其中没有生动情节和人物活动,有的只是抽象思维,初次读,必没有兴趣。可是有大用,因为思路清晰,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要读这类书,才能较快地得到锻炼。最后说说读的中间,还要兼能思。孔子早就说过,“学而不思则周”,就是说,读什么信什么,必致不能明理。思是吸收之后,经过辨析、比较,以判断真伪、是非、高下等的心理活动。所谓有知,明理,或总称为有学问、有见识,都是由能思养成的。

上面所说都偏于理,理常常与实际有距离,所以还要谈谈实际。这就引来一个问题,读书容易吗?显然不容易。可以举眼所见为证据,是喜读书并大量读书的人,在全国人口的比例中并不大。原因有客观的,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实而有力,如家中经济条件不具备,家外学校条件不具备之类就是;一种虚而也有力,是风气,如上学不如经商就是。客观,非个人能力所能左右,只好穷则独善其身,是如果有条件,如何变不喜读为喜读。我的想法,开头要靠“理智”,即知道读书有大用,就强制(或由家长、老师强制)自己读。最好是定时(可以不很长),天天如此,过一段时间会养成“习惯”,这就有了百分之八九十的保障。这之后,以习惯为根基,会产生“兴趣”,就是觉得读书有乐趣,显然,到这时候,以前百分之八九十的保障就变为百分之百,简直可以说,想变为不读也办不到了。此之谓功到自然成。

四三 恋情

恋情指一种强烈的想与异性亲近并结合的感情。这里说异性,是想只讲常态,不讲变态;如果也讲变态,那就同性之间也可以产生恋情。恋情是情的一种,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何以最强烈?先说说情的性质。小孩子要糖吃,得到,笑;不得,哭;笑和哭是表情,所表的是情。情是一种心理状态,来于“要”的得不得。要,通常称为“欲”,是根;情由欲来,是欲在心理上的明朗化。明朗,于是活跃,有力;这力,表现为为欲的满足而冲锋陷阵。这样说,如果照佛家的想法,视欲为不可欲,那情就成为助纣为虐的力量。有所欲,求,情立刻就来助威,其方式是,不得就苦恼,甚至苦到不可忍,其后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这样,比喻情为胡作非为,欲就成为主使。所以要进一步问,欲是怎么回事。荀子说,“人生而有欲”,与生俱来,那就难得问何所为。正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大而且命,怎么回事,自然只有天知道。我们现在可以说得少神秘些,是生命的本质(以已身为本位外求)就是如此,生就不能无所求,求即欲,半斤八两,也好不了多少。所以还得回到荀子,承认人生的有欲,不问原由,不问价值,接受了事。欲是有所求,恋情之根的欲,所求是什么?很遗憾,这里只能把自负为万物之灵的人降到与鸟兽(或再低,昆虫以及植物之类)同群,说,恋慕异性,自认为柏拉图式也好,吟诵“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也好。透过皮肉看内情,不过是为“传种”而已。传种何以如此重要?在承认“天命之谓性”的前提下,记得西方某哲学家曾说,种族的延续在人生中重于一切,所以个人不得不尽一切力量完成此任务,如恋爱失败即表示此任务不能完成,宁可自杀。如果这种认识不错,那就可以进一步设想,美貌以及多种称心如意,不过是为种族延续而设的诱饵,人都是主动上钩而不觉得。我闭门造车,缩种族生命为个人生命,说,因为有生必有死,而仍固执“天地之大德曰生”,只好退一步,用传种的办法以求生命仍能延续。延续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不能知道,但逆天之命总是太难,所以也就只好承认“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就是说,到情动于中不得不发的时候,就发,去找异性寄托恋情。

上面所讲是走查出身的路子,或说多问客观本质而少顾及主观印象。所谓主观印象是当事人心中所感和所想,那就经常离本质的目的很远,甚至某一时期,真成为柏拉图式。这就是通常说的纯洁的爱,不计财富,不计地位,甚至不计容貌,只要能亲近,能结合,即使世界因此而一霎时化为无有,也可以心满意足。这主观有很多幻想成分,幻想,不实,没有问题;也不好吗?我看是没有什么不好,因为福如果说人的一生,所经历都是外界与内心混合的境,这恋情之境应该算作最贵重的,希有,所以值得特别珍视。珍视,自然仍是由自己的感情出发;至于跳到己身以外,用理智的眼看,就还会看到不少值得三思的情况。

先由正面说。一种情况是,有情人终于就成为眷属。那态情就有好的作用孟理由有道理方面的,是一,双方的了解比较深,结合之后,合得来的机会就大得多;二,结合之后,风晨月夕,多有过去依恋的梦影,单是这种回味,也是一种珍贵的享受。理由还有事实的,是旧时代,男女结合,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之前几乎都是没有恋情,这就成为赤裸裸的传种关系,有的甚至一生没有依恋之情,如果算浮生之帐,损失就太大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经历某种挫折,有情人未能成为眷属。有情的情有程度之差。数面之雅,印象不坏,时过境迁,渐渐淡薄甚至忘却的,这里可以不管。想谈的是情很浓厚,都愿意结合而未能结合的、这会带来强烈的痛苦,如何对待?如果当事人不是太上忘情的人,快刀斩乱麻,求苦变为不苦是不可能的。要在忍中求淡化。可以找助力。总的是时间,过去了,影子会逐渐由近而远,苦的程度也会随着下降。分的呢,一方面可以用理智分析,使自己确信,机遇会播弄任何人,如意和失意都是人情之常;另一方面可以用变境法移情。变有大变,如世间所常见,有的人由江南移到漠北,有小变,如由作诗填词改为研究某一门科学,目的都是打乱原来的生活秩序,使记忆由明朗变为模胡。这样,时间加办法,终于显出威力,苦就会由渐淡变为很少甚至没有。可是恋情的往事不虚,要怎么对待才好呢?可以忘却,是道人的办法。用诗人的眼看就大不应该,因为这是人生中最贵重的财富,不只应该保留,而且应该利用。如何利用?我的想法,可以学历代诗人、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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