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的男人-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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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跟W市好近了,那不就是老乡?”
他点头。那两口子是牛人,名牌大学毕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一起来到这边支教,理由是山明水秀精神好。
活脱脱的正能量啊。我说:“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来教教小朋友什么的?”
黎华特不屑地看我一眼,说:“你还是算了吧,在家给我老实呆着。”
我觉得这话特别有那种相夫教子的味道,传统的日子不就这么过的,男人在外面挣钱养家,女人在家里看家。
我觉得很幸福,就往黎华肩膀上靠了靠。
然后经过那家医务室,黎华像想起了什么,脚步顿了一下,什么也没说,继续往前走。我也就没怎么在意。
他带我去一家小饭馆吃了饭,条件很简陋,这家饭馆开在这里,也主要就是为了服务他们这些外来工作的人。两口子得有四五十岁,是村庄里为数不多的壮年人士。
我倒是也觉得,在这边生活大概是很清静的。
晚上回去,睡觉的时候,发现黎华肩上的伤口结了小片血痂,大概是今天帮我拉行李的时候,一下没反应过来,抻破了。
他说:“没事儿,这点小伤。”
其实黎华从认识我以后,也开始倒霉,先是被他二叔压破脚趾,又是被我用酒瓶子爆头的。不过其实就是以前练舞蹈的时候,也没少吃苦受伤的。
不知道现在让黎华跳舞,他还能不能伸展开。
然后我把他的衣服剥得干干净净,检查过没有我没发现的伤口,才放心地搂着他一起睡大觉。
早上黎华亲自起来弄的早饭,我还没睡够,就没把我叫起来吃,正好中午我也不用忙活了,直接热热就吃了。然后晚上他会尽量早点回来。
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这边还是有些距离的,而且不方便开车,中午不能回来,我也不怪他。
这天就是情人节,我来的时候专门买了一大盒巧克力,这是我和黎华一起过的第一个情人节,我心里还是很重视的。
可他日子早过晕了,哪还记得什么情人节呀,带着吃的东西回来的时候,我嘟着嘴巴抱怨,“你好歹给我采几朵野花也行啊。”
黎华说这个天上哪找野花去,我想想也是,说:“反正家里养着这么大一朵花。”
黎华就凑过来亲我。
又一天过去,我开始感觉到无聊。没有电视,没有网络,也没人陪我说话。我尽量多睡睡觉打发时间,可床板略硬,睡多了浑身上下疼。
过了中午,看着太阳还不错,我觉得被子太潮了,就把床品搬下来,拿到外面去晒。
其实再晒也就那么回事儿了,这边空气就是潮湿,我一个吹着干爽海风长大的人,一时习惯不了。总觉得被套床单,就像刚从洗衣机里甩干直接拿出来的一样。
这些事情我都没向黎华抱怨,我想他刚来的时候,肯定也不习惯,时间长就好了。
二层小楼楼上楼下只有我一个人,其它的都出去工作了。但黎华说不用担心治安问题,这边都是老人和孩子,打不过我。
下午我出来收被子,看到楼下院子里站着个姑娘,手里拿着点什么,像是在等人。
刚开始也没管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收完以后,她还是站在那儿。然后我到楼下压水井去弄水,姑娘看到我有些惊奇的模样,我也很大方,礼貌地问了句,“你找人么?”
她说:“嗯,找上面住的黎华。”
我心里就咯噔了一下。然后多看了姑娘两眼,这个姑娘应该和黎华差不多年纪,穿着朴素,但是眉眼很清秀,头上扎的马尾,几乎每一根头发都紧紧地绑起来,没有刘海。
其实我觉得,她是个面善的姑娘。
我说:“他还没回来,你有什么事么?”
她微微有些犹豫,大概也在琢磨我是什么人,我于是自己先说了,“我是他女朋友。”
姑娘的表情怔了一下,然后对我微笑,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我,说:“他这两天没去医务室换药,我就把消毒棉和白药送过来了,嗯,还有他之前说,一个工友起湿疹,药也在里面。”
东西递上来,我也接过来了,琢磨拿药得给钱的吧,就说:“那你等我一下啊,我上去拿钱。”
她急忙摆手,“不用不用,等月底一起结就行,以前都是这么算的。我还得回去,就先走了。”
姑娘操着一口具有本地特色的普通话,转身的脚步也走得飞快。
我拿着她给我的东西,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看,哦,是学校旁边那个医务室的小医生,这么年轻……
说实话,这姑娘要是长得丑点也就算了,偏偏还挺看得过眼的。我就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了,你说黎华成天呆在这么个地方,看见少见的大姑娘,能不多瞅两眼么,瞅出感觉来了可怎么办。
那大姑娘,也成天呆在这么个地方,村子里来了个黎华这么漂亮的小青年儿,能不多瞅两眼么,瞅着瞅着惦记上了怎么办。
我心里有点小恐慌,又庆幸自己好歹人已经在这里了,不然总这么不管不问的,没准儿真把黎华给放跑了。
但他回来的时候,我得装没事儿人啊,我的胡思乱想,纯属神神叨叨,可不能让他看出来。
我说:“今天诊所那个姑娘来了。”
“嗯,怎么了?”黎华忙活着手里的事情,很自然地回答。我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发现没有任何异常,心里也就放心了。
然后把诊所姑娘送的东西交给黎华,黎华也就那么收下,不多说也不多问,好像都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说:“这边只有那一个小诊所么,你们看病都在那里?”
他说,“暂时是,工人也很少生病,就感冒发烧过去拿个药。”
这么说来,那姑娘也算帮了黎华的忙,我随口感慨一句,“那女孩儿真年轻。”
黎华说:“跟我差不多大吧。”
我说:“呆在这地方可惜了。”
黎华就轻轻笑了一下。我又问:“那她有对象么,这个年纪该嫁人了。”
黎华瞟我一眼,“你管人家的闲事呢。”
哎哟我这不是无聊么,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我十分能体会那姑娘在这边的无聊啊。打我发现这个人的时候我就开始想,可算逮着个同龄人,以后无聊了就去找她聊天。
所以当然要多关心关心她。
当天晚上,我因为水土不服拉了一晚上肚子,终究还是被送去了医务室。
我都快拉虚了,黎华估计医务室该开门了,一早就把我给扛过去,小医生刚起床就开始忙活,按照经验,直接配了药给我挂水。
这医务室就她一个人在看着,乡里乡亲看病的钱,也够养活自己。黎华他们来了以后,给她带来的最大便利是,去镇上拿药什么的,可以搭顺风车。
我看黎华好像和小医生挺熟的样子,这也无可厚非,因为这边年轻人真的很少,大家见面自然有种亲切感。
黎华出去买早点,我虚了吧唧地趟在仅有的一张病床上,看着小医生自己忙上忙下,有条不紊地收拾医务室的卫生,地上有股消毒水的味道。打扫完以后,又换上一件医生穿的白袍,整理桌台上的医药用品。
这是个很认真的姑娘,我心里其实挺喜欢她的。
黎华买了我们三个人的早饭,姑娘也不客气,不声不响地坐在一边吃,黎华端着小米粥一勺一勺地喂我。
我觉得他对我真好,吃不下也使劲儿吃。
陪了我一会儿,我这边的水还没挂完,他还得回工地上去。我也不想让他因为我耽误什么事情,就劝他走了。
黎华和小医生又交代几句,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说:“我媳妇儿带来的。”
姑娘就转头看我一眼,笑着对我说:“谢谢。”
我勉强笑笑,虽然是我带来的,不过给她的人是黎华,她转头过来谢我,实在是个很懂得分寸的举动。
挂完水以后,我就赖在这地方没着急走,反正回去也无聊,而且我实在虚得难受,不想回去独自忍受孤独。
小医生给我倒热水,又帮我量体温,交代我平常要注意体温,如果发烧的话,别拖,赶快过来看医生。这边的气候很容易湿热。
这时候来了个给孩子拿药的老奶奶,是个热情的老奶奶,顺口从小医生那打听两句我的事情,然后热情地端了杯水回来。
我看见水底有黄土一样的东西,老奶奶让我喝,她用别扭的普通话跟我说,“水土不服,喝点这个水就好了,老一辈都是这样的。”
纵然盛情难却,这加了黄土的水,我也喝不下去啊,一边是老奶奶关爱的表情,我捧着杯子向小医生投去求救的眼神。
小医生的名字叫文鹃。
☆、098 女人的谈话
文鹃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山村,后来去外面念的医大,然后又回来了。
也许在这种淳朴的地方,才更容易邂逅这些淳朴的人,和这些支教老师啊,回乡医生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俗气得一塌糊涂,一点都不高尚。
文鹃用本地方言,耐心地跟老阿婆讲好多偏方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我这边打过针就会好了,不用她老人家操心。
老阿婆走了,我对文鹃说:“你们这里的人都真好。”
她礼貌地回一句,“你男朋友人也很好。”
说完,她愣了一下,可能觉得夸得有点不大合适,我就回了一句,“嗯,他对我也很好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说,完全是下意识的。诚然,我是很在意黎华的,对于他身边会出现的女人,我都是有那么点紧张的。
她笑,补充说:“工地上的人经常帮忙,修修电路,那边田里的水泵,就是他们给按的。”
人与人的关系是互相的,文鹃大概不知道,在新疆的工人是怎样的生活,有多么的枯燥。工人们虽然帮了村子里的忙,但其实这个村庄,也给他们增添了生活的感觉。
后来我还是自己回家了,因为感觉和文鹃也不是很谈得来。毕竟我们的生活和接触的圈子完全不同,除了大学里的那点事,基本没什么共同话题。我跟她也不熟,就是大学里那些事,也谈不来啊。
走的时候,我问文鹃我要不要拿点药,她说:“不用,是药三分毒,能不吃就不吃。”
对于这个做法,我只想评论四个字:业界良心!
我本来计划得好好的,怎样学着做一个持家的女人,可似乎一切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畅。我在屋里病病歪歪地呆了整个下午,开始有点怀念城市里的生活,怀念电视机和网络。
电饭煲里煮上粥,打电话让黎华带些外面的炒菜回来,吃过饭,碗也没力气洗,就黎华进进出出地收拾。
因为太无聊,所以很多时间都要在床上度过。所以早些年计划生育工作难搞啊,因为比较贫穷的地方没有电视看。
不过我弱成这样,黎华也不好动我,就心疼地抱着我说,“就说你不习惯吧。”
我不服,“哼。”
这点儿小灾小难打不倒我,呆在黎华身边,生病也是好的。我只是觉得有点抱歉,摸着他的胸膛,撒娇说:“老公,对不起,我给添麻烦了。”
黎华把我这只不老实的手拿开贴到自己背上,用自己的身体很严密地包裹着我,说:“这有什么,我刚来的时候也这样。”
“那你生病的时候谁照顾你的呀?”我问。
他想了想,说:“我也没病成你这样啊,弱!”
我说:“信不信我真的去吃土。”
“那不行,满嘴泥我还怎么亲你。”
第二天,黎华又把我拉去打了回针,之后我就差不多算是好了。好了以后,又感觉生病的日子也不错,病病歪歪浑浑噩噩,时间似乎能过得快一点儿,现在我生龙活虎的,实在觉得过得好生无聊啊。
每天就是等待,等待,等黎华回来,和他腻歪。但小别初见时的腻歪,过了几天变得不那么新鲜。渐渐地也没什么好腻歪的了。
很偶尔的,这边也能突然连下无线网络,我查过邮箱,依然没有经纪公司的回信。这也正常,一般回信都不会特别迅速。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不着,总在身上挠啊挠。黎华被我挠醒了,低声问:“怎么了?”
“痒。”我说。
黎华撑开眼皮,巴拉着我在挠的地方看,摸了摸,说:“过敏了。”
可我不是那种过敏性皮肤,从小到大也没有过什么过敏史。我身上起了些小疹子,或大或小的,最集中的反应,就是痒。
而且越挠越痒,简直不让人睡。
黎华用粗糙的手掌搓了搓我的胳膊,帮我缓解痒的感觉,然后抱得紧一点儿,说:“明天去医务室看看,拿点儿去湿的药。”怕我担心,安慰说:“正常,很多刚来的都这样。”
“嗯。”
我有点儿鄙视自己,没有千金小姐的命,还偏偏长一副千金小姐的身子。对于水土不服迟迟不能痊愈这事儿,我很生自己的气。
第二天黎华早早地又去工地上,我醒来以后也很晚了,吃点东西,慢慢悠悠地往小诊所走。
已经是中午了,学校里的学生放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