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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路过一片雾-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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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偷东西的贼,只偷走了我的钱袋,而里面的东西分毫未动。
这一定是个有着特殊癖好的贼,我想。
——只是,可惜了小冬在那上面绣上的字。
【朝利雨月】
彭格列之聚会,每生趣事,私录之。
何数次许?尤未记哉。
然,今日行酒令,又生趣事,遂手自笔录,以留与后人道说。
酒酣如常,乔托望行酒乐之游戏,遂提议行酒令。输多者,罚言真,有问有答。俱同。
后果有输者,为戴蒙,论赏罚,罚言惧。
遂言:“十又五无所惧矣,然初杀伐,惧血,至伏地。”
俱欢笑。
【翻译】
彭格列每次聚会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因为实在太有意思了,就私自记录了下来。
哈哈,说起来究竟有多少次了?都已经记不清了碍。
不过,今天喝酒的时候行酒令,又发生了有意思的事情,就忍不住亲自用笔记录下来,用来留给后人传说着玩。
【说是给后人留点笑料也不为过呢。】
今天还是和往常一样喝得很欢畅,Giotto却说要做些喝酒时候做的游戏来增加乐趣。所以我就提议来行酒令,到时候输得最厉害的,就来玩真心话大冒险,一问一答,必须回答真话。大家都同意了。【这里也可以翻译成“大家都一起去玩了。”】
到了最后果然有输的,是斯佩多,大家就一起讨论该怎么罚他,最后一起决定问他到底怕什么。
他就只好告诉我们:“我从十五岁开始就没什么害怕的东西了呦~不过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倒是因为看到从伤口里喷出来的血,吓到趴在地上呢ヌフフフフ……”
结果大家都笑起来:
“哈哈哈完全想不到你这家伙究极地趴在地上的场面啊哈哈哈——”
“噗——抱歉,D,不过的确,相像不能……噗哈哈……”
“哇哈哈哈哈,本大人比你勇敢多了哈哈哈哈哈哈……”
“那是因为蓝宝连死人都没见过吧。不过斯佩多你……咳。”
总之,大家都很高兴。
又是一次快乐的聚会。

番外 血色蔷薇(上)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在海的另一边的那个国家的事情了。
久远的,连当事人都几乎忘记。
那个国家那时还算的上富庶,女王统治着国家,其下是众多的贵族。
那时的他,还是个嫡系的继承人,从确认了这一点时,他所受到的教育,便是为了变成一个合格的家族章舵者。于是,一个孩子,明明只是一个孩子,却深谙权术,熟谂谋略。小小的手上布满薄茧,一半因为握笔,一半因为持剑。
礼仪和傲气经过长时间的雕琢刻入了骨子里。
于是渐渐的小有名气,于是地位更加确立,于是引来了更多结交的人。
阿谀的人,奉承的人,讨好的人。
怒骂的人,疯狂的人,报仇的人。
像个笑话。
这样的人,这样的生活,像个笑话。
心中带着这样的不屑,他如同一个最淡然的棋手,随手拨弄棋盘上的棋子,对这世界,在他的棋盘中,攻城掠地。
讨好的人,他随性玩弄,却不着痕迹;对家族利益有益的人,他随手设局,将之引领到悬崖旁边,再随手一推,将之推入更深的深渊。
聪明人从别人的错误中汲取经验,而毫无疑问,他是极为聪明的人。
从很小很小的时候起,他就看过太多失败,也受过太多试探,更试探过更多更多的人,一手导致了某些人的失败。利益的倾轧,他看得清楚,权利的游戏,他玩的痛快。这些对于他而言,已经足够作为经验。
所以,难以想象,却也不满理解,他受女王亲自封赏的时候,才十二岁。
那个时候,整个家族以及家族的同盟者——包括他自己——都以为自己的家族会在他的带领下,日趋繁荣,愈加昌盛,如同夏日的蔷薇花那样绽放。
他的确做到了,短短一个月,收购罗兰港,驱退黑海盗,获得二等军工章。
当目光亲赐蔷薇锦旗时,他才仅仅十四岁。
就这样,蔷薇公子的名号越传越响,随之相伴的,暗地里广为流传的却是另一个名号:
妖精之子。
多智近于妖。
他的天才和早慧,伴着他冷金色的眸子被述说成各种版本,而最多的那个版本,便是“妖精的交换子”。
传说,妖精会把不喜欢的孩子与人类的小孩偷偷调换。而他的外貌秀丽,尤其是一双冷金色月眸,奢华而清高。
怎么看,都很像。
再加上他的母亲很早便回归天主的怀抱,这个诡异的称号便就此坐实。
人心,渐渐躁动起来。
当他明悟事出有因的时候,一切已经一发不可收拾。
花开花落,不过一年。
——大贵族已经够多了,跻身朝政前列的他们不需要一个可能出现的威胁开与他们分一杯羹。
而女王对此,仅仅是坐壁上观。
比起一个聪明的助手,她更需要一个亲手制作的木偶。
是他太傻太天真,竟以为自身的优秀能换来女王的亲睐,却不知道未加证实的忠诚永远也得不到上位者的信赖。
一夜之间,敌人的陷阱全部打开,贪欲的巨兽张开血盆大口,将几代人的心血与幸福染尽风火抹尽血色,毁于一旦。
一·夜·之·间,毁·于·一·旦。
蔷薇花瓣沾染血迹,炽烈如火,不知是谁点燃整个空间,红光漫天,开放成一朵巨大的血色蔷薇花。
残忍的美丽。
他呆呆看着从天到地红遍的花火,直到被最后一个忠心的仆人用染了迷药的手帕放倒。
不痛不痒,无痛无痒。
麻木麻木麻木。
就算背叛又怎样?怎么抵的上家园的灭亡?
无伤无泪。麻木麻木麻木!
——麻木地陷入黑暗。
再醒来时,身下摇晃着,竟然是在海上,身上的小包裹中,家族的徽章和蔷薇锦旗被小心地安放。
【铭记家族的荣耀】。
包裹上的字笨拙难看,语句中同时带着语法和拼写错误,他却一眼便看懂,瞳孔扩张又收缩,猛然胀痛酸涩。仰头,却无法抑制眼角那一行温热液体,冲刷了脸上混着泥土和硝烟气味的血块,露出一行象牙似的盈白。
那个忠心的仆人,他甚至记不清他的名字,他却被那个人所救,其代价不用细想,便能嗅到浓浓的血腥味。
家族的荣耀么……
他抬手挡住双眼,抿紧嘴唇。
那样充满了利用与被利用,明争暗斗表里不一的家族,也有荣耀么,也值得……这样拼尽了性命来守护?
这样脆弱的家族,以及,这样不成熟的自己啊……
自我厌恶和厌世情绪就这样不可抑制地弥漫,堆积成形。

番外 血色蔷薇(中)

夏天的西西里岛一向风和日丽,地中海气候对这里的好天气似乎很难造成影响。不同于其他地方在这个季节里散发着特有腐臭味的情况,西西里岛上正值花期的柠檬和柑橘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让空气处处透着清新的酸甜。
这样美丽的地方,偏偏最为地方政府头疼。
绑架,拐卖,黑市交易,各种危险组织不法勾当,以黑手党为中心开展着。
黑手党,俨然已经成为西西里岛的第二政府。
所以,被人先是拐卖再一棒子敲晕,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倒不是没有察觉,而是因为过度的劳累饥饿与属于年少之人的软弱——在刚刚经历了那样的家族变故之后产生的,生理上的恐惧与不适应。
格兰斯很配合地晕了过去。
等到再次醒来,他已经被关在了某处,怀中的重量依旧存在,看来对方因为他的外表而放心地没有去搜他的身。
习惯性地握拳置于嘴边,挡住冷笑的弧线,格兰斯想:这些不知提防的渣子,会后悔的。
就算他暂时没什么力气,但是想来,仅凭他的智力和经验,这些低智无能的拐卖犯也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左臂被人捅了捅,他收起笑容扭头,像一个普通孩子似的懦懦望去,入目的,首先是一只黑面包——这种东西,向来是他家用来喂马的食物。格兰斯沿着那只手臂向上望去,一个身体还算强壮——当然这是对同龄人而言,对成年人来说他的体格实在不值一提——的孩子,脸上正带着友好的笑,眼神清爽干净:“嘿,你饿了吧?”
格兰斯点头,这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正常来说,他只是个凡是都要依赖大人的孩子而已。
三下五除二解决那块面包,格兰斯顺便认认真真打量起眼前的男孩。
个子很高,肌肉不错,手里有惯常用刀(看起来是菜刀)的老茧。
只是那双豹子眼中的光亮,让人无法忽视。
他便莫名心中一动,拉住眼前的人,低声道:“我们合作,逃出去!”
第一次合作居然意外的成功,一路奔逃,等到停下之后,两个人才有机会正常对话。
“我的名字是葛劳瑞【Glory 】,你呢?”
“格兰斯。”顿一顿:“你没有姓氏?”
“哈,那种贵族的东西,我要来干什么?倒是你,”他同样一顿,意味深长的眼神让格兰斯心中一跳:“你刚才开枪的样子……好利落。”
格兰斯沉默一阵,淡淡道:“我杀过人。”
没想到眼前的男孩却没有半点面对杀人凶手的惊恐神情,反而面色如常神情随意:“你是为哪个家族工作的?”
格兰斯皱眉,以眼神发问。
“你不是黑手党么?”
“黑手党?”
于是面面相觑,半晌,葛劳瑞大笑着对他伸出手:“不是黑手党的话就跟我回家吧,我的母亲是个很好的人。”
格兰斯眼神微凝。
也许是那一天的夕阳太灿烂,也许是眼前葛劳瑞的笑容太耀眼,也许是长久的孤单逃亡,让“家”这个词显得格外温暖,格兰斯,这个家族灭亡的贵族少年,此时竟然呆呆的,任由感性战胜理性,将自己的手与葛劳瑞的牵连在一起,低声应着:
“嗯。”
他也许不知道,长久处于黑暗中的人,会对温暖有着本能的渴望,他们不会因为寒冷而流泪,却会因为一丝阳光,泪流满面。
然而,如火能够触摸阳光的弧度,又怎么会感受到泪水的温度?因为阳光下的泪是会蒸发的啊……
可是,如果一直一直没有触摸过阳光的温度,泪水便更加不可能出现……因为,早就冻僵了呢。
格兰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心中一直渴望的,温暖,然而,就是这种渴望,让他不受控制地被眼前灿烂笑着的少年吸引,放下戒心。
“那,格兰斯,欢迎来到西西里,还有,从此以后,我就是你大哥喽。”
格兰斯耸肩,默许般的笑着。
“嘿,小子,答应我个事儿。”葛劳瑞阳光的口气突然严肃,让格兰斯不由探究地望向他。他的唇角还带着笑,眼睛却不知道望向了哪里。
他说,声音很低:
“如果有一天,我不告而别,那个家就麻烦你了。”
格兰斯瞳孔微缩。
“不是什么麻烦的家族,也不是什么金贵的暴发户。”葛劳瑞微微笑着,声音居然是温柔的,“有一个心地善良得不可思议的妈妈,和一个完全不懂世间险恶,喜欢缠着人的妹妹。”
格兰斯心中的计较在他碎碎呢喃中软化,慢慢沉淀出些些温柔。
那一天的事情,直到现在想起来,还有些不可思议,那样一天之内做出两次承诺的事情,真真不像他的行事风格。
然而,他却的确微微弯了月眸,轻轻地笑着,像是附和一般,再一次“嗯”了一声。
如同承诺。
却不想,这一应,便是半生的因缘。

番外 血色蔷薇(下)

葛劳瑞带格兰斯回去了他的家——那个在贫民窟的家。
第一次来到传说中最贫穷的地方,格兰斯显得很好奇。但很快他便发觉,这里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夸张。至少衣食问题并不严重。
——看起来就像有人在接济这里一样。
随着葛劳瑞走进一间处于偏僻角落的小院,格兰斯静静看着接下来的事情上演。
从主房的门中冲出一个女孩,身上穿着蓝灰色长裙,一头及腰长发被编成一只大大的蝎子辫,近看却如同杂草。女孩只看了他们一眼便欢快的冲回房间,脆脆的声音唤着:“妈妈,妈妈,哥哥回来啦!”
很快,女孩子便带了一个妇人出来,那位在打人时候勇猛无比的大哥此时有些憨傻似的挠着头,叫了一声,“母亲”。
那模样,真像老鼠见了猫。
“又出去打架了?”妇人问,也不见怎麽凶恶,便叫葛劳瑞一抖。
“没有没有,我是、我是——”他眼睛转向格兰斯,格兰斯微微一笑道:“夫人,葛劳瑞是为了帮助我。”
格兰斯对眼前女士一躬身,却冷不丁被身旁葛劳瑞拍的一个趔趄:“什么夫人,路上不是说好了,你叫我大哥,你来我家,我们是一家人!”
这可真是够随意的。格兰斯想着,接下来,便被一双略略苍老的温暖双手扶起。
“又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么……”眼前女士表情肃然,眼中含泪,右手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左手已久搂着他,“孩子,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当这里是自己家吧……”
格兰斯皱了皱眉。
这种一开始就许给自己利益的人,他不是没有见过,那些陷阱中有不少是有趣而难缠的,让他至今印象深刻。但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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