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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易经明道录-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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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巽坤皆顺,顺而观。下为坤,是观天下之象也。
  │    释:欲观者,必须高而正,始能广而知理。
  │象: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    象:巽上坤下,是风行于地上之象。
  │      古谓天圆地方,以坤为方,故称省方。
  │    释:巡视地方,以察民隐,以设教化。
初六:童观,小人◇咎,君子吝。
    爻:无。
    通:本爻变为震,重卦为益。〔损上益下,其道大光。〕
    象:中爻艮=少男,童子象。
    释:童子小人视野浅近,故◇咎,君子则有吝。
六二:窥观,利女贞。
    爻:(位)中正,(应)。
    通:本爻变为坎,重卦为涣。〔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注:窥--窥视也。
    象:中爻艮=门。爻变坎=隐伏,坎错离=目。目在门内隐伏处,窥视之象也。
  六二为阴,是为女象。女本性阴,宜暗中观察,但男性不宜。
    释:观察方式暧昧,唯适合女性。
六三:观我生,进退。
    爻:(应)。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渐。〔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注:我生--我之所行所为,亦可谓我之阴阳正应。
    象:六三居坤之上,处顺之极,可进可退之象。
    释:自我检讨,以决定进退。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爻:(位),(比)承。
    通:本爻变为干,重卦为否。〔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
    象:下坤=国。中爻艮=辉光。九五=君王,四承五=宾于王之象。
    释:利于接受客座之职位。
九五:观我生,君子◇咎。
    爻:(位)中正,(应),(比)据。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剥。〔柔变刚也。〕
    释:自我鞭策,君子为民效劳,◇咎。
上九:观其生,君子◇咎。
    爻:(应)。
    通:本爻变为坎,重卦为比。〔辅也,下顺从也。〕
    释: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旁观他人之事,◇咎矣。

    卦二一  噬嗑    〔离震〕〔火雷〕

噬嗑:亨,利用狱。
  │    注:噬--用牙咬。嗑--合口。
  │      用狱--处理行为不当者之方法,使之正也。
  │    象:噬嗑综贲。
  │      上下两阳而中虚,颐之象也。四为口中之物,故咬之。
  │    释:亨通,可利用刑罚治理整顿。
  │彖: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
  │    。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    象:雷电交加=惩罚纠正人不当之作为也。
  │    释:口中有物嚼之,齿牙坚硬,而物柔软,嚼后即分。世事之理,无非如此。
  │象: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    象:离=电。震=雷
  │    释:先王明订罚则,令人遵守奉行。
初九:屦校灭趾,◇咎。
    爻:(位),(比)扶。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晋。〔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注:屦--以械加之于足。校--加于足之器械。
    象:中爻坎=桎梏,校之象也。震=足趾。
  初爻变为坤=见土地而不见足,灭其趾之象。
  初九为下民,故为受刑者。
    释:刑罚为了使人畏惧,◇咎。
六二:噬肤灭鼻,◇咎。
    爻:(位)中正,(比)乘。
    通:本爻变为兑,重卦为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象:肤者,肉之外皮也,凡卦中各爻次序相近者,皆谓肤也。
  或以卦序言肤,如睽卦兑二离三,本卦离三震四,卦序相近乃有肤之象。
  本卦六二指外皮,六三为肉,九四为胏(因阳刚,故连骨)。
  中间四爻有上下齿之象,故皆言其动作。六二乃治狱者,变兑=口,噬之象。
  中爻艮=鼻,二变中爻为离,不见其艮之鼻=灭其鼻之象。
    释:以柔制刚,小有损折,◇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咎。
    爻:(应),(比)承。
    通:本爻变为离,重卦为离。〔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象:离火在前,本爻变又为离,上火下火,干其肉为腊肉也。
  中爻坎=毒。六三柔弱,能力不逮反受毒害。
    释:处事不当反伤己身,小吝,◇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爻:(比)扶据。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颐。〔自求口实。〕
    注:胏--干肉中带骨者。
    象:此爻正为颐中之物。上离有干之象,本阳爻居坎之中,乃金之象。
  变坤错干=金。中爻坎=矢。
    释:真相难断,案中有案,艰苦奋斗守之以正,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咎。
    爻:(位)中,(比)承乘。
    通:本爻变为干,重卦为无妄。〔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
    象:变干=金。干错坤=黄色。
  六五柔顺无能,九四扶之,得黄金之象。必正其心而怀危厉,始无咎。
    释:意外之得,正心知艰,◇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爻:(应),(比)据。
    通:本爻变为震,重卦为震。〔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注:何=荷,负荷。
    象:中爻坎=桎梏。初爻曰屦,上爻则曰负荷,因人之身份而有异也。
  坎=耳痛,故称灭耳。离=戈兵,艮=手,持戈加诸于耳,亦灭耳之象。
  上九亦为受刑人,如初爻然。
    释:罪大恶极,怙悛不改,当有此灾,凶。



    卦二二  贲    〔艮离〕〔山火〕

贲:亨,小利有攸往。
  │    注:贲--饰也。
  │    象:贲综噬嗑。
  │        山下有火,山上有草木百物,山下有火照之历历,如装饰然。
  │    释:有小利,可从事不太重要之工作。
  │彖: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
  │    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    象:本卦综噬嗑,噬嗑上卦之柔,来文贲之刚。柔指离阴,刚指艮阳。
  │    释:贲离明于内卦,近处能明,远处为艮为止,故仅能得小利。由天理以察事
  │      物之变化,再看人世之环境,以明发生之现象。
  │象: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敢折狱。
  │    释:有火照明,君子应明察民事,使人奉公守法。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爻:(位),(应),(比)扶。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
    象:中爻震、坎=趾。坎=车。变艮=止,舍之象。
  初爻在下,无车可乘,安步当车之象。
    释:脚踏实地,为守节义,宁舍车步行。
六二:贲其须。
    爻:(位)中正,(比)乘承。
    通:本爻变为干,重卦为大畜。〔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
    注:须=在颐曰须,须不能自动,乃附于颐以为装饰者也。
    象:变兑=口,口旁之装饰,即为须也。
  六二柔顺,比之上下,二阳健动,随之而动,有贲其须之象也。
    释:受人支配,难以自行作主。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爻:(位),(比)扶据。
    通:本爻变为震,重卦为颐。〔自求口实。〕
    象:中爻坎水=自润濡水之象。
  一阳居二阴间,志得意满之象。
    释:名利兼收,能永远守正则吉。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爻:(位),(应),(比)乘。
    通:本爻变为离,重卦为离。〔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注:皤--白色。
  翰如--如翰之飞也。
    象:中爻变为巽=白色。中爻震=马足,中爻坎=急急之马,乃翰如之象。
  六四应初九,有婚媾之约。当骑着白马结亲时,逢寇九三,居中为扰。
    释:好事多磨,忧急无用。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爻:(位)中,(比)承。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为家人。〔正家而天下定。〕
    注:丘园--丘谓高地,园指园圃,上九之象也。束帛戋戋--谢礼微薄。
    象:艮=丘。又艮=果窳。于中爻震木之上,有丘陵园林之象。
  阴爻两折=束之象。坤=帛。艮错兑=残缺,戋之象。
  六五虽居君位,阴柔之才,不足自守,与上九比而从之。
    释:任用贤能,节俭自吝,终吉。
上九:白贲,◇咎。
    爻:(比)据。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
    注:白贲=装饰之极,反朴归真矣,白者素色也。
    释:装饰至极处,必然返朴归真,◇咎。



    卦二三  剥    〔艮坤〕〔山地〕

剥:不利有攸往。
  │    注:剥--落也。九月之卦。
  │    象:剥综复。五阴在下,一阳居上,阴盛阳衰,势将剥落。
  │    释:当剥落之时,不利于有所作为,宜俭德避难。
  │彖:剥,剥也,柔变刚也。
  │    释:剥落,剥至一阳,虚实消长变化,一阳至刚,是柔转为刚也。
  │象: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    象:山上地下=山附于地。上=在上之一阳。下=下五阴之民。
  │    释:剥之时,上者应厚下民之生计,省刑罚,薄税歛,令民安居乐业。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爻:无。
    通:本爻变为震,重卦为颐。〔自求口实。〕
    注:蔑--灭也。蔑贞--消灭正道。
    象:变震=足。一阳在上,五阴在下,故有宅、庐、床等象。
    释:祸害开始,正道有难,凶。
六二:剥床以辩,蔑贞,凶。
    爻:(位)中正。
    通:本爻变为坎,重卦为蒙。〔山下有险,险而止。〕
    注:辩--床之干也,床板之下,足之上,分辩之处也。
    象:床足之上为床干。
    释:祸害更近了,正道难危,凶。
六三:剥之,◇咎。
    爻:(应)。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
    象:群阴之中,独此六三有应于上九,是小人中之君子。
    释:顺时居命,◇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
    爻:(位)。
    通:本爻变为离,重卦为晋。〔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象:六三为床板,六四则为床上之人,首先为肤。
    释:伤及身体矣,凶。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不利。
    爻:(位)中,(比)承。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为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象:本卦大象为巽=鱼。本爻变巽=绳。五阴串行,将以绳贯之。
  艮错兑=少女,宫人之象。
  一阳在上,六五君位=率群阴,听命于阳。
    释:利用手段,笼络人心,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爻:(应),(比)据。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坤。〔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
    象:艮=果。一阳在上=硕果。硕果不食,必落矣,果中有核,落地再生。
  变坤=大舆,权之象。五阴=庐,一阳在上=椽瓦,居所之象也。
  硕大的果实不能食,君子得到权力,小人将失去机会。
    释:剥尽复生,此天理也。君子道长,小人道消。



    卦二四  复    〔坤震〕〔地雷〕

复:亨,出入◇疾,朋来◇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    注:复--回返。五月一阴生后,阳皆在阴之外,至十月变坤,冬至复至内。
  │    象:复综剥。阴爻牵连于前,朋之象也。由外向内为来,一阳由内而外谓复。
  │      七日来复=姤,遯,否,观,剥,坤,复,其数为七。
  │    释:各爻之变化,依序而进,终于阴去阳来,可以大有作为。
  │彖: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
  │    象:剥后之机,在于刚由上九反至初一。
  │    释:复之亨,在于阳气健动,顺行由内而外,循环不已。
  │象: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    象:五阴鱼贯=商旅。一阳横于下=闭关。阳君居初=尚未问政,不省之象。
  │      震=大涂,坤=众,商旅之象。震综艮=止而不行。坤=方。
  │    释:地下雷震,万象更新。此时一切正在整顿,尚未开始。
初九:不远复,◇只悔,元吉。
    爻:(位),(应),(比)扶。
    通:本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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