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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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多少年没走过这条路呢,白堤还是从前的白堤,外婆,却不见了。
梁光珞决定沿着白堤走一圈。
走着走着,却望见不远处仿佛有人在哭,心下生厌,抬脚就准备绕道走。隐约却又觉得眼熟,细瞧之下,梁光珞想,原来是那丫头。
待走近,却见舒可坐在草地上,星眼朦胧,脸上全是眼泪,攥着小瓶的二锅头,一口一口地灌。地上已经摆了个空瓶子。
大约是醉了,梁光珞想,本来就不会喝酒的丫头,发什么疯。
她似乎是伤心极了,眼泪都不抹,打着嗝儿哭喊着:“爸爸,怎么办,妈妈不行了,我没用,凑不了那么多钱。”一抽一噎的,灌了一口酒,又嘟哝了一句,只是声音却变小了。
但梁光珞还是听见了那句话,脸色一沉,慢慢蹲下,道:“再说一遍。”
舒可此刻也分不清雌雄了,一把抱着梁光珞,哭道:“张姐,我不想。。。。。。不想陪他们。。。。。。”
其实她哭起来并不算好看,小脸皱成一团,脸颊上全是眼泪,一点形象也没有。这些年在他面前哭的女人也不少,真心的,假意的,半真半假的,嚎啕的,抽泣的,不作声的,那样多那样多,他是从来不在意的。可是这一个,却让他的心,微微一痛。
梁光珞心里盘算着,把事情也猜了个差不多,这才发觉舒可身上竟烫得吓人。
他叹了口气,也没问舒可住在哪里,直接将她打横抱起,沿着白堤往回走。
怀中的舒可似乎也烧得难受,不自觉地往他怀里缩,像极了某种小动物。
不过才几个礼拜没见,她好像又瘦了很多,抱起来轻轻的一团。
梁光珞想起来,其实她也才刚成年,是应该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小女孩。
像她这般大的女生,会为男朋友哭,会为看到一本悲剧小说哭,会为阴郁的天气哭。
不是不心酸的,可这个十九岁的女孩子,能有什么办法。
梁光珞轻轻吻上舒可的额头。
湖岸的雷峰塔幽幽矗立,风过境,树影婆娑,月色朦胧,你听到了吗,塔下妖精,低低的啜泣。
☆、白蛇(6)
梁光珞似乎忙了起来,他出差的次数越来越多,离家的时间越来越长,舒可打电话给他,经常是正在通话中,要不然就是关机。在家的时候,很晚才回来,第二天又早起赶飞机走了。
舒可好容易见到他,憔悴得不行,连胡子都没刮干净,眼睛里全是血丝。
梁光珞这副模样让舒可有些担心,实在忍不住,便小心翼翼地问他是不是遇上什么麻烦。
梁光珞同从前一样,不说实话,笑得吊儿郎当:“能有什么事儿呀。”
舒可才不信这套。
可梁光珞闭口不谈,老转移话题。她又急又担心,心里隐约猜到了什么,却也不知道怎么办。直到这天接到苏喻仪的电话,说找她谈事。
舒可忙不迭地答应。
苏喻仪仍是雍容大方的。尽管舒可食了言,依旧跟梁光珞纠|缠不清,但苏喻仪脸上不但没有一丝一毫愤怒厌恶,或是憎恨,见到舒可走过来,她甚至起身迎她,亲切极了。
待舒可坐定,苏喻仪叫来两杯咖啡,然后便道:“最近很少见到小珞吧。”
舒可并不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你知道,”苏喻仪顿了顿,似乎在考虑措辞,“小珞父亲不太赞成你跟小珞在一起,跟自家儿子闹矛盾,又扯不下脸。自从小珞上次离开家,爷俩大半年都没见过面。小珞脾气又犟, 我叫他回家,非得让我跟他父亲点头答应你进我们家门,他才肯回来。”
真像个要不到糖吃就耍赖的小男孩。
舒可心里又开心又难过。
苏喻仪接着道:“大概两个礼拜前吧,他父亲生病住院,想自己儿子,让人把小珞找回来。这小没良心的居然说自己在洛杉矶,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白养了这么多年。”
她叹了口气:“我们都不敢跟他父亲说,可不知怎么还是给他知道了,当时就气晕了。”
“这些都没什么。最紧要的一件事,我想有必要知会你一声,至于怎样选择,是你的事。我呢,到了这个岁数,也不爱干棒打鸳鸯的缺德事儿。”
苏喻仪抿了口咖啡:“他那间创业公司,领投的人有个女儿,原本是和我家儿子一起的。如今两个人也分手了,那女孩子找自己老爸哭闹,本来没什么,可这领投的刘先生糊涂得很,公私不分,竟然私下撺掇跟投的几家公司一起要挟小珞。”
“我听苏荃说,他都快一个月没睡过好觉了,好容易睡一觉,电话来了又得上飞机。”苏喻仪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舒可想,他原来是天塌下来也要自己咬牙扛着的人。
苏喻仪见舒可不说话,以为她不相信,又道:“明天跟我到皇觅楼,刘家女儿约他吃饭,到时候你便知道我是不是骗你。”
舒可其实根本不在乎苏喻仪是不是骗自己,她想,他本应是最孝顺的儿子,最体贴的丈夫。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霜时,他该是后世的传奇。
她笑了笑,道:“阿姨,明天我跟您去。”
舒可晚上打了个电话给梁光珞,问明天回杭州吗。那头梁光珞说上海有事,没法回来。舒可说注意身体,太操劳会变小老头哦。
她听见电话里梁光珞低沉的笑声,好像是感冒了。她挂掉电话,在床上坐了会儿,然后给苏喻仪打了个电话。
后来,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她看到了刘家温柔娴淑的女儿,还有对面虽然疲倦却仍就清贵的他。
他那么温柔的笑。
即使是妥协,是所谓的权宜之计,她还是觉得刺眼。
太累了。
真的太累了。
梁光珞站在客厅里,在手机里第五次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后,颓然地倒在沙发上。他未曾料想,在一切尘埃落定后,等待自己的是满室的寂静——厨房里再没有爱心食谱贴在冰箱上,卧室里再没有傻乎乎的麦兜睡裙躺在衣柜里,浴室里再没有被自己嘲笑无数次的史努比儿童润肤露,书架上再没有《那些蛋疼的日子》与《人性的弱点》这样奇特的组合……
她消失了,连招呼都不打,如同她不曾来过一样。
梁光珞想,多狠心的丫头。
他点了支烟——他是很少抽烟的,少年时偷偷地躲在厕所抽,被父亲知道了,气得当场就给了他俩耳刮子;成年后也没什么瘾,只当是消遣,却是从不喜欢这种云雾缭绕的感觉。
他望向阳台,阳台上停了只灰色的鸽子,细细的脚上似乎绑着什么。鸽子扑腾了半天,却是飞不高,大约是受了伤。一霎那,仿佛有潮水般的痛苦用上心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曾经当成命一样揣在胸口护着的人,真的就不见了。
他想起自己这三十年的时光,拼命地学习,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好像并没有特别讨厌的,亦没有特别喜欢的。唯一的例外,大约是1999年的最后一天,冰天雪地里站在时代广场,周围都是兴奋到不行的人们,黄色黑色白色的皮肤,黑色褐色金色的头发,绿色黑色蓝色的瞳孔,高声尖叫,疯狂地接|吻,夜幕下绚烂的烟花大朵大朵盛开。
他亦被这盛世之景感染,想,或许该找个女孩子,共享人世繁华。
梁光珞想着想着,觉得嘴角咸咸的,脚下一地的烟头,星星点点。
苏喻仪觉得舒可主动要求交换到美国,真是贴心到极点。她仿佛能看到自己被搅得一团乱的生活归于正轨,却没料到梁光珞这么快就回家。
“舒可被您弄到哪儿了。”梁光珞靠在沙发上,疲倦地揉了揉太阳穴。
苏喻仪想,还不死心呢,便说:“那小姑娘自己要交换到外面的,我只好同意了。”
“您告诉我,哪所学校。”
“告诉你,你又能怎样,跟过去陪读?隔三差五跑去哄她?就算她回来,你又能怎样?你就这样傻,到现在还看不明白,她不想祸害你,不想当你的包袱。”
“妈妈,她那么乖,那么懂事,不会祸害儿子,更不是儿子的包袱。她是儿子想放在身边一辈子的人。”梁光珞望着墙角景泰蓝里的腊梅道。
“小珞,从小你就懂事;这么多年,多少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你还记得你父亲从小教你的吗,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生命里不能只有女人。”苏喻仪看着儿子悲伤的侧脸,“比她乖,比她懂事,比她出身好的女人,这世上多得是。她于你,不过是人生万分之一的精彩。”
“她不是最好的那一个,却是我心里唯一的那一个。这么多年,我照着父亲的意愿,一步步走到了今天,从没有期待过什么。可是现在,妈妈,”他突然“咚”的一声跪在了地上,“求求您,把她还给我。”
苏喻仪愣了一下,半晌,缓缓道:“你替她想过吗。父母双亡,家门破落,给人拍了那样的照片,你打算叫她怎么在梁家,在这个圈子立足?给人戳着脊梁骨骂吗?”苏喻仪叹了口气,“她是聪明的孩子,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奢望什么。”
梁光珞并没有说话,只是垂着头。
苏喻仪看着儿子微微颤动的肩膀,像极了苍穹被折断翅膀的鹰,心疼极了,忍不住摸着他的头道:“小珞,人生这样长,好风景多得是,她也不过是其中一段,看过了,还有更好的,这时间一长呐,也就忘了。”
他却望见地板上的阴影处,一滴一滴汇成的水渍,盛满了悲伤。
窗外飞雪漫天,原来,不知不觉,又是一年。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故事就结束啦,其实当时还写了一段话,没发到正文里:
写这个“生离”的故事,是想到白娘子跟许仙。男主比起许仙大约要好些。可是,最终还是被“法海”棒打鸳鸯。有时候,爱情就是那么现实,用尽了力气去反抗,并不总能有好结果。尘世间有太多太多羁绊,我们的爱情,并不是无往而不胜的童话。
☆、星空(1)
大三的暑假,为了协助当时的老板做项目,我在B市住了一个多月。其实本没什么好留念,我被以精致闻名的S市养刁胃口,除了比南方干爽的天气,不修边幅的B市过于粗犷,着实不对我被S市惯坏的性子。而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成日里被困在国贸的写字楼里,着实没机会细细体味这座城市的风情。
桑榆或许是我这趟行程唯一的收获。
她在R大念中文系,专业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四大闲系”之首。她是如此有趣的小姑娘,常能让我笑到暂时忘却苛刻又婆妈的女上司和biao气冲天的同事。
遇见桑榆,其实算不得多美妙的经历。那个周末我恰好闲来无事,一个人在前门大栅栏溜达,准备雇一辆黄包车去八大胡同,听老炮儿们吹吹牛。
天气着实烤得人难受,我在一家烤鸭店门口捡到了晃悠悠快要撅过去的桑榆。她脸色煞白,拼着最后一点意识,掏出手机让我打电话。
我翻开她的收件箱,最后一条短信来自一个被她备注为“a大魔王cc”的人。
我本以为是室友,电话拨过去,接通以后,竟是个好听的男声。他显然将我当作桑榆,未待我开口,便道:“你这个笨蛋,又忘带充电器了吧,是不是手机没电了,打电话都不接,我生气了。”
我有些尴尬,同他说明桑榆现在的状况。
那个男生倒令我意外的冷静,叮嘱我买瓶冰水帮桑榆降温,并送她到附近医院,语气礼貌克制。
二十分钟后,我刚在医院把桑榆安顿下来,那个男生便出现在我视线中。
B市这么大,也不知他如何能够这样快赶来。
他喘着气,刘海因为流汗的缘故,一撮一撮的,像大多数脱离高中校园不久的男孩子一样,健气而又青涩。
他向我询问了桑榆的情况,总算舒口气,复又想用酒精棉帮桑榆擦擦脸跟脖子,却又笨手笨脚,拿捏不好度,酒精流的桑榆满脸都是。
我许久未见过这样笨拙,却又让人安心的男孩子。
我同他一起等桑榆恢复,期间略微聊了几句,得知他与桑榆一同长大,现在T大读书。
他言语间很是珍惜桑榆,可是待到桑榆醒来,却又一副冷嘲热讽的样子,小姑娘嘴笨,说不过他,被他教育得满脸通红,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训完了,他又舍不得,蹲下来轻言轻语地哄姑娘,温柔至极。
我这只常年发电的灯泡都有些艳羡失落。
桑榆随后邀请我去R大找她玩,我同她投缘,一来二往,她变成了我在B市的好朋友。
某一个午后,因我主动问起那位“大魔王”的事,她便向我细细讲了同他的事。
诸位,我实在想用“诗篇”这个字眼形容这段横跨十年的故事。
因为它交织着回忆、青春与梦想,如此珍贵,奢侈。
如同我们长大以后,在纷纷扰扰的世界,所仰望的灿烂星空。
桑榆不喜欢南京。尽管她被冠以美丽旧名:金陵。于她,却是一座叫她迷茫挣扎的城市。她沉醉于南京道旁参天古木,枝桠繁复,绿得摄人心魄。她厌恶它夏日无常的雨水,真正倾盆,叫人猝不及防。
九岁那年暑假,桑榆的父亲带她出游,那是桑榆第一次走出家乡小城。
彼时只有绿皮火车,车厢内弥漫着劣质的烟草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