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名人荟萃-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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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依据儒家任德不任刑的观点,上疏攻击商鞅“见刑而不见德”,借以攻击变法。王安石作《三不欺》篇,提出任德、任察、任刑,三者兼用。商鞅《悦民篇》说:“刑生力,力生强。”《弱民篇》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王安石变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抑兼并来“富国”,和商鞅的思想是相近的。宰相曾公亮、赵捴冈稹鞍彩骄又洌噬嗲稹⒌形剩硇墓堋⑸獭薄<纯谕飞辖部浊稹⒅芄枷胄形枪苤佟⑸眺薄M醢彩鳌渡眺薄肥担骸白怨徘裨谛懦希谎晕匕俳鹎幔唤袢宋纯煞巧眺保眺蹦芰钫匦小!币院笮斜<追ǎ诟褡凇渡衔迨率椤分懈苯犹岢觯<字ㄆ鹪从诠苤佟⒆硬⑸眺薄1J嘏砂选安俟堋⑸讨酢薄俺缟猩眺薄保魑醢彩浞ǖ囊淮笞镒矗醢彩碇逼车毓倨鸸苌痰钠熘模J嘏杀阋参弈芪α恕
保守派不但从学术思想上对变法派进行围攻,而且还从政治上进攻,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守“祖宗法度”。宋朝建国初期,太祖、太宗所制定的法令制度,经过真宗以来的七十年间,早已向着消极的方向演变。所谓“遵守祖宗法度”,不过是因循守旧的一个借口。王安石开始执政,就对神宗说:“变风俗,立法度,今之所急”。御史吕诲劾奏王安石“惟务改作,立异于人”,“大奸似忠,大诈似信”,甚至说是“罪不容诛”。刘述等弹劾王安石:“先朝所立制度,自宜世守勿失,乃欲事事更张,废而不用。”
司马光上书给神宗,批评王安石“不能辅陛下修祖宗之令典,乃更变乱先王之正刑”。王安石继续执政后,司马光又直接写信给王安石本人,严厉指斥:“今介甫(安石字)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变更祖宗旧法,必然要冲破袭故守常、因循苟简的积习,因此,保守派提出的另一攻击是新法实行,“天下汹汹”,“人皆以为不便”,“士大夫在朝廷及四方来者,莫不非议介甫”。其实非议主要是来自士大夫中的保守派。秀州军事判官李定来京师,说秀州实行青苗法,“民便之,无不喜者”。司马光大怒,借故大骂李定“不服母丧,禽兽之不如”。很明显,所谓天下汹汹,不过是保守派用来反对变法而编造的又一个借口。
1070年3月,宋神宗问王安石说:“你听到三不足之说么?”安石说:“没有。”神宗说:“外边人说,现在朝廷以为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这是什么道理?”王安石回答说:“陛下自己管理政事,没有流连享乐,这就是惧天变。陛下征询、采纳人们的意见,岂是不恤人言?然而人言固有不足恤者,如果合于义理,人言又何足恤?以人言为不足恤,并不是错误。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本来就应当如此。仁宗在位四十年,数次修敕(宋朝新定的法令)。如果法一定,子孙就当世世遵守,祖宗为什么还屡次变改?”保守派想以“三不足”说中伤王安石,和他们的主观愿望相反,“三不足”说却正好概括了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和气魄。王安石因势乘便,直接申明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有力地反驳了保守派的攻击。三不足说的驳斥,为这一段保守派和变法派的论争的又一回合中,使王安石又赢得了胜利。
变法的高潮
王安石战胜了保守派们的反对,变法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达到了高潮。熙宁三年十二月,王安石与韩绛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原条例司已在五月罢归中书,由司农寺制定条例。此后,王安石以实任的宰相,掌握了政府的大权。被击败的保守派官僚,相继离开朝廷。司马光也在九月间出知永兴军。次年,又辞官回洛阳,声言“绝口不论政事”。王安石相继荐用曾布、章惇,以及吕嘉问、沈括等新人,自1070至1074年间,连续发行了一系列的新法。
宋神宗开始变法,即以所谓“富国强兵”为目的。在这一阶段,王安石一面仍遵循“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方针,继续为宋王朝增加国用,一面又强化了对国家军队和地主武装的管理,同时也对教育、科举进行了改革。
免役法
早在仁宗时期,一些地方上的官吏,如两浙路转运使李复圭、越州通判张诜等都曾在局部地区,对职役法有所改革。由当役者出钱,雇人代充。1067年,当时任三司使的韩绛上言“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要求改革。1069年3月,神宗命条例司讲求衙前差役的利害,制定法令。同年十二月,条例司上言“使民出钱雇役”最便。原来乡户承担职役者,“计产赋钱,募民代役”。1070年将此办法发到各路议论。开封府官员赵子几奏上开封府界各县实施办法,经判司农寺邓绾、曾布等复议。熙宁四年正月,曾布拟就“免役法”,先在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的主要之点是:一、原来衙前等各种职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向官府交钱,由官府雇人充役。上户分五等,中户分三等,下户分二等,上四等户按户等定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乡村四等以下户不纳。城市中六等以下户不纳。二、各路、州、县依当地吏役事务繁简,自定额数,供当地费用。定额之外另加十分之二收缴,称“免役宽剩钱”,由各地存留备用。三、原来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未成丁户等,也要按定额的半数交纳役钱,称“助役钱”。
免役法使官府职役仍然有人充当,收缴的各种役钱却超过了实际雇募的需用,官府又因此增加了一批收入。
市易法
1072年3月,颁行市易法。原来同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官名)王韶在本路陇州古渭城设置市易司,管理商货,借官钱为本,每年获利一、二十万贯。1072年,有草泽人(不在官)魏继宗上书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人大姓得以操纵取利。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管理市场,物价贱则增价收购,贵则减价出售。说可以使“商旅以通”,“国用以足”。中书据以制定市易法,在京师设立市易务,以内藏库钱一百万贯和京东市钱八十七万贯作本,控制商业贸易。主要是:一、依据市场情况,由市易务评定价格,向商人收购或出售货物。二、商人向市易务贷款,以产业当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纳年息二分。商人向市易务赊购货物,也取年息二分。两项办法原来都是由大商人操纵取利。市易法把这两项大利从大商人手里收归到朝廷,和青苗法收夺大地主的方法类似。市易法推行后,由吕嘉问提举市易司,先在京都开封实行,然后又推广到各地。
方田均税条约
大地主无休止地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乡村中、下户卖掉土地,仍负担赋税。田产不实,赋税不均,一直是个严重的问题。1072年8月,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颁行。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田地,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依据方庄帐籍,检验土地质色肥瘠,分等第定税额纳税。“诡名挟佃,合并改正”。丈量后立方帐、庄帐、甲帖、户帖。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方田为准。条约颁布后,以济州巨野尉王曼为指教官,先在京东路实行,以后再推行到各路。到1085年,先后在开封府界、京东、陕西、河北、河东五路,丈量出大量隐漏的田产,为宋王朝增加了大量的收入。
兵制的改革
真宗以来,兵员数量急剧增长,兵费开支庞大,兵将脱离,作战不力。强迫招募的士兵不断地起来反抗压迫。神宗、王安石参照仁宗时的一些改革主张,又加以改动,从两处着手对宋朝的兵制作了改革。
一是减兵并营。办法是裁减五十岁以上的老弱兵士;确定禁军军营兵额,马军三百人,步军四百人;又合并各地马步军营,由五百四十五营省并为三百五十五营。原来聚集在京师的禁军大部分拨到各路。自1069年即开始减并,至1075年,禁军兵额减到五十六万八千余人。各地多用来服杂役的厢兵,也在熙宁四年十二月,按禁军办法裁减。各州并为若干指挥,每指挥定额为五百人。全国共八百四十指挥,兵额减到二十二万七千多人。全国禁兵、厢兵裁减后,总额不到八十万,比英宗时减少三十六万,约减三分之一。减并后使队伍精干整齐,也为宋朝节省了大量兵费。神宗大喜,对王安石说,裁并军营,“不惟胜敌,兼可省财”。这显然也是实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一个方法。
二是置将练兵。仁宗时,范仲淹为陕西招讨使,开始变革兵将不相知的旧制,检阅延州兵一万八千人,分置六将教练。1073年6月,神宗下诏:京东武卫等六十二指挥的禁军,分隶诸路,差主兵官分部训练1074年,曾任泾原路经略使的枢密副使蔡挺进而请在各路置将教练。九月,神宗下诏:除河东、秦凤、永兴等路都总管司现管军马外,开封府界、河北、京东、京西路分置三十七将和副将,选经过战阵的使臣充任,专掌训练。十二月,在陕西的环庆、鄜延、泾原、秦凤、熙河等五路各地设置四十二将,统领当地的就粮、屯泊、驻泊等军。1081年,又在东南的淮东、淮西、浙东、浙西等路设置十三将。此后,“将”成为军队编制的基本单位;各地设置的将官,都可以自专军政,州县不准干预。这在兵制上,显然是对宋朝“祖宗法度”的又一个很大的改革。
保甲法
在裁并国家军队的同时,神宗、王安石又加强了地主武装,以镇压农民起义。王安石早在向仁宗上万言书时,就曾举出汉代张角、唐代黄巢的起义,官吏不能及时镇压,作为宋朝的鉴戒。1070年7月,神宗与王安石谈到“民兵”(地主武装)。王安石建言,罢军职所得官十之二三,“鼓舞百姓豪杰(大地主),使趋为民兵,则事甚易成”。同年,开封府官员赵子几上书说,他往来畿内诸县乡村,近年以来“寇盗”(指起义农民)充斥,当地敌不过。纵然有的捕捉到官,余党互相帮助,起来报仇,非常厉害。因此,他建议实行从前有过的保甲制,归官府指挥“专于觉察奸伪,止绝寇盗”,即镇压农民的反抗斗争。保甲法旨在保护地主利益,镇压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目的性是很明显的。如果说,王安石的理财诸法,虽然旨在增加宋朝的国用,但在打击大地主、大商人这一点上,符合于人民群众的愿望。那末,实行起源于商鞅的保甲法,就进一步说明了变法派站在地主阶级的一边,和广大农民处在了相对立的地位。
保马法
宋朝时期由牧监养马,侵占了大量的田地,因此每年消费很大。原来群牧使李中师曾建言“省国费而养马于民”。1072年,神宗下诏许开封府界各县保甲养马,由提点司给配马匹。1073年,由曾布制定保马法颁行。保马法具体规定养马条例: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义勇保甲愿养马者,每户可给一匹,家产多者可给两匹。府县不超过三千匹,五路不超过五千匹。马匹可用来“袭逐盗贼”,即镇压农民。养马者三等以上户十户为一保,四、五等户十户为一社。马死病,保甲马由保主独为赔偿,社马由社赔一半。从那以后保马法被推行到其他各个方面。
练兵、保甲等法,暴露出变法派对农民起义的仇视。但同时也表现出,王安石对待辽朝和西夏,是反对屈辱妥协,坚持抗战自卫的。北方边地的保甲,可以利用来守土抗敌;减兵并营、置将练兵等措施,对于提高宋朝军队特别是边防部队的战斗力,更收到显著的效果,一度扭转了真宗、仁宗当政时期的被动局面。王安石任用王韶为秦凤路沿边安抚使,采纳王韶《平戎策》断西夏右臂的战略方案,出兵抵御西夏。1072年8月,王韶战败吐蕃部落,在武胜建镇洮军,又升为熙州。置熙河路。次年二月,王韶再次出兵占领河州,进据洮州、岷州、宕州、亹州,行军五十四日,共得五州,幅员二千里地,取得了北宋王朝对外作战的胜利。神宗把自己佩带的玉带赐于王安石,来奖赏他的成功。王韶进为左谏议大夫、端明殿学士。这次熙河之役,是变法派的一个胜利,也是对保守派的一次很大的打击。正因为如此,熙河之役的胜利,就更加招来了保守派官僚们的愤恨。
科举的改革
宋朝大部分文武官员都是由科举产生的。科举以进士科为主,考试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