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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黄帝四经-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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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知真假而不迷惑,这样的话霸王之道也就成就了。



  治理国家有六种道术,一是观照几微,二是综合分析,三是相时而动,四是以法决断,五是善于应变,六是交替变换。观照几微可知一个国家的死生征兆;综合分析客观因素就可以击败强大而振兴弱小;以法决断就不会混淆是非的界线;顺时应变就能扫灭腐朽而培养新生;赏罚威惠交替变化,就能兴善除恶。六种道术具备,就可以称王天下了。决定国家治乱的三种名实关系:一是形名正定,名实相副,则法度就能得以建立国家得以安定;二是形名不正,名实不副,则法度荒废并且国家混乱;三是无视形名,名实扫地,则国家虽强,也会灭亡。懂得了以上三种形名关系,也就具备了应付一切的手段。



  使人民从戎征战或务农违背天时,又不能因地制宜种植植物,这便是违逆自然规律。大臣不亲近君主,下属不亲近上极,各行各业的人不专心于各自的本职工作,就是违逆了社会规律。违逆自然社会规律的国家就是腐朽没落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要去讨伐。与上述做法相反的便称作“顺”,顺应自然社会规律的国家,就是充满生机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要去扶植联合。分清了一个国家是违逆自然社会规律还是顺应自然社会规律,那么它们的综合国力的虚实也就很清楚了。在征伐腐朽国家的具体战术上,兵力充足要装出兵力不足的样子,而在兵力缺乏时要装出兵力充备。在天下发生战事时,发动人民从事征战,则天下百姓无不听命;在天下太平时让百姓安心从事生产,则天下人都会安居乐业。名实相副则国家安定,名实不相副则国家出现份争。所谓名称是根据万物的具体性质自然界定的,万物在名称的规范下自然得到正定,万事也会在名与物相副的情况下自然得以安定。懂得了“三名”就可以完全了解事物的虚实真伪了。这样,国家就会昌盛,敌国就会灭亡。




经法 亡论第七

  原文:



  论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一国而服(备)六危者灭。一国而服(备)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一国之君而服(备)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国而服(备)三凶者,祸反(自及)也。上洫(溢)者死,下洫(溢)者刑。德溥(簿)而功厚者隋(隳),名禁而不王者死。抹(昧)利,襦传,达刑,为乱首,为怨媒,此五者,祸皆反自及也。守国而侍(恃)其他险者削,用国而侍(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央(殃),逆节不成,是胃(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赢极不静,动举不正。赢极而不静,动举而不正,(是)胃(谓)后命。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过(祸)皆反自及也。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什之。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不邪恒以地界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胃(谓)危根。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六危:一曰适(嫡)之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谋臣□其志。四曰听诸侯之所废置。五曰左右比周以雍(壅)塞。六曰父兄党以。危不胜,祸及於身。(三)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此三不辜。三雍(壅):内立(位)胜胃(谓)之塞,外立(位)胜胃(谓)之,内外皆胜则君孤直(特)。以此有国,守不固,单(战)不克。此胃(谓)一雍(壅)。从中今外胃(谓)之惑,从外今中胃(谓)之□,外内遂诤(争),则危都国。此胃(谓)二雍(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从中外周,此胃(谓)重雍(壅)。外内为一。国乃更。此胃(谓)三雍(壅)。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此胃(谓)(三凶)。□(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抹(昧)一国之利者,受一国之祸。约而倍之,胃(谓)之襦传。伐当罪,则利而反,胃(谓)之达利。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胃(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胃(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昌。 



  译文:



  凡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违反了天理的人或国家,必然受到上天的惩罚。一个国家具备了因六种悖逆的现象而形成的六种危险和危害,这个国家就会灭亡。一个国家出现了肆意惩罚杀戮三种无罪的人的情形,这个国家就会濒于死地,这是因为废弛法令的国家必然灭亡无疑。一个国家出现了三个方面者壅塞不通的情况,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一个国家的君主具有三种恶德的话,就会自己招来祸殃。君主骄溢,必被戮而死;臣下骄奢,必有就刑之殃。只重武功而轻视文德的国家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各种等级制度和法令条文不能正定的话会导致国家灭亡。觊觎贪图别国的土地资财,轻易地改变主意背弃盟约,不恭行天意对于有罪之国予以惩罚征讨,扮演祸乱的肇始者,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上述五种情况,都是自取祸患的作法。



  防守一方如果仅仅凭藉地势险要,城郭牢固势必有被侵削之危,进攻一方倘若完全依仗军事上的强大必定会由强变弱。出兵不讲事理,征伐不合天道,上天就会降大祸。举动不违天道,就会得到天助。举动确实违反了天道,国家的命数也就不长了,还会受到上天的重罚。当事物运行变化到极点时,人们就必须安静下来,动静进退必须符合适度。而事物已发展到极点人们却还不能静息下来,这就会失去天助。动静进退不合适度,这是违背天命的。人已归降还要杀戮,人有贤德反被杀害,人无罪过却施刑罚,上述作法,都是自己取祸。讨伐征敌如果符合天道,就会得到五倍的福助;讨伐出征如果不符合天道,就会受到十倍的惩罚。



  国家受到侵犯,君主不专心如何坚固防守,属下也只是随意划分管界但求自保。援救他国却不能使之免于危难,反而给自己招来祸患。上述三种情况是使国家招致危险的根源。不具实力反而虚张声势地去进攻别国,结果是国家危险,土地丧失。农忙季节却大兴土木,这是违背天理农令的。做了不该作的事情,违反了天理必然会受到上天的惩罚。所谓“六危”:一是太子行使君父的权力。二是大臣行使君主的权力。三是谋臣怀有外心。四是本国君主和官吏的任免听任诸候的意愿。五是群臣勾结蒙蔽君主。六是君主的伯叔兄弟各自结党,扩展势力,以违抗君命。上述国家存在的六种危险因素不能克服,必然会自取其祸的。所谓“三不辜”:一是肆意杀害贤良,二是杀戮已经归降的人,三是对无罪之人滥施刑罚,这就是“三不辜”。



  以后妃为代表的外戚势力过大,这就叫闭塞不通。朝官的权威过大就称为逆上;外戚和朝官权威都过于强大,君主就会势单力薄。在这种情况下统治国家,防守不会牢固,攻战不会取胜,这就是“一壅”。外戚权臣们假藉中央的名义来命令地方就会使地方迷惑,以地方势力来挟制中央就称为乱臣贼子。地方与中央分争权力,国家就会受到损害。这就是“二壅”。后妃一人控制君主,就比喻为遮蔽日光。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以及朝官势力两方面对君主实行封锁,这就形成了严惩的壅蔽态势。一旦权臣势力与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勾结在一起,那么国家也就要更换君主了,这就是“三壅”。所谓“三凶”,一是恃勇好战,专嗜杀伐。二是倒行逆施,妄杀贤良。三是无视法纪随心所欲,这便是“三凶”。



  贪图整个天下的财利,就会承受天下的灾患;贪图一国的财利,就会承受一国的祸患。与别国签订了盟约中途背叛了人家,这就叫作反复善变。讨伐有罪之国,见到利益便中途而返,退出盟国不再与其讨伐,这就叫作不恭行天罚。杀戮迫害自己的亲属,这就叫做肇始祸乱的罪魁。与臣下有约定却不守信义,这就叫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会导致本国灭亡,本已衰败了的敌国也会因此重新兴盛。




经法 论约第八

  原文: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李(理)也。日月星晨(辰)有数,天地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四时时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冬(终)而复始。(人)事之理也,逆顺是守。功洫(溢)於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顺则生,理则成,逆则死,失□□名。(倍)天之道,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功(攻)。伐本隋(隳)功,乱生国亡。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而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正,皮(彼)且自氏其刑。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顺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是故万举不失理,论天下而无遗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谓)有道。



  译文:



  始于生育长养而终于肃杀,这是天地的自然规律。四时的更迭运行自有一定的规则,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日月星辰自有定位和运行固有轨道、周期,这是天地本有的纲纪。所谓天地之道,即是春夏秋三季生长收获而冬季枯萎凋谢。所谓天地之理,即是四时的交替更迭既已确定,便永无差错,常有定则。有生长就有凋谢,有繁荣就有枯萎,四季交相行事,终而复始,这就是天道,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即是这些天道的取法和再现。



  是违逆天道人理还是顺应天道人理都要有严格的区分界线。如果举动行事超过了天道规定的度数,便有败亡之祸。举动行事达不到天道规定的度数,结果是不会有功绩的。只有当人们的行为恰与天道规定的度数相吻合时,才能成就大功。这便是取法自然的人类法则。顺应天道便得以生存,吻合天道方能成就功业,违逆天道便会灭亡,迷失天道则一事无成。如果背逆了天道,国家便失去了根本。失去了根本的国家,就会出现逆顺标准的混乱。根本遭破损、事功被毁坏,那么就会天下大乱、国家灭亡。一旦失去了天佑,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不遵守天道,不节约民力,其结果便是一切行事无所获。错误地对待合理与不合理的事物,就称之为违反常规。这就必然会受到天灾人祸的惩罚。悖逆的行为或事物的气势方刚时,切勿诛讨矫正它,它将自然受到上天的惩罚。



  因此作为掌握“道”的圣人,在他观照天下的时候一定要首先详细考察事物起因,审核他们的形和名。形与名确定了,那么背理还是合理也就有了区分的标准,死亡与新生也就有了确切的分际,存亡兴衰也就有了定位。然后再参照天地自然规律,就可以确定祸福死生存亡兴衰的原因所在了。这样的话,一切举措都会合理,谋虑天下万事都不会失算。因此能够设立天子,置建三公,使天下百姓都受到教化,这就称为“有道”。



经法 名理第九

  原文:



  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处于度之内而见於度之外者也。处於度之(内)者,不言而信。见于度之外者,言而不可易也。处于度之内者,静而不可移也。见于度之外者,动而□不可化也。动而静而不移,动而不化,故曰神。神明者,见知之稽也。有物始□,建于地而洫(溢)于天。莫见其刑(形),大盈冬(终)天地之间而莫知其名。莫能见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祸及其身。养其所以死,伐其所以生。伐其本而离其亲,伐其兴而□□□,后必乱而卒於无名。如燔如卒,事之反也。如由如骄,生之反也。凡万物群财,佻长非恒者,其死必应之。三者皆动于度之外而欲成功者也。功必不成,祸必反□□□以刚为柔者栝(活),以柔为刚者伐。重柔者吉,重刚者灭。若(诺)者,言之符也,已者言之绝也。已若(诺)不信,则知(智)大惑矣。已若(诺)必信,则处于度之内也。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名□□循名厩(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审察名理冬(终)始,是胃(谓)厩(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见正道循理,能与(举)曲直,能与(举)冬(终)始。故能循名厩(究)理。形名出声,声实调合,祸(灾)废立。如景(影)之隋(随)刑(形),如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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