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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周-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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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从应周怀中探出脑袋,爪子搭在衣襟上,朝着妇人凶狠地“喵”了两声。
应周忙将他按回去,低声制止:“不可不可,千万别在这儿化形!”
小白不情不愿,妇人哭个不停,周围的人指指点点,应周简直一个头两个大,这种时候该怎么办?书里没写啊!
就在这时,一名体型高大的男子拨开人群走了进来,大步向那妇人,表情焦急道:“姨!原来你在这里,可叫我好一通找!”
完了完了,家属出现了,这位夫人已经如此凶残,家属不会要对他动手罢?眼前的男人比他高出了半个头,肤色偏深,眉间有几分戾气,看起来就不是个好相与的。小白和他又不能随便对凡人出手,万一打起来,只怕自己要吃亏,应周的头更疼了。
“哎哟大郎啊!你来得正好!快帮我把那流氓抓起来,哎哟,疼死个人了,哎哟……”
高大个把人扶起来,问:“姨,这是怎么回事儿?”
妇人扶着腰道:“就是这个要饭的,撞了我,还对我动手动脚,哎哟,我的腰啊……”
男子看向应周,应周忙摆手解释:“不是不是,你不要误会,我没有恶意,只是不小心与这位夫人撞了一下而已……”
被称为大郎的男人不语,目光盯着应周看了片刻,突然扬声,朝着人群外喊道:“毛子,我们在这儿!”
应周心里“咯噔”一声,还有帮手啊……难道今天真的要挨揍?堂堂不周山君,被凡人揍什么的……不合适罢?
“让一让,麻烦让一让,”一名身材矮小些的男子挤进人群,一见人群中心的阵仗,气急败坏道:“娘!你又一个人跑出来了!”
妇人一见到那人,便止住了啼哭,竟破涕为笑,“二毛你来啦,我出门给你买你最爱吃的油酥饼去啦,你瞧,在这儿呢。”
她说罢就去摸手里的菜篮子,还真叫她摸出了一个油纸包来,瞧着似乎还是热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应周盯着那纸包,情不自禁地咽了一口口水。
哎,好饿……
二毛气得一把夺过菜篮子,“娘!咱们说好了不会乱跑的,我要吃饼自己会去买,你一个人跑出来万一找不到路回去怎么办?”
那妇人道:“不会的,不会的,我儿在家,我自然是找得到路的。”
二毛凶道:“这儿不是咱们塘子村,人生地不熟,你乱跑,我和大哥都找不回你!”
妇人啊了两声,一脸迷茫,那高大男子说:“毛子,你先带姨回客栈去。”
二毛说好,扶着那妇人往人群外走,“咱们先回去!”
人群自动一分为二,给他们让出一条路来,余下高大男子朝众人拱手道:“我家姨母的神智不大清楚,自己从客栈里跑了出来,给各位乡亲添麻烦了,我在这儿给大家赔个不是,还请大家这就散了罢!”
本以为能看一场戏,没想到就这样打了结束了,众人遗憾地一哄而散,有人道:“竟是个疯婆娘,我就说呢,要是脑子正常的,谁耐烦和个叫花子拉扯!”
“我就瞧他们也眼生得很,原来也不是县里人,嘿,白帮她说话了。”
又有人道:“走了走了,赶紧回家造饭去。”
围观的人三三两两散了,各走各路,各说各话,各归各家,说的话都不算好听,男人听了,表情虽然不好,但到底没说什么。应周松出一口气来,看来他是不会挨揍了,这人瞧着是个讲道理的。
“这位……小兄弟,”高大男子又转头对应周道,“也给你添麻烦了。”
应周摆摆手,“不打紧不打紧,夫人无事便好。”
听得应周称妇人为“夫人”,李朗便推测他的出身应当不差,至少家教很好,寻常估计不怎么出门,对人半分戒心也无,也不知是与家人走散了还是如何,竟然一个人流落在外,折腾成这副形容。
只是这些都跟他没什么关系,若见一个就要同情一个,他也不用做这行当了。
“还要多谢小兄弟,不然我们也没法这么快找到姨母,小兄弟也不是本地人罢?”
“唔,不是什么大事,无需道谢。我是路过的,这便走了。” 应周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城门道。
“是要往何处去?我看你谈吐不俗,怎得会……”男子顿了顿,犹豫道:“怎得会弄得如此狼狈模样?”
应周有些不好意思,他现在的模样看起来确实十分狼狈,脸上身上都是泥,头发也乱糟糟的,跟路边的乞丐差不离。然这也不是他自愿的啊,他下凡时干干净净,弄成这副倒霉模样,还是多亏了人间那破破烂烂的龙气屏障。
天地山河的走势称为龙脉,人间天子以金龙为图腾,都是有道理的。其实说穿了,龙也是妖的一种,只是龙凌驾于万妖之上,本该是最正统的妖之皇。
据说几万年以前,大陆不分南北,人与妖混居在一起,两个种族之间征战不断,妖吃人,人杀妖,大地上烽烟战火不断。人虽数量众多,却弱小,抵不过妖怪们法力高深,数量越来越少,眼看就剩下那么一点。仙人们不得不介入进来,帮着人族击退妖族,一场三界大战打得天地变色,山河碎裂,不周山也从顶天立地的高峰一座裂成如今的万千群峰,三千大小世界差点一齐崩塌。
最终人与仙勉强获胜,仙界大帝一看,不得了,大地已经风雨飘摇,再经不起一点折腾了,还需得想个办法,把人和妖隔开才行。
于是大帝又是左思右想,终于叫他想到了办法。
妖族战败,大帝将当时的妖皇金龙敖夙传唤上天,勒令龙族必须归顺仙界,且以龙气化为人间屏障,生生世世保护人界免受妖族侵扰,否则他们就只能直接把妖族屠杀干净,来换三界平安了。
龙族不得不臣服。
金龙化人形,与凡间女子结合,产下人龙混血之子,又在属于人族的大地上以龙气铺开金色屏障,以妖皇的威压驱逐所有妖族。
龙族归顺仙界,人龙之子成为人间新的皇,自动以身上的龙气维持屏障,守护人间大地。大地则以不周山为界,山顶上至九重天,山南为人间,山北为妖界,妖若想进人间,或穿过万里不周山,或克服妖皇凛然威压,两者皆是困难,于是人妖相安几万年。小白也算是千年修为的大妖怪,若是从前屏障还健全的时候,连人的地界也是进不去的,修为越高,越容易被屏障探知,一旦想要跃界,会立刻被妖皇霸道至极的妖力轰杀。
如今屏障虽然碎开了不少,连小白也能轻易进入人间了,但或多或少对妖怪还是有影响。他们一人一虎本来在天上朝着南方飞奔,冷不丁被从天而降的一道金色电光击中,小白顿时哀嚎一声失了妖力,被劈成了现在这团毛球。而应周直接从几百丈的天上摔在了地上,“咚”得一声巨响,在大地上砸出一个深坑,惊得林中飞鸟尽走,好在落地时是深夜里,四周也无人迹,否则只怕当场就被当成妖怪抓起来了。
他这具身体捏得足够结实,倒是没什么大事,就是不小心这身衣服给摔成了破烂,也不怪那些人把他当乞丐看。
“就是……”应周想了想,支吾道:“就是摔了一跤。”
这话不假,确实就是摔了一跤没错。只不过摔的幅度有点大,从天上摔到了地上,纵跨几百丈而已。话毕,他又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急急接话问道:“我是要往京城去,敢问大哥,可知京城该往哪走?距此地还有多远?”
男子愣了愣,道:“小兄弟也是要去京城?倒是与我们一家同路。”
应周眼睛一亮,“你们也要去京城?”
“正是,我本就是京里人,来这儿接姨母和弟弟进京的。小兄弟怎么会一个人上路?家中可还有他人?”
家中自然是还有人的,有两个童子,还有满山的大小妖怪,只是不能说,应周道:“唔,倒也不是一个人,还有他陪我。”
小白从应周怀里探出脑袋,趴在应周衣襟上,舔了舔手掌。
李朗本该借机再套问些信息,但看到小白时没忍住,蹦出了一句:“你这猫真是可爱。”
猫咪一双金色竖瞳,通体雪白,头顶却有个黑乎乎的“王”字,简直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一样,本该灵动十分,偏偏加了这一笔,又有几分憨傻。
应周揉着小白的脸蛋,朝李朗笑了笑。
虽然他蓬头垢面,但一双墨色眼睛清澈明亮,笑起来时别有流光溢彩,眼角向下,眼尾却又向上轻轻一挑,眯成一道月牙形,你要说美,很美,你要说俊,也很俊,春里清风,云间明月,不过如此。李朗做这一行已有十几年,见惯了人间好颜色,竟也为他这一笑晃了神。
只是这惊艳还未维持住片刻,只听响亮的一声“咕噜”,应周脸红了。
李朗心想今日可真是打瞌睡送枕头,想什么来什么,“我姓李,单名朗,还未问小兄弟姓名。”
“唔,我叫应周。”
“应兄弟,不如我请你一顿午饭?既是赔礼,也是道谢。”
“唉?这个……不大好罢?”
李朗笑起来,“相逢即有缘,我与应兄弟投缘,没什么不好的,还请你赏脸。”
作者有话要说:赶紧给傻周找了个饭票,不然要饿死在路上了=。=
本文又叫《傻白甜流浪记》
感谢以下小天使的雷,达钦玛;云吸猫;有岸x2;瑞亚ry;爱你们,么么哒!


第4章 第四章
两人返回李朗等人下榻的客栈,便看到方才见过一次的二毛从二楼房间中下来,见到应周时一愣,李朗解释了一番,又互相为他们介绍。原来二毛大名陈平安,小名毛子,与李朗一对表兄弟,方才在路上的妇人是二毛的母亲,也是李朗的姨母,患了痴病。二毛的爹刚去不久,李朗的母亲得了信,便让李朗去老家将妹妹和外甥一起接到京城去,也好有个照应。几人本该早上启程的,谁料二毛的母亲起了个大早跑出了客栈去,二毛醒来不见人,两人赶紧出去找,寻了一个早上才找到人。 
应周心想,那位妇人说话时吐字利索,眼神清明,还能带着银子出门买饼,依他来看倒不像痴傻,不过他对凡人了解不多,也不敢乱下判断。又想到手上的伤口,这会还心有戚戚,左右看了看,不见那妇人,二毛道:“娘在房里午睡,我晚点再给她送饭上去,咱们三人先吃罢。”
李朗接过话头:“先让小二准备着,我带应兄弟上楼洗把脸。”
二毛点头:“我那里还有套干净衣服,娘不小心做大了,我瞧给应大哥应该能穿,我去拿来。”
李朗与二毛交换了一个眼神,“那干脆让小二打热水来,应兄弟好好洗个澡,再吃顿午饭。你不是要去京城吗?恰好与我们一路,不如结伴同行,也有个照应。”
应周十分不好意思,受人饭食,又受人新衣,还要蹭着上路,这恩情就大了。只是他眼下实在需要这些,尤其是食物,再不吃点东西,恐怕就要成为几万年来第一个被饿死的神仙了。他摸了摸鼻子,没舍得推辞,心想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临行前南灵塞给他的紫玉环据说能治百病,不如给二毛的母亲试一试,或许能把痴症治好也未可知。
小二很快打来热水,二毛放下衣服,同李朗退出去,把房间留给应周。两人回到二毛的房间,妇人盘着腿坐在床上,忙问:“如何?”
二毛道:“没想到是个缺心眼的,倒是一点也没起疑。”
妇人道:“莫大意了,上一回不就是差了那么点,叫人给跑了吗?这回可得仔细点,先骗到京城再下手,免得路上多折腾。”
二毛点头,“放心罢娘,朗哥的演技好,穿不了帮。”
李朗道:“也是巧合,他恰好要去京城,不然也没这么容易。”
妇人又道:“我仔细瞧过了,那脸没话说,二毛这次的眼光不错。”
李朗想到青年那笑容,心道这一回恐怕不只是不错,该是惊为天人。
二毛揩了揩鼻子,得意:“其他不能和朗哥比,就看人这一条,朗哥可没我看得准。”
李朗笑了笑没接话,三人又聊了几句,为防意外,决定下午就租车赶路回京城,早些把货交到,也免得夜长梦多。
计划好行程,外头小二来叫,说是饭菜已经准备妥当,请人下楼,李朗与二毛往外走,恰好隔壁的门也打开了,应周穿着二毛给的衣服出来,裤腿的地方有些短,露出唯一一双白锦暗纹的靴子来,是应周原来就穿着的,溅满了泥,与上头灰色的粗布衣服倒也不那么违和。一条麻织发绳叼在雪白齿贝间,两手抬起正在脑后束发,简单一扎,就将半湿的头发全扎了起来,他甩了甩头,将湿发甩至脑后,干净利落。
应周转过头来冲二人笑道:“终于清爽了,真是多谢二位。”
李朗与二毛齐齐愣在原地。
梳洗干净后的青年,皮肤白玉无瑕,有如檐上新雪,他的五官不算硬朗,却也绝不柔媚,每一分每一毫都拿捏得恰到好处,瞳孔颜色深沉却有神,没有雌雄莫辨,眉宇间有属于男子的英气,不大合身的衣服下,肩与腰的比例多一分则壮,少一分则弱,这样的身形,明明是男子,却让你想要拥之入怀。青年水红的唇角上翘,不娇不作,正如李朗方才所想,清风明月,非是这般虚无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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