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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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过了漫长的等待,当我站在分数榜下时,看见了小奇也站在那里。我们都望着榜单,有些尴尬,不言不语。我和小奇的成绩,仅仅相差一分,我以一分之差排在了小奇的后面。小奇说,小敏你想报哪所学校?他不知道我的母亲已经为我联系了一所专收聋哑人的特殊院校,虽然分数上我们相差甚微,但我们还是注定要擦肩而过。
我说,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小奇。
小奇没说话。经过冰激凌店的时候,小奇说小敏你等一下。他买了两只哈根达斯出来,递给我一只。那天的阳光太强烈了,我们两个一直闷着头走路,谁也不先吃一口,我们拖着自己闷闷的影子行走,冰激凌在悄悄流泪。大街上的音像店里正放着王菲的一首歌,歌词很有意思:大风吹,大风吹,冰激凌流泪……
很久很久以后,在我就要把小奇忘记的时候,我才知道哈根达斯有个广告语是,爱她就给她买哈根达斯。我感谢我现在才知道这些,我想如果当时我明白小奇为我买一只哈根达斯的寓意,我还会不会找到一个离开小奇的坚强的理由。
我们现在住在两个相隔遥遥的城市里。还好,自始至终我们什么都没有说,那么就让岁月来将这段感情慢慢尘封吧。
第二十六章 是谁砍倒了爱情的樱桃树(1)
你的嘴唇太好看。
罗拉第二次看见李耀迁的时候,学校里的樱桃树已经开满了花。浅粉色,一瓣瓣像着上了色的雪片。
罗拉看见了李耀迁,但李耀迁没有看见她。罗拉透过开满花的枝丫看着李耀迁,他正带着耳机,沉默着走路。
是微机课,音乐系三四班的部分学生共享一个微机室。罗拉还是坐到上次坐的那个位置。她看见李耀迁向她旁边的座位走来,她的心扑扑直跳。
她在制作flash动画:种子发芽。她画不好种子,并且种子也不在舞台的同一个位置。播放的时候所有图片跳来跳去,跳得罗拉心烦意乱。
她把鼠标摔得啪啪响。李耀迁的手伸过来,帮罗拉修改。猝不及防地,他的手放到了罗拉的手上。她拉开手不是,不拉开又太尴尬,那一刻罗拉想哭。
李耀迁并没有看罗拉的窘迫,而是在为她修改她的flash,他甚至不说话,只是草草修改了就点击播放。
果真,种子发芽图片不再跳来跳去,而是在同一个位置上生根,发芽,抽枝,枝繁叶茂。
在罗拉的眼里,这粒种子慢慢长成一株樱桃树。
李耀迁上微机课的时候也带着耳机,他不和罗拉说话。罗拉用余光看李耀迁,他的嘴唇在轻声跟唱着什么,他的嘴唇真好看。
总是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发现你。
怎么才能接近李耀迁?罗拉费尽脑汁。
如果拿了flash动画里的疑惑去问,有些太牵强。这明明是借口,音乐系的学生有几个耐心上计算机课的?可是如果等待下一周的微机课,时间又隔得太久。还有,如果苦等一周,而李耀迁没有来上,或者坐在离她很远的一个位置,那该多么让人难过。
有些事情无能为力,也只好作罢。而一种想见不能见的冲动,让思念渐渐变浓。
罗拉总是趴在窗口,窗外风景却敌不过内心寂寞,樱花开了落,落了再开,堆在地上像层浅雪。
罗拉是走读生,但那个晚上她看《小王子》太入神,以至于要离开的时候,阶梯教室已经空空如也。她赶紧走出去,有夜风,她站在夜街中心等待着6路车。
她觉得自己站在茫茫的路上,如同那只等爱的狐狸,等着被人驯化。
等她挤上了那班末班公交车时,竟然看见了李耀迁。她的心被突然抻拽了一下。
仿佛形成一种默契,罗拉总能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发现李耀迁,或许这就叫缘分。
李耀迁依然带着耳机,酷酷的样子。她多么想去问问他在听的是什么,或许那也是她喜欢的歌。
但她只是默默地看他,没有上去打招呼,甚至她不知道李耀迁有没有看到她。在他面前,她太自卑,像一株麦草,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抬不起头来。
她总是隔着几光年的距离看他,在晚上十点钟的末班公交车上,远远观望。倘若一直这样,罗拉想,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昨天的忧愁,今天的风,路上的道听途说。
李耀迁的身边似乎从来没有女生陪伴。要么他没有女友,要么他的女友在外地,再要么,就是他刚刚失恋。无论哪一种情况,罗拉认为都存在着李耀迁爱上她的可能。
这么想罗拉心里便有种凄凉的欢喜。
李耀迁是很多女生的暗恋对象,因此有关他的八卦消息很多。而那些寂寞的爱情空窗期的女生们,都把目光纷纷落在李耀迁的身上。
他昨天穿了什么样的衬衣,他今天换上了什么牌子的球鞋。
杜菲说他一定是受了什么伤害,不然不该总是一个人,从铺满樱花的甬道的一端走到另一端,那么形只影单。
被女友抛弃?罗拉想着这种可能。等她再关注李耀迁时,眼神便无端地裹进了些心疼。
有一天,杜菲忽然跟罗拉说:你说,李耀迁会不会爱上我?
罗拉知道杜菲喜欢李耀迁。她微笑,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吧。心里却生生地疼。
后来的日子,罗拉爱上陈珊妮的歌。
陈珊妮在唱,星期六有个朋友,送给我三个瓶子,反复思索要怎么用。装一点昨天的忧愁,今天的风,路上的道听途说……别人的生活。
她也像李耀迁一样终日塞上了耳机。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在这场无望的暗恋里慢慢被抽空成一个容器,装着昨天今天的一些微乎其微的可能。
而昨天的忧愁,今天的一切心情,都是和李耀迁有关的,可是他怎么能够知道?
那样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拥抱。
那次校庆放烟火,都在期待着那条百米的瀑布烟花。等烟花璀璨绽放,大家都大声欢呼着,兴奋的罗拉将身边的一个人死命抱住。
原以为是同宿舍的杜菲,定眼看时却是李耀迁。
罗拉的心跳得飞快,以电石火光的速度离开李耀迁。他们两个都面露尴尬,但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大家都在欢呼着,甚至还有更多的人抱在一起。就像1945年纽约时代广场上海军士兵和护士的当街拥吻。
罗拉想,若不是那场烟火,他们哪来的那场拥抱。
那天他们一起吃了顿晚餐。当然罗拉的身边还有刚洗完头、打扮妥当的杜菲,是杜菲提出一起吃饭的。他端了饭盒给她们两个,看着她们吃。
你为什么不吃?杜菲问李耀迁。
李耀迁微笑着说,他已经吃过了。
杜菲大口吃着有点辣椒油的米粉,让杜菲的嘴唇润滑得一如樱桃。而罗拉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吃着,她的心思不在米粉上,她还在想着刚才那场突如其来的拥抱,甚至不敢抬头看李耀迁。
这样的场面真有些叫人尴尬。
李耀迁目送着她们走上楼梯,杜菲不时回过头去向李耀迁摆手,而罗拉总觉得后面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以至于脚步走得很凌乱。杜菲回寝室后在从窗帘里探出头去和李耀迁说再见,而罗拉却躲在杜菲的后面,怯怯观望。
既然爱,就该勇敢,而罗拉欠缺的或许就是这些。
还是错过了一季樱桃。
学校的一次文艺演出,罗拉的节目是独唱陈珊妮的歌。
一直以来,罗拉就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她的保留曲目是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她唱得实在是好,让人难辨真假。
而这次罗拉唱的却是陈珊妮的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歌手的一首名不见经传的老歌:《最后一班公交车》。她反反复复地唱着:总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发现我……
她唱的时候向台下极力搜索李耀迁的影子,可是她看不见他,下面黑鸦鸦一片,她只看到坐在舞台前面的一排叫好的男生。可是没有李耀迁,他们的面孔对她来说都没有分别。
这首歌她是专门唱给李耀迁的。她想若是他可以冲上台来,送她一束樱花,或者无论是束什么花,她都可能会留下不走。但是没有,她唱到含了泪,也没有等来李耀迁。
这场隐约的爱情终会不了了之,她还是要离开。
终究没有说再见,终究隔了天南海北的距离。回首以前的日子,像是过眼烟云。
杜菲在给罗拉的信里经常提起李耀迁,说他们若即若离的关系。
杜菲说,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个人,横亘在那里,由不得我们接近,而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半年后,杜菲说他们分手了,甚至他们从不曾爱过。杜菲说有时候一个眼神的递与接就是爱情了,而她天天缠着李耀迁,但她知道那并不是爱情。
短短半年时间,樱桃还没有变红。
命运就如同这个夏天多变的天气,一场大雨随时就可以灌溉身后这棵倒霉的樱桃树。
杜菲说,因为修水池,校园里樱桃树的果子还没长熟就被砍伐,失去生命力的樱桃树完全失去了丰姿和光泽,倒在那里,像具冰冷尸体。
而罗拉心里的那株樱桃树也渐渐死掉。
罗拉在爸爸花钱为她联系的一所著名音乐学校里学习声乐。站在万众瞩目的镁光台上,唱着自己喜欢的歌,这一直是罗拉的梦想,可走近了才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相差甚远。还是日复一日的理论课程,弹琴练声,让罗拉觉出日子的枯燥无味。
她还是会想起李耀迁,隔着长长的岁月想起他。想起他,就像一直拥有一段一起走过的日子。
罗拉也让自己去忘记李耀迁,但发现要去忘记一个人太过艰难。她每日穿梭在学校的街道上,看不见樱桃树,也不再期待不期而遇。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直到毕业,直到做上了白领,再到嫁一个疼爱她的老公。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就像停不下来的日子。
只是有些事情罗拉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比如她最后一次演出,李耀迁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输液,而他拔掉针头,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曲终人散,错过了反复练习过的表白机会;比如李耀迁也是在那晚偶遇后,每日刻意搭乘最后一班6路公交车,只为看见她,但他们又都羞于表达;再比如罗拉永远也不会知道,李耀迁听的,反反复复,都是他录下来的罗拉唱的《盛夏的果实》。
但他们明白,爱真的需要勇气。最开始错过了,以后就会马不停蹄地错过。
我的真爱不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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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是谁砍倒了爱情的樱桃树(2)
我常常对着那个巴掌大的镜子中的自己咬牙切齿地大叫:宋雨纯,你这个疯子,为什么就这么心甘情愿地为一个没出息的男人耗尽青春?为什么就这样无怨无悔地为一棵歪脖子树放弃了整片森林?
我的歪脖子树冯一峰,要是放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应该也算是人中极品,老实厚道善良淳朴,可是到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二十一世纪,竟成了傻男人的代名词,独独我瞎了眼一叶障目,被他一天一首的情诗所俘虏,头脑发热地随他走东闯西,最后落脚在这个南方的城市,每天为生计苦苦奔波。
想当初我也是心比天高不可一世,才貌双全风华绝代,人称中文系第一才女,曾引多少才俊竞折腰,多少人中之龙甘拜石榴裙下。没想到啊没想到,姐妹们一见面总是奚落我,白雪公主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
姐妹们衣着一个比一个光鲜,妆容一个比一个妩媚,更让我气愤的是,当年和我并列中文系四大才女的三位姐妹现在一个比一个吃香,一个在新华社做了首席记者,一个成了网站签约作家,就连最丑的王二香也被标榜为新生代美女作家;而我呢,跟着冯一峰这个砍千刀的,放弃了北京一家杂志社的优厚条件毅然和他南下。想当初三个姐妹送我的时候我还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大义凛然把爱情进行到底的模样让她们放心,怎料到今天沦落到这步田地?
看着人家一个比一个小资,又看着他们一个个比着谁更小资,我对小资简直恨得牙痒痒的。
电话响了,是王二香打来的。连她都劝我说,你天天就靠写些校园文学能挣多少稿费啊,你不如写些小资作品,一篇可以挣好几百呢。可我怎么写小资呢,就凭我和冯一峰天天省吃俭用柴米油盐风雨飘摇的生活连温饱都是问题,又怎么去小资呢?
冯一峰你这个混蛋,我要写小资,你必须给我创造小资环境。挂了电话我对着他大吼起来。
怎么样才算小资呢,他拿着锅铲的手停在半空中看着我说。
起码一个星期听一次音乐会喝两次咖啡看三次电影逛四次街买五件衣服请六次客天天麦当劳……
你没事吧,来帮我把这些西红柿给切了,我答应你等我们以后有了钱就天天小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