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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太阳和野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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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洺看着孙志胜耸搭着脑袋往出踱步的蔫样儿不禁扯了扯嘴角,他今晚要值班,一夜不能眠,想到这他晃晃脑袋,觉得浑身乏累。
。。。。。。
下午四点钟,同事陆陆续续都下班回家了,江洺在食堂打了一碗白米饭,还有一份白菜炒肉,只不过肉是肥的,江洺很少吃肥肉,他就着油腻的白菜勉强解决掉那碗饭。
今天很晴,一整天都是大太阳,万里无云,江洺吃完饭慢悠悠地往办公楼走,脚下不时地跑过几只野猫,白色的,灰色的,各个甩着圆滚滚的屁股,跑到嗨起。
从江洺参加工作第一天到现在,真是亲眼见证了大院里的猫群是如何壮大的。
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目前一共设有十个管区,除了一二三四五六这六个管区以外还有出监、入监集训、医院(病犯监区)、后勤,在押犯人一千多名,监狱食堂每天要供应众多人的伙食,所以食材储备量也自然惊人,仓库里的米、面和食用油堆成了小山,时间一长,老鼠就不请自来了。
这种动物好像自古以来就没怎么招人喜欢过,所里本着遵循食物链的法则弄了几只猫回来,也很快见到了成效,不过后来老鼠几乎不剩几只,却又演变成了刚才的场面。
江洺回到办公室歇了没几分钟就听见后勤喊“打饭”,他起身抻了个懒腰,走了出去。
江洺所在的病犯监区人不多,他领着七八个犯人往食堂走,他们手里一人拿着个桶,全都懒散得快要睡过去一样。
没有大声喧哗,也不存在打闹。
细想来这也算是江洺的独到之处吧。
单位里的老人都知道,只要江洺带犯人,几乎没人敢造次,倒不是他有多厉害,只是他身上有股说不出的劲儿,让人想敬而远之。


第4章 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
江洺洗完脸对着镜子擦脸上的水,值了一宿班,眼圈都是黑的,他晃晃脑袋,头有点疼。
八点多,江洺和张队打过招呼就下班了,他穿过门禁来到更衣室,趁着换下警服的空档把电话开了机,“嗡嗡”几声震动透过铁质衣柜里传过来,震得他脑仁儿更疼了。
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陈麦。。。。。。
江洺扣好腰带,从裤兜里掏出手机,解锁屏幕一看果然是陈麦,来电、短信一大把,这个疯女人!
江洺边往大门走边给陈麦拨了过去。
“怎么了?陈小姐。”
陈麦张嘴就开骂,“老娘给你打了N通电话。。。。。。”
“昨天有个同事临时跟我串班了,才下班,你也知道里面不能带手机。”
这时候江洺必须要打断她,否则被骂上一整天也非常有可能。
世界瞬间安静了。
陈麦是个典型的天蝎女,长得漂亮,性感,有魅力。虽然平时挺作,关键时刻还是讲理的,她平平气息,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吧,老陈有请。”
江洺:“好,那我先回家补觉,下午给你打电话。”
陈麦:“ok,别忘了啊!”
。。。。。。
单位的通勤车正好停在江洺家小区门口,他在楼下吃了碗兰州拉面就直接上楼,真是困得不行。
转弯还有一层到家的时候江洺看到一个半熟悉半陌生的身影。
熟悉是因为那人穿着他的衣服,陌生是。。。。。。他们只说过三言两语的话。
陆焜。
江洺了然陆焜的来意,所以他步伐不紧不慢,也不着急先开口。
一层台阶很快走完,江洺抬眼看见陆焜负手站在他家门口,正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可能是个子本就高的缘故,姿态有点居高临下。
“我来取身份证。”
陆焜的声音很冷,似一道从山顶流下的雪水,带着绝世独立的清凉,江洺眨眨眼,忽然觉得精神了不少。
“拿一包中南海来换。”
“?!”
陆焜扯扯嘴角,脸上淤青已经消了大半,英俊的模样更加明显,他盯着正在开锁的江洺看了两秒,然后哼笑了一声,说:“警察叔叔就那么小气,抽你一包烟还要还啊!”
防盗门打开,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道飘出来,陆焜并不陌生这个,前一晚他留宿的时候就闻到了。
江洺迈进去一只脚又回过头来,冲陆焜不咸不淡地说了句:“要么买,要么走,有这磨叽的功夫都下去了。”
门“哐”地一声被关上,陆焜不禁往后退了一步,一脚蹬着台阶,一脚悬着,有点像撑杆跳,他抓着墙左右晃了几下才站稳。
短暂的思考时间,陆焜飞速地权衡下利弊,重新补办身份证至少要一个月,下楼买包烟再上来只需十分钟,呵,恐怕连傻子都会选择后者。
当然,陆焜又怎么能输给傻子,纵使心里万般不情愿,但还是得照做。
。。。。。。
江洺回屋换了一身在家穿的短袖短裤,又重新洗漱了一遍,刚要去睡觉就听见门铃响了,哦对,是那个陆焜,他差点就忘了。
门打开小溜缝隙,一包烟递进来,江洺伸手去拿却没得逞,烟盒的那头被陆焜攥得死死的。
“我身份证呢?”
看来还不傻。
江洺回屋拿起放在茶几上的身份证给陆焜递了过去,像是以货易货般瞬间完成交易,江洺也不愿再和陆焜纠缠什么,他现在只想滚回床上睡觉。
门要被关上的时候江洺用仅存的意识又想起一件事,他叫住已经下了台阶的陆焜。
“喂!你等一下。”
陆焜脚底一滞。
江洺转身回到阳台,从晾衣杆取下陆焜落下的那套衣服,没错,洗过了,昨天早上被他丢进洗衣机里轮了一圈,倒不是真心想洗,只是他这人有轻微的洁癖,实在无法忍受那么湿乎乎、脏兮兮的一坨堆在自己家。
陆焜看着纸袋里自己那套还沾着洗衣液香味的衣服着实有点懵,这个这个,他要说点什么,感谢?虚了点吧。。。。。。而且相比较江洺做的这些,他刚才的态度真不怎么君子。
“你的衣服。。。。。。”
江洺摆摆手,说:“不用还了,你走吧。”
他拉着门把手刚要关门却被一股大力抻开,失去重心的江洺一个踉跄往前撞到了陆焜身上,准确的说,是他的鼻子磕到了陆焜的锁骨。
很明显突出的一截,骨感坚毅。
酸痛的滋味从鼻腔直逼泪腺,江洺回手把着门边重新站好,眼眶里已经泛泪了。
“卧槽!你他妈想撞死我!”
江洺一手捂住鼻子,嘴上骂咧着,心里不爽到了极点,他抬眼瞪过去,眼睛里血丝密布,有时候人的坏情绪积压到井喷那一刻真是连自己都会吓到。
“你没事儿吧?”
陆焜把纸袋往腋下一塞,抬手就去扯江洺的胳膊,想看看到底伤哪没有,可江洺根本就不领情,还是一样的眼神看着陆焜,说:“东西拿了赶紧走!”
这一次,门确确实实地关上了,严丝合缝,好像风都透不过来。
门外的人愣了好一会儿,他听到屋里的脚步声渐渐消失,然后也转身走了。
在楼下路过的第一个垃圾箱,陆焜把手里的纸袋精确地扔到里面,似投篮一般,整个过程他都面色平静,就和扔普通的垃圾没什么区别。
楼上,站在阳台的人默然地转过了身。
。。。。。。
江洺这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多,他半睁的眼睛没挺过一秒就又闭上了,窗外,汽车的鸣笛,大人的碎语,孩子的吵闹。。。。。。尽数传到他的耳朵里,让他顷刻从天上重返人间。
待意识完全清醒,江洺那副像大虾一样弓着的身板也抻开了。
现在正值春夏更替时节,就算是北方城市,气温也在逐渐攀升,江洺睡了满身的热汗,别提多难受了。
起身去卫生间冲了个温水澡才觉得舒服一点儿,洗完澡出来,他打开手机蓝牙连接到音箱,一首丢火车乐队的《晚安》缓缓地唱出来。
“我们离开荒芜的绿洲,回到没有阳光的白昼,你醒了,尽管我所有的美梦都没做完。”
声音低沉,带着肆意的腔调。
江洺点了一支烟,站在阳台上边抽边听,窗外景色暖黄,树叶摇动得厉害,起风了。。。他忽然想起什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这烟是陆焜买的。
陆焜。。。。。。
江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记住一个路人甲的名字,也许很久以来他的生活都太过简单枯燥,偶尔来一段这样的际遇,就当是助兴了吧。
老实讲,江洺是个很“表里不一”的人,因为提起警察,大家脑子里马上浮出的形象就是一身正义凛然,立警为公的铁血真汉子形象,可到江洺这儿就有点不一样了。
江洺从小就比同龄孩子长得快,到成年后的身高基本定格在一米八一,长相嘛,干干净净的俊秀青年模样,喜欢听摇滚,也爱民谣,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还喜欢玩滑板,而且玩得很棒。
参加工作后他经常一个人独处,也不出去玩了,周末放假不是宅在家里就是泡在星巴克看书。
以前陈麦曾跟朋友这样说起江洺:“如果某天你在咖啡店看见一个点了一杯咖啡就能安静坐两三个小时,而且一动不动的小白脸,请帮我提醒他定时起来去趟厕所,千万别让尿憋死了。”
虽然乍听这话不怎么好听,但江洺确实是这样,连他自己有时候也会犯寻思,如果不干狱警这行去开家咖啡厅也不错。
一支烟抽完,江洺开始换衣服,他一会儿要去陈麦家吃饭,正想着是打车还是坐公交的时候手机响了,是陈麦发来的信息。
“我来接你了,十分钟后到小区门口。”
一看有车坐,江洺的心情豁然好起来,他吹着口哨穿好衣服和鞋,顺带抓起那盒中南海就出了门。
。。。。。。
小区大门口,陈麦站在她那辆鲜红色的奥迪车前,戴着太阳镜,身着一套黑色连体衣裤,把姣好的身段衬托得更加精致。
她这个女人,对自己要求太高,每每出现在公众视线时总是光鲜艳丽,不吸引一票人的眼球都不算完。
不过。。。在江洺这里已经没有丝毫新鲜感了。
陈麦冲江洺扬了下手里的钥匙,他扯着嘴角刚要笑的时候却撞见了黎叔。
“六水,这是上哪啊?”
江洺抬手指了下陈麦的方向,“黎叔,我约了朋友吃饭。”
黎叔转身从老花镜里抬起眼,然后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点点头说:“行啊六水,女朋友长得可真俊,前几天你婶子还叨咕着要给你介绍个姑娘呢,我得回去告诉她一声,别跟着瞎操心了。”
关于这种误会,江洺解释了不下百遍,但他还要重复,“黎叔,她不是我女朋友。”
黎叔还要说什么,却看到江洺冲他摆手,“黎叔,我赶时间,回头找你喝茶啊!”


第5章 第五章
奥迪车里,江洺边系安全带边斜眼看了下陈麦,说:“你至不至于呀,要出嫁还是怎么地。”
陈麦瞪眼,“出嫁?!你娶我啊?”
“别闹。”
江洺扭头看窗外的景色,装聋作哑的姿态手到擒来。
陈麦嘴上没再说什么,心里边却是五味杂陈,她和江洺认识十几年,初中、高中都是同学,按她父母的话来说,“郎才女貌就应该在一起啊!”,可是这些年江洺好像压根就没把她当女人看过,越相处越像哥们儿,到现在,彻底变成亲人了。
其实,青春年少时陈麦是喜欢过江洺的,他德智体美全优,长得又帅,换谁都抵挡不住,只是初三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陈麦脆弱的少女之心受到了打击,从那之后她再也不敢对江洺动心思了。
那年,陈麦多大?十一岁?十二岁?哎,不重要了,反正青涩的刚懂得什么是喜欢,那时她家和江洺家离得很近,父母又熟悉,在学校,两人也是相同班级,所以做什么都是结伴同行。
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被同学说成了谈男女朋友,当然,流言蜚语也在第一时间传到了老师那。
陈麦到现在都记得她初中班主任找他俩谈话时怒目圆睁的样子,陈麦那时候的性格还没有现在这么果敢张扬,面对早恋的问题脸红成烙铁也不知该怎么解释。
可江洺不一样,他看着老师,很镇静自若地回答了一句:“老师,我不喜欢女的。”
犹如晴空一记霹雳,陈麦和班主任都吃惊地看着江洺,前者哀鸣伤心欲绝,后者感叹大逆不道。。。。。。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江洺父亲的耳朵里,那个年代,gay这个词在中国还没有被广泛认知,也不能被大众理解和接受,况且老爷子一辈子耿直刚烈,所以江洺免不了被他爸一阵毒打。
陈麦站在江洺家的客厅里目睹了整个过程,最后她向江洺父亲求情,说江洺是因为不喜欢她故意这么说的,这才救了江洺的小命。
往后许多年陈麦没有看到江洺追求过任何一个女人,可笑的是,男人也没有。
江洺念警官大学的时候学校男多女少,陈麦还调侃他说“机会来了”,可是直到毕业再后来参加工作,他还是形单影只,活得像个浪人。
有过几次吧,陈麦试着把江洺往一些干净的gay圈里带,还介绍帅哥给他认识,可他始终一副懒散的、事不关己的样子,别人咬耳放电,他看着,别人推杯换盏,他也看着,完全把自己置身局外。
男性朋友呢,也倒是有几个,不过都没到那种程度,他是不是打算一辈子就如此陈麦也无从所知,有时候她看到江洺孤零零的样子就会觉得难过,特别想给他一个拥抱。
只是陈麦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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