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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综同人)[综]命运之神-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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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用着太阿比较顺手,夏沐歌就把它弄成了神器。
吉尔伽美什甩手就是一条天之锁。
他在夏沐歌身上感受到了很重的神性。神性这东西虚无缥缈,如果不是神自己释放出来,基本上能感受到全靠直觉。
而吉尔伽美什对神的好感度很低,连带着对夏沐歌的好感度也是低的。
这也有他和夏沐歌五行相冲的原因。
夏沐歌哼了一声,随手把天之锁打飞。这东西虽然说神性越强束缚力越强,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遇到一个足够强大的神灵。
天之锁的束缚能力在五阶神灵之下的确是按照这个规则的,但是五阶之上便逐渐减弱,到了夏沐歌这个一阶的命运之神面前几乎就跟虚幻一样。
在言峰绮礼的注视下,吉尔伽美什被夏沐歌砍飞,被定在了地上。
夏沐歌恶狠狠地踩着吉尔伽美什的脸:“恶心。”
章垚季偷偷地看向夏沐歌,他把河蟹的甩飞了,但是钳子还夹在他的手上,他干脆咬碎了那个钳子。
言峰绮礼穿着神父的衣服,看上去挺慈悲的。
“王上?”他低下头去看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没回话,不知道是真的晕过去了还是装作什么都没感觉。
夏沐歌觉得是真的晕过去。吉尔伽美什是个骄傲的,装晕是干不出来的。不过这都不是重点。夏沐歌抬起手:“言峰绮礼?”
“是。”言峰绮礼抬起头,脸上的表情十分温和。
“你认识他们吗?”夏沐歌指向言峰绮礼的身后。
奥尔黛利亚,言峰绮礼的妻子;远坂时臣,言峰绮礼的老师。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已经死了。
章垚季不能理解夏沐歌究竟是想干什么?发福利吗?
您到底是始皇还是圣诞老人啊。
章垚季默默吐槽。
“你到底是什么人。”章垚季刚刚吐槽,后面就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一个红毛,一个棕毛,一个金毛,一个白毛,一个银毛和两个黑毛。咳,说正经的,就是卫宫士郎,远坂凛,阿尔托利亚·潘德拉贡,英灵卫宫,伊莉雅,赫拉克勒斯和卫宫切嗣。
夏沐歌扭过头,看向他们:“朕乃大秦帝国始皇帝。”
所有人一惊,然后紧张地拔出武器。
章垚季不知道为什么秦始皇的名声这么大,日本就算了,离得近,但是那群欧洲的是怎么个情况,怎么如临大敌。
“朕曾征战天下,将大秦帝国的旗帜插遍世界。隐瞒姓名的事情,朕还不屑于去做。”夏沐歌大笑着说道。
“从未有人召唤出来的秦始皇……”远坂时臣严肃地说,面对这位皇帝,魔术师都知道,不能有半点轻慢。
残暴与英明融为一体,随心所欲,用后世失传的技术,在公元前征服世界。
生前便如此强大,那么成为英灵之后呢?
第七个英灵,以未知的职介降临。生前的赫赫战功让所有人只能避其锋芒。
夏沐歌往往喜欢入乡随俗,既然这个世界是以道具为力量载体,那么他就用道具又怎么样。
对军宝具·兵马俑。
章垚季看着从黑洞之中跑出来的兵马俑,感觉分分钟脱戏。别人都是宝剑刀具,来一队兵马俑是怎么个情况?
夏沐歌召唤出他的皇座,却没有坐在上面,而是坐在桌子上,翘着二郎腿,飘在半空。
章垚季很方,很方很方。请原谅他的语文学的不好,只能找到这种形容词。
下面在喷血诶!
章垚季的胆子很小,抱住了夏沐歌的小腿:“大佬……”
夏沐歌看着可怜巴巴的章垚季,忽然,这个家伙黑色的头发下面有什么在动,下一瞬间,一对灰色的猫耳叮的一下就冒出来了。
喵子果然是个怂货。
没错,章垚季就是那个怂货,夏沐歌养的那只在夏洛克世界脾气最好的猫,喵子。
夏沐歌把他扔进了这个世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喵子的性别错了,本来是只母猫,但是章垚季却是位男性。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是男是女其实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困扰。
毕竟猫的性别人不会太去注意的不是吗?
至于喵子胆小,他并不认为是什么大事,就像他并不觉得喵子怕老鼠是什么大问题。
喵子虽然并不算是什么品种猫,但是却是两只品种猫的后代,长得很是好看,血性什么的几乎都被磨灭了。
怕血对于喵子来说也不是什么不正常的事情。
但是喵子现在是个猫妖,被吓到了耳朵就露出来了。
喵子的耳朵抖了抖,但偏偏他自己无知无觉。
夏沐歌一下子被萌到了。
他承认,自己对猫耳有超乎寻常的好感度。
章垚季看到的就是本来对他不假辞色的大佬,竟然笑着伸出手揉了揉他的脑袋,然后捏了捏他的耳朵……等等,耳朵?!
他的耳朵怎么在头顶上啊?
夏沐歌忽然怀念起当年可以把喵子抱在怀里任意吸猫的日子。
章垚季打了个哆嗦,大佬到底在想什么啊?这种□□裸的充满了恶意的眼神……还是那个熟悉的形容词:我很方。
比起夏沐歌这边轻松的气氛,主角那一方的人明显紧张的很。
夏沐歌监督制造的兵马俑,质量绝对是数一数二的。而且魔改以后,威力也是很大的。青铜剑十分锋利结实。
最重要的一点是,夏沐歌的魔改绝对是强悍的,赋予了他们基本的生命力,恢复能力也是一等一的。
至于现在政府发掘的兵马俑,那真的只是普通的兵马俑。
狡兔三窟,所以夏沐歌就在浅层布了一堆兵马俑。
“可恶。”阿尔托利亚·潘德拉贡深吸了一口气。
远坂凛掐了一个魔术,打在了兵马俑身上,只出现了一个火花:“它们就没有弱点吗?”
弱点当然是有的,不过这并不算是一个弱点,只是一个停止的命令。
这个最基本的生命力其实并没有多少智商,所以夏沐歌插了一段智能程序。
为了不惊世骇俗,夏沐歌就没有弄什么高级的。
但是这个停止也不是一个点,而是要熟练操作的。
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够找到这些点并且在短时间内锁定的概率和中彩票的概率不相上下。
只有欧皇中的欧皇才能点到。
兵马俑已经被损坏了好几个,但是这只是其中的很小的一部分。
夏沐歌捏着章垚季的猫耳,点着兵马俑的数量。秦朝的军队是有编制的,所以人数都是一定的。
这个数量不对啊。
好想少了几个。
#就问扒了始皇陵的甘罗和医生心不心虚#
算了,这些并不重要。
夏沐歌仔细地观察着那些被他复活的灵魂,看看到底有没有什么缺陷。如果有,提前发现是再好不过的了。
为了复活荷华,他需要十分地小心谨慎。
他不想让荷华受什么伤害。
远坂时臣,正常;奥尔黛利亚,正常;卫宫切嗣,正常……
不过……
夏沐歌看了看手上的九个咒印,大概是因为他走的是英灵召唤的路子吧,所以他们其实是受夏沐歌控制的。
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呢?莫过于是杀死自己的至亲之人和死于自己至亲之人手里吧。
夏沐歌摸摸下巴,当初自己是不是让长亭云死的太轻松了?
那再加几个幻境吧。
九个咒令一同消失,夏沐歌微笑道:“杀死你们最亲近的那些人。”
一个咒令是命令,一个是加强这个命令的命令,另一个是增强夏沐歌所控制的英灵的能力。
伊莉雅最先反应过来,她对卫宫切嗣既有爱又有恨,在卫宫切嗣被控制以后,她的恨,现在几乎占了绝对的上风。
你还不是抛弃了我,你还不是放弃了我?
英灵们下手倒很痛快,因为他们知道,在咒令生效的时候,他们的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这是绝对的命令。
章垚季看着片场中的反转,满头的大汗,紧抱着夏沐歌的大腿,但是心中的恐惧还是无法除去:“大佬,您……”
夏沐歌摸了摸章垚季的后颈,章垚季却觉得这个姿势是抚摸什么宠物的的姿势。
本来这应该是一件毛骨悚然的事情,但是更加毛骨悚然的是章垚季竟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夏沐歌把章垚季拉了过来,以拥抱的的姿势。
下一秒,章垚季便变成了一只长毛猫,喵呜了一声。
章垚季:“……”真是见鬼了。
不过怂货有自己的生存守则,章垚季对自己变成猫,并没有什么不适应,反而技术熟练地卖萌。
喵呜~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了。
脑子有点乱……
有一个会为了一口吃的把自己卖了的弟弟是什么体会?
蠢作者:他为什么不长肉?为什么!


第134章 第二十四章复活
灵魂是个复杂而强大的东西,这点完全可以从掌管灵魂的神灵是个神王看出来。
夏沐歌如果想强行复活谁,那必先要拿到那个人的灵魂,身体反而是最好制作的。
就像夏沐歌从来没有逆转时间一样,强行拉动灵魂无疑会惊动神王。
就目前来看,他可不想让神王知道他的存在。毕竟他们都是一呼百应的存在,人海战术足以让夏沐歌落入劣势。
所以说,复活其他人并不是什么好主意。
不过这个世界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可以收集人的灵魂。所以夏沐歌可以绕过灵魂神王,在这个世界的圣杯上下手。
荷华的碎掉的灵魂早就被夏沐歌收集全了,他仔细研究着夏随风留给他的笔记,研究怎么拼接灵魂。
“你为什么不问我?”萝丝先生飘了过来。
“嗯?”夏沐歌本能的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萝丝先生举起双手:“别别别,是我。”
“我问你干什么?”夏沐歌看着荷华几乎是碎成渣的灵魂,感觉十分头疼。
“嘛,我当年中二的时候,也是把自己的灵魂切成段……”萝丝先生话还没有说完,就对上了夏沐歌鄙夷的眼神,“我知道你在这方面理论比我强,但是我有实际体验。”
夏沐歌啪地一声,收起夏随风的笔记本:“好吧,你来看看。”
萝丝先生不知道为什么,哆嗦了一下。
夏沐歌回头无辜笑:“手不要乱碰哦。”
萝丝先生:“……”玛德,这熟悉的配方,果然还是那个神经病。而且似乎进阶成了女儿控的神经病!
两个人的研究很顺利,在消耗了夏沐歌一大堆收藏品之后,荷华总算被他拼起来了。
操作过程由夏沐歌主持,萝丝先生背着身,捂着眼,蹲着……嗯,以防万一。
#过分了啊#
“眼前的灵魂脱离圣杯,并且进入到这个身体之中。”夏沐歌修复好荷华以前的身体,用言灵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喵子蹭过来,卖了个萌,可惜夏沐歌没有心情看见。
和夏沐歌如出一辙的深色眼睛睁开,夏沐歌还没有欢喜于荷华的苏醒,就被她一句话给惊呆了:“侍卫!都死哪去了!”
荷华捂着自己原来胸口被捅了一刀的位置,脑子不大清醒,心情也因为被刺杀变得十分差,至于爆粗口……和夏沐歌学的。
#某渣爹你能不能教点好的#
“荷华……”夏沐歌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把荷华扶了起来。
荷华这才回过神来,转的慢的脑子回忆起刚刚说的话,脸上爆红:“父、父皇……”
我在父皇面前爆粗口了!父皇会不会讨厌我?
夏沐歌没在意这些,抱起荷华,举高高。他开心的精神病都不犯了:“荷华!荷华!”
荷华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缩水了,短手短脚,很是明显。父皇的声音和脸没有变,但是头发剪短了,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奇怪。
夏沐歌也没有说话,就这么抱着萝莉版的荷华,等着她自己猜到答案。
荷华终于睁开眼睛,开口问道:“父皇,我死了多少年?”
“两千多年了。”夏沐歌把喵子捏着脖子拎起来,塞到荷华怀里。
无论是喵子还是大喵子,都是母的,至于公的、雄性的……夏沐歌表示出对他们的绝对排斥。
荷华点点头,她身上还是之前那件红色的衣服,只不过现在穿着有点大,只能简单地裹一下,看上去就像是披了红色的浴巾一样。
“这就是你女儿?”萝丝先生很是好奇,第一次看见没有对夏沐歌有恶感的夏沐歌的子女……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荷华看着萝丝先生,五官深邃的白种人她是第一次看见:“蛮夷你好。”
萝丝先生:“……”很好,对我有恶意。
然而夏沐歌这个惯孩子的货充耳不闻,揉揉荷华的脑袋,把她的发饰解下来,独独留下发簪,给荷华盘了起来。
萝丝先生拿着一堆金色的发饰,第一次发现,原来神经病也能当暖男啊。
不过夏沐歌是不是就是喜欢德国骨科的调调?萝丝先生走神地想着。
是他想多了吧……
萝丝先生觉得吧,自己应该少看点小说,弄得自己的思想都不正常了。
萝丝先生叹了口气,走了出去,看着门外一堆尸体,他拿起魔杖:“消失无影。”
夏沐歌把那些人干掉以后,重新召唤了一批,进行灵魂和身体的融合,确定没有副作用、技术娴熟了以后,这才复活了荷华。
复活是个说很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难的事情。基本上在所有世界,复活都有着一定的缺陷,毕竟这是神的领域,普通人是不能接触的。
萝丝先生把这些尸体清理掉,也是为了夏沐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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