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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君子绿衣-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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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我说公孙晓不是好人,让我一瞬间茅塞顿开,升了一级!

我和公孙晓认识得挺令人郁闷,都是因为我哥。从我十五岁起,就听说过江湖上有名的“三公子”,他们分别是“武当一少”董徯、“点苍一枝梅”薛迟迟和“南海一剑”白无鹤。

武当山是历代武学宗师比武论道的绝佳之处,武当派更是千百年来光耀江湖的名门大派。我哥在武当混得风生水起,不光因为武功好会做人,办事办得利索又漂亮,最主要的,还是很多年前武当正殿起过一场大火。

这场火将能烧得都烧个一干二净,武当派一直以大派自居,花钱如流水,各项事宜都要精确到细节,都要做得上纲上线,雍容大气,所以这次正殿被烧,长老弟子死了不少,却连修缮的钱也没有。我爹看准了时机,豪气干云伟岸登场,斥巨资将武当山大殿重建得比之前更加堂皇气派。

有了这层关系在,他水到渠成地要了一个嫡传弟子的名额。

我哥到了武当之后,非但没有世子架子,并且人品端正,长得好看还有眼色,身为嫡传弟子中最小的一个,掌门简直爱如亲子,十年如一日地用心培养,终于将我哥推上“武当一少”的位置。

还有“点苍一枝梅”薛迟迟,是点苍派掌门的爱女,据说人美且有风骨,巾帼不让须眉,一身点苍剑法舞得行云流水;至于“南海一剑”白无鹤,人们只知此人冷傲阴狠,眼高于顶,一手快剑势如迅雷、出神入化,对他的背景却知之不多。

年纪小的时候出街瞎混,一个两个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大英雄,将他的英雄事迹时刻挂在嘴上以示崇拜,我心中的偶像就是薛迟迟。我总觉得在同龄女孩子里,能像她一样出名,简直就是对人生价值的一种肯定。

十六岁的时候,我哥回家过年,说奉掌门之命,年后不回武当,要去一趟云南点苍派参加武林小会。我竖着耳朵听后,死皮赖脸地求爹让我去点苍见一眼薛迟迟,我爹被闹得没法,皱着五官同意了,我哥也没有反对,爽快地带着我就走了。

那次追星的结果很令人心痛,武林小会开了三天,我都没有等来薛迟迟。据说她到江湖上历练去了,没一年半载回不来,期间我心情低落地在点苍派中走动,倒碰见过薛迟迟她爹。

掌门似乎急匆匆地外出小解,与我撞了满怀,看架势刚想开骂,一张口倒愣住了!我穿着武当派服饰,不停认罪,他还叫我抬起头来,一个劲盯着我看,似乎想看清我究竟是不是武当弟子。我是董徯带来的人,当然是武当弟子,那之后第二天,我就沮丧地和我哥离开了。

半山腰上,突然从一棵很高很大的树上跳下来一个人,这个从天而降的人就是公孙晓。

公孙晓直言仰慕我哥,要和他做朋友,我哥脾气好与他寒暄,我就在一旁嗤之以鼻,此人油嘴滑舌,面白唇红,多么有断袖的面相!他一定是喜欢上我哥了。

据说公孙晓这个人在江湖上还小有名气,当得起一个“晓”字,是点苍派公孙长老的独生子,琴棋书画样样拿手,博学多才,过目不忘,人称“百晓生”。

他简直是个会移动的大书库,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当时听他自报家门,言明自己乃点苍派人士,还会画画,我瞬间开心起来,问道:“你认识薛迟迟吗?”

他说认识,我继续道:“口说无凭,你能画张画像来给我瞅瞅吗?”

公孙晓一口答应,说:“能!”不过……他说:“不过……我刚好要下山历练,不如搭二位的顺风车,去武当走一走,只要师妹你一路上不欺负我,到了武当,我就把画像送给你。”

虽然我确实很看不惯他,很想欺负他,但为了这张画像,真的硬生生忍了一路!他简直使尽浑身解数讨好我哥,一路上游山玩水,几乎没有他说不出的名山大川,没有他不知道的传说来历,但他的这些好,都建立在无视我的基础之上。我咬着牙问过,为什么你总是无视我呢?我真的没有要欺负你。公孙晓一脸无辜:“我知道啊!可是,你是女孩子啊,我对你太好了,被人家误会我对你有意思,那就不好了呀!所以我还是不要和你说话了。”

哼!我讨厌他哼!

他真的和我哥成了朋友,后来到了武当,装模作样地游了几天山,果然给我一幅画,然后像个世外飞仙一样悄悄然地走了,没有留下一个背影。

我捏着手中画了几个圈几根单线条,在眼睛鼻子处点上几个点的简笔画,气得咬牙切齿,真想将纸扔进粪桶里然后乎在他脸上!

我哥看了那画,笑笑:“秀秀,他与薛师妹自小青梅竹马,就算为了你而画一张像,传出去影响也不小。”我继续生闷气,我哥又说:“不要生气了,哪日我再带你去看真人,好不好?”

我一边气愤,一边望着我哥正义纯洁的脸庞,深深叹了口气。

如今回想起来,那时候天真纯洁的原来是我,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公孙晓与我们素未谋面,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要与我哥做朋友呢?后来我嫁了人,亲身经历了许多阳奉阴违、人情冷暖,才恍然大悟到自己曾经有多么的傻,多么的蠢!

我学会了不要以貌取人,长得帅的不一定会对你好,长得娘的不一定就是断袖。公孙晓还真是没安好心,不过我也很佩服他,能主动跑来与情敌成为好朋友,还真要有天大的勇气才行。

一觉醒过来,我还在秋月山庄之中,因为不能动也不能说话,我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外面天色依然闪亮,天蓝蓝,云白白,不知道是下午还是早晨。公孙晓打我一拳,又踢我一脚,我在以为自己回光返照的时候,猛地闪过一丝记忆。

他独自坐在床前絮絮叨叨地和我说:“妹妹呀,虽然你很讨厌我,我也不喜欢你,但大家好歹还是朋友嘛,你可不要死啊!我一生都没什么追求,但对师妹真的是情比金坚!行走江湖这些年,有无数美女被我的英姿倾倒,前仆后继要嫁给我,可我都没有动摇,你要是死了,董徯一个想不开,就把主意打在我师妹身上,你让哥哥我可怎么活啊!”

这似乎是我在绍兴养病期间恍恍惚惚的印象,那时我整日昏睡,头痛欲裂,每天都被无穷无尽的噩梦和疼痛折磨,偏偏清醒的时候少之又少,就算醒了也没有力气睁眼,一旦睡过去又是苦海喧嚣的梦魇。但这些话我却记得尤其深刻,公孙晓果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是,我活是不活,和你师妹有半毛钱关系么?你师妹是谁呀?

椅子脚在地上刮出短暂而沉闷的一声,楚幽兰头一歪一点,醒了。她将腿从椅子上挪下来,打着呵欠伸了个懒腰,然后道:“诶哟,醒了!”她在我头顶摸来摸去,“嗯……不错,烧褪了。”

楚幽兰坐在床边,细声细气地和我说:“小郡主,我可从来不干费力不讨好的事,这次你到我秋月山庄来,生了这么大一场病,我可是把庄里最珍贵的药材都拿出来了,你有没有觉得好一点?”

我眨眨眼睛,她轻轻推我一下:“诶哟,别这么严肃嘛,这间屋子别人进不来,慕容与晚上又不能住,你有个三长两短,都是我在照顾。我哥说你们这些做官的人家最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你一定不会吧?”

我又眨眨眼睛。楚幽兰抿着嘴看我笑:“我觉得你也不会,我对你有恩,所以你欠我一份情,我要你保证,今后倘若我遇难有求于你,你必须赴汤蹈火地帮我一把,可以吗?”她食指在我脸上画圈:“答应了,就连着眨三下眼睛。”

我立刻听话地连着眨了三下。

她总说我们当官的唯利是图忘恩负义,但我觉得论处事做人圆滑老道,这个楚幽兰绝对比许多人强上百倍,怪不得一个嚣张跋扈又十分任性的姑娘,居然能撑得起硕大的山庄,果然有其过人之处。

此时,屋门被撞了一下,楚幽兰低头在我耳边轻轻说:“你可要记住啦!”说完,款款走去开门,慕容与仿佛倒栽葱一样栽了进来,楚幽兰道:“哟~大人,在门口睡了一整晚,脸都熬白了!”打了个呵欠:“你的小宝贝儿烧也退了,人也醒了,天亮了你也不算谋逆了,我昨晚为了照顾她,可是连觉都没睡呢!”

慕容与有些狼狈地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声音很轻:“多谢了。”

楚幽兰妩媚一笑,转身离开了。

慕容与脸色果然发白,头发有些凌乱,风尘仆仆的样子。太子说他不可以住在此处,他当真没进来,却在门口呆了一整晚,我看着他,眼眶控制不住地发红。慕容与竟然也红了,躺下来把脸搁在我肩窝里:“昨天烧了一天,吓死我了,大夫说烧起来好得才快,烧褪之后不能吃东西,饿得很吧?”

我眨眨眼,眼泪就不争气地淌下来,他捧起我的脸,与我四目相对:“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我如履薄冰地从小长到大,受过再多的苦,都没有和你认识的这些年有意义,你说今生今世,和我永不相见,你真傻,现在还不是回来了,我离不开你。”

我一直在淌眼泪,他说完笑了笑,目光划过鼻梁,落在我嘴唇上,小心翼翼地与我亲吻。

佛教云“一切皆微尘”,言指那大千世界尽在微尘里,吾等六根不净之人行走在泥淖的红尘之中,踽踽徐行,冥顽不灵,如今却令我甘之如饴,心有戚戚。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中,我心里一直有个解不开的疙瘩,以至于后来离家出走,甚至带着些幸灾乐祸。生死面前转了一圈,曾经看不开的事也看开了,我以为我之于他是个不得不接受,不得不妥协的命运,现在看来,似乎并不如我所想,他或许还是喜欢我的。






第33章 小贤贤【新】
慕容与和我说过,他有一个儿子。

我在床上躺了三天,有一回他亲自伺候我撒尿的时候,猛地想起一件事,心情莫名其妙地沉重起来。我似乎把最重要的一件事忘了。

我也生过一个孩子。我怎么能把他忘了呢!

记忆从我儿子的小嫩嘴向外延伸,前前后后忽然串成一根线,我离家出走又中毒的缘由渐渐明朗起来。“慕容”曾经是燕国的国姓,这个小国并没有在历史上留下什么辉煌的史料,但在另外一方面,“慕容”却是史书上公认的美人姓氏。燕国最著名的一位君王慕容冲,凭着自己的美貌,俘获当时最强盛的前秦君王苻坚,以孪宠的身份,重新建立自己的国家。

慕容冲之后,西燕再也没有辉煌过,最后悄无声息地湮灭在历史轨迹之中,但“慕容”一族的美貌却传承下来,直到慕容与这一支族人,重新站在一国最高统治者的身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

他们依然拥有源自于祖先赐予的美貌,各个英俊潇洒气度不凡,我常年浸淫在声色犬马之中,深深感悟到男子的皮相不可以太好,皮相太好容易招蜂引蝶命犯桃花,比如这个慕容与。我挺着肚子的时候,每天都感到忧愁,熬过了最开始两人针锋相对的日子,好不容易熬来了夫妻恩爱的好日子,我就怀孕了。

现在他还觉得和我在一块很新鲜,倘若多年之后我不那么鲜嫩了,他还会把我放在心上宠着么?他会对身边那些赶之不尽驱之不竭的莺莺燕燕视若无睹么?

所以,我无比希望肚子里这个是女孩儿,慕容家女孩儿少得可怜,我生她下来,一定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一定是一个漂亮又可爱的小公主。所以我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慕容芊,没有什么美好的出处,但是朗朗上口,大大方方。

我悄悄说给慕容与听,他意味深长地“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几个月后,我成功卸了货,可是呱呱坠地的家伙两腿之间多长了一根小肉揪,我看见那根肉揪,在他出世的第一声啼哭之前,“哇”地先哭起来,他的哭声随后也响起,接生婆婆满脸皱纹都笑到一块,一个劲和我说恭喜,恭喜少奶奶喜得贵子,恭喜少爷喜得贵子,小家伙声音洪亮身体健康,恭喜恭喜恭喜恭喜!

我刚吃力顺产,五脏六腑像被掏空了一样,没哭几声就昏过去,再醒过来,孩子已经不翼而飞了,只剩他爹坐在床边安然地看书。那好歹也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睡一觉就想开了,急切地想好好看一看他。

慕容与和我说,这是他们老慕容家的嫡长孙,金贵得很,全府上下高兴得不得了,正在争相传阅,过一会应该就能送回来了。

我忽然感到一阵失落,抓住他的袖口摇了摇。

慕容与放下书,低头仔细看我,微笑道:“没关系,咱们还可以继续生,慕容芊这个名字取得好,必须留着,现在这个就取谐音,叫慕容贤吧。”

那时我以为“贤”真的来自于“芊”的谐音,后来才知道,这个字是当朝宰相——慕容与他爸翻遍史书呕心沥血拟定的结果,他这么轻轻松松地和我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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