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己胸前挪了挪。
我和亦风相视一笑,眼里掠过一丝温馨。这家伙也只有吃饱以后最老实,所以我们每次都是先让他吃饱,我们才能安心吃饭,否则他早就跳上饭桌抢吃的了。
“至少格林现在在家还是快乐的,”亦风轻轻一笑,把肉丝扔给了狐狸,又端起碗来猛扒了一口饭,想到这小家伙的未来,又叹口气说,“要不,明天换个动物园看看?”
我摇摇头,看得比较透了:“城市里的动物园都是营利性质的,只知道狂收门票甚至增加娱乐设施吸引大量游客,从来不会为动物着想,只要动物活着就行,是摆在那里给人们找乐子寻开心的玩意儿,是他们挣钱的工具,办园机构自己都不尊重动物,怎么可能要求游客尊重动物呢?”
亦风默然点头,白天的场景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要不再去看看重庆野生动物园,或者租个农家院子……”
我苦笑一声,绕来绕去又回到了老话题上。我开始收拾饭桌。
亦风回到沙发上,点上一支烟重重地喷出一口烟雾:“说到底,城市就不是狼待的地方。”
我心里一动,不失时机地抓住话头:“如果把格林送回草原呢?”其实这话埋在我心里一直就想说了。
“送回草原?怎么送?两个月大的小狼,根本没有生存能力,送回去死定了!”
“肯定要先野化啊。”
“我们都是城市公寓里生活的人,哪儿有地方给他野化?一只狼生活在城市里,只能狗化,没法野化。”
“如果我陪格林去草原,教他生存,一直到长大呢?”
亦风第一次听到我这个想法,惊得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你不是说梦话吧?一个人去草原,你自己生存都是个问题,还想带活一匹狼?”
我哑口无言,这小小的梦想刚冒出头来就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
格林,迷失在人类城市的小狼……你将去向何方?
第10章 逼上天台,退无可退
我们再也不敢带格林上街了,只带他在小区庭院或者楼顶天台上活动。我也再不坐电梯,每次都陪格林步行上下十六层楼。
格林这时已有两个多月的狼龄,进入了成长的尴尬期。这时候小格林好像中了魔法似的迅速变化:嘴筒子一天比一天伸长变粗,两只耳朵像大号花铲一样又硬又尖又挺地支棱在脑袋顶上;狼头像吹气球一样膨胀,乍一看已经有几分大狼模样了,仿佛那脑袋是从大狼那里偷来的,可再看身子还是个小家伙,细瘦身子可怜兮兮地挑着一个大脑袋活像漫画中的Q版大头娃娃。小狼的眼睛带着几分稚气和机灵劲儿,瞳孔逐渐收缩起来聚焦成钢钉大小的一点,目光刺亮。
格林四条腿已经蹬直了,拉得细长细长的,像小鹿的腿,奇大的脚掌像四块公章似的连在细腿底端。由于快速抽条长骨架,格林身上的肉顿时显得不够分配了,薄薄地散开勉强包裹着越来越粗壮的骨骼,每次抱他都能摸到排骨,再给他加强营养也是光抽条不长肉。别看这副极不协调的长相,他自我感觉却相当良好,一副“英俊少年狼”的得瑟劲儿,只要有机会就出去向狗同伴秀他结实的骨架,然后在草地上东奔西跑,自顾自地加强锻炼。格林的狼尾巴渐渐长出了长毛,如同河岸边的垂柳枝条一直拖到地上,尾巴尖上时不时地沾着一点儿饭粒肉渣,惹得他常常追着尾巴团团转。
这天,朋友听说我们又养了一只“新狗”,便邀请我们带着格林到郊外他的小木屋去玩。我们欣然答应,因为自从格林走丢的事情发生以后,几天来他的活动一直被我们严格控制在小区内,没出去过,今天有机会到郊外走走,当然求之不得。
我们把狐狸留在家里看门儿,虽然狐狸一万个不愿意,但是有上次眼看着格林杀鸡的事例在先,他对格林的态度多了不少敬畏,再不敢与格林争风吃醋,乖乖地留下看家。
朋友的这座小木屋面对水岸,阳台下沿着水边有很多钓鱼的人。对新的环境格林充满着惊奇,而朋友们的几个小孩则对狼头狼脑的格林感到新奇,活泼好动的格林很快成为了孩子们的宠儿,孩子们毫无心机地抚摸也并不让格林反感,或许人和动物童年的个体之间更容易沟通吧。郊外的原野是一幅美丽的风景。孩子们快乐地跟随着格林,趴在地上好奇地观察他,看他低头嗅着地面轻巧地走路,看他在草地上傻乎乎地追逐蝴蝶,看他在太阳下懒洋洋地打滚,甚至观察他大便的姿态。他们很快发现小格林大便完之后总会回过头来仔细嗅一嗅自己便溺的味道,这是他从小的习惯。于是在格林又一次认真大便的时候,一只促狭的小手伸过去轻轻拉开刚好承托着格林大便的那片枯叶,很快扔到一边的水沟里。当格林终于轻松完,回头一看,身后却啥都没有,他大惑不解,满地寻找自己的“成果”,孩子们笑得抱成了一团。
这边几个朋友在湖边钓鱼,有个人竟然钓上来一尾巴掌大小鲜红色的鲫鱼,真是少见。那朋友得瑟极了,给我们炫耀说今天是他的幸运日,瞧瞧钓上来的鱼都不一样,这叫开门“红”好兆头!为了显摆还单独用一个盆子,把红鱼养在盆里,放在阳台上,叫大伙看着眼馋。
不多久,孩儿们和格林一起回来了,刚走进阳台,格林就发现了这水中的活物,天生猎手的本性使格林想也没想就进入了状态。
格林像很早以前就懂得如何浑水摸鱼一样,伸出一只爪子搅动水面,一下,两下……鱼慌乱地在盆中游动起来……终于,晕头转向的红鱼慌不择路,正好落到格林的爪子下面,格林用爪子顺着盆边一钩就把鱼捞了出来。虽然鱼尾拍扇了格林几个响亮的嘴巴,但鲜活的鱼也理所当然地成了格林的开胃菜,连头带尾、连鳞带刺,几口就被格林嚼完了。小小鱼儿不够填饱一只小狼的肚子,格林回到盆子边上观察,淡淡的鱼腥味仍在水中荡漾,盆底的图案让他以为还有漏爪之鱼,他继续努力地搅水,观察盆底。搅来搅去太麻烦,格林索性叼着盆边把盆子扣了个底朝天,再翻过来检查地上和盆子里确实再无他物,才失望地咬盆子发泄。
格林利索的捕鱼动作和明确的思维指向性,让我和在场的人极为惊讶,大家还没见过会抓活鱼吃的“狗”,而我虽然知道狼有机会的时候是要捕鱼吃的,但是如何浑水摸鱼我却从未教过格林,他是怎么学来的呢?仔细回想才记起给格林看的《动物世界》纪录片中曾出现过狼在河沟捕鱼的镜头,那时格林偏着小脑袋看得极为专注,还在巨大的电视机前走来走去地探察,“鱼是可以抓来吃的”那一幕肯定深深地印在格林的脑海里,而今当出现这样的机会他立刻就学以致用。
几个孩子大张着嘴巴看着最后一点红鱼尾巴在格林嘴边抖动,像蛇吐芯子一样被格林收进了嘴里,这才争先恐后地跑到湖边报告:“叔叔,叔叔,你的开门红被格林给米西了。”
鱼友们一阵哄笑:“这哥们儿今天就钓了那么一条,这下没得瑟的了。”
“这小狗有点儿意思。”另一个满载而归的鱼友看格林意犹未尽,又慷慨地扔了一条大鱼给他,格林立刻按住滑溜溜的鱼大快朵颐。
又吃完半条鱼之后,格林就饱了,他悄悄把剩鱼藏在了阳台的角落,还叼来一些树叶细心掩盖。等他又和孩子们出去玩饿了回来,就径直走向阳台,准确地找出藏好的剩鱼,美美地吞下了肚。
游玩一天之后,朋友提出:大伙儿难得见面,一定要去吃个火锅!我和亦风你看我我看你,面露难色,都不知道该拿格林怎么办,也不便跟朋友明说格林是狼。虽然我们对格林的友善很有把握,而且孩子们一整天跟“小狗格林”都玩得很快乐、很亲热,但如果一公布格林是狼的真相,还不吓飞一团人?
“火锅店门口有寄放宠物的笼子,把小狗(格林)寄放在笼子里就是了。”朋友建议。
朋友盛情难却,我和亦风只好答应了。开车进城的路上,玩了一天的格林就在我怀里眯着狼眼直打瞌睡。谁知我刚把格林交给火锅店门口的服务员,格林就狂挣起来,他非常惧怕陌生人牵制住他,他一口咬断绳子,就缩回我的脚边警惕地看着试图接近他的陌生人。我安慰着抱起格林再次交给服务员,格林夹紧尾巴,紧张地并拢两条垂下的后腿疑惑地望着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将他交给陌生人。
当服务员要把他放进宠物笼子的时候,格林再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早在动物医院看见过关在这种笼子里的狗,他可绝不愿意像狗那样被关起来。他使尽浑身力气乱扭乱蹬,龇着牙威胁妄图剥夺他自由的人,当那服务员不顾格林的反抗,执意把他往笼子里塞的时候,他闪电般地一口咬了过来!服务员吓坏了赶紧松手,摸着差点被咬到的手指心有余悸,再也不敢来捉格林了。
格林又迅速奔回我脚边警惕地探出脑袋东张西望,我走到哪里他就紧贴着我到哪里,似乎成了我的影子,这是他在拥挤人流中唯一觉得安全的地方。
于是店方破例让我带着格林进店。
我一直担心进了火锅店这个充满肉食腥味的地方格林会狂性大发,哪咤闹海一番,谁知格林却像个最听话的小狗一样紧跟着我,对这些有着辣味气息的食物充满怀疑,看也不看一眼。他打了几个喷嚏,寸步不离地贴在我的脚边,我坐下来吃饭,他就在椅子下面,侧躺着身子呼呼大睡,我夹了一片火腿肠放在他鼻子边,他瞄了一眼,毫无兴趣。我这才想起格林过去曾被狐狸扔在牛奶中的辣椒刻骨铭心地辣过一次,此时,在火锅店这个弥漫着麻辣味的地方他当然警惕异常。
在大都市里,带着一匹野狼去吃火锅,而这个秘密只有自己心知肚明,真是一种特别的感受。邻桌一些人伸脖子张望格林,有的还主动问起:“这是狼狗吗?”我和亦风含糊地点头。
几天后,我正在家里睡午觉,迷迷糊糊中就听见“咔嚓咔嚓”的声音。我陪格林在小区庭院里玩了一上午,疲倦之极不想睁眼,半梦半醒地把声音归着类。咔嚓声中伴随着格林满足而陶醉的哼哼,一股腥味钻进我的鼻子。越听越可疑,我睁眼一看,格林正在沙发上,两只前爪抱着一条鱼大嚼特嚼。
“这鱼哪儿来的?”我翻身起床大惑不解,我这几天从没有给过他鱼啊?他当然不会回答我,这家伙吃得满沙发都是鱼鳞,眼睛贼贼地防备着我。
接连几天又是几条鱼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家里,小区的保安向我告状:“你家的狗要抓鱼!”我几次埋伏侦察后终于水落石出——原来自从这小子懂得抓鱼以后,小区睡莲池里的鱼可就遭殃了。格林常常在我带他出去散步的时候,悄悄溜到池边,把水搅浑,制造出不小的动静,一有机会就把那些慌乱中游到浅水处的鱼抓出来当点心。
格林成了高明的渔夫和狡猾的小偷,经常私藏一两条鱼回家做宵夜。叼着鱼回家的时候,他会抢先一步顺着楼道飞奔上十六楼,把鱼藏在楼道隐蔽处或是天台水管下,我气喘吁吁地慢慢爬上楼当然不会注意这些。之后他会趁我打扫清洁或通风的时候再把鱼叼回家藏起来,或者干脆藏在天台上,玩累的时候享用。天气热的时候,天台上藏的鱼已半臭,他毫不在乎,照样吃完。
发现了小格林的偷鱼行为以后,我只好常常买来更多的鱼补充进小区的睡莲池中。如此几次,一些好事的老太太还以为我是善男信女,每每看到都要招呼一句:“姑娘,又来放生啦?”我哭笑不得,心想:“放什么生啊,这是给淘气的娃娃交罚款呢。”不过,挺让我惊异的是,格林这小家伙有着比狗更强的捕猎意愿和对求生技能的学习欲望,我还没有野化他,他似乎已经开始了自我野化的课程。
楼顶的天台无人涉足,本是一个安全的地方,然而格林在上面藏着的鱼却招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一只大黑猫和两只大狸花猫。他们仗着猫多势众偷吃了格林的私房鱼不说,见到格林还凶巴巴地拱起脊背恐吓他。格林没见过猫,他伸鼻子好奇地嗅闻猫屁股。俗话说“老虎屁股摸不得”,老猫屁股也闻不得!黑猫忽地转身,张开鱼钩一样的爪子一爪抓在格林的小鼻子上,顿时鲜血长流,痛得小格林呜呜直叫,满地打滚。三只猫齐扑上来左一爪右一口地把伤痕累累的格林驱逐出天台。这时候的格林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哪儿能以一敌三?输了就输了吧,好狼不吃眼前亏。回家我给格林鼻子上擦点药,让他自己舔伤去。
没想到小格林的领地观念相当重,报复心极强。两天后,我猛然发现黑猫的尸体躺在天台上,被啃得只剩龇牙咧嘴的头和一条尾巴,干枯的猫眼直望着天空,黑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得罪的是一匹狼。格林第一次尝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