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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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活动,那我干脆带格林往草原深处走走吧。
为了在草原行走更方便,我特意托卓玛帮我准备了一件薄薄的夏季藏袍。
第17章 扎西的牧场
外面密密麻麻挤了一窗的藏獒。我来獒场一个月了,这是第一次带格林出远门,不知为什么,我眼眶有点发酸,抱着格林和藏獒们挨个儿碰了碰鼻子。
背上行囊,握着指南针,满脑子浪漫幻想的我领着一个少不更事的小狼就这样雀跃着上路了,投身于草原最美好的季节中。我们深入草原腹地,越走越快乐。
雾气缥缈,作为清凉之夜的残迹,草茎半透明的新芽上还挂着几滴霜花消融以后的露珠,但很快,当太阳跃出地平线以后,这点点水分就会化为回忆。清晨和正午宛如两个季节。日光渐强,四周白晃晃的像个幻境,草原的烈日和紫外线在云层后也没那么让人难受了,相比城市夏日里的局促、逼仄和不写意,这里至少让人神志清明。游走在荒野,当遥远的炊烟无声无息地横卧在我视线里时,“人迹”这个原本普通的概念变得比任何时候都稀罕。
小鸟儿们忙着收集草籽和虫子,把自己养得绒球一样肥肥的,掠过河面的红嘴鸥和其他水鸟为这缎带般的大河平添了几分生趣。我编结了一个花环戴在头上在水边照来照去,格林伸出小舌头舔着水里的我,把水面舔成了哈哈镜,我嬉笑着与他在草地上滚做一团,沾了一身的花瓣花粉,蝴蝶和蜻蜓绕着我俩飞。这才是一个城市姑娘梦想中的草原,人间的天堂。
终于臭美够了,我才躺在细密如丝的草甸子上休息,一只手枕在脑后,望着蓝天啃一点干粮。格林对干粮兴趣不大,嚼了两口就去追逐奔跑的鼠兔了。第一次走这么远,他的好奇心难以抑制。敏捷的鼠兔他当然追不上,现在的捕猎本能对小格林而言更像是一种游戏,他在我的呵护之下从来不缺吃的。格林越跑越远,当他终于停下来的时候,发现我不见了。他短暂地迷茫了一下,开始低头嗅着来时的味道。
一种轻微的声音从草丛深处传来,打断了他寻找妈妈的思维,他好奇地望去,那是几只长着金红色绒毛的小藏狐在草丛中戏耍,啃着半截干枯的羊蹄子。一只渡鸦在不远处踱着步,时不时地飞过来检视一下有没有可分享的东西。
从格林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他就对他所见到的、嗅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各种事物进行着区分。凡是非同类的动物都可以作为肉食,从出生到现在他已经吃过一只死老鼠,一只活鸡,和数不清的鱼,并咬死了一只和他抢食的猫,还白捡了一只小羊羔,他对自己的战绩很是满意。但在这几只小狐狸身上他嗅到和同类似是而非的味道,应该怎样区分呢?
格林在草丛中匍匐着,不由自主地又靠近了几步。但小狐狸们并没有像城市里的狗那样欢迎他,他们霎时竖起耳朵停止了嬉闹,像几团金黄的火焰般跳动着,“嗖”地一下隐没在草丛中,速度之快让格林眼花缭乱。遇到奔跑的东西,格林的追捕欲瞬间支配了他的行为,他想都没想就追了上去……但他连一团火焰都没追到。格林第一次遇到可以轻易摆脱自己的东西,让他连嗅闻和认识的机会都没有。
格林抽动鼻子嗅着空气开始辨认回来的路,妈妈的叫声也似乎越来越近。他慢悠悠地往回走,当他再次路过小狐狸们嬉戏的地方时,先前那只渡鸦正守在羊蹄旁边津津有味地啄食着。格林觉得饿了,他龇着牙试探地凑了上去。渡鸦拍着翅膀退到一边,完全无意与地面上的动物发生任何冲突,按照草原的老规矩,渡鸦应得的那份迟早会留下。渡鸦开始忙于收集散落在一边的零星羊毛,那是筑巢的好材料。
格林轻而易举得到了羊蹄子,但是精瘦干枯的羊蹄上面哪里还有什么肉啊?只能作为馋馋嘴的玩具而已,格林勉强撕下一点点皮毛、嚼碎一小块骨头吞下去就对干瘪的羊蹄失去了兴趣。格林转而饶有兴致地看着用两只脚滑稽走路的渡鸦在身边忙前忙后。这么大的鸟儿近在咫尺,这在城市中可是不常见的,格林似乎想起了以前杀过的呆鸡。在他印象中两只脚走路的鸟儿都是笨拙而无害的。而且,唔——那味道回味起来似乎很棒!一种闲来无事的优越感与好奇心让小格林伸出一个脚爪逗了逗那黑漆漆的玩意儿。渡鸦哇地一叫,吓了一大跳,渡鸦没想到这没家教的小东西这么不懂规矩,竟然打起他的主意来了,他愤怒地扑扇着翅膀腾跃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格林的鼻尖。格林疼得呜呜直叫,缩下身子在草丛里没命地翻滚。渡鸦也吓坏了,哇哇叫着赶紧飞走了。
我哧哧偷笑着,继续远远地跟在格林后面,看他对这广阔原野的慢慢探视。格林痛够了,也叫够了,开始站起身来磕磕绊绊继续向前走。脚底下不断被杂草绊住,要不就是被深深浅浅的草窝子绊个跟斗,偶尔弹过来的草秆还会抽到他刚被啄过的鼻子,提醒他刚才的狼狈遭遇。格林开始讨厌起草堆来,他对高而突兀的地方产生了向往,向着一处光秃的小土坡乐颠颠地跑去,那是一处旱獭废弃的瞭望台。
小土坡上视野不错,小格林惬意地呼吸着充满阳光颗粒的空气,享受迎面吹来的微风,一股痒痒的气流从他的喉咙里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莫哦……嗷哦……”他试了几嗓子,不赖!在歌唱天分上他就是这么自信。我躲在草丛里悄悄地摸出手机,找到以往和他叫声的录音,打开扬声器播放起来。虽然这声响在宽广的草原上几乎微不可闻,但格林敏锐的耳朵还是隐约捕捉到了这回答他的声音,他更加愉快地高唱起来,小狼的歌声随风飘扬着。为了将歌声传得更远,这小歌唱家昂起了头,将小鼻尖指向天空。
格林很快注意到天空中有一个小黑点来回盘旋,逐渐飞低,黑糊糊的翅膀,像是刚才飞走的渡鸦,格林立刻龇起了牙为刚才极不光彩的退场兀自恼怒不已,要是渡鸦再敢下来啄他的鼻子,他一定会给渡鸦点颜色瞧瞧!
我顺着格林的目光望去,也看见了那只风筝般大的小鸟,我摸出望远镜在天空慢慢寻找,这实在太难对焦了。我放下望远镜再看时,“小鸟”已逐渐飞低,距离很难判断,但似乎比渡鸦还大一些。“小鸟”在空中盘旋着锁定位置,翅膀的三级飞羽透过刺目的阳光呈现出薄薄的亮色。这是……?我努力搜索着脑海资料库中似曾相识的身影,隐隐有些不安起来,这种不安愈演愈烈,刹那间我的心脏一阵狂跳。不好!
突然,格林撒腿狂奔,迅速向着我的方向逃来,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卷着莫名的恐惧向他袭来,这种本能的恐惧不断对他呼喊:“逃!快逃!拼命逃!”
“格林!格林!”我跳出长草吓得狂喊起来,一片黑影已掠过头顶的天空,裹挟着一阵大风,那“威胁物”从天而降,渡鸦般大小的身形陡然变为遮天蔽日恐怖袭来的巨魔,死神降临般迎着格林而去!金雕——草原上顶级的食肉猛禽!
金雕庞大的身影瞬间越过草场,像战斗机一样俯冲下来。他张开钢锥般的利爪,向着格林的脊背抓去。这利爪可以轻易击穿格林的头骨,巨大的羽翼扇动着死亡的气息!格林在飞奔中急忙转身,那灵活超越了他平时所有的动作,金雕偏离了目标,急拍翅膀调整扑击角度,仍旧将脚爪指向逃亡的格林。
我从没想过天空中毫不起眼的“小鸟”降落到地面以后,竟然会是巨大得令人心惊胆寒的杀手,两米左右的翼展加上宽绰的羽毛,这让单薄的我和羊羔般大小的格林在他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一定是格林所在的那片毫无遮蔽的小土坡让这“小猎物”尤为扎眼,对金雕而言,这无异于一份盛情难却的进食邀请函。
我发疯般地吼叫着,把手机向着金雕猛砸过去,没中!眼看格林已快被抓住了!我冲过去把手里的望远镜抡起来再砸!千钧一发之际,沉重的望远镜像流星锤一样狠狠地砸中金雕的翅膀,打折了几片大飞羽,金雕一惊连忙奋力扑扇着双翼腾空而起!那一击让他吃惊不小,所有飞禽都最心痛羽毛,就像狼最宝贵爪牙一样,他绝不会为了小小一餐美食断送飞行生涯。金雕振起翅膀迅速拉升高度。格林已经跑回我身边,我立刻像母鸡护小鸡一样罩住格林。金雕失望地盘旋了一圈,才心有不甘地消失在了山的那头。
我跌坐在地上,花环早已零落满地。格林惊恐地狺叫着扑进我的怀里,拼命往腋下钻,母子俩心有余悸抖作了一团。格林从小在城市里长大,从没遇上过天敌,幸好关键时刻他对威胁的敏感驱使他逃命——一个迅速变大的威胁物直冲他而来,必定来者不善!劫后余生的格林终于意识到了在这片陌生而广阔的原野,除了寻找到满足自己肠胃渴望的肉食,还有其他的生物也在饥饿地寻找着同样的肉食!比自己小而弱的可以被他杀死吃掉,而比自己强大的则可以反过来杀死并吃掉他!在这里,追逐和被追逐、捕猎与被捕猎、吃与被吃,一切都是那样盲目而无序,充满了暴力与混乱。在机遇和无情的主宰下,贪婪和杀戮随意地交织在一起,无休无止。吃,格林早已学会,不被吃,他这才开始学习!
我抖着手捡回手机和望远镜,腿软得再也站不稳。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只要人和狗不伤害小狼,在这空旷的草原上哪里会有什么危险存在,大意和无知招致祸从天降。只在动物园和电视里观赏过的金雕竟然就在我眼前袭击了格林。电视里出现鹰击长空的画面都会有尖利的啸叫声,而这只金雕无声无息就发动突袭了,如果格林刚才没有望天嗥叫,根本发现不了金雕。以往任何时候我对于猛禽的认知都没有此刻真切。我们对天地间充斥的杀机开始有了概念,对躲避在草原深处的狂莽生命有了敬畏之情。严酷的大自然用杀戮的事实告诫着进入这里的一切生命,你的角色只有两种选择——猎手!或者猎物!
我坐在草坪上喘着粗气平息了一会儿,突然又由衷地笑了起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架上相机为这一次历险留下纪念。这已经不知是格林第几次死里逃生了。无论如何,格林还活着,还真实地在我怀里颤抖,边抖边认真地看着我,惶恐渐渐平息之后,格林将小爪子扒在我身上,努力垫高了他成长尴尬期中细长得可笑的身体,伸出柔软温暖的舌头在我唇边轻轻一吻,不为乞食,不为游戏,一种劫后余生的感激尽在吻中……
格林凑近嗅着地上掉落的雕羽,边嗅边哆嗦,风吹羽毛动,格林就慌忙后退,似乎怕那几片羽毛会飞起来咬他。金雕教会了我们警觉,告诫我们克制幼稚的好奇心,不去涉足危险的领域,因为在这荒无人烟危机四伏的草原,自己犯的每个错误也许都将是致命的。格林的步态有了明显变化,开始左顾右盼,时不时地望望天,充分调动他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一切可供他防身的感官来认识这个与城市截然不同的荒野。他不再单独行动,一旦看不见我就立刻嗅着味道寻找过来,而且他每走几十步总要回头看看我在不在附近。格林的脖子柔软灵活,有时我明明看见格林背对着我朝前走着,他突然之间一扭头就能将炯炯的目光射向身后的我,回头幅度之大令我瞠目结舌。罗贯中的《三国演义》第九十一回里说道“司马懿鹰视狼顾,不可付以兵权;久必为国家大祸”,其中的“狼顾”即指狼生性多疑走路时常回头看,并有传说说狼可以身子不动,脖子后转180度。从前我总以为这是夸张的形容,领教了小格林的回眸才知道或许有几分道理,只是不知道成年后的狼脖子是否还有这样的柔韧。
无论草原带给我们多大的危险,它仍旧以难以抵御的魅力向我们频频招手。我们继续往草原深处走,远远地飘来一阵歌声,悠扬清越,也只有这草原民族的歌声才与这份广阔相匹配,像夏日凉风让人精神为之一爽。一个藏族汉子提着鞭策马奔来,稀薄的光线在他耳畔忽隐忽现,勾勒出一个飞扬的轮廓,好阳刚的身影。他转瞬就来到了我面前,隔着七八米喝住马。他愣了一下,满眼清澈的笑意:“波莫以莫热!”(漂亮的姑娘!)我回以一笑:“卡座扎西!”(谢谢!)他探头看了一眼躲在我身后警惕地注视着他的格林。“这个……是狼?”他疑惑地问道,“你怎么会跟狼在一起?”我笑了笑,这话说来就长了。
“我叫扎西,你呢?”“李微漪。”
“汉族人?”扎西将信将疑地打量着已经披上一身地道藏袍的我,“为什么会说藏语?”
我咯咯地笑开了:“我就只会那几句。”心想,还是这一个月里恶补的呢,言多必露馅。
扎西不信,又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