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和亲皇后-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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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声戛然而止,萧墨璃别好玉笛,向凌月夕走过来,面上温润婉约。
“呵,都怪从北方来的秋风,白白的让人悲秋,多愁善感起来。”
更多时候,萧墨璃不愿多话,径自坐在凌月夕旁边,让她惊讶了半天。
“你这个冰清玉洁的谪仙,怎么不怕脏了?”
“跟你这个脏东西处久了,竟习惯了。”
萧墨璃脸上一片清淡,让人疑惑这话是不是出自他口中。
切!
凌月夕很不认同的扁扁嘴,蓦然,萧墨璃脖颈的血印子触及眼眸,恍然想到自己曾对他出招。
“是我的杰作?”
说着伸出纤纤玉手就要去触摸,萧墨璃侧过头握住了她的皓腕。
唔,差点忘了萧墨璃有洁癖,不愿让人碰。
其实,萧墨璃从没有在意过和她的接触,凌月夕却自动忽视了。
“除了你,这世上还有谁能伤到本王?”
萧墨璃的眼睛深不见底,如一片暗流汹涌的汪洋。
本王?
凌月夕抽回手哼哼,这家伙又傲娇了。
“消息出自赫连玉莎之口,她是为了离间你和皇上。”
赫连玉莎,凌月夕好半天才依稀记起,好像是南沽孀居的大公主,南沽战败后为示诚意下嫁凤卓,甘愿做了将军府里的二夫人。
赫连玉婉在南沽开战时差点被血祭,因徐墨霖严厉制止便将她打入冷宫,与南沽和谈后萧溯瑾将她放了出来,可是经过一劫,她变得有些恍惚,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忽的想起宫中那个柔弱怜人的怡妃,凌月夕心中一叹。后宫不稳,萧溯瑾难图大业。
“怪不得近两年萧溯瑾对我开始隐隐忌惮,原来是她的功劳。”
为了报仇嫁给仇人的女人,在凌月夕眼里不再是佩服了,而是深深的惋惜和可怜。
“得见见这个女人了”
凌月夕若有所思。
“还是算了。”
“你杀了她?”
萧墨璃摇头。
“卖了?”
萧墨璃点点头:“卖到‘醉香楼’”
“醉香楼?”
凌月夕脱口而出。
‘醉香楼’可不是什么高雅的卖笑场,货真价实的轻(只能用别字)楼。最多也算个三等,去的大都是三教九流的小角色,或是市井小民,流氓无赖。
可惜了她对南沽的一片赤诚之心。
凌月夕原本也不是什么善类,对于萧墨璃的处置方式只稍稍表示了一下同情。
走出华亭转过桃林,愕然的发现卫澜秦榕二人与萧墨璃的两位看家侍卫大眼瞪小眼,就差双眼冒火星。
“怎么弄得灰头土脸?”
他们两个可是暗龙的队长,凌月夕当下不悦。
二人连忙行了暗龙的军礼,这才悻悻道:“回郡主,我们都说了有要使见郡主,偏偏这两个家伙拦着,又因为靖王的阵法太玄妙,所以……”
说着二人均低了头。
“从明天开始野外训练,什么时候能闯进桃花坞什么时候结束。”
“是!”
两人均是一个标准的军姿。
萧墨璃的两个侍卫紧皱眉头看向这几家王爷,见主子不发话,只得默认接下来他们两个要头疼些日子了。
两人默默地跟在凌月夕身后走了几步,忽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似地做出怪异的表情,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再一次将目光落到凌月夕身上。
“你们两个鬼鬼祟祟盯着我看什么?”
“没,没什么。郡主,属下们这就去参训。”
说罢二人一溜烟的跑了,凌月夕不觉莞尔,落下目光,触及自己身上的松松垮垮的白袍,面颊飞上两朵红云,终于明白那两个小子在怪异什么。
桃花坞只有一个女侍,她弄得又脏又臭,洗漱换衣服的活儿自然是萧墨璃做的。
在自己下属前出糗,饶是凌月夕也心中恼羞。
刘公公已经催了三遍了,凌月夕连忙换了衣服赶过去,大半夜催的这么紧,怕真的是有什么大事。
她一走进御书房,迎面看到一身熟悉的战甲。
似五雷轰顶,凌月夕身子晃了晃极力稳住,目光瞟向坐在龙案后的萧溯瑾。
“久攻不下,舞轻扬带人偷偷攀上城墙,结果……他们斩首示众以儆效尤,将战甲扔下城池。徐炎泽封锁了消息,瞒了乌云骑和武将军。”
舞轻扬——
泪水模糊了凌月夕的眼睛,轻轻抱着舞轻扬的战甲,转身离开。
“明日我要出征。”
终于,她要亲自出征了,可为什么心会痉挛的疼痛,就像生生的从他心脏挖走了一块肉。萧溯瑾脸色惨白的跌坐在椅子。
寒月宫里,气氛从未有过的压抑。
包括厨师在内的十多人垂首恭敬的立在凌月夕面前,隐隐的感觉到有不好的事要发生,个个噤若寒蝉,生怕自己哪儿做错了被郡主赶出去。
五年了,他们已经习惯了寒月宫。
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阴谋诡计,更没有仗势欺人,他们每一天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安宁。
玉黛红着眼睛,声音沙哑的开口:“郡主给你们一人备了一百两银子,明日一早出宫吧!”
啊?
郡主要赶我们走?
那些人面面相觑,噗通跪在地上,哭道:“郡主开恩,郡主开恩啊!”
他们实在不明白自己哪里做错了,做错了什么事。
“我明日就要出征大烨,不知要几年才能回来,寒月宫究竟在皇宫,这里不是你们长久的家。”
原来郡主是在替他们着想,不仅感恩戴德的叩首。
后厨的李老头泣然道:“老奴进宫三十多年,已经无家可回,请郡主开恩准许老奴随军出征,做个伙夫。”
“郡主,奴才们几个都是被家里人卖到宫里当太监,哪还有什么家?”
凌月夕目光扫过,心中生了淡淡的暖意。
“既如此,你们几个都去侯爷府,他会如我一般照拂你们,小六子去安培那里。至于老李和小一明日随军出征。”
这是最好不过的安排了。
太监,从净身的那天起,注定了一生的奴性,只有皇宫侯府,才是他们最后的归宿。
卫澜悄悄的将他们送去了东溟府,不到半个时辰,司南和安心如双双而至。
夜明珠将房间照的亮如白昼,银色的铠甲发出淡淡的光芒,司南顿然明悟。
“舞轻扬他……”
“他是我在这个世界的家人,就像你们两人,都是我最在乎的人。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兄长,或是我的弟弟。”
安心如潸然泪下,那个英俊的男子从少年时候跟随在郡主身边,和司南一样深爱着她,只是司南为了责任放弃,而他放弃了所有来守护深爱着的人,即便不会跟自己在一起,哪怕守卫着她的人生,守护着她的幸福,也是心满意足。
凌月夕从战甲上收回目光落在司南二人身上,握着安心如的手放进司南手中,明媚的笑了。
“你们两个被一个赫连玉莎弄得失去了最美好的光阴,以后可要警惕了!还有,你一个大男人都二十五了还没当爹,也不知道努力努力!”
啊!
安心如面红耳赤,瞪了凌月夕一眼,害羞的低了头。
司南摇摇头悻然,心中很想问,你到底是不是女人?忽而又想到她身重情花毒,目光暗沉下来。
“好啦,你们快回去,本郡主也要养精蓄锐,明日出征。”
“郡主!”
安心如突然上前抱住凌月夕,声音哽咽说不出话来。
起初,她真的以为凌月夕是在利用自己接近徐家,可是后来发现,并不是那样。
从冰棺中醒过来,她和司南的感情突然升华了,甚至于她不想让司南为难,尊了旨意娶赫连玉莎为二夫人。可是两天前宸妃亲自上门道歉,说她已经送走了赫连玉莎。安心如心中明白,除了天月郡主,谁还能令骄傲的异国公主折腰。
“快回去,我又不是不回来。”
送走了司南二人,凌月夕又吩咐卫澜留下善后,带人将后院的训练场全部毁了。
夜半三惊,萧溯瑾得到急报,说天月郡主只带了五万乌云骑出征大烨,来不及穿上衣服,当着侍卫的面施展轻功,待他飞上宫墙,哪里还有凌月夕的半点影子。
“不是说好明日出征吗?”
得到消息,安心如不安喃喃。
司南敛下眸子,眸含清泪。
这一走,怕是再不回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以身涉险
五万乌云骑并没有风驰电掣的赶往西北,一路晚上休憩白日赶路,原本五天能到,他们却走了十日。
西北的深秋格外的萧瑟,银月高悬,空旷而寂缪。夜风急骤,乌云掩住了月影,数百条黑影从天而降,落地后不到半刻钟消匿在阴暗的角落,悄无声息。不一会儿,营地起火了,乘风的火势凶猛的席卷,睡梦中的士兵们纷乱的逃出营房,还好大火是从营地外场的蒿草燃起,没造成什么人员伤亡,这座营房里都是招来的当地新兵,入伍后的第一个夜晚,却迎来一场大火。一个个灰头土脸吓得不轻。
“你怎么了?”
一个身材消瘦的小兵捂着半边脸慢腾腾从马厩旁走过来,王龙立刻上前关心的问道。
“没事,刚才不小心跌倒蹭破了皮。”
“来,让我看看。”
王龙热心的伸过手,小兵却往后一躲,不好意思的笑笑。
“对不起,我,我不太喜欢别人碰。”
“哈哈哈哈,你怎么跟个娘们似的。”
王龙有着西北人的豪爽率直,浓眉大眼,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笑容堆在面颊上。
“喂,你们两个,快入队。”
王龙和小兵同时看过去,这一眼,才发面新兵们都集合了,千夫长身前多了几个人,而其中一位居然一身猎猎黑袍,身材伟岸挺拔,面上带了一张血麒麟的银色面具,只露出一张有弧度的薄唇,尖削的下巴。
麒麟王!
王龙狠狠擦了擦眼睛似乎不敢相信,第一天当兵就能亲眼见到神邸般的麒麟王。小兵扫了一眼王龙,这丫的就差双眼冒火花了。
“就是你们两个,鬼鬼祟祟的做什么?”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他们看过来,千夫长向他们大步走来。小兵连忙吐吐舌头拽起还发痴的王龙赶紧迎了过去,还好听到千夫长的质问王龙回过神来,看到一脸胆怯的小兵,保护欲猛然滋生。
“禀告千夫长,这位小兄弟不慎摔倒,蹭掉了一块皮。”
千夫长皮肤黝黑,典型的五大三粗,一双鱼鼓眼冷冷的扫了小兵一眼冷哼一声训斥:“当兵,就是要面对打仗流血,蹭掉块皮算什么!”
“这不刚当兵嘛,难免娇弱了,呃,那个什么,快去集合。”
王龙原本要叫名字,却又不知道人家叫什么,一时显得有些笨拙。小兵感激的点点头,连忙小跑着站到队伍的最后面。
这两年,定国公麒麟王成了西北民众心中的守护神,他的铁骑非但没有践踏西北子民,反而让他们的生活更加的优越,因为种植高大的树木,滔天的风沙被阻隔了打扮,城中百姓们春秋时分再也不用一出门就要用一块布包着头。
小兵们眼巴巴的盯着麒麟王,希望他能注意到自己。
“在本王的军队,必须遵守军规,不能畏首畏尾的怕死。今日这场大火只是意外,倘若在战场上敌人偷袭,你们乱成一团岂不是更危险了!你们都是保家卫国的栋梁,有没有信心让你的家人安宁幸福!”
“有!”
震耳欲聋的呼声。
小兵眼中明显的讶异,望着麒麟王的眼神逐渐的深沉,她记得,第一次出征她曾用这句话鼓励过赤炫军将士。
仅仅是巧合吗?
她努力的搜寻记忆中那张俊美邪肆的容颜,面具下的薄唇很像,只是这个人的下巴似乎更尖一些。
“你叫什么名字?”
忽然感觉到危险,小兵袖中的双拳握紧随时准备出击,一抬眼,却见面前多了个冷煞的身影。
麒麟王!
有的人,天生有一种令人折服的气场,尤其是在战场上磨炼过的人,就像一把锋芒毕露的宝剑,远远地寒气逼人。
“你叫什么名字?”
薄唇再一次问话,声音不冷不热,不高不低,淡淡的,就像一阵清风似地。
“回大王,小的是牧羊村人,姓白名义,家中排行老五,大家都叫我白小五。”
牧羊村白姓,据说都是从京城迁移 过来,大多就是当年白术的族人。
听说他的介绍,轰的一声笑,很快又将笑声压抑住,一个个面朝前方,生怕一看到白小五郑重其事自报家门的白痴相就会忍不住笑声。
麒麟王嘴角也漾起一抹淡笑,这个小兵很有意思,尤其是那双眼睛,犹如黑夜中一颗发亮的黑瞿石,这样一双眼睛,真不该是这样一个身份。
“以就跟在本王身边。”
啊?
这一下,众士兵傻眼了,鄙夷讥笑的目光纷纷换成了羡慕嫉妒恨。
一个新兵,可以跟在麒麟王身边,想想都是一种奢侈。
这座新建的城池只是用来防御敌人,城中驻扎着大烨六十多万军队,身后千里之外才是大烨最繁华的新都。
白小五往新都送了一趟信,当她亲眼见到修葺整齐的街道,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的神情时,心里有个信念轰然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