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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颜华错-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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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正愁没有领头的人,听他一说,岂有不应的,立刻往后退了五尺。
“道长小心。”众人翘首以盼,都知无隐道长武功了得,不知和这妖女一战,又是否能将她一举歼灭。
这一边,冷瑟看得有如此德高望重的道长出列,背上已吓出一身冷汗来。
如果只是用特制的痛粉痒粉唬唬人,她最擅长不过。但要是真的遇到了高手要和她打斗,她又怎么会有一点赢面?
却见那“无隐道人”捋了捋白胡子,将原本就很小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道:“小女娃,今天落在我手里,算你的福气。”
冷瑟照例冷哼一声。此刻周遭的人都在五尺之外,她必须立刻想办法解决他。
正想着,突然听到那老道用极轻的声音道:“上马快跑。”
什么?冷瑟惊疑地瞧了眼老道,有点不敢相信他说的话,难道是自己听错了?
突然间,那“无隐道人”毫无预兆地仰面倒地打起滚来,嘴上大喊:“无耻小女娃!居然对我下毒!我要瞎了!”
所有人大吃一惊,这一回他们根本连冷瑟如何出手都没看到!当然,连冷瑟自己也是大吃一惊。因为她的药粉明明还牢牢抓在手上!
原来如此!
电光火石间,冷瑟已经懂了。她作势冷笑一声:“这周围都布了我的毒,谁若靠近,必死无疑。”
趁众人惊疑后退之时,只见她突然吹了一声口哨,将马唤了过来,而后翻身上马,扬长而去,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待众人反应过来,冷面妖女早已逃得人影都不剩了。
“师叔,师叔你没事吧!”玄友阻止完准备追出去的弟子,决定先替中毒的弟子解了毒再说。
然而等他回身查看师叔情况时,那原本仰面倒地的“无隐道人”已然不见了。
整片地面上干净得一点痕迹都没有,仿佛这“无隐道人”根本就是从未出现过。
“师父,太师叔呢?”
玄友望着空空如也的地面,摇了摇头:“师叔向来行踪飘忽,不为外人所知。我们还是先替你师兄弟们解毒吧。”
却说冷瑟策马狂奔,直跑到了十几里外,确信无人追来,才稍稍放松下来。
刚才的经历实在恐怖,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杀,好在她命大。不过最后出现的那个存心帮他的老道士,又是谁呢?
冷瑟一路心不在焉地想着,越想越觉得自己绝无可能认识那个老头。难道是在移魂谷?可是她一年才去几次移魂谷,从来也没见过苏忘忧替老头医治。那么还会是在哪里呢……
正想着,前面的路中央突然出现了一辆黑色的马车。马车前面笔挺地站着一个人,戴着面纱未露真容。
冷瑟连忙勒住马缰,调转马头,却见身后早已站了郭谦然和一大群黑衣卫。
她被包围了!
严季欢冷笑一声,道:“你,下马,我们来谈一笔交易。”

卖肉的交易

“自今日起,我冷瑟自愿假扮孟霓霄,时时模仿其衣着形态,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令旁人无法察觉我之真实身份,直到缥缈山武林盛会完结。一旦暴露身份,后果自负。”
“在此期间,我必须时刻跟随在严季欢身边,以便接受保护,如果离开严季欢视线范围,导致自身伤亡或残疾的,概不负责?!”
冷瑟刚读到这句,已经要怒摔契约,幸得郭谦然出手制止:“小冷,先看完,先看完再说。”
冷瑟念他素日之情,只好给他面子忍着火气继续往下读。
“孟霓霄乃湖州人士,出自武林世家‘亭云山庄’,自幼与父相依为命。两年前,‘亭云山庄’忽遭灭门惨案,全家一百七十八口丧生——”冷瑟忍不住吸了口气,原来孟霓霄居然经历过如此大的家变,“唯有孟霓霄侥幸得以逃生,失踪一年后,忽然又重现江湖,扬言誓要为其全家报仇,自此在江湖中大开杀戒……”
“自孟姑娘一年前重返江湖,她就性情大变,冷血无情,连主上的黑衣卫也被她杀了好多,因此黑衣卫的兄弟们其实……很恨她。”
孟霓霄……原来是这样。
冷瑟想起来自己初到齐月宫时遭受的仇恨,原来那都是源自于孟霓霄的残酷杀戮。
“主上将这个写出来,只是希望小冷你了解你所要假扮的人,不至于露陷。”郭谦然道,“毕竟,此去缥缈山还有一个多月的路途,一路上难免有风波,而你需要时刻牢记,自己就是孟霓霄。”
冷瑟放下契约书,像往日一样给自己倒了杯水,而后尽量平静地微笑道:“郭大叔,请问你们主上是抽了什么风,他凭什么觉得我会自愿扮演孟霓霄?”
“这个,自然是因为小冷你长得和孟姑娘确实有那么几分相似。”郭谦然笑道。
“长得像有什么了不起?你们不是认识易容高手吗?随便叫他给你们易个容,我觉得谁都会很像孟霓霄啊,哦对了,尤其是你们主上,定然能比孟霓霄本人还美上几分!”
“咳。”说曹操曹操到,严季欢迈步进来,还未进门就已听到有人在说自己坏话。
冷瑟此时倒也一点不觉得尴尬,不慌不忙道:“你来的正好,我有话要告诉你。我是不会假扮孟霓霄的。”
严季欢显得毫不意外,面无表情道:“说说理由。”
冷瑟哼了一声,道:“很简单。第一,孟霓霄是杀人高手,我一点武功都不会。孟霓霄仇人那么多,随便来一个只要一交手,我身份暴露必死无疑。第二,我和孟霓霄虽然长得像,但是性格完全不同,我学不了她的腔调,但凡见过她的人,肯定能一眼就认出来,结果不用说,我身份暴露也是必死无疑。第三,孟霓霄姑娘可是您的心上人,我哪敢假扮您的心上人啊,如果您哪天一不高兴给我一掌一脚的,我的结局无非也就是身份暴露必死无疑。最后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我,不,愿,意!”
一气呵成说完,冷瑟扬了扬脸十分得意。哼,看你能耐我何?
严季欢微微扬了下嘴角,将契约摊到冷瑟面前,道:“第一,契约上写得很清楚,只要你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就会保护你,所以,那些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近你,你也根本用不着出手,我更不会看着你死。第二,我觉得你完全可以胜任扮演霓霄的角色,方才我在树林里倒是看了一场好戏,你虚张声势的工夫很令我吃惊,扮演霓霄正是需要你这种撒谎不眨眼的骗子。”
“什么?刚刚你就在树林里!你看着我——居然不来救我!”冷瑟惊呆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严季欢冷笑一声:“我为什么要救你,如果你就那么死了,说明留着你也没什么价值。”
“你——”冷瑟气坏了,她早知道这就是个人面兽心的畜生!见死不救正是他做得出来的事!
“我不会帮你的!”
“一万两!”
不约而同地,两人口中吐出话来。冷瑟愣了下,她方才有点没听清,难道他说的是——一万两?
严季欢嘴角上扬,一把收走了契约,道:“既然你不愿意,那我大可以找个易容高手给她这一万两,相信她也可以演得跟霓霄一模一样。哦不,说不定不用一万两,只要五千两就足够了。”
说着,严季欢走出门去。
冷瑟当机立断,上前拿身体拦住他去路:“等一下!我愿意!”
“什么?你刚刚不是义正言辞地说不愿意吗,我觉得你的建议未尝不是个好主意,你只是长得像,易容高手却可以模仿得一模一样。”
冷瑟气疯了,此刻却无暇计较许多,把手一摊,冷冰冰盯着他道:“把钱给我。”
严季欢故意不理她,站在原地,不走,也不给她契约。冷瑟伸手就去抢夺,那严季欢居然还故意把契约拿高,不让她抢到。
郭谦然早在一旁看呆了。他是出现幻觉了吗?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主上这样的一面,那样的表情,简直就像一个任性坏心的小男孩,在戏弄他心爱的小女孩——
什么?他刚刚用了什么词?心爱?
不会吧,难道说……
冷瑟瞧严季欢一副欠扁的样子,终于爆发了。她飞快地用力地踩了严季欢一脚,无奈严季欢毫无反应。于是她跳起来,准备整个人的重量都聚集在脚上,朝严季欢的脚跳上去——
严季欢飞快抽离了脚,而后一把把契约丢在地上,恨恨道:“你这个疯女人!”便走回房间去了。
冷瑟得了契约,看清楚上头最后果然写着一万两的约定,于是毫不迟疑地拿笔签了字,生怕这契约再逃离了她的手。
从今天起,她可是一个价值一万两的黄金大替身!
身为一枚奸商,冷瑟从来不做亏本生意,于是签字完毕,她便立刻闯入严季欢的房间,将契约一把拍在桌上,道:“契约我已经签了,你快给我一半定金!”
严季欢正坐在床头擦拭自己的剑,听了这话,嗤笑一声:“一半定金?口气倒是不小。”
冷瑟不慌不忙,悠悠笑道:“你自然可以不给,那我现在立刻就撕了这契约,于我也没什么损失。至于你,大不了再去找个易容高手,其实也未尝不可——”说着,她作势将契约一折。
“谦然,给她五千两。”
严季欢的声音冷得出奇,擦着剑的手不由也用力了几分。冷瑟瞧着他一副吃瘪的样子,心情甚是愉悦,挥挥手道:“郭大叔,替我取五百两现银就成,其余的兑成银票。”
郭谦然应了声,亲自办事去了。
冷瑟做成了这笔无本买卖,心里别提多得意,左右无事,加上心情甚佳,居然很有兴致地在严季欢的屋子里坐了下来。
闲着无聊,她开始打量严季欢这间屋子。他们从昨天晚上在这里下榻,至今也有半天了,可是严季欢屋子里面几乎可以用空无一物来形容,除了严季欢本人和他的剑,这里连个多余的碗都没有。
要知道区区几个时辰内,冷瑟的屋里已经多了吃的喝的玩的六七件,药瓶放满了一桌,床头还挂着昨晚换下的衣物,被褥更是凌乱——
难不成所有男人都是这样无趣的?
忍不住便问出了口:“严季欢,你一直是这么活下来的吗?”
严季欢停下擦剑的手,冷冷扫了她一眼,露出一脸不屑,而后低下头,继续擦拭。
冷瑟很不以为然,这副冷冰冰的样子,正让她联想到了他以往的所作所为。
在他眼里,这世上大约只有孟霓霄一个女人,其他的都只是摆设吧。
那纸假扮孟霓霄的契约就放在桌上,白纸黑字,昭示着什么。冷瑟忽而好奇道:“严季欢,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孟霓霄?”
见严季欢并无反应,冷瑟又道:“我看一直追着她跑,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离开你。如果我是你,恐怕早就放弃了。就这点我还挺佩服你,说明你对自己喜欢的人还是很忠诚的……”
“不过你也想开一点,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
严季欢猛地抬起头来,目光凶狠而又嘲讽地瞪住冷瑟:“说够了?你现在之所以还在这里,只是因为我还有让你活下去的理由。一旦你失去这个价值的时候,你的死活便与我无关。”
“你最好不要做任何不当的举动,你的任何行为,都可能把自己害死。比如说,挑衅我。”
“记住,这只是笔交易,一旦结束,两不相欠。”
严季欢的样子十分吓人,他的一字一句,都打在冷瑟心口上,令她感到愤怒,不甘,无力。
是,这只是笔交易,这个人与她的联系就是那一纸契约和万两白银。
再没有别的什么。
她是脑子撞坏了才在这里劝解这个变态吧?
愤而从凳子上坐起来,冷瑟快速走向门口。但她也不是省油的灯,受了气哪有不回敬的道理,于是凉凉就撂下一句:“瞧你一副不死不活的样子,我要是孟霓霄,我也受不了你的阴阳怪气,我也会逃!”话毕飞速离开现场,逃之夭夭。
严季欢并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死死盯着手里的剑。那是名剑端阳,锋利无比,见血封喉。这把剑从他少年时期就一直跟随他,上面染过很多人的鲜血,不计其数,但上面最先染上血,是他自己的。
严季欢自嘲地笑了笑,取下了左手手套,那是一只雪白的手,肌肤是异乎寻常的病态的白,上面却诡异地呈现出淡青绿色,时隐时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的手上游走。仔细观察,会发现他的手掌上有一道很深的剑伤,虽然结了痂,但仍十分的触目惊心。
如往常一样,严季欢用手握住剑身,对照着那条剑伤的走向,将结得完好的痂又割开。鲜血浸湿了剑身,却并不是想象中的那种鲜红,而是泛着青色的淡淡的红。
他的脸上并没有露出多么痛苦的表情,像是早已习惯。
是啊,十五年,每个月都必须做一样的事,任谁都会习惯的吧?
八岁那年,他第一次亲手放血时,还会痛得哇哇大哭——那时候,他身中剧毒,几乎丧命。为了救他,有个古怪的神医用针灸将他全身的毒逼到了左手,并封了他左手腕的经脉。从此,他再也不能左手使剑。而这只丑陋的左手也不能让任何人看见,更不能让别人触碰,只能戴着手套。
记得有一次,他放的血不小心残留在地上,结果第二天有只野猫进了他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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