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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妻定神闲-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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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至臻闻言一笑:“正打算叫你起来,咱们该走了,再晚怕找来。”
“嗯,好。”
顾重楼站在院子中央看着两人渐行渐进,收起手里冰凉的玉箫,扬起清澈的笑:“马车已经准备好了,巷口的侍卫也只剩一两个了,我送出城门。”
叶惊玄一眯眼笑,从来没觉得顾重楼像今天这出帅过:“七殿下,谢谢。”
“时人自私,我不过想能安逸得一双是一双,这京城啊,就是口井,跳进来容易出去难。九弟啊,所以是我当羡慕你才是啊。”顾重楼叹息一声,引着两人向院子外头走去。
府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来往,或许是因为早,也或许是因为顾重楼早早交待过,顾重楼带着两人上了马车,马车旁边袁允之早早等候在那里。
袁允之一见顾至臻出来了,连忙迎了上去:“七殿下,九殿下,奴才请安了。”
“允之,你大小也有功名在身,别一口一个奴才,倒像是我们慢待了的人似的,想七弟也不会答应。”顾重楼似笑非笑的说着。
叶惊玄睁着眼睛看了许久,自觉得不明白,自从昨天晚上见到顾重楼开始,她就觉得不对劲儿,到底哪不对劲了,她反正说不出来。
袁允之应了声是,把条凳抽下来,请叶惊玄等人上马车,三人一齐在马车里坐着,马车分前后两层,做得非常巧妙,光从前面看压根不知道里头还能藏人。
出王府巷时,两名侍卫照常上来看了,掀起帘子一见顾重楼一人坐在里边,正拿眼瞧着他们,赶紧放下了帘子给行礼,然后就把车马给放了过去。
袁允之赶紧驾着马车往城门飞奔而去,一路上连喘口气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天越来越亮,他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两府会发现人不见了,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追来。他们只能赶紧往外赶,能走多远是多远。
城外此时也是一片不见尽头的白色,出城门时竟然很轻松的就过了,甚至没有劳动顾重楼出面,城门一看这么驾豪华的马车,立马就放行了,只当是出城拜年或者赏雪之类。
出了城门外,再过去几十里地是瑶城,马车走出城门没多远,顾重楼就让马车停了下来,转身让顾至臻和叶惊玄出来:“我送你们就送到这儿了,我得赶紧回去收拾局面,顺道把自己择清了,要不然还得顺着我这藤,摸到你们头上来。”
顾至臻坐在顾重楼对面开口道:“七哥,大恩不言谢,只盼着能有回报的时候。”
顾重楼重重拍了下顾至臻的肩,长叹一声:“九弟,还是那句话,你若信我,不妨带着叶姑娘去徽城,那是我的属地,你们拿着我的印信去,管保一路无阻,到了徽城你们自找地方安身,也不必告诉我。但有困难时,还能找着我,我也能就近周顾得上。”
顾至臻抬眼看着,顾重楼的眼睛里依旧是一眼便能看到底,顾至臻点头一笑:“既然七哥邀请,那便谢谢七哥了,我们就去徽城。”
“徽城的风物和地图,这些日子我也了解了些,徽城南边,有个叫四方陌的地方,那里有个别院子,是上前任属王所建,本就是用来过冬的园子,你们不妨去哪里,到了徽城我会安排好人来接应你们。想来不出半月,你们就能到了,一路上还要多加小心,至于京城的事,我自会料理好。”顾重楼说完话便下了马车,牵着拴在一旁的马,翻身而上。
顾至臻撩起帘子,看向顾重楼:“七哥,话说多了烦,但还是要说句谢谢。”
顾重楼马缰一拉,马在半空中嘶鸣了一声,然后才落在地上:“九弟,自家兄弟,何必这么客气。”
顾重楼在顾至臻的目光中驾着马飞驰而去,顾至臻摇摇头,他或许永远也不明白,他这七哥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子夜,七殿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叶惊玄反正没闹明白,这两兄弟,怎么一会儿阴天一会儿晴的,她在一旁看得一头雾水。
顾至臻懒懒地坐回马车里,把厚厚的帘子放下,挡住了车外的风寒,许久后才回答叶惊玄的问题:“我也不明白,以前我以为七哥是个痴迷的人,虽然痴迷,可比很多人都更清醒。可现在,我也不知道七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自从他把两府之间的门封了以后,总觉得和顾重楼之间有很深的隔阂,顾重楼虽然不语,仍然照旧对待,可顾至臻却能明显感受到,这个七哥,不再待自己像从前一样亲近了。
“呃……那就不要想了,不论怎么样,他是个好兄长,是位好殿下,至少他帮了我们。”叶惊玄难得愿意天真傻气一回,明明知道帮了可能把自己陷进去,但还是不管不顾的把冒着大风雪送他们出城,这样就是好了。
顾至臻闻言一笑:“惊玄,我喜欢你这么不绕弯的想事情,是啊,七哥是个好兄长,在所有的兄弟里,他算是最特别的一个。”
忽然一阵风吹起了侧边的帘子,外面白茫茫的雪地上,在阳光之下反射着五采的霞光,叶惊玄一时间不由得看痴了:“子夜,你看……”
顾至臻顺着叶惊玄的手看去,只见外面已经是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光华流转之间竟然像是梦境一般:“大雪丰年,晴光潋滟,真是个好兆头。”
叶惊玄眯着眼睛一笑,她喜欢这个好兆头:“雪晴天晴朗,腊梅处处香……”
顾至臻低头看着正眯着笑眼唱歌儿的叶惊玄,这调子清爽而喜庆,在这样的时候听来,真是再应景不过了。
“伴我书声琴韵,共度好时光……”
当叶惊玄唱完这首歌时,顾至臻也入迷了,念着最后一句:“共度好时光……”
叶惊玄反身投入顾至臻怀中,被风吹得有些红的脸,睡意被暖暖的气息给笼罩住:“我们有一辈子对不对,一辈子共度的好时光。”
“是,一辈子,谁也不能改变。”顾至臻喃喃低语。
叶惊玄闻言嘴角泛着灿烂如阳光一般的笑,马车外一片五彩的冰雪世界,马车内却温暖柔和得一如春风过境。
叶惊玄和顾至臻相视一笑紧紧相拥,他们,也终究要向着幸福与自由出发了,路上的波折,他们要一同去面对,不管未来有什么,至少在这一刻,他们的心里有彼此。
只是风雪还远没有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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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争取把分送完……
第一卷 记得当时初相见 第五十三章 变态的属地很妖冶
两人紧赶慢赶的,总算在十几天后到了顾重楼的属地,一路上顾至臻也在反复思量,究竟要不要听顾重楼的,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相信,既然半拉月过去了了都没有官兵追上来,那么他也无妨相信一次。
其实,要相信顾重楼,并不是件很难的事情,相反,顾重楼总是很轻易的就让人深信不疑。
一靠近徽城的城门,就有人迎了上来,一个深灰色衣袍,像管家模样的人走近,朝着马车上就是一揖:“请问可是袁先生,在下是七殿下属地的管事周随,特奉七殿下之命前来迎接先生。”
袁允之接过周随递来的信件,递给马车里的顾至臻看了,顾至臻回递了顾重楼的印信,袁允之把印信拿给周随看了,周随确认了人之后,便让人开了主城门把马车迎了进去。
徽城近海,天气暖和,一年四季也不见雪,叶惊玄一下子便喜欢上了徽城,街上全是穿着轻裳薄衣的行人,浑不似在京城,厚厚的冬衣看起来就能把人压死。
街上有不少女孩子,三五成群在逛着,衣着打扮之大胆,让叶惊玄看得眼珠子都掉出来了,那些女子的行容举止间,大胆而妖冶。叶惊玄回头一看顾至臻照样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连忙推了一把,很严肃地道:“非礼勿视。”
顾至臻看着叶惊玄,忽然爆出一串笑声:“看你这酸气儿,要把人薰死了。”
“自古来蕃地为夷,夷人大胆而热情,我这算是见识了。”这要放现代没啥,甚至还穿太多了,这要放古代,就太震撼了。短裙长筒鞋子,还真有几分像是现代流行了多少年的打扮。
叶惊玄现在开始期待,夏天这些人穿什么,如果能穿个短袖短裙,叶惊玄觉得自己会死心踏地的爱上这个地方。
周随在前头骑着马,把叶惊玄和顾至臻带到了属王府,去年年底,各王的封号也下来了,七皇子被封为永徽王,王府上头的刻着永徽王府四个字的大匾,依稀也能看得出是新作出的,但依然大气逼人。
周随下了马,里边的侍卫连忙迎上来,把马牵了走,周随向着马车一拜:“请爷和小姐下车吧。”
顾至臻从挑起的帘子里出来,叶惊玄跟在后面下了马车,顾至臻眼一扫,周随连忙迎上来:“爷,七殿下吩咐过,您是贵客,房间也备好了,只等二位入住。另外别院那边还得等着打扫归置,过个三两日归置好了,再请二位住过去。”
顾重楼的信上并没有写明两人的身份,只写是很尊贵的客人,要像对待他的兄弟一样去对待。周随自然不敢乱猜测两人的身份,在这些地方混久了的人,自然知道什么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
安顿好两人后,袁允之也被安顿在旁边的院子里,周随还指配了小厮和丫环来侍候,这里的丫环自然和京城的不一样,模样普通,举止也小心翼翼,但侍奉得却很周道。
叶惊玄喝着热茶,周随让人送了不少新鲜的水果和点心来。叶惊玄看着那堆水果惊呼出声:“椰子,好大颗的椰子。”
“回小姐,这是玉浆果。”叫霜叶的丫环连忙回了句,却随后就被身后叫桐月的丫环给拉了一把。
叶惊玄抬头一笑,这里真好,丫环没啥心机,瞧这直肠子她就更亲切了几分:“别这么拘束,有话就说,这性子我喜欢,这样正好不是。”
像在京城对着妙雪和采青她就不敢乱说话,有这么直率的丫环跟着多么爽俐,不必担心听着的每一句话都话里有话,更不用担心这个丫环转眼会捅出些什么事去,她果然还是更适合“放养”。
“对了,这个玉浆果,你们拿什么喝?”椰子,叶惊玄曾经的最爱,如今再看到真是亲切加N倍。
桐月拿手轻轻一拈,一个圆圆小孔出现在椰壳上:“小姐,厨下早已经收拾好,您是要倒在小盅里喝也成,您还可以拿盘子里的苇管子喝。”
叶惊玄熟门熟路的拿着苇管子喝得香甜,一边喝一边想,日子就该这么过,吃吃喝喝才叫人生嘛。喝完以后霜叶把椰子壳收走了,说是晚上给炖汤喝,这一下又成功把叶惊玄的馋虫给勾了出来。
眼瞧着快中午了,叶惊玄也不敢多吃,怕待会儿吃不下饭了。这些日子路上本来就没吃到什么热汤饭,水果虽然好吃,也不扛饿。
中午的菜色特别丰富,全是海鲜外加山珍,尽是些叶惊玄连名字都叫不出的菌类,海鲜嘛她当然全认得。
叶惊玄正打算上手开吃,却发现顾至臻盯着满桌子的菜发着愣:“子夜,你不吃吗?”
顾至臻手一指,满桌的不是带壳的,就是带皮儿的,只有几个山珍菜但看起来又奇奇怪怪的,让顾至臻不知道怎么动筷子:“这些海味,在京城见得干货多,鲜货少,我一时还真不知道怎么动手。”
“呃……对呵,我忘了。”叶惊玄移到顾至臻身边坐下,指着每一盘细细解释:“这是是皮皮虾去皮吃,这个是牡蛎去壳吃,很嫩很鲜的……都是我喜欢的菜。”
红烧海参,还有鲍鱼都摆在桌上,这顿吃的叶惊玄直喊痛快,多少年没这么放开吃过海鲜了,虽然平城也近海,可是吃海鲜也吃得细,不放徽城吃得这么粗犷,这么原汁原味儿。
在叶惊玄的带领下,顾至臻也吃得津津有味儿,但叶惊玄忘了世上有一种东西,叫海鲜过敏。吃完饭,两人还高高兴兴的出门去,打算好好看看徽城的风物。
叶惊玄高兴地四处乱晃,徽城是个近海贸易城市,有百余年的海上通商历史,所以大街上分外繁华,而且所售的东西也多种多样,远渡重洋而来的各种香料、首饰、珠宝让人眼花缭乱。
“老板,这个怎么卖?”叶惊玄拿着一串硕大的珍珠串子,很随意地问了一句。没别的想法,只是觉得,这大摊上卖这个大颗的珍珠,太掉珍珠的价儿了。在京城,这可是得供在店里当头上的宝贝,在这儿竟然是大路货。
那老板抬眼看了一眼,并没有显示出特别的热络,只是应了声:“四两五钱银子。”
“四两五钱银子,这里有二十多颗珠子,哇……老板你不出去抢,才竟然要一百多两银子。”叶惊玄不由得惊叹一声,平城海底乱石多,不是通商的地儿,所以珍珠也不便宜,京城就更离谱了,但但但……这里更离谱,竟然要百把两一串,这在京城也才四、五十两呢。
老板白了一眼,心里肯定在想怎么今天有这么个傻姑娘让他给碰上了:“姑娘,这不是野生的珠子,这是家养的,四两五钱银子一串,要四两五钱一颗,姑娘再说我抢也不迟。”
叶惊玄忽然一惊,难道这个时代就已经有珍珠养殖技术了,太……先进了,叶惊玄豪气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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