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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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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婕眼里的妒火几乎要冒出来,似要将赵明月的脸都烧出两个窟窿来,她用力吞咽了一口口水:“呵呵,原来如此。好啊,很好。”说完招呼也不打,直接扭头走掉了,看样子气得不轻。
赵明月看着吴婕的背影,有些担忧地看着沈旭跃:“她是不是生气了?”北京还真够小的,出来逛个街都能遇到吴婕。吴婕疯狂迷恋沈旭跃,这是她上辈子就知道的事,如今被她撞见了,她不会做出什么很偏激的事来吧。
沈旭跃叹了口气:“没事,不管她。我们走吧。”
沈旭跃推着车,两人沿着马路边上慢慢走,一边走一边聊天,但是气氛远没有刚开始时那么轻松了,两人的心情都有些被吴婕影响。沈旭跃还是尽量说些高兴的事来调动气氛,赵明月便装作很轻松地配合他,慢慢地,才终于将吴婕抛到脑后去了。
热恋期的人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走累了就在路边歇会儿,或者骑上自行车踩一段。就这样一路走回了赵明月的学校,赵明月说:“在我们学校食堂吃了饭再回去吧。”
沈旭跃点点头:“好啊,你们学校的伙食比我们学校的好。”
这大概是真话,毕竟师范院校的补贴比其他类学校的补贴要多一些,所以伙食也比较好一点。但是所谓好一点,也就是能够保证每顿有一个荤菜,这年头,物资匮乏,有很多时候,往往是有钱都买不到东西。
赵明月说:“那我回宿舍拿饭盒,你等着我啊。”
赵明月一回去,就被大家拉住了:“哇,小赵,你这纱巾是你对象送的吧,真漂亮。人走啦?”
赵明月说:“还没有,要去咱们食堂吃饭,你们也去吗?”
“去啊,是不是你对象请我们吃饭啊?”李春梅开玩笑地问。
赵明月想起上次沈旭跃允诺大家的事,咳了一声:“那行吧,请大家吃食堂行不?”
高东方笑着说:“你看,小赵就会替他对象省钱,真是个贤内助。行,食堂就食堂。走吧,姐妹们。”
唐卫华说:“可惜小钱今天回家去了,还没来,这段免费饭是吃不上了。”
赵明月说:“下次我们单独请她好了。我先去跟他说一声啊,你们后面来。”她赶紧先跑到下面知会沈旭跃去了,沈旭跃说:“现在就请吗,去外面吧。”
赵明月抿嘴乐:“我跟大家说了,请她们去食堂吃,花不了多少钱。让她们自己去点菜,我们给出饭票就好了。”
沈旭跃笑起来:“行,这方法好。”
舍友们都到了,看着郎才女貌的两个人,都有些艳羡地偷笑,沈旭跃大大方方地说:“我现在手头不宽裕,只能请大家吃食堂,以后等宽裕些了,再请大家下馆子。请多多包涵。”
唐卫华说:“行,我们都先记着,到时候要记得请我们下馆子啊。”
因为不算太熟悉,大家还有点拘谨,也没有可劲儿点菜,每人都只要了一荤一素,花费还不到三毛钱,四个人加起来才花了一块多钱,确实不算贵。
打了饭,大家就坐在食堂的饭桌上吃饭,一桌人说说笑笑,倒也融洽。毛剑兰说:“我听说清华园原来是皇家园林,风景特别美,什么时候我们去你那参观,沈同学给我们当导游吗?”
“当然可以。”沈旭跃满口应承下来,他们学校是理工科院校,男多女少,宿舍里还有不少人都单身呢,听说沈旭跃有个师大的女友,便动了心思,说师大女生多,可以和师大一起交流学习,顺便多认识一些人。这意思,是想要搞联谊找对象了。沈旭跃当然不会反对,但是说不能操之过急,得慢慢来。
高东方也说:“我听说清华是挺漂亮的,等过阵子春暖花开的时候再去,就更漂亮了。”
“好,等那时候,我们一起去参观清华。”赵明月也没有好好去参观过呢。
沈旭跃突然想起个事:“对了,下周六我们学校有迎新晚会,如果各位同学感兴趣,到时候可以和明月一起来我们学校观看文艺表演啊。”到时候他就可以安排自己宿舍的同学来接待她们了。
“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
“那好,我们都要去看看。”这年头娱乐活动太少了,除了看电影,再有就是每个公社一年会举行一回文艺汇演,这是他们所知道的第一次大学生文艺汇演,不知道会和以前的有什么不同,所以大家都很期待。
他们五女一男在食堂里吃饭,自然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这其中就有上食堂来吃饭的王兴凯,他看见班上的女同学都在食堂吃饭,赵明月也在,原本想过去看看的,再仔细一看,赵明月和唐卫华中间还坐着一个陌生男的。那男的是谁?王兴凯没有贸然过去,只是坐在另外一边悄悄打量。
那桌上的人气氛似乎很融洽,赵明月笑得尤其开心,还有些娇羞,时不时还抬头去看一看她左手边的男人,难道这男的和赵明月很熟?他最近一直在悄悄观察赵明月,也主动试探过两回,但是赵明月的态度都淡淡的。难道赵明月已经有对象了?
这边大家吃完饭,都去水槽边洗饭盒。沈旭跃拿过赵明月的饭盒一起洗了,然后一起往宿舍那边走去。王兴凯这顿饭吃得三心二意的,看见李春梅落了单,便叫住她:“诶,李春梅。”
李春梅回头看见他,有些不高兴地瘪了瘪嘴:“小资——你找我干嘛?”
王兴凯看了一眼赵明月和沈旭跃的背影:“刚跟你们一起吃饭的那男的是谁啊?”
李春梅笑起来:“他呀,如你所见,我们宿舍老幺赵明月的对象。清华的高材生,长得帅吧?”
王兴凯如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真的假的?”他都还没主动出击呢,名花就有主了?
李春梅一甩大辫子:“信不信由你。我走啦!”转过身去,心情非常好地哼起了歌儿。把个王兴凯郁闷地一脚踢在柱子上,结果用力过猛,脚上的大头皮鞋居然张嘴了:“他奶奶的,这都什么狗屁鞋啊,伪劣产品!”
赵明月将沈旭跃送到师大校门口,沈旭跃说:“你回去吧,我走了。下周六下午我来接你。”
赵明月说:“要不我们自己坐车过去吧,你不是要上台表演,不做准备工作吗?会不会来不及?”现在实行的还是单休,每周只休息一天,周六也是上全天课的。
沈旭跃说:“没事,我周六下午两节课都休息,有时间的。我那个节目平时就练好了,不需要特别准备的。”
“那好吧,到时候我们等你。”
“回去吧。我走了啊。”沈旭跃话是这么说,但是却没有动,只是看着赵明月,赵明月只好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他一眼,他还是那个维持姿势目送着自己。赵明月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她转过身去,用手指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为什么只是这种短暂的分别,也会觉得依依难舍呢。
她加快了脚步,走到拐弯处,再回头看时,沈旭跃已经换了一个姿势,他伸出手跟自己摆了摆,然后踩上踏板,骑上车潇洒地离开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一下脸,抬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这真是短暂而又快乐的一天,多么美妙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情书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赵明月低着头预习功课;眼角的余光瞥见身边的毛剑兰起身离开;不一会儿又坐了回来;赵明月没当回事;低头继续看书。
有人用笔在她桌上敲了敲,试图引起她的注意;赵明月一抬头,看见身边的人已经换成了王兴凯。赵明月心说这人怎么老不死心啊,自己一直都没怎么搭理过他呀。
王兴凯张嘴准备说话;然后看见四周都是静悄悄专心学习的人;就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几个字,将纸推了过来,上面写着:“赵明月,今晚上请你看电影。”
赵明月瞥了一眼,在纸上回:“不去,我要学习。”昨天她出去玩了一天,别人都在学习,她一定要抓紧时间补回来才行。他们这一批同学跟别人不一样,那十年间损失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恨不能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所以学习都特别刻苦,就如同海面吸水一样,拼命地吸收着各种知识。赵明月已经将《红楼梦》看完,目前正在研读《三国演义》,她的古文水平有限,读《史记》之类的古籍还有点吃力,所以先从半文半白的小说开始补起。
王兴凯又将纸条推了过来:“偶尔休息一下没关系的,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赵明月只好回他:“我要去也是和我对象一起去,而不是和你。”
王兴凯大受打击,但还是摸摸鼻头,又回了一句:“和同学看一场电影也没什么啊。”
赵明月说:“不了,我没时间。再说我对象知道了会不高兴。麻烦你和毛剑兰将位子换回来吧,你影响我学习了,谢谢。”
王兴凯大受打击,没有再回纸条,过了一会儿,毛剑兰换了回来,赵明月压低了声音问她:“你刚才干嘛跟他换位子啊?”
毛剑兰勾起嘴角笑了笑:“好让他死心啊。”
赵明月:“……”年纪不大,话最少的毛剑兰,看样子是最通透最犀利的一个人。
周二的时候,班长宣布了一件事:“班委会决定,这个星期天我们去参观天安门和故宫,费用从班费里扣除。不去的同学来报个名。”
赵明月心说,这才刚去了,又要去吗,那还去不去呢,第一次班集体活动,不去好像不好,但是去了好像又有点浪费时间和金钱。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吧,就当跟班上同学联络感情了。
下了课,赵明月收拾好书包就往图书馆去,大家都在争分夺秒地学习,她也不能落后啊,上辈子没能好好读书,这辈子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不管怎么样,多看书,总是不会错的。
图书馆里最火爆的阅览室就是期刊阅览室,这是最新资讯的源头,每个人都如同饥渴的婴儿一样,急于第一口喝到母奶。所以每次一出了新报纸、新杂志,必定就是最抢手的,去晚了,阅览室连书牌都没有了。
赵明月对最新的期刊倒是兴趣不大,每次也不去抢书牌,过期期刊和图书室都不错,有什么就看什么。
她正在过期期刊阅览室里翻看一本历史期刊,毛剑兰过来了,找到她:“小赵,你的信。”
赵明月喜出望外:“有我的信吗?”这么快家里就回信来了,这好像也没几天啊,她迫不及待地接过来,发现并不是老家寄来的信,而是本埠的信,信封还是清华大学的。
赵明月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来,第一眼就看落款,发现居然是沈旭跃写来的。他怎么会给自己写信,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吗?赵明月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赶紧偷偷看了一眼四周,还好没人注意。她展开信纸,快速地阅读一遍,发现满纸都是些很普通的事,并没有什么特别要交代的事情,只在信的落款处,用英文写的“Yours 旭跃”。赵明月心头豁然开朗,这是一封情书。
紧张的心情化为朵朵怒放的心花,沈旭跃还挺懂得搞浪漫的嘛。赵明月决定再从头到尾好好读一遍,毛剑兰拿了一本杂志过来:“谁给你写的信啊?”
赵明月赶紧将信折起来,压在书下,摇头:“一个朋友。”
毛剑兰看她笑得神采都飞扬起来了,眼珠子一转:“我看是本埠的邮戳,该不会是清华那位同学写来的吧。八成是了,你们还真会搞浪漫,就这么点远的地方,居然还要写信,不浪费邮票钱吗?”毛剑兰笑盈盈的。
赵明月心说,自己脸上难道这么藏不住事了吗,这么容易就被看出来了:“好吧,就是他写的。”
毛剑兰摇头感叹:“热恋中的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然后低下头去翻书去了。
赵明月只觉得毛剑兰这话有点耳熟,便将信又偷偷地拿出来,展开,逐字逐句从头看起,信的开头是:“敬爱的赵明月同志:见信如唔!刚才舍友读诗曰‘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心中突生灵犀,可不就是说的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虽然才刚刚分别,便已分外思念,仿佛你的笑容,还在触手可及的彼端。古人的言辞言简意赅,意蕴无穷,我决定自今日起,研读《诗经》,每隔一段时间,便向你汇报我的学习进度,希望能得到你的监督……”
赵明月将手挡在额间,以掩饰住脸上挥之不去的甜蜜和笑容,沈旭跃也太会搞浪漫了吧。其实不是沈旭跃会搞浪漫,而是这个年代的人,都会搞浪漫。
赵明月去图书馆翻找了许久,终于翻出一本《诗经》来,沈旭跃在那头学习,她也应该去了解一些才行啊。
赵明月当即便写了回信,两个人一来一回,然后差不多就到周末了,周末再见个面,这就是热恋中人的恋爱方式。赵明月很喜欢这种状态,有什么想法,都诉诸于笔端。可以说学习,也可以谈理想,还可以说生活,唯独感情是遮遮掩掩的,不过可以通过读诗来抒发,比如沈旭跃在信中写“今日读到《诗经邶风击鼓》句‘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约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爱情婚姻状态,我也愿天下有情人皆能如此”。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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