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媚-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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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木齐赔了不少银子出来,可却因死人和他没有直接关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也为他赢了一个恶名:此位王子可不比天朝皇子,有礼仪廉耻,做事可是不管不顾,身为贵宾,拍也拍不得,打也打不得,最好不和他发生什么冲突。
第二十八章 冰糖莲子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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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位他身边那位俊秀非常的谋士,却是遭到了所有在街上看过他的人的集体痛恨,可恨归恨,不过只能私底下骂骂,切菜的时候把那罗卜当了汉奸,剁得砧板蓬蓬直响而已。厨房里出去买菜回来的厨娘把砧板当木头剁的时候,我正巧走进了进去,听到他们的言论,冷冷地道:“这些也是你们能说的?”厨房里的人忙放下了手里活计,在我面前垂首而立:“美人教训得是。”我也不理她们,只吩咐道:“近日天气转热,夜宵甜品便改为冰糖莲子,那密枣核桃便不必了。”那剁砧板的厨房恐是旁的怒气未消,忍不住低声道:“美人,王爷素不喜冰糖莲子的。”“你只管做好,自有我端送了去。”她吁了一口气,自去忙碌。宁王的住处,是王府正中的锦瑟居,沿飞檐斗拱的长廊走过去,可见廊边荷花池里金蕊吐艳,锦鲤浅游,媚月和另一名侍女莺儿跟在我的身后,捧了食盒,缓缓而行,一路走过,有府里下人便避过一边垂首行礼,间或遇见了只闻名未见过面的其它美人,未等我上前打招呼,她们便退至一边,轻唤一声:“花美人,可好?”世情百态,由此而鉴。我淡淡作答,杳杳而行,身上沉金暗引的轻软薄纱被清风拂起,头上金珠冰凉敲面,倒真有了几分跨马巡视面前如织将士的气势。未等我陶醉完,便到了宁王的寝室之前,自有侍婢前去通传,与以前怎么都要等上一等不同,这一次略一通传,他便使人叫了我进门。我进门的时候,他正挥毫写字,只略一晃,便瞧清了那上面无数个大字:贤良。狂草,楷书,瘦金体,隶书,章草,行书,魏碑,行草,小篆……一时半会儿,我也仅略看清了如许字体而已。我端了冰糖莲子过去,放在他的手边,道:“妾身的字,比起王爷来怎样?”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接了我递过来的净手布,擦了擦:“你的字,练了很久吧?”我写的‘贤良’二字,写的虽形似私章上的笔迹,但人之经络已改,笔势绵软,全无内力,那样的斧矬痕迹他怎么能看不出来?只认为我是刻意模仿,更显得假。我低声道:“妾身原本字写得丑。”他便不再相问,拿起放在桌面上的薄胎青花瓷碗,揭了杯盖,皱了皱眉头,把杯盖一合,咣的一声丢到了桌上。我忙道:“妾身知王爷不喜欢冰糖莲子,但天气燥热,妾身便自作主张……”“好一个自作主张!”宁王冷冷望了我一眼,却道,“此碗莲子,就赠给了你吧。”我忙收拾了桌子,端了莲子,欲走出外间,却听他道:“吃完帮本王磨墨。”我只得手捧瓷碗,在两侧的交椅上坐了,用匙羹舀了莲子,细品慢尝,只觉那甜味适中,莲子粉而不腻,入口留香。偶尔向宁王望去,却见他挥豪而书,眉头却是越皱越紧。终‘啪’地一声将那玉杆狼豪笔放在笔架之上,抬头道:“本王困了,你先去吧。”我忙放下莲子羹,向他弯腰拂了一拂,快步走出书房。来到屋外,见到明晃晃的阳光照在荷叶之上,使那荷叶上的水珠滚如珍珠,我这才略松了一口气,知道今日的目地算是达到了。宁王多疑,我或让他产生了疑心,而消除其疑心的方法,莫不过是似而非,似真似假。为改我旧日习性,小七花了不少心思,终让我没有往日一丝一毫踪影,除了喜食甜食的品性,我却怎么也不肯改:“性别都转变了,一两样品性不同而已,怎的可能穿帮?”小七慢吞吞地道:“如果他原本就有些怀疑呢?如果他像你一样喜欢看神怪野史,相信借尸还魂呢?”我反驳道:“狡狐三窟,莫不过直直假假而已,全都为假,反而更让其起疑,有一两样真的,只让人以为我竭力模仿,反更坚定其认为我是假的之决心,正如战场上的虚虚实实,借势用力,为同一道理。”小七呲了一声:“不过为吃那甜得腻死人的东西找个借口!别说我没警告你,你的牙口大不如从前,小心蛀牙!”他没有再劝,怕也认为我说的是真的。如有往日习惯,又不想人认出身份,怕是要尽力避免显露的原来的爱好的,我却故意为之。所以,夏候商见我嗜甜,却反而失望,他终认为我只是太子有心训练出来的人罢?他没有竭力遮挡他的喜好,太子会终会隐约得知,于是派人反复试探,让人模仿那人的一切行为喜好,以扰乱夏候商的心防?所以,他才一次次的中招,一次次的失望。以前的时候,我喜冰糖莲子,全军上下众所周知,其实不为别的,这冰糖莲子有多种用途,吃着吃着,吃不完了,可凝注成气,当暗器发射。记得那一年,宁王夏候商初被派谴成为监军之时,天潢贵胄,更添浑身冷气儿,让人不敢接近,每天端着个架子在营里巡来巡去,还专爱挑刺儿,说这里军威不振,那里军备不强,扎营修寨太过草率,栅栏的木柱太细了,如力气大的,一抬脚,便踩倒了等等。自是惹得上下官兵人人一肚子的气。他的刺儿十之八九是冲着我来的,所以,我虽笑笑不予理会,自然也是一肚子的气。可龙潜入营,到底引起了八方注意,趁他根基未稳,就有人甘冒其险了。记得那一日,他恐也醒悟了,知道自己刺儿挑多了,有被边缘化的危险,于是自己掏银子,买了酒肉,请校尉以上的将领来营聚餐。自然没有人敢不去。他出身皇室,凡事讲究,不过一个小小的宴饮,也全照了皇室宴席做派,让随身携带的御厨大展十八般手艺,萝卜雕凤,拼盘摆花,银制酒杯,青瓷碟子,菜肴虽美,摆相也漂亮,可却让我等粗人在腹中暗骂:什么鸟食,吃两口就没了!更有那不忿气的,把酒杯捏扁了藏在怀里,好等宴席结束了,外出换两只烧鸡填填空腹……如果您偏要说‘这人’是我,那我也是不承认的。还好有歌舞姬上场,乐声一起,香风送爽,弥补了这一遗憾,将士久居边关,未见女人已久,这一手,总算把众将士的注意力从勾起馋虫却又未喂饱的愤怒之中上引了过去。到了最后,上了甜点,就有将领直接将那小巧精致的汤匙丢了出碗,直接倒了入嘴,吧嗒了半天,才感叹:好甜啊。正在此时,刺客上场,那舞姬身形一转,手里刀光闪闪,便向主席之上的宁王扑了过去。那个时候,还没有人见过宁王的身手,一见突变,席下之人自是人人拔刀,可不止如此,数十名黑衣蒙面的人忽从屋顶,窗外扑进,身如闪电,手持利刃,喊杀着冲向宁王。所以,这个人有一项特点那是从未消失的,那就是……他走到哪里,便把灾祸带到哪里。彼时,我正把那汤匙从汤碗里捞了出来扔了,把一碗甜点倒了入嘴,还未曾试过滋味,便见情况危机,于是,凝神,注气,满口的冰糖莲子夹着我的口水带着雷霆万钧之力喷向了正拿刀往宁王身上戳的舞姬。舞姬手上的刀被冰雹一样砸向她的莲子打掉了,身上也被击中了几个穴道,顿时动弹不得。不过,我一望宁王,悚然一惊,忙上前给拿袖子给他擦了擦眉毛上挂的糖水,捡了他绣金嵌玉的锦缎长袍上挂的莲子,银边衣领里塞的莲子渣子,还想把他半张的嘴里跑进去的几粒莲子挖了出来,但看他的脸色实在是冷,就没敢动手,小心地道:“禀监军,属下没病没痛,自小到大连感冒都没一个,您放心。”看来他武功不错,运功护过体,不过冰糖莲子夹口水无孔不入,让他虽不至于像那女刺客一般被打得在地上瘫倒,也没办法阻止莲子加口水挂了满身。他呆了半晌,才呸地一声把嘴里的莲子喷了,拿手指指了我半晌:“你,你,你……”我左忙握了他的手,忠心而诚切地道:“监军大人,属下明白,刺客越来越多了!有我在,不必担心。”右手随手轻弹,将刚刚从他身上摘下来的莲子弹向了拿刀刺向他背后的一个刺客的嘴里,顿时打得他满嘴落牙,鲜血直流,十分震惊地望了我。我这厢为宁王鞍前马后,那边厢众将士已将刺客清理干净了,见我露了这一手,齐叫了一声好。我笑吟吟地拱了拱手:“承让,承让。”这一声‘好’,才把宁王从怔忡中惊醒,拿起桌上的茶杯开始漱口,我好心地提醒:“监军大人,那茶杯,刚刚就摆放在旁边的……”从此以后,监军大人再宴请全军将士的时候,饭后甜点,便再没有冰糖莲子了,让我思念如潮,只有叫小七跑了老远摘了某富户荷塘里莲子时不时煮了碗给我吃。每当我端了碗开始吃莲子之时,都是周围人站得离我有多远就多远之际,对我这样一个喜欢热闹的人来说,真是寂寞如潮啊。
第二十九章 美人
宁王身为皇子,虽除了军职,整日里听听歌,狩狩猎,观观舞,但他的身份必竟在那里,总有一些别人不愿意接手而需要他这种身份的人来应酬的事找上他。
比如说,西夷太子乌木齐来访,他的地位不高不低,由他来接侍就刚刚好了,再加上他名震西疆,是曰战神,由他来接待,最起码也能消消乌木齐嚣张气焰。
自寒蚕铠甲出事之后,府内的防守又严了很多,媚蕊的腿伤禁制未解,却也被人监视着,至于我,因护铠有功,宁王对我倒是客气了很多,可最近时间忙,每天要应酬这应酬那的,也很少和我闲扯君辗玉的种种了。
而我,银铠虽已制成,到底未经实战,于是叫了护卫一人穿了银铠,另一人拿各种兵器刺之,以查遗补漏,看看会有哪一处防守不着。
上次我内穿铠甲实际只有主要部分:着胸甲,披膊,只能防守上半身和手臂的位置,可实际上,这套银铠,却是分为头盔,面帘,披膊,上下甲身,护腕,膝护的,其它次要部分上次失火之时全部入了库房,可为一大幸事,一穿上它,基本上全身上下各重要部位便包得严严实实了。
铠甲的各关节处以极之难得的寒蚕相接,也能抵御刀箭相刺,加上轻便灵巧,那试穿侍卫想来也跨马参战过,一试之下,舍不得除下,不断向另一名向他身上刺的侍卫挑衅:来啊,来啊,刺啊,刺我啊,随便你刺哪里,俺都不怕……
那日两人斗得正欢,我在一旁喝茶吃绿豆糕,看得正有趣,心想这银铠总算是完成了,可这铠甲是要送往宫里去的,是不是太过朴素了一点,如在双肩加上几块宝石,护心镜边上镶几颗碎钻,腕上加几钮金丝,必是璀烂夺目,耀得人眼生花,彰显皇家气派,又能找借口顺便抽点油水……
心里一阴暗,就有点儿心虚,感觉凉风阵阵,一抬头,身边多了一个人,高大,威猛,一双着紫色靴子的长腿,暗纹绣金的衣摆。
忙丢了手里的绿豆糕向他款款行礼:“王爷,您来了?”
他恩了一声,注目望着场上相斗的两人。
他一沉默不语,我便感觉有股冷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让周围的人感觉冷风嗖嗖,不想和他站在一块儿。
我道:“妾身在叫人测试这铠甲,虽有宫里派来的司制房人的帮助,又有工官派员携图纸相助,但妾身到底经验不足,王爷领兵多年,能否帮妾身看看,可需什么改进的地方?”
他一摆手,虚扶我起身,微风拂起他腰间的环佩玉玦,轻脆做响,系玉冠的浅碧丝带在额下轻拂,越发衬得面容尤如冠玉,大拇指上的白玉斑指被阳光反射出隐隐毫光,他背着手朝场内那相互激斗的两人望了半晌,又是一声不出。
又过了半晌,才道:“让本王试试。”
此话一出,场内皆是一惊,那两位相斗的侍卫声音中便有了喜意,放下手里刀剑,拱手行礼:“王爷,属下叫多些人来。”
看来是想趁此良机,准备群殴了。
雄性人物,都喜欢斗来斗去,以彰显其威武雄壮,一点技术性都没有,我不感兴趣,便站了起身,道:“王爷,妾身看了半晌,感觉此铠甲虽好,可总有些地方不足,想再回去同织房的人商量商量,王爷若是打完了,就叫人送往织房行了。”
宁王皱眉望了,拂了拂额下浅紫丝带,淡淡地道:“你不看着,如铠甲出了问题怎办?”
我只得应了一声,留了下来。
那两名侍卫不知道是不是平日里受了宁王的虐待,今日趁机报复,居然一下子叫了三十几个人来,排成阵列,手持长矛,身穿铁甲,就等着宁王的到来。
此铠甲做得轻薄,但却按正常体形的男子身形来制,所以我上次穿着,因为人瘦,是把那铠甲在腰里缠了两层用束绳系紧才能穿上的,也因为我瘦,所以穿在衣里只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