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枝闹-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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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搀着司马茂英离开,一步步,永远得走出了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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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真亦搀着我,我们一路步行。
走出太极西堂,走到南中华门。经过议政的朝堂,经过了尚书省。穿过南止车门,又穿过了最后一条甬道——我见到高高的角楼矗立着,百年来都在那里,静望着几代王朝的风雨飘摇。
我们走得很慢,谁也没有说话。最后一次,走在这大且空的建康宫里。
直到走出最外面的大司马门,我见到等在那儿的息爱。
阳光明晃晃地投下来。
她轻轻唤我,“十一。”
息爱带我来到护城河边。这是在建康的最后一个夜,我蹲坐在啼玉跳下去的地方,刨一个坑。
谁会想到,那日的拥抱就成了诀别呢?我后悔没有拥啼玉再长一些,再紧一些。
也许,她真的是太累了。
河水那么静,她就躺在里头。
那里没有明枪暗箭,没有禁忌和牺牲,也没有求而不得的爱。阳光再照不到她的眼睛,清风也刷不到她的眉头,她可以安静地睡去。
啼玉,你睡罢,睡罢。
我给你在这里栽一棵酸枣树。
以后它会给你遮阴,成熟的枣子掉进河水里,鱼儿们来争食。
你听枣树的根须在土里吸水,听鱼儿们吐着泡泡窃窃私语,听风拂过水面,把过往的尘嚣涤个干净。
是不是,要比人声好听得多?
河水沁出细纹,纸钱儿漫天飞。
息爱道:“姑娘的死,不能全赖王爷。”
“我知道。”
“宜都王府的死士都服过毒,本来,我若逃走也活不过一年。王爷给了我解药,允我跟你走。”
“我知道。”
息爱叹一口气,“十一,原谅他,也原谅你自己。”
我把最后的一掊土压实,立起来。
“我不恨他。我只是没有办法再面对他。我、他、和啼玉,当中任意两个都没有办法再互相面对。所以啼玉走了,我也要走了,一样的走,只是选的路不同。”
离开建康的那天,又是阴雨连绵。
二月初一,春风急,风把人刮歪。
我下意识地看城楼,上头空荡荡的,只余笔直立着的旗杆——谁会在这样坏的天气,出来送别呢。
刘义真道:“红枝,这便真的走了。”
“恩,走了。”
我垂头,想起那一年在滑台刘义隆立在城楼上,也是刘义真陪我上的马车。
日子总是在重复,我与刘义隆,总是一次又一次地离别。这一回,是真的再见无期,也不想再见。
马车走得很快,把建康城甩得远远的。甩开那些繁红倚翠,甩开那些处尊居显。过去了,都过去了。
这么大的一座城,哪一年不造出几段故事?
都是些老掉牙的故事,俗不可耐的故事。
可我不自觉又回头,目光放远放高,寻过城楼上一根又一根的圆柱子。
我似乎在找什么。
有一根柱子的后头,隐约立着一个人。
他的身材很高,很瘦。衣裳已经被雨淋透,他却还静默着立在那里。
我猜在那些俗不可耐的故事中,也有一个关于他的故事。
这一个故事中有他全部的过去。
他立在柱子旁边,静静送别过去,就像一根没有生命的柱子。
我望了他好一会儿,然后别过头朝息爱道:
“雨真大呀。”
雨真的越下越大了,今年的雨水特别多。
很多年以后,人们都在传,宋文帝刘义隆在称帝那天登上建康城楼。他巍巍八尺身材,气宇轩昂,举手投足间帝王霸气尽显无疑。
然我总记得,他每次站在城楼上都落魄极了。那副模样,不过是个无助的男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周五空降一门考试,所以这周的更新任务完成不了了。
已经请过假,也同你们说一声,抱歉了。
看文愉快。
:)
48
48、【番外】 啼玉 。。。
她自宜都王府出来,套的是一件葛布衫裙。锦绮不适合她;纹罗也不适合她。她本就是个下人;没有飞上高枝的命。
她,刘啼玉;配着显赫的国姓,叫着诗意的名字。然而这些根本不是她。
她慢慢地走着,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只觉得整个人都很空,能听到腹腔中内脏晃荡的声音。
建康城的这座宜都王府也修得太空;华而不实。
她开始怀念宜都,想念那里的两只石狮子……回去吧;她想;边想边走。
可回到哪里去呢?
庐陵王府,那里是她现在的家,那里有她的夫君。
可她的夫君并不爱她。成婚以来他一直闷在书房,偶尔见面也是会笑一笑的,但那笑容疏离,带着礼貌的敷衍。
这四个多月,她百无聊赖,渐渐就习惯了远远地望。
习惯呵,习惯是一样很可怕的东西。尤其是晚上,当寂寞被黑暗无限放大,她睁着眼睛躺在墨色中,见到他投在东边墙上的影子——是一个清癯的侧影。
他定是点了灯坐在窗前,他定是捏着一管羊毫笔不停地画,他定是在画那棵不开花的老梨树。
看着看着,她便入了戏,不自觉想这梨树是为她画的。她想原来这世上有人同她一样执拗,认定了一样东西,便是矢志不渝。
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很多时候开始于怜惜,她心疼刘义真,如同心疼自己。
于是便放弃了最初嫁给他时的念头么?于是便开始幻想与他的将来么?他毕竟是自己的夫君,是奉了圣上之命,秉了媒妁之言。
她几乎肯定幸福要来了,她的要求一向简单且卑微。
那天她送走了小姐,也送走了曾经最执着的一个梦。那一下已经耗尽了她大半的力气,可她还是积极的,因为有了希望。
她回到庐陵王府,却发现房里有厚厚的一沓文书,扉页上写着“庐陵王刘义真之罪状列数”。
这曾是她最想要的,他亦早就看出来,如今亲自交到她手里。
他是真的决心要走了,也暗暗做好了准备,他从来都是个聪明的人。
可他从不曾看透过她的心。他的目光,一向只为小姐而停留。
那便遂了他的意,也成全了自己当初的意图罢。
她微阖了眼睛。
早知现在,又何必,嫁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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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走到闹市,街上还是那般喧嚷的,她充耳不闻。她只听到自己体内的一个声音说,你错了,你害了刘义真,你对不起他。
对,不该嫁给刘义真的,不该。
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她想起昨夜的刘义隆,颓废,沮丧,全无生机。他喝了好多酒,胡子拉碴,拽着酒坛子不住絮叨着:离离,离离……
他道,我不逼你,我放你走,离离,我真的放你走了,我没有资格。
他又道,我哪里比不上他?为何你选的是他?他也娶了妻子,你为何选了他却不选我?我不要再和他争,争来争去你还是跟他走了,我不要再争下去,累,太累!
……
不对,她记忆中的刘义隆,不是这个样子。
那一年她才八岁,随着小姐和夫人上山避暑,就认识了刘义隆。
也不对,不是她认识了刘义隆,是小姐。
她又险些忘了,她从来都是个旁观者。
刘义隆是一个生得很好看的少年,却穿着沉闷的黑袍子,成天板着脸,练剑,练剑……那一副小大人的模样,瞧着真是别扭极了。
小姐不知怎的就对他上了心,起大早爬到梨树枝上,从上往下地偷看。她也想看,却不敢爬树,便猫了身子缩在草丛里,远远地看。
少年在梨树下舞剑,身姿英武,容颜桀骜。
第一回看见他笑,便是小姐从树杈上掉下来的时候。
他笑着问小姐叫什么,可小姐没有名字。老爷不疼小姐,甚至不曾给她取名字。小姐眯了眯眼睛,随意指着一棵梨树说,叫我离离。
离离,他把这个名字念了好几遍。
念得真好听。
他们一起玩,她在后头跟着。一年,又一年,小姐总是很期待夏天,她也是。那一年,刘义隆要带兵打仗去了。
他问小姐,这世上你最在乎的是谁?
小姐说,一是娘亲,二是啼玉。
刘义隆说,没有了?
小姐说,再没有了。
刘义隆沉了眉,不说话。
小姐“咯咯”地笑,我以后最想当将军夫人。
刘义隆的脸刷一下红透了。
他愣愣望了小姐很久,然后哆哆嗦嗦抬了手,把小姐的脸掰向他。
小姐装作什么也不知道,扬起脸,只朝他笑。
他似乎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轻轻地,轻轻地在小姐的额上啄了一下。
那是世上最纯粹、最干净的爱情。
白梨花落下来,融成一片皎洁的月华。她只是看着,心却也随着一起融化了。
******
她走出闹市,顺着河岸一直走。这里安静多了,又安静得有些荒凉。她想,是不是再怎么繁华的过去,都会归于荒凉。
她以为那一份少时的爱可以永远存活下去,可以开出花,也可以结出果。但那株老梨树一直是死的,自小姐换了梨木心的那天,就死了。
她终于明白,执拗的只是她一个而已。她爱小姐,也爱刘义隆,她更爱的,是他们之间的爱情。可爱情早就死了,当初的离离和少年也死了。
她习惯了去看,看着看着,自己便入了戏,要以维护这一场少年情事为己任。可就连那么卑微的一个念头,她也无法完成。
她是谁呢?她不过是个旁观者。
她不叫刘啼玉,她本姓张,叫小兰。张小兰,这是乡间最普通的名字,一抓一大把。
她宁可自己是一个孤儿,便可以给自己编造一个离奇的身世。可不是的,她的父母都是农民,脸上带着木讷和畏缩,他们干农活,生孩子,孩子干农活,再生孩子。
她既不是兄弟姐妹中最大的一个,也不是最小的一个。她被卖到徐司空府,也不是出于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只因为她无足轻重,卖了,便卖了罢。
她不过是一个最平凡的人,生时便不被祝福,死了同样也无关紧要。
她走到护城河边,河水静静的,百年来,亘古不变。
模模糊糊的,她看见一个五六岁光景的女娃娃,扎着土气的羊角辫,穿着单薄又破旧的灰布袄子,在大雪中一动不动地站着。
女娃娃冻得直吸鼻子。
她也觉得冷。
那一回,她被爹爹骂了。爹爹说,小骚包,给我死出去,再别回来!她听了就真走出去,下雪了也不回,木头桩子似的站在风口。
她自小就倔,这是命。
她朝那女娃娃招手。
女娃娃回了头,顶着一张皲裂的小脸蛋,笑着,冲她跑过来。
她也笑,朝那女娃娃跑过去。
风,她听见风在耳边说,错了,从头到尾都错了。
可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了。
就像一只大鸟,她觉得自己像大鸟一样自由。
她听到很多从未听过的声音——云朵私语的声音,树木爆青的声音,鱼儿呢喃的声音。
“铃——铃——”
又不是荒漠,怎的会有驼铃?
作者有话要说:原谅我任性地先写了啼玉的番外,虽然你们都不喜欢她。
我很爱她,因为她不够高贵,不够漂亮,不够聪明。
因为她不过是个最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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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四六】 千山万水 。。。
刘义真被废,新安郡几乎等同一座囚牢;这一路迁徙;虽明面上无人看押,暗里不知有多少双眼睛在监视。无奈新安在南;而我欲北往。
息爱道:“向南走也是权宜,有时要达成一件事,不免走些弯路。”她只知北方有我的良人,我不告诉她是谁,她也不多问。
拓跋嗣灭梨族满门;我是可以不在意的,息爱却未必能释怀。
实际上我与拓跋焘的距离;又何止这些呢。
好在这些忧愁都是悬空;不去多想也就罢了。我便是这样的一个人,只要那阻难不是实实在在,不曾禁锢得我寸步难行,我便懒得花心思在上头。
我的心思如今都在宝宝身上,这段日子,他一点一点地在我腹中长大。
我在心里告诉宝宝,愈靠近新安,便是愈远离过去。等到了新安,我们便可以彻底摆脱从前,去找拓跋焘。
三月,墨色的新安郡披上一层绿,似老山石上长出青苔来,那绿色并不显出生机,反倒带些颓靡气。
初入郡关,我们坐在路边一家茶肆喝茶。用的是粗瓷大碗,茶水发咸,带了粗放的味道,是河水味,或是泥土味。点心奉上来,却是一碟糖包,甜得发腻。
然我们都吃得很用心。
我道:“义真,吃完这一餐,便分别吧。”
他不抬头,草草“嗯”了声,又夹起一只点心。
吃完这一碟,他道:“老板,再来一份。”
我望着他把一只只包子往嘴里送,吃得极优雅,雅而慢,唯独是不抬眼睛。甜到发苦的糖包,他却吃不够似的。
待吃到第五碟,他终是咳嗽起来。
这咳嗽的毛病也是因为我才落下,他本不能吃这么多糖。可他喝过大碗的茶,又继续吞起了包子。这一回是大口大口的,像是要在压住咳嗽的同时,压制住其他的什么东西。
我低声道:“终要有一别。”
他顿一顿,把面前的最后一个糖包吃完,又朝老板道:“再来一份。”
我觉得心里难受,怔怔望他,不语。
他才把脸抬起来,那眼睛像是铺满了菱蔓的平湖,当中吹起一阵风,把澄碧的叶子吹开,露出一角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