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雪奇缘-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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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东城外的陈三鬼迷心窍,借了他的高利贷,只怕这次不死也要扒层皮!”
“自从他请来了那个号称西北虎的武师,就更加无法无天。欠了他的钱要脱层皮,没欠他的钱,惹着了他也没什么好下场!这世道,好人难活呀!也没人管管他!”
“管?谁敢管?两年前两个姑娘路见不平,从他的手下救下一个小姑娘,结果他串通盗匪,差点毁了人家姑娘的清白。要不是一位路过的女侠相助,还不知道有什么事发生呢!”
“通匪?难道当官的就没治他的罪?”
“官字两个口,上吃百姓的供奉,下吃奸商的贿赂,谁真正为百姓做事?当年虽有盗匪的指认,可等三位姑娘一离开,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放了刁六!…”
“嘘!小声点,小心惹祸上身!”
傲霜满脸的冰霜,转过头,问站在旁边看着她好半天的小二:“他们说的都是实情?”
“都是实情!你们走后没过多久,刁六就被放出来了,他说盗匪偷了他家的东西,栽赃给他。”小二小声地说道。心里暗暗地希望眼前天仙一般的侠女能为民除害。
“今日之事,你该明白怎么做吗?”傲霜一脸的严肃,明白他心里热切的希望是什么。
“明白!我就当没看见您,也没听见您的问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知道!”小二压低声音,说的却十分郑重。
傲霜好玩地看着他:“你以为会发生什么事?”
店小二尴尬地笑笑,没敢接下去。
“什么也不会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什么,也与你我无关!懂了吗?”看着他的表情,傲霜心里明白,自己这么一说,店小二非但不会禁口不言,反而更会大肆宣扬——当然是悄悄地。让他知道祸从口出这四个字,确实有点难。
西京的郊外,一片苍凉,春风还没带来绿的生机,漫山遍野的是焦黄色的灌木丛,和贴着地皮生长的荆棘草。在黄昏的日照下,现出一片绚烂。
纵马在草原上,眼前辽阔无际的大地,和万丈无垠的晴空,让傲霜的心不觉慢慢地荡开,松开手,信马由缰,让自己陶醉在这西部的黄昏中。
如果店小二说得没错,那么这条路,是刁六一伙的必经之路。想到即来的杀戮,要打破这黄昏美景,她倒有点不舍了。
也许他罪不至死,可是她不是官,无法去判断他的罪。在这种动乱的年代,留着他,只是平常百姓的噩梦。她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里逗留,没法做到像当年的“飞鹰”——明心师傅那样,赏罚分明。解决问题最快的办法就是:消灭祸源,以杀止杀!
随着一阵喧嚣,刁六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后面跟着保镖和一伙手下,得意洋洋地走来了。
看来他已经得逞了,据小二所说,他这次的目标,正是这匹良种马,为了得到陈三的这批心爱良驹,他不惜雇人和陈三赌博,在他赌输之时又借给他高利贷,最后陈三陷在滥赌之中,输尽家财,当然也没法保有他最心爱的马了!
傲霜一抖缰绳,也不掩藏,直接纵马冲了过去。
一切的发生出奇的顺利,等到那个武师发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得意过头的刁六骑在马上,而且和步行的他拉开了一段距离,他对于对面飞驶而来的马匹更本没有在意,更何况马上还是个妙龄的少女!
他正眯着眼睛看得兴浓,电光火石间,傲霜已来到眼前。在将与他擦身而过,她的手腕只轻轻一抖,腰上的软剑便如灵蛇吐信,飞射而出,刺中了刁六的心脏,刁六还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咕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眼见得活不成了!
众人一片哗然,以武师为首,霎那间围住了傲霜,叫嚣着要抓住她。
“青天白日的,你竟敢杀人越货,别想从我的眼前逃走!”
傲霜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眼前的武师,对周围人的叫嚣不做理睬。
“天虽是青天,却没有白日;我虽然杀了人,却没有越货,我没有逃走,要想走,你也未必拦得住我!”
那武师挣红着脸,想要骂人,可是看到傲霜的气定神闲,不觉又把话缩回去。尤其是她那冰冷的眼神,让他不觉打了个冷战:别是自己遇见了什么天外高人了吧?思及此,他的气焰顿时消了很多。一拱手,打了个招呼:“这位不知是哪门的女侠,不知道怎么称呼?为何一出手就杀了我的东家?”
傲霜轻蔑地笑了一下:“我不问你是哪派的孽徒,你也没必要知道我来自何方!至于我为什么杀他,”她用下颌指了一下刁六,“你跟着他助纣为虐,应该比我更清楚他的所作所为!”
武师涨红了脸,身后的一片喊杀声,让他不能退后:“好!既然如此,你可别管我不客气了!”他一招先声夺人,向傲霜攻去。
然而,助纣为虐和不自量力者,必将遭到相应的惩罚。当他倒在地上,脸上被刻上两条永恒的鞭痕时,他开始后悔接了这趟差事。
他躺在地上,喃喃地抱怨师傅教的武功没用,可是心里却明白:自己真的遇上高手了!西北虎,顷刻间变成了猫!
“记住,这既是为富不仁,欺负良善的下场!”
一群大男人,战战兢兢地看着那一骑白马绝尘而去,都长出了口气。心里不觉都暗暗地想着:如果刚才与她对战的是自己,会不会有一线生机呢?
卷三 复仇之剑
第一节 劫后重逢
清晨的空气带着点冷洌的清新,李美云洗漱完毕,来到院子里,仰着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轻轻地抿了下头发,挽起篮子,打算去买早饭。
现在的她没有一点昔日的痕迹,更像是一位平民家的姑娘:头发在脑后辫成一条黑油油的大辫子,辫梢扎着红头绳。身上蓝色的粗布大袄,滚着一条直边作为点缀。素面朝天,唯一的装饰,是耳上的一对做工细巧的金质耳钉——那是她身上唯一来自红颜居的东西。
任谁见了她,也没法把她和当日红极一时的女乐师——柳君的徒弟联系在一起!
现在她过得很平凡,却是甘之若怡。繁华本不属于她,她没有飞雪那与生俱来的非凡的气势,做个居家女人,一直是她的心愿。
前面传来轻轻的叩门声。一定是隔壁王大婶约她一起去买早饭。
美云答应一声,加快了步伐。嘴角弯起了一个笑沟。什么时候,王大婶变得这么文雅了。以往她都是大着嗓门喊的。
门呀的一声,应声而开。美云看着立在门外的人顿时呆住了。
那个和她相伴长大,曾经相依为命,让她牵肠挂肚的人,赫然就站在自己的眼前!端详着她似笑非笑的面容,惊喜的泪涌上来,渐渐模糊了视线。
两年的分离,她变得更加英姿飒爽,经历了风霜,让她变得更加成熟而完美。那如星辰般的眼中有着少许的喜悦,多少驱走了一点惯有的漠然。
“你…你!你终于…回来了!”再见亲人的喜悦淹没了她,让她有点语不成句。
“怎么,不请我进你的小院子里坐坐?是不是有什么不该见的人?”傲霜明白她的激动,调侃她。其实自己的心里也有些回家的喜悦,尽管这个院子她只住过一个晚上——烧了红颜居的那一晚!
“瞧你说的!”美云一下子就破涕为笑,侧开身,打开了大门,让傲霜走进来。
一个小小的院落,收拾得干净利索,虽然略显简陋,却也显得温馨而舒适,不见一丝当日的败落。
她自己过得还不错吧。
傲霜举步走了同样小巧整洁的房间,手抚过油漆已经剥落的,做工粗糙的桌子,坐了下来。
“这两年你都以什么维生?”如果有人知道名满京华的女乐师住在这种地方,只怕京师内外的知名戏班都得打破了头,抢着来聘请她吧。
美云手忙脚乱地端茶倒水,有一种盼得游子归来慈母的喜悦。
“我替人家缝缝补补,做一点裁缝,卖一点刺绣,度日倒也绰绰有余。”她把手里的新沏的茶递给了傲霜。那茶叶还是她去年珍藏的,当年傲霜最喜欢的茶叶。
傲霜接过茶轻抿了一口,头没有抬起来。
“对了,最近我的刺绣已经放在西汀街寄卖了,答应帮我寄卖的是西汀街最大一家铺子,老板待人厚道,价钱也公道。他说我的刺绣能卖个好价钱。过不了多久,我就能有些积蓄了,这样我们就能换个好一点的房子了,你回来也不用……”
美云满怀喜悦的喋喋不休顿时打住了,她瞪大眼睛,看着自己被紧紧执起的双手,想要缩回去,却敌不过她的力量,只好任由自己的双手被翻了过来,变得粗糙的手指上,色泽不佳的手心,都被晾在了傲霜的面前。
“这,这没什么的,主要是我…没注意保养……”
“你后悔吗?”傲霜抬起头来,目光紧紧地看着这位曾经的“侍女”。天知道,她从来没把她当做什么低人一等的侍女,对于她,她更像个知心的朋友和姐姐。
可是,自己从来没问过她的意愿,从来都是她跟随着自己同进退,登台谢幕,甚至放火,逃亡,直至落入尘埃之中,平凡度日。
她是甘愿的吗?还是只是习惯了?
“后悔?不,能离开那里,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美云反过手,握住了傲霜同样不再娇嫩的手。
“傲霜,你知道吗,自从第一次见到你,你让师傅留下了我,我就下定决心,要一辈子跟着你,保护你。”她的眼中写着满满的真诚,声音却是无比的坚定,“我知道你很坚强,待人处事比我成熟,我从心底里崇敬你。可是在我的心底,我就是觉得你像我的小妹妹,我要跟随着你,哪怕天涯海角。只要你不嫌弃我,就让我永远陪着你吧!”
傲霜不说话,脸上阴晴不定,只是两只手紧紧地回握着美云的手,心里却已经翻江倒海般地揭起了擎天的巨浪。
不,不行,在这个世上不能有太多的牵绊,不能让儿女情长拴住自己的脚步。
在这乱世之中,每个人都得学会自己生存下去。
连最亲最爱的人,都可能弃你而去,还有什么样的感情是靠得住的呢?
过了半晌,她松开了双手,语气平静地说:“说说看,京城这两年都有些什么新奇的事?”
如果真有安定的那一天,再接她走吧。看着美云瞬间暗淡的脸色,她只能在心里暗暗地想。
也许,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吧!
美云黯然神伤了没多久,整个人又恢复了刚见面的喜悦:“说到新奇的事,只怕除了红颜居的衰败,五君的分奔离弃,就数金格格的婚事,是最近街头巷尾的饭后谈资了。”
“金格格?她的婚事有什么新奇的?”美云没理由对她讲一些流言蜚语,这其中恐怕大有玄机。
“金格格倒也不足为奇,可是加上那个新郎官,这却有的奇了。”
“新郎官?谁会有这么大的威力?”
“这个新郎官本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是一届官宦罢了。可是他却牵扯着一宗希奇的情事。”
“他是谁?”傲霜的眉头微微地皱了起来,心里暗暗地有些明白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对香君师傅情有独衷的司令官,唐一德!”美云的语气中带着讽刺的味道。
薄幸的男人!才不过两年多的光阴,就能放下了当年的痴情,去娶一个晚辈了吗?
想起当年雨中的那一幕,傲霜困惑地皱紧了眉头:难道是自己看走眼了?还是…男人的所谓痴情不过如此?
“不过,他只让金格格作第二夫人,正室的位子却空着。据说是为了他曾经魂牵梦绕的香君,他不打算娶正室夫人。”
傲霜冷笑了一声:这个虚伪的男人,陈香君何曾想要这正室之位!
“我的两个义妹有没有消息?”不想纠缠无谓的人和事,傲霜转换了话题。
西京分别时,她留下了这个联系地址,相约整年的时候可以在这里相聚或者互通音信。
“对了,一年前,那位方小姐来过了,没见到你,留下一封信就走了。那位赵小姐前不久才来过,说要在京城呆些日子,现在还在京城也未可知呢!”美云说着赶紧取出收藏在卧室里的书信。
傲霜接过信来,展开一读,不觉露出喜色,还有一点如释重负。
“你知道赵欣雅住在哪里吗?”既然方晓虹不再是自己的障碍,那么一切都好办多了。她的心不觉轻松起来。
“好像是住在伊兰饭店。不知道现在走了没有。”不知道傲霜在哪里结识了那样两个出色的女子。可是她们三人倒真有些相似之处。
傲霜微微沉吟了一下,想要说什么,一抬头,看到美云殷切的目光,心一软,说道:“好吧,我明天再去找她吧!今天我们就在屋里闲话家常!”
晓虹的信上说,她回到家里,与家人意见不和又跑出来了。还说再也不回那个没有人情味的家了。
尽管她没有说,是什么样的意见不和,可是傲霜知道,必然是一身正气的她,无法赞同家人的作为,所以闹翻了。
可是,那样的家庭,如何养育出这样的女儿?当年的她娇小可爱,可是成长的她竟也没沾上一点大小姐的傲气和娇贵。她的武功又是在哪里学的?倒有几分与天山派武功神似的地方。
当初刚结识之时,她不愿意听到关于方府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