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同人)猫家穿越记事本三国篇之书院青葱-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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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有一友人,曾引用马援一句话,如今看来,甚是贴切,‘当今之世,非但君择臣,臣亦择君’,令君以为如何?”说这句话的,是历史上的那个周瑜,说的是汉光武帝刘秀和马援的故事,被老猫用来形容这个乱世,再恰当不过。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君为臣纲。”荀彧引用了《易经》,表明君臣关系的天然不可逆性。
“可是子曰,‘君君臣臣’。自然君不君,臣不臣。重阴必阳,重阳必阴”老猫从君要行君道,臣才会行臣道,换而言之,则是社会契约论的论调,随即扯到了《素问》里的阴阳转换,表明改朝换代不过是必然现象。
糖猫表示,她就是在一边打酱油的,学霸的世界她不懂。他们对于王权的看法进行了初步的交换,犀利到有些离经叛道,不仅是老猫,就连与她进行学术讨论的荀彧也是如此。
看似荀彧与老猫在讨论儒家经义,但实际上,这一人一猫交锋的关键点,是汉初黄老学说所主张的“王在法下”与董仲舒扭曲过的儒家主张“君权至上”的对立。若是在四百年前,难以想象身为世代名门的荀家,居然会有人很傻很天真的将希望寄托与君主身上。士族存在,本来是为了制衡王权,比如说类似的发生在英国的Glorious Revolution(注2),将天下寄托与一个绝对英明的君主,这本身从设定上来讲,就不该是久经朝堂风雨,熟知其中内幕的人能够给出的天真的设想。更何况从汉献帝的基因提供者来说,怎么看都不是优良的育种对象。
见到短期之内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双方都无法说服对方,老猫觉得不必再浪费时间下去,说道:“令君,在下少时曾读过一则故事,据说是传自大秦(罗马)以西,说的是,一个农夫干完农活,看见一条蛇冻僵了,觉得它很可怜,就把它拾起来,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用温暖的身体暖热它。可蛇苏醒后却反咬了农夫一口。如今飞鸟未尽,良弓已藏,狡兔未死,走狗将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令君安知今日之走狗,非明日之你我?”许是生在不同年代的缘故,老猫对于荀彧忠于汉室的那份忠心难以体会,至于那种能让僭越称帝的袁术为之丧命的,大汉四百年的积威,她今天也没有在刘协的身上看到。她见到的,不过是一个目光短浅,权利欲超过理智的劣等品,也许在玩弄人心上,有着其先祖刘邦的特质,然而能让荀彧不惜牺牲自己,也要死守在汉朝这个断壁残垣的理由,她一个也没看见。
见到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就要因为老猫的一句话而变得有些僵硬,糖猫决定插手缓和气氛,从工作的角度来看,负责教导曹老板幕僚和尚书台人员珠算的糖猫与这位被宦官之女抢亲的美大叔比较熟。“令君,姑且不论身份地位,但从作客的角度开看,曹老板是开门揖盗了。(注3)”因为荀彧是正人君子,所以只要在道义上说服他,他便不会刻意为难她们。“对于喵喵来说,我不喜欢慷他人之慨的人。我们的薪俸课都是曹司空给的,请他来做客也就算了,屯田所收税负今年不过刚刚冲抵军费而已,哪里经得起这么点蜡烛的?如今还想反客为主,也不称称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年终盘点之时,糖猫毫无意外的被捉去帮忙,因为对于这些数字也有大概的印象。枣祗推行屯田才两三年,真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乱烧蜡烛,花大笔钱去绿波廊买玻璃,这是出生的时候把脑子落在娘胎里了吧?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尔等薪俸,应是朝廷所付,司空不过暂时代掌。陛下并非不知人间疾苦之人,在长安历经坎坷,在洛阳百官腹中饥馁,也曾施粥用药。”由于汉献帝在这上面确实有值得诟病之处,无论在历史记录中,刘邦近乎流氓,但在创业时,他是筚路蓝缕,胼手胝足的努力过,而贪图享受,妒忌贤能的表现,在经由老猫提醒后,让荀彧一下子想起了更始帝刘玄(注4),这样的联想令他不寒而栗。
“那他大概也忘记了,逃离长安那一日一船被砍下的手指,也忘记了是谁把他从荆棘遍布的洛阳,迎到了这个许都。”老猫扑哧一笑,带着嘲弄的口吻,因为周瑜的缘故,她特地看过《资治通鉴》,对于汉献帝掏出长安的那一段,记录显得分外血腥,无数的官员,宫人,为了掩护汉献帝而死去,临渡河时,很多人没有及时上船,就趴住船沿,而董承动手,把这些人的手指都砍了下来,这些手指装满了整个船底。而且,讽刺的是,即便这样危险的时刻,他都没忘记把伏后和董妃带出来,这一幕和“让领导先走”何其相似?
“The Government的权力,应当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这才是国家得以存在的最初原因。天有常行,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王制篇》这里面的内容令君不会忘记了吧?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六韬》更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在荀子后人的指导下看荀子,果然看出了很多后世被误读的东西,而这个年代有一个十分值得推崇的一点,就是在看皇帝不爽的时候,可以辞官不干,到了胡适那个年代,更是可以把老蒋郁闷到只能在日记了吐槽,而再往后,借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诱饵,实施“引蛇出洞,一网打尽”之后,就只有“防民之口,胜于防川了。”
这时代的洪流所发出的轰鸣声,荀彧并非充耳不闻,只是这四百年的大汉,怎么忍心让它在自己眼前倒下,就算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它也是他的国家。他选择坚持自己的信念,但是他要守护的,却不值得他牺牲自己。在这个年代,江山社稷还混为一谈,王耀君确实很可爱,但他的上司却不一定都有爱。善于识人的荀彧何尝不知道,当今天子不过中人之资,守成有余,若要光复汉室,却力有不殆,而他宁愿有着帝王之资的主公成为周公,也不愿他成为王莽,遗臭万年。
自党锢之后,慈明叔对天子多有怨言,尽管也密谋诛杀董卓,但那样的以身殉国的气概,却不主张他们私下里再坚持,对于孔融的评价,更是低到极点,沽名钓誉,尸餐素位之徒便是全部评价,所以作为他的学生,老猫完全免修了孔融的课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仲豫在出任黄门侍郎,与孔融一起为皇帝讲学之后,荀爽就不愿再见到他,近乎变相的逐出师门。
“既然不忠于天子,又为何出仕?”这才是矛盾所在,荀彧义正词严,当他们接受那个官印起,就应当为大汉尽心尽力,如同他们的前辈一般。
“当然是因为这身官皮有用。”老猫若无其事,站起身来,居高临下,一脸肃然,“自始至终,余所忠者,非一家一姓,惟华夏尔。”
注1:荀悦字仲豫,为荀彧大伯荀俭之子,早年丧父,十二岁即可说春秋,家贫,美姿容。现年51岁。
荀爽:建安三年71岁,注解《礼》,着有《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
注2:Glorious Revolution是英国一场政变,导因于国王与国会权力之争以及基督宗教新旧教之争,发生于1688年到1689年。英国国会辉格党、托利党信奉新教之党人们联合起义;将信奉旧教的詹姆斯二世国王罢黜,改由詹姆斯之女玛丽二世与夫婿威廉三世,两伉俪君主共治英国。此后君主立宪制建立,有《权利法案》为其结果。详情请wiki
注3:这个典故尚未发生,开门请强盗进来。比喻引进坏人,招来祸患。《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张昭对十八岁刚刚死了哥哥的孙权说“况今奸宄竞逐,豺狼满道,乃欲哀亲戚,顾礼制,是犹开门而揖盗,未可以为仁也。”
注4:王莽乱政时,绿林赤眉起义时,绿林军推出的领袖,本来从功绩和能力及势力上,都是汉光武帝的兄长刘演更为合适,但是由于其余势力害怕刘演刘秀两兄弟一方独大,推举了刘玄称帝,刘玄上位后找借口弄死了刘演,还令刘秀不敢声张,最后刘秀经过多方努力,最终称王,具体请自行wiki。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死了好多脑细胞,用典略多,有不明白的请提问。
改了即便,感觉结尾这里还是需要矫正一下,等回来以后再修。
与令君立场的差异,是一开始就决定的。正是因为老猫她们还未被磨平棱角,才会如此正大光明的提出反对意见。
留言各位稍等,回来以后再回复。
☆、第九十二章 下注孟德
“自始至终,余所忠者,非一家一姓,惟华夏尔。”从初次见面以来,始终是保持着漫不经心态度的老猫,终于在荀彧的面前,表现出了她真实的思想,这一刻的情景,与数十年前那句“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莫入此门”的诺言,重叠到了一起。然而她所说的华夏,并非主流媒体所宣传的华夏,而是指的在这土地上生存,后来被称为汉族的那群,在更古早之前,被称作为华族,诸夏。
老猫这句话的意思,排斥了所有非炎黄苗裔的那些,尤其是通古斯后裔和蒙兀血缘,而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暂时只有荀彧能够明白她想要表达的真实含义。她不会为这个“汉”王朝鞠躬尽瘁,反而是任何可能威胁这个狭义的华族文明延续的因素,她将不遗余力予以铲除。哪怕她所针对的,是这个汉祚最正统的继承者也一样。
“博士之职,依例非过知命之年(50岁)不可,今令君举荐,朕怜尔等孤弱,又有真才实学,故破格录用之,尔等当戒骄戒躁,为国尽忠。如今汉室虽风雨飘摇,然大乱之后必有大治,望尔等以江山社稷为念,助朕复高祖光武之盛世。”
严格来说,就资质上而言,汉献帝刘协并不是最差的那个,就转眼抢夺挖掘他们的功劳上,手法很是熟练,只是,早就将这段历史当作故事来读的老猫并没有多大的敬意,或者说在她看来,想要成为她的主公,必须是拉得一手好仇恨的神T,思路应当以阳谋为主,若论少年君王,嬴政的资质远胜刘协万倍,若是小说,亚尔斯兰并没有超凡的才华,但他的性格也足以成为他魅力的一部分。
“当年何后在后宫中一手遮天,王美人尚能隐瞒至平安诞下王子,可见必有其心志过人之处。不过令君知否?灵帝临终前,曾托小黄门(太监的一种)蹇硕立‘董侯’为帝,只可惜袁绍自作聪明,联合了何进除阉党,结果导致‘史侯’继位,荀公达虽然参与其中,却不知其中的真相。何后心狠手辣,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安然活到现在,乃至熬死董卓,不可否认,‘董侯’有卧薪尝胆之能。只可惜,在下不是文种。”
老猫这句话,说的是当初一段宫廷秘闻,何皇后是杀猪家的女儿,因长得美貌,被宦官进献给汉灵帝。她确实有几分本事,哄得汉灵帝把她这样的出身封为皇后。可是她醋劲太大,得势后动辄出手残害灵帝其余的子嗣,导致后宫人丁稀薄。而王美人则是王尚书的女儿,在汉灵帝对何后厌烦后,讨得他的欢心,顺利怀孕。为了保住性命,她用绷带裹住腹部,直到足月,孩子生下,才瞒不住,然后何皇后就干脆利落的一碗毒药毒死了王美人。而灵帝把刘协送给董太后养,因此称之为“董侯”,何皇后生下儿子刘辩后,就送到道人史子眇家去抚养,故被称为“史侯”。
严格来说,若论外戚和宦官的划分,出身贫寒,并被宦官进献给灵帝的何皇后一脉应属宦官,而世家出身的王美人应算外戚,只是这里面牵扯到了灵帝最宠爱的宦官蹇硕,因此袁绍脑子不清楚的时候,也有点宦官外戚傻傻分不清的感觉。只是老猫如今提起这段公案,并没有想要跟令君深入探讨这段宫廷八卦的意思。只是借此变相肯定了刘协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不过心思太过阴沉,不是她欣赏的类型。在世家们看起来关键无比的宦官外戚之争,站在历史的角度,不过是一丘之貉,她哪一派也不喜欢。
至于最后这句,则是借了勾践“卧薪尝胆”之典,说越王勾践被吴国打败,被收作奴隶,每天睡柴火,添苦胆,(似乎口味略重?),不忘国耻,最终借助文种和范蠡得以复仇,只是范蠡看得更清楚,在写给文种的信里说说勾践“可同患难不可共富贵”,因而成功后率先带着西施美眉跑路了,“兔死狗烹”这个成语也是典出这里。最后勾践给文种送来了伍子胥自刎的宝剑,文种只得自杀,而范蠡化身陶朱公,安享晚年。
老猫这句话并没有一句明确的拒绝,但是对于熟悉典故的荀彧而言,这已经是再明显不过的拒绝,但在大义上,却挑不出一丝错。如今虽然不是战国,但情势复杂,不下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