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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爱之后-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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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想合理的项目有很多,但文化类节目,主要是靠运营。光一个好的创意,有什么用?如果没有强的推广资源,光靠走心那几个人,你觉得做出来的节目会有多少知名度?更何况,你觉得你的创意很好,那你第一期,请哪几个明星,凭什么人家要来,谁给谁制造效应,这个你考虑过吗?”
  袁苗词穷,她确实是一个新手,连新手都不能算是的新手。
  “那,我不去,这个问题就会解决吗?”
  诸一珩的目光很冷,“袁苗,我以为我说的已经很明白了,你不要得寸进尺。”
  “我怎么得寸进尺了?我不过是喜欢他们,想……”
  “他们是谁?”
  “那个团队啊,走心的那群人啊。”
  “是那一群人,还是那一个人?”
  袁苗明白了过来,“诸一珩,你无不无聊?我说过了,我和他没什么,他只是很仗义,帮了我很多,我……”
  “所以,我来替你还了人情。我投了这个项目,我成全他们。这个人情,算还上了吗?”
  “你以为大家都和你,只有利益往来、只有算计?我们这些人在一起,还有开心。”
  “呵,开心。”诸一珩的脸发白,“就是和我在一起,不开心,对吗?”
  “你也不是为了开心才要我出现在你面前的。”
  两人对视,诸一珩点着头,“你说的对,袁苗,是我不识好歹,替你还人情。”他拿起电话,“我现在就通知撤回来。”
  袁苗赶紧按住,“诸一珩,你能不能别这么无聊?动不动拿这些来威胁我?”
  诸一珩放下电话,声音意外的平静,“我威胁你吗?你说你欠他们人情,我替你还了,这是我威胁你?袁苗,其实稍微关注关注我,你就会知道,文化产业是我的主要投资领域之一。你对谁都重视有加,谁对你有恩、谁有什么梦想,你都知道、你都在意。唯独对我,在我一而再、再而三的砸了你的饭碗,你却连我现在干什么都不知道。你随便搜搜就可以知道的事,你一定要告诉我,你没有做,你也不在意。那就让我来告诉你。这就算我惩罚你,不过分吧?袁苗,我没把那个男人整死,你就感谢我吧。感谢你这样对我,我却还网开一面。袁苗,这辈子,是你先看见了我。除了我,你休想再看别的人。”
  袁苗转身就想走,让他拽住,“袁苗,我只问你一遍:那个孩子,是谁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结束。全文已过半。

  ☆、18…1

  袁苗的大脑一片空白,她呆呆的望着诸一珩。他的脸离她很近,近到她觉得浑身发冷。
  “说,是谁的?”
  “在福利院里,你不都看见了吗?那天你也看见院长了。”
  诸一珩回答的干脆利落,“我不信。”
  袁苗力图想要挣脱他,却被他箍得死死的,“到底是谁的?”
  袁苗更大劲的甩他,“你有病啊?不是福利院的,是谁的?”
  “你想好了回答。”
  “我有什么想不好的。你疑心,你昨天怎么不问院长要他的档案看?”
  诸一珩死死地盯着她,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表情,“是么?竟然有这么巧的事,他那么像你,你还又那么迫切地想要收养他。”
  袁苗的心像是被撞了一下,半是失落半是放松,她说,“哦?你也说像,我妈也说像。看来真应了那句话,看对眼了。可能我就是觉得他像我,所以才收养他吧。”她心里紧张的要命,嘴上却带着一点讥讽的口气说,“怎么了?你遗憾他不像你?”
  她说了这话,心里却万分紧张。他盯着她的脸,仿佛过了很长的时间,她听到他一声轻嗤,“不知哪里来的野种,还配像我。”
  袁苗的心里酸苦,母亲的本能想反击,但理智又告诉她,沉默是金。于是,她目光半垂,不再吭声。
  “袁苗,你说的最好是真的。”
  袁苗从诸一珩办公室离开,浑身都是软的。她最害怕诸一珩问到平平的身世,虽然今天混过去了,但是她很怕。因为她知道,诸一珩根本没有相信。
  一连几天忐忑不安,她有点后悔,当初答应诸一珩的条件,留在诸一珩身边是不是个错误。自己毕竟不是诸一珩的对手,如果真有一天被他发现,那到时候会是一个什么景象,袁苗不敢想。
  刘乐冰在微信上和她说节目的事,还是不知从哪里下手。袁苗想起了秦一凡之前给她的材料,翻开看了一阵儿,多数是宣传材料,并没有太多的实质。想了想,袁苗给秦一凡打电话,问还有没有更技术的。
  秦一凡说,“有倒是有,不过,你要做什么?”
  袁苗说,“你们投了走心,总不会是为了看他们死吧?”
  秦一凡说,“袁小姐说,准确地说,走心并不是我们投的,而是诸先生个人投的。”
  “个人投的?什么意思?”
  “仲文投资有自己的标准,走心确实离这个标准还差不短的距离。诸总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就拿了他自己的钱投了走心,”然后,他又意味深长的说了句,“就像您的薪水,也是他自己个人支付一样。”
  袁苗莫名有点脸红。
  秦一凡说,“袁小姐,诸总投走心,是很破例了。我跟了诸总这么多年,他的投资风格我很清楚。这一单,恐怕还是情感因素居多。我不知道您与诸总过去有什么瓜葛,但他肯为你花那么多钱,至少,可以证明他对你的善意。”
  袁苗呵呵笑,“他还肯陪着我费他的时间呢。”
  秦一凡并不知道袁苗这是反话,还以为她是认同自己,便说,“这就是了。袁小姐,你不要对诸总太苛刻。不管诸总把你抓回来是不是有点小题大作,但理智些,人在职场,不能意气用事。我知道你很优秀,但就客观来说,走心有了你,和有了诸总的投资,大不一样。”
  袁苗也不想再辩论,就问,“那你们打算怎么处理走心?既然你们也知道走心不成熟,总不会这样看着把投下去的钱打水漂吧?”
  秦一凡说的彬彬有礼,“这是诸总个人的投资,诸总要怎么处理,你可以问诸总。”
  袁苗盘算了一通。她并不想这么僵下去,无论是不想激怒他去查平平的身世,还是为了稳住他不要再对走心有什么不好的作为,她都不想僵着。
  由于是冷战,又恢复了各人走各人的。于是,她特别绕道到一个菜市场,买了条新鲜的鱼。诸一珩对吃的很挑剔,什么都能吃,但想让他说个“好”字很难。他对什么都没有大的爱好,唯有鱼,而且,绝对不爱吃红烧,对鱼的新鲜程度要求很高。
  以前在一起、还不知道他的家世时,袁苗曾说,“你一定是好人家出身,遗传下来的基因就说明了一切。鱼都只吃新鲜的,还绝对不吃红烧的,你说是不是?”
  他那时候淡淡笑笑,并不说话。后来她才知道,这句话多么的伤人。
  袁苗今天做的是清蒸,清蒸讲究火候,她一面盯着火,一面默默的想着这些。又想到,基因遗传也许真的是有的,平平也爱鱼吃,而且,也不爱吃红烧鱼。一想到平平,她的心都柔软了起来。
  她系着围裙,把鱼小心的端上桌,返身按亮餐厅的灯。灯光倏然亮起的时候,他正好从书房出来。他停了一会儿,走上前,抄起筷子,夹了块鱼肉。等到袁苗把其他菜端上来时,他已经站着吃了半天。
  袁苗给他盛了米饭。他摸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一边吃着鱼,一边伸手接,袁苗的心里一动,平平还真是像他。连那伸手的架势,和挑鱼刺那微微挑起的眉毛,都和他一模一样,心里也就柔软了几分。
  这一顿饭吃的很干净。其实诸一珩也不算难养,好吃难吃,都能吃下去。还记得刚结婚时,她经常把菜烧糊了,他一样能吃得下去。
  吃了饭,他筷子一搁,人又进了书房。整个晚上似乎和以前一样,差别在于真正的晚上。他上来的比平日早,上床后还关了灯。
  她从来不爱开着灯做那档子事,他喜欢。前几次都由着他,破天荒的,他这次关了灯。而且,这次很温柔,像五年前一样,先滑进她的睡衣,慢慢抚着她。她一向慢热,他也一向很有耐心,等到她有点反应了,他忽然把她的睡衣一捋,很含糊地说,“以后不要穿了,料子太差。”然后捞起她,往下一落。
  两人都轻声叫了起来。
  迷迷糊糊的时候,她想起自己的刚才想的问题:以前从来没有发现他这么霸道。不对,他向来都是这么霸道。她也和曾若锦说过,他就是喜欢掌控。
  这么喜欢掌控人的诸一珩,她以前怎么会觉得他温和清冷不霸道?
  他说的断断续续,她听得也勉勉强强,“两天两夜,你要是再连招呼都不打就消失试试。”
  她想说,我还要休假,却被一阵强烈的悸动所覆盖。
  最后,他说,“袁苗,我知道你恨我,这一辈子纠缠至此,我也只能让你恨我了。只要你老老实实的,我就不会对你怎么样。”

  ☆、18…2

  这两天都很安静,两人虽然不说话,但气氛缓和了很多。
  周末又是晴天。
  秋光大好,空气也不错,新闻上说,有的地方已经可以开始赏红叶了。周六早上吃着早饭,诸一珩漫不经心的说,“今天去爬山吧。”
  “我不去了。”
  “为什么?”
  袁苗想留下来学习,又不愿意告诉他,“我上了一星期的班,累的很,不想去。”
  “哦?”诸一珩似笑非笑,“你是在说,我给你的工作太重了么?”
  袁苗无法,只好由着他去。
  诸一珩开车出来,袁苗坐在副驾。出城的人好多,尤其是往红叶山的地方,塞得简直走不动。诸一珩是急性子,一遍一遍的看着路况,袁苗倒是有点幸灾乐祸,“我早说不出来了。”
  诸一珩看了她一眼,“不让你遂愿,这不就是我的目的吗?”
  袁苗心里说,幼稚,现在急成那样的是你,而不是我。她也懒得回应,索性拿起手机背自己的单词。
  秋晒很猛,阳光通过挡风玻璃明晃晃的射进来,照的手机屏幕反光,袁苗只好用一只手在前面挡着。眼前忽然变暗了,他收回手,带着讥讽,“就不会把遮光板放下来?”
  袁苗看着手机,嘴上很随意地就接,“多谢诸总照顾。”
  又排了会儿队,诸一珩到底不耐,在下一个红绿灯处,打了方向盘,拐到了别的地方。袁苗只觉得他开得挺快,一抬头,才觉得发现似乎上了高速。
  “你这是要去哪儿?”
  “斯城。”
  “去那儿干嘛?”
  “看红叶。”
  袁苗自己查了查地图,果然,斯城离云城有三百多公里。袁苗有点沉不住气了,“诸总,我们去斯城看红叶?”
  “嗯。”
  袁苗彻底无语了,“那我们是要住在那儿?”
  “嗯。”
  “我们什么都没带。”
  他漫不经心瞟来一个眼神,“用带什么?”
  袁苗无语,行。
  诸一珩今天开了个路虎,车速很快,到斯城已经是两点了。斯城是个县,袁苗是第一次来。两人找了个看着还算干净的店,吃了点饭。
  诸一珩问服务员,“你们这附近有什么山吗?”
  袁苗正在喝水,听着这一句,差点喷出来。
  服务员很诚实地用乡音回答着,听那意思,有倒是有,就是有点远。
  于是,诸一珩下一句问,“有现成的路吗?是旅游的山吗?”
  等服务员走了,袁苗说,“诸总,您不是要来看红叶吗?原来您对斯城也不是那么熟。”
  诸一珩喝了口茶,不作意地说,“我不过是看往这个方向的人最少罢了,谁耐烦排队等着。数斯城离云城最近,就这里了。”
  袁苗无语,她特别想问一句,“您知道南辕北辙,或者买椟还珠的典故吗?”
  她当然没问。因为,她当然知道诸一珩知道。
  “明天去吧。今天有点晚。”诸一珩最后说。他又问了服务员县城里哪家饭店最高级,到底是个县级市,居然还有所谓的三星。诸一珩结了账,设置了导航,开车过去。
  从外面看,酒店还不错,办入住时,是用袁苗一个人的身份证办的。进了电梯,袁苗问,“你没带身份证?”
  诸一珩回答,“我也是个法定代表人,一般也不把身份证带在身边。万一丢了,怕有麻烦。”
  因为只有一张身份证,也就只有一张房卡。
  没有家变前,袁苗出入的都是豪华酒店。与豪华酒店相比,这家酒店显然有些朴素,面积不大,床、电视柜、小圆桌和两把椅子,满满当当。袁苗洗了把脸,出来看见诸一珩倒在床上,两腿交叠,脚在床沿外,枕着左胳膊,右手拿着遥控换台,一幅闲适的样子。她一时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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