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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明末无敌特种兵-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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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还有街道之说?统统是黑灰一片,到处都是残缺不全的房屋,墙壁,甚至有一些木头般短黑的疑似人体!

太可怕了!

毛仲不得不为自己的得意之作而良心发现,懊恼不已。

因为房屋和跌到大都烧掉,清军以步兵为主的部队,无法藏身,只能在破坏颓废了的墙壁后面钻来钻去,而明军官兵则快速奔驰,勇猛地追杀,同时,大声命令敌军投降:“大明朱国栋总兵有令,凡是满清叛乱分子,放下武器投降者,一律免死,”“敢于顽抗天军者,格杀勿论!”

明军的军事打击和政治攻势的结合,效果是明显的,因为在满清军中,相当一部分的步兵,是由汉族人充当的,在事实上,存在着严重的压迫等级,一看形势不对,这些汉族军就不再肯为少数满清权贵野心家卖命了,成群结队向着明军投降:“我等是汉军,是汉军,愿意投降,投降啦!”

“我等被迫给满清军当奴隶,苦苦盼望着大明王师的到来!”

“将军,我投降!投降!”

三三两两的投降,成群结队的反正,让明军官兵对毛仲的宽大政策更加敬佩,很快,这些反正了的满清军就得到了具体指示:“凡是愿意投降者,立刻割掉辫子,割掉辫子的不杀,留辫不留头!”

少数清军俘虏还在犹豫,但是,绝大多数的人立刻就明白了,摘掉了满清军的头盔,扯掉了胸前的兵勇标志,拽着自己的辫子,狠狠一刀,就切掉了耻辱的痕迹:“行了,将军!我们投降了!”

“凡是投降大明者,一律算是大明的良善百姓,若是能够战场立功者,照例获得嘉奖!”

明军骑兵高高地坐在马上,向着大群的清军步兵宣传:“就是满族军人,只要投降的,也可以不杀!”“继续顽抗者,汉族与叛贼同罪,翻然悔悟者,满族也是良民!”

也有士兵高喊:“你们的郑亲王济尔哈朗已经被杀了!你们的精锐铁骑兵全部被我们消灭了!”

“多尔衮已经被杀了!”

“大明天军,歼灭满清叛骑三千,已经将城包围,抵抗是没有出路的。”

这些说法,就是在战前毛仲反复强调的,可是,在明军嘴里,怎么说都是别扭,真正能够起作用的还是那些汉人士兵和蒙古族一部分士兵。

本来激烈的巷战,因为明军过于强大的武器,显得那样微不足道,清军投降了的士兵,被武装起来,作为第一道进攻的力量。向前冲锋,因为地形熟悉,战法熟悉,他们又急于将功赎罪,所以非常卖力,基本的情况是,十数名明军骑兵,驱赶着百十号投降士兵,向清军的参残余部分进攻。投降士兵大喊大叫,奋勇当先,将残余的清军砍得乱七八糟。

战斗将近下午五点钟,大半个盛京城已经在明军的掌握之中。明军从城南门扑入,长驱直入,分路攻击,沿着几条残缺不全的街道将聚集在一起的清军驱赶,俘获,将散乱的清军包围,歼灭。

“以毒攻毒的一招,真是厉害!”许多士兵由衷地赞叹毛仲的策略厉害。

也不知道有多少满清步兵军投降,反正,在明军前面的投降军士兵,越来越多,而满清军则越来越少,当五点半左右,天色开始暗淡的时候,明军已经扑到了城市的北面部分,占领了绝大部分的城市区域,这才发现,由于昨夜的风向问题,盛京的北面许多部分,还是完好的,怪不得清军步兵大队回返回城市里坚守呢。

“立刻进攻,进攻,不得后退一步,后退一步者斩!”明军得到了军令,立刻加紧进攻,主要是驱赶着投降军的步兵向前,因为城市街道和防务尚多,北城市区的战斗,相当激烈,明军驱使的投降军士兵和清军的顽固派进行了血腥的战斗。呼喊声,嘶杀声,不绝于耳,曾经有一股清军骑兵突然冒出来,杀进了明军投降兵的队列里,造成了严重的混乱,但是,明军立刻以步枪射击之,将之击退了。

清军没有任何机会,明军节节胜利,分路进击,将更多的街道和房屋院落占领。

“出来投降,投降,再不出来,我们就烧房子了!”

“对,烧!烧死他们!”

面对清军的钻营和顽固,那些乱射箭弩的据点,就成明军攻击的重点目标。

不过,当天色渐渐暗淡下来时,毛仲果断地下令收兵了。

明军带领投降军士兵,向城市的中间地带转移,然后,留下投降军坚守,将战斗中缴获的一些粮食,布匹等物,奖励给投降军,还将打死的清军战马,分给他们吃,然后,明军的骑兵,返回到了城市的南边儿,此时,明军已经从打开了的东门和西门一带进城,使城中的明军骑兵部队,达到了近千人,分守城墙地带,一面休整,一面吃喝。

半夜时分,听得北门附近人嘶马喊,不久,又有剧烈的爆炸声,步枪的射击声,然后,喧嚣声又渐渐平息。明军官兵急于增援北门外的堵截部队,被毛仲阻止了。在夜间,很难看清情况,明军的优势火力也无从发挥,毛仲的果断处置,让许多官兵无法理解。

不顾,凌晨时分,北门附近再次爆发出激烈战斗,使毛仲不得不重视起来,派遣了二百骑兵军和五百投降的汉族步兵,绕道城外增援堵截军,不久,事情再次平息。

天明以后,明军已经吃饱喝足,虽然大块的马肉还没有烧熟,士兵吃得却是格外香甜,前面的投降步兵得到了整顿,粗略清点,约有四千三百余人,汉族军三千余,蒙古军和其他各族军七百余,朝鲜军四百余,骑兵和步兵做了统筹安排,向前缓慢推进,然后,再次进入北城区,开始搜索敌人。

激烈的战斗,再次开始,尽管清军残余很顽固,很凶悍,可是,明军可着步枪子弹精准射击,手榴弹的轰击,效果最为明显,让投降军士兵的士气异常高涨。

突然,有人向毛仲报告:“快,快,将军,敌人,敌人,满清军逃跑了!”

这人浑身是伤,可见刚经历了激烈战斗。

“哪里?”

“那里!”

“清军多少人?”

“不知道,很多,骑兵,骑兵,很凶恶!至少五百人!”

这么多的骑兵突然反击?向城南面反攻倒算?怎么会!这么强的军事实力还存在?为什么不强行摊派撕开北门的明军堵截逃走?

“你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清军的精锐骑兵,好几个人身上穿着黄马褂!”

“黄马褂?一定是清军的主力!来人给我上!”毛仲一招呼,立刻率领三十余名骑兵,五十余名步兵,向着出事地点奔驰,到了那里,只见三三两两的投降军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卧着,旁边还有八名明军骑兵的尸体,已经被人家砍得血肉模糊了。同时,地上也有四十多个满清军骑兵的尸首,有几个还在长哼短叹,没有死净。

清军反向攻击,试图突围的思路,是毛仲没有想象到的,他不由得心急如焚,一旦这股敌军突到了南门边儿,薄弱的防守力量将遭到敌人的突破,敌人就能够从南门逃走!黄马褂的敌人,一定是满清权贵的亲军!

杀!

毛仲军迅速追捕,同时,又派遣了两名骑兵,分向其他部队调遣人手,他决心要将敌人全部围歼,不能逃走一人,只有将敌人尽量歼灭在城中,以后,才少去追捕残匪的大麻烦。

毛仲军追赶十数分钟时,前面已经到了南门不远,看看身后,随行的步兵已经不见了踪影,只有三十余名骑兵。十八支步枪,问问武器,才七十多颗手榴弹。

前面,战斗异常激烈,爆炸声,步枪的射击声,清军的呐喊声,战马的呼啸,野蛮而狂妄的战斗声,刀枪的碰撞,惊骇得如同海潮般汹涌澎湃。

毛仲军马不停蹄地冲到了清军的背后,立刻攻击,清军也发现了背后的明军,分出部分力量,回军攻杀,三十余人的明军,立刻显得捉襟见肘,清军骑兵,约有百十余人,疯狂地进攻,一个个瞪着血红的眼睛,显然豁出命来拼了。

先用手榴弹的爆炸,削弱敌军的气势,然后,以步枪的射击,准确打击敌人,是明军固定的战法,前锋的清军被炸死炸伤二十几人,后面的刚冲出不久,又遭到了三颗手榴弹的轰击,顿时,战马惶恐不已,坚持不肯向前,让上面的清军尴尬愤怒,几个人甚至跳下来向徒步向明军进攻。

清军的后队已经乱了,明军心里稍安,立刻射击。清军的盔甲是普通的骑兵,一旦被击中,很难有挽回的机会,毛仲的步枪,已经瞄准敌人砰砰砰一连串地打了十几枪,枪枪击中要害,打得清军转身就朝南门附近冲。

但是,已经迟了,清军击破了明军的阻挡,从南门洞里冲了出去!

七十二章,活捉皇太极

毛仲大为着急,严令部队猛追,经过战斗消耗,现在的毛仲身边,还有骑兵三十一人,在城门边数米位置,被敌军打散的明军也迅速地反击过来,汇合了毛仲军,八十余人,一齐冲出城门。

清军虽然破围,在城内的损失非常惊人,至少已经被打掉了一半。残余的溃退,成为明军追赶的大目标。

毛仲军边追边和敌人战斗,不时有清军灵巧地在马上返身射击,箭弩的威力很惊人很准确,造成了明军相当的伤亡,而明军绝大多数官兵的马上射击技能还相当生疏,不能对敌人造成合适的攻击能力,只能勉强地追赶。

“就是全部部队打光了,也不能放弃,一定要将敌人追死!”

追出三里多,明军已经损失了十一人,还有七十三人,不过,清军因为分散逃窜,部队渐渐从二百人左右减少到了百十人,一股清军突然返回作战,试图阻挡明军,虽然一阵乱箭造成了四名明军骑兵的新伤亡,可是,明军的步枪射击,在几分钟之内,就造成了敌人被削掉了大半,对射的结果,明军大胜利。清军不得不再逃。

明军狂追不舍,再次追出十五六里的样子,将敌人咬得死死的。不时有清军从战马上摔下来,因为他们往南面逃走,地形并不平坦。时时有树林沟壑扰乱,不得不寻找路途,缓慢了许多。

“杀!杀啊!”明军再次将敌人粘住了,前面的敌人骑兵,看看只有三十余人,毛仲所部,也不过五十三四人的样子,分成两翼,左右包抄过去。将清军围困了。

清军的箭矢已经射尽,或者在焦急地逃跑中丢弃了。现在,所凭借的只有手里的短刀,几杆长矛。

“杀!”绝望中的清军,忽然收紧了队列,向着这一面毛仲的部队,冲锋过来,毛仲摸摸身上,居然没了手榴弹,那边,几个明军很及时地扔出两个,一个将三名清军骑兵炸飞,一个将两匹敌军的坐骑吓蒙,转身就逃,这样,能够冲击过来的,不过二十余人。

“杀!”明军十名官兵,也是热血沸腾,举刀迎战,毛仲赶紧拿步枪时发现,子弹已经用光了。

“子弹!”

“没了!”好几个明军官兵都发现了惊人的危机。

毛仲无法,只能纵马一冲,向着敌人杀去,这样野蛮地角逐体力,是他不屑一顾的,可是,现在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残酷的肉搏战开始了,疯狂的清军,显示出了铁血军人娴熟的马上搏斗技能,大喊大叫,矫健地催促战马,短刀神出鬼没,将明军骑兵,冲得连连后退,明军骑兵,也被激发出了野蛮凶残的本性,在不断的死伤之中,狰狞出顽强的意志,前赴后继,抵挡,搏杀,尤其是那些关宁军士兵,专业骑兵的素质要比水师出身的毛仲骑兵强得多,是他们顽强抵抗,顶住了清军的冲击。

噗,一股鲜血飞溅到了毛仲的脸上,一名明军骑兵被砍断了胳膊,而他,也毫不犹豫地进刀,将对面清军的脸,砍成了西红柿。

因为痛苦而倒地的明军士兵,最后举刀投掷,戳中了清兵的咽喉。

两名明军士兵,舞刀如飞,将一名清军逼退,其中一个趁机砍到了晕头转向的敌军战马,战马惊跳,将敌人摔下,踩在脚下,活活踩死。

在混战之中,毛仲和一名敌军格斗,敌军力大刀沉,招数精妙,搞得毛仲很被动,“哼,死去吧!南蛮!”眼看着刀锋就到了跟前。

毛仲愤然进刀,左右逢源,左手挥舞着空了的步枪,猛然间抡在敌人的战马脑袋上,将其一只眼球打得暴出一团血腥!战马腾空而起,将敌兵摇晃,毛仲趁机戳中敌人的腰间,一直捅进深处。

“哦!”敌军惨叫,落荒而逃。

毛仲士气大振,他的速度和灵巧,在对敌作战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先后将四名敌人刺伤,眼看那着敌人慌乱,他飞身跳上一名敌人的马上,一刀架住敌人的反抗,一手掐进了他的咽喉。然后将血呼呼的手指伸出,将敌人摔下马。

砰的一声弦响,毛仲刚夺的战马中箭,将之颠簸下来,也压住了他的一条腿,眼看着面前两名清兵纵马而来,形势非常危急,他将右腿一收,狠狠的踹在马背上,硬是将沉重的战马踹过,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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