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欺师灭祖 >

第7章

欺师灭祖-第7章

小说: 欺师灭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曾说过你天资甚佳,若根基打牢他日必有所成。”

“他自然这么说。”

“为何?”

我将已玩弄得不成样子的草编小兔挂回墙上,拍了拍手道:“生意场上越是炫耀日进斗金的往往亏的越多,那不停说自己没什么利润的反而赚得盆满钵满。好事嘛,才需藏着掖着唯恐别人知道自己家底,坏事自是宣扬得人尽皆知粉饰太平。师父当然不会说我不如人,无论公开或私下都不会,否则等于承认自己眼光差劲教徒无方,谁会无故揭自己的短呢?”

听完他倒不哀悼小兔了,背对着我,良久方轻声道:“我不喜欢你对人对事的态度,看来子洛说的对。”

“什么?”谁人背后无人说,我并不生气。

“你虽然乐观开朗有时还呆呆傻傻,但真正想什么没人看透。”

乍一听真有些惭愧,可谁不是这样呢,真诚待人的背后多少都有所保留,给自己一条笔直平坦的后路,这是习惯,同时更是承受过灾难后的难以磨灭的本能,或不敢忘。

我也不喜欢大师兄总是中规中矩地维护师父的决议与威严,谦恭有礼的背后充斥着明哲保身的味道,不得罪任何人,也不取悦任何人,虽然很符合孔老夫子的做人准则但我就是不喜欢。

而子洛天生属于王谢之家的世族之风也让我不以为然,诚然他算是贵族子弟中格外平易近人的,诚然他才艺双绝却从不以此自居,可低调本身意味着某种自信,自信又隐隐透出一股不易察觉的傲气,不经意间便让身边的人自惭形秽,偏偏被他真诚友好的态度感动得不好发作,有时还不如和大师兄相处来得亲切自然。

每个人都有不喜欢某些东西的自由,不认可,至少可以沉默。









第12章 第 12 章   独背斜阳上小楼




我的剑突然变得很好使,身法亦极快,或攻或守毫无闭塞,一切毫无征兆地开始畅通无阻,归结因由竟是那几处剑伤的功劳。无论何时何地,哪怕只是和人切磋,只要动武必然恨不得浑身长满眼睛,以防对手的任何出其不意,这种警觉像流进血液钻进骨髓,睡觉时也不放过任何微小的响动,脑中自行判断或睡或醒,做梦般自然。

未尝不懂师父并不以伤我为乐,只是用一种难以理解的方式让我知晓成为一个高手必备的素质,于是我不负所望,以极快的速度拥有了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能力,并且不知何时方能派上用场。

存疑九年。

九年后的一天杏花依旧如雪,飘飘洒洒当空飞舞,仔细观察树干粗壮了近乎一倍,郁郁葱葱的花朵簇拥下如同一个巨大的蘑菇,此树若通人性,只怕对我这个九年如一日在她身下练剑的人真诚地嗤之以鼻——妞啊,还没出师哇?

也曾侧面打听过我的水准如何,奈何师父总是但笑不语,或曰时机未到。

这期间两位师兄均已学有所成,江湖上创出自己一番名堂,照例不透露宗派来历,他们更狠,也不知是否师父授意,连大名也不留,响彻江湖的也只是成名绝技和一个模糊的绰号。以至于我时常想,何时能够抹去通缉犯的身份,光明正大地手刃仇人,解救家人,有名无名倒是最末等事。

“这副少女思春的神情好像在哪里见过。”白初初站立杏枝下,错落的光影投在僵硬的面庞上竟带了点儿俏皮。

对于他绝世的轻功我已经失去最初的惊艳,只觉用来吓人却是不错,可惜一座万年冰山不会作此无聊嬉笑:“虽然这不是思春的表情,但我很好奇哪里还有如此纯洁美好清澈无暇的气质?”

“大概是我年轻的时候吧。”他垂下眼睛,捏住一小片枯叶。

一面之缘时一定会犯我当初的错误,认定她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但首先他不年轻已是三十出头,其次也不是小姑娘:“上辈武林人中有一位出身武林世家轻功绝世的殷姓高人,不知是不是……”

“那是我祖父。”他莞尔一笑:“我们除了轻功无一相像,你想的是这个么。”

不好意思不承认。

“知道我为什么痛快地解答你对我身世的疑惑么。”

又不好意思不问。

“因为你实在不算是一个讨厌而无趣的人,即使我们鲜有交情,也知道彼此的存在十年。”他的笑容渐渐冲破往日的冰封,乍现朝阳般初绽的美:“之所以和传说中的祖辈不一样,是因为我的脸颊上长了一个瘤。”

“呃?”

“平日不易看出,大夫曾说这辈子最好别去触动,否则牵扯多了,一旦病发神仙难救,这也是我极少露出表情的原因。”他的笑容渐渐隐去:“可见了你,我莫名其妙地破戒,那样不由自主微笑的时候,竟是从未有过的开心,原来我很久没有那样笑过了,原来我大可不必绷着一张脸去死,以至于这些年我常在想,开心的死和痛苦的活,哪一样诱惑更大……别误会,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庄严地点了点头,了解了解。不是什么事儿都可以往男女关系上琢磨,人与人,越单纯越可贵。

“好了,夸也夸完不留遗憾。明天这个时候想起我的一番溢美之词,只怕也轮不着亲口道谢了。”

“怎么,你要离开?”

“刚一出世父亲便将我托付给陆先生,这里是我真正的家,还需去哪。”

“你是说……”

“陆先生在白雁阁等你。”

一下讶然无语,须臾缓过神来:“谢谢你的传话,和临别赠言。”

他撇嘴:“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

“还是谢你,俩师兄走后就没人对我如此关怀体贴了。”

“不用客气,打酱油也要敬业。”他挥挥白玉小手,转眼飘飞不见。

白雁阁上空总有白雁成群结队地经过,想必不远处便是他们栖息之地,因雁声哀怨,我们私底下又叫它悲催楼。

今日悲催楼的四周萦绕着若有若无的笛声,很显然,师父又在身体力行他的课业了。很早的时候除了练剑,我的副业便是吹笛,只因他认为闯荡江湖武功可以技不如人,却一定要有范儿,比如你来到一处景物怡人之地或冷酷肃杀之场,只是骁勇厮杀是很煞风景的,此时此刻若是横笛一曲,抒发心中小感,也不枉腥风血雨快意恩仇的江湖上走一遭。

而且,乐曲亦可减少杀意。

一个人杀意太甚,第一个伤到自己。太快的刀总是容易折损。

拾级而上,师父就在凭栏处,手中依然是平日惯使的碧玉笛,夕阳下更显苍翠欲滴。黄昏黄花秋满地,此去不知几年归。念及此处忽而有些莫名的悲伤。

“就要脱离苦海了,为何在你的脸上看不见欣喜。”他骤然停下吹奏。

不知等待我的是什么,如何安然欢愉?

他遥望天边:“知道为什么我教你吹笛,而于然学琴子洛学箫呢?”

这倒从未想过,只觉得多出一门手艺,管它是什么手艺:“这几样……有区别吗?”

“因为笛子比较容易上手,即学即用不至露怯。男人可用来泡妞,女人可用来被泡。”他微微一笑,甚是包容万象:“没想到你居然视如一物,可见已到参禅的境界了。”

我别过头,狠狠给了地板一个白眼。

他还是玩音乐时比较不讨厌。

“十年前我承诺过总有一天会告诉你我们是谁,我们在做什么,现在时机已到,该是向你坦白一切的时候了……”

忙说不敢,这坦白一词承受不起。

“听说过大内密探么?”他忽而看着我,庄严而神圣地问道。









第13章 第 13 章   诸公兖兖向风尘



不可逆转地澎湃了,郑重地点了点头。

“你们比大内密探还要牛叉。”他神秘地放缓语调:“大内密探手中至少还有块腰牌,而你们一件足以证明身份的物件也无。没有身份,所以没有限制,唯一约束你们的是良知。”

“我不明白,那我们又有什么用处?”

“简而言之,你们听命于我,我听命于皇权,有些捕快官差甚至大内密探都办不了的案子,你们毫无身份限制,反而事倍功半。”

原来多年栽培,为的是有朝一日效犬马之劳。这原没错,哪怕驯养牲口都是为了吃肉下崽儿。世上没有豪不牵扯利益的养育。可真的给皇帝老儿卖命?若非昏庸无能怎会受人蒙蔽使我爹受了不白之冤。

一番权衡,几番思忖,下定决心道:“无论今后我做什么,不为旁的,只当为了报你救命之恩。”

“好在你没说为了正义,否则我就要笑场了。”

不违背正义公理是基本的信任,不然这么多年岂不是白和这帮人朝夕相处。

我想了想:“大师兄、二师兄、包括你们之前训练的那些人,包括石琰……都是你说的这种人?”

他默认,目光依然停留在远处。

“我不做助纣为虐泯灭良知的事,除了这些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命都是人家救的,该回报时动不动犯迟疑就不地道了。

他目光一寒,胸有成竹地:“你若为非作歹,轮不到外人伸张正义早已被清理门户。”

连怎么惩治败类都筹划好了,师父您想得真周到。

废话说了一箩筐不知正事为何,一前一后地下了白雁阁,萧瑟秋风中无比忐忑地聆听领导布置任务,要怎么说是领导呢,不罗嗦也当不上领导,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地一通描述,越听越是迷惑,就好像天上掉下个西瓜,你扎稳马步,气沉丹田双臂鼓劲,才发现掉下颗芝麻,风一吹便消失不见。

说白了就是太后丢了东西,又不好声张,因为东西还未送到便已踪迹全无。送礼的人更不好声张,因那是太后千岁大寿时准备惊艳亮相震撼全场的,如今无声无息莫名被盗,两边倒都踌躇起来,这话怎么说都是给自己和对方脸上抹黑,再者一旦公诸于众皇家颜面何在,威仪何在。

偷的不是东西,是面子。

找的不是礼物,是信心。

于是我就成了助皇家重拾信心之人,这身份使我一时难以适应。又问师父为什么选我了结这桩事体,他的回答使我再一次澎湃了。

“因为这是个万众瞩目而又隐秘万分的案子,一旦成功,你觉得你会得到什么?”

名誉地位且不说,立足于江湖的资本却是最大收获,对于一个新人来说,一段炫目的资历往往比过硬的实力更为重要。

师父是有意成全我的少年得志。

没想到我出道以后的第一个任务无须动用武力,只需智力,原本也对自己的功夫无甚把握,如此更好,不免露出窃喜的神色,只见他突然停下脚步,十分慎重地注视着我。

“师父你是不是有什么临别赠言。”

“多说无益,江湖险恶只有摸爬滚打血肉模糊后才无师自通。”他缓缓叹了口气,几乎一字一顿地道:“只有四字赠你,你若真正做到,自可腥风血雨中全身而退。”

“哪四个字?”

“不要天真。”

我愣住,良久不曾从这浅显直白的几个字中回过神来。


¥¥¥¥¥¥¥¥¥¥¥¥¥¥¥¥¥此分割线是否比较有爱¥¥¥¥¥¥¥¥¥¥¥¥¥¥


蜀中洪王府。

胯下黑马一路奔波,忍不住一阵嘶鸣,一个响鼻之后终于拒绝往前迈一步,岂止是它,我也在一个月的颠簸中精疲力尽,还好眼前便是我们的目的地。

洪王雄踞一方,分封数十年来天高皇帝远,财力雄厚日子悠闲,整座王府堪称气势恢宏。

“姑娘可是来自同州陆府?”守门的侍卫见我勒马,抱拳问道。

尚未自报家门便被人认出,也不知他们何处得来的消息,我在马上点头:“在下姓杜,求见洪王殿下。”

偏厅里等了一个时辰。

茶水喝饱,算算也是晚饭时分,询问个案情尚需等这么久,当然也不能怪洪王,人家忙嘛。正想告辞明日再来,一个身着华服的年轻人不疾不徐地走了进来。

此人除了相貌堂堂,难得的是浑身散发着一种如假包换的贵气:“杜姑娘久等了,在下洪洛。”

我行礼:“参见世子。”

“父王公务缠身,便由我款待姑娘,至于案情也可直接问询于我,因为案发时只有我一人在场。”言罢吩咐下人准备客房,彬彬有礼地转问我:“天色已晚,一路风尘,姑娘稍作休憩,明日再行详谈如何?”

自然说好,客随主便呗。

趁着机会正好再复习一遍台词,先设计再背诵不得不说压力还是蛮大的。

当真涉及此案才发现远没有抓贼拿赃那么简单,只因当今太后不是圣上的生母,当年的皇后并无所出,立储之时便立了侧妃之子,太子登基她仍是太后,这本没有什么,偏偏新皇的侧妃生母是洪王的妹妹,理所当然洪王贵上加贵成了国舅,而令太后千岁尤其不满的是新皇无论对外作何姿态,心里总是偏袒生母舅舅一家,昔日情敌变成政敌,对抗以自己为首的外戚集团。其实外戚何必为难外戚,一个是手握重兵的太后家族,一个是腰缠万贯的国舅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