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阴阳师-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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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终于发现他就要黔驴技穷,认为总算是可以彻底的了解了这个人的时候,忽然之间,发现我就是一个傻子,他依旧是深不可测,我所看到的技穷,都是他的假装。
二叔,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宋斋少主人口中所谓的那个凤姨,就是那个死后复生的老太太,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可以教出二叔这样一个妖孽?
我们还在这边继续商议下去的时候,阿扎忽然找到我道:“走,过去看看,你的那个朋友,醒了。”
现在醒来的,绝对是只有黑三,我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大喜过望,赶紧站起来,甚至没有跟这两个人告辞,就跟着阿扎跑到了黑三的面前,我看到他的时候,他还逼着眼睛,等我抬起他的脑袋,喂他喝了点水,他才睁开眼,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林小凡,老子的脸花了没有?”
看着以前生龙活虎的黑三现在变成这样,而且这还是我二叔一手策划的,我心里难受极了,感觉道:“没有,看来虫子挺给面子,咬人不咬脸,但是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你的脸没事儿,但是小弟弟被虫子给啃了,看来你以后,只能从了我了。”
他有气无力的白了我一眼,道:“就算老子是女人,也不会跟你这个废物,我的意中人,是一个大英雄。”
“我草你大爷,你不会暗恋我二叔吧,想都别想。”我笑骂道。黑三喝了点水,我想喂他点吃的,被阿扎拦住道:“他现在非常虚弱,不能吃东西,而且我不确定,那些虫子有没有咬坏他的内脏。”
“也就是说,黑三依旧生死未卜了?”我道。
“起码醒来了,情况就好点。”阿扎道。
黑三这一觉,睡到晚上才醒来,我那时候也在补眠,他用手指艰难的把我搞醒,虚弱的对我道:“我在那个沼泽的下面,看到了东西。”
说:
睡了啊,明天加更,五更,再拿小弟弟发誓!!
第六十章不归路
现在的情况是,我一个妖孽一样的二叔下落不明,胖子和林二蛋至今生死未卜到是个死人,我来的时候的原班人马也就只剩下黑三这么一个活着的,所以我对他有种特别的感情,也是人群中我最为信任的人,他这么一跟我说在沼泽地下看到了东西,我立马就来了兴致,并且不想让旁人听到,小声的问道:“什么东西?”
“等我好了再说成不,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活着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沼泽地里面的”他更加神秘的对我道,我听了也更加的好奇,道:“你别跟我掖着藏着,赶紧说,你活着,胖子跟二蛋子现在可都挂了,能救人的玩意儿你不说?”
“不是这样儿,我这个遭遇,不可复制性你不明白,而且我感觉,胖子跟二蛋不会有事儿,因为你二叔藏拙了,绝对的,你不会明白,我爷爷那个人,对你二叔评价有多高。”黑三对我说道。
因为二叔算计我们的原因,现在我很不好意思在他这里提到二叔,马上就对黑三道:“你他娘的要是不能告诉我,就一开始别说,撩拨我一下搞的我心痒难耐了,又不肯说是什么意思?”
“等我好了再说,我睡会儿,等下给黑爷我备好吃的,好酒好菜随便上,感觉整个肚子呐,都是空的。”黑三说着说着,就闭上眼睛,现在的他,也着实太过虚弱了点儿。
我们在这里待了足足有三天,这三天,每一天都度日如年,我要担心的事情很多,二叔,胖子和二蛋的尸体,这些以前我不用管的事儿一下子全落在了我的头上,特别是这两具尸体的处理上,那真的让我焦头烂额,心里既然已经燃起了他们会起死回生的希望,那就要摒弃掉以前都想要撤退的想法,安心的在这边继续下去,可是这两具尸体怎么办?放着闷着我怕臭了,但是通风的怕,我怕干了,等他们活了,也就成了僵尸。心里无限的感叹,这里要是有个冰箱该多好?最后,还是阿扎,让两个族人,把他们俩送回了寨子,因为他说,族人们有一种草药,可以把他们制作成木乃伊的样子,我千叮咛万嘱咐的说一定不要挖掉内脏,连一根汗毛都不能少,这才放下心来,这边搞定之后,宋斋的少主人那边的休整基本上也告了一个段落,后来我发现,他们也不是真的就冷血无情到了一定的地步,他们用了三天时间,去外面搜寻了他们遗失的队友,找到了几个人,而剩下的,基本上已经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我怀疑,都已经被那些虫子给啃的干干净净了。
第四天一大早的时候,我再出去,发现外面的这些虫子,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这些如同蝗灾一样的生物,出现的一波异常的猛烈,但是消失的更快,我问阿扎原因,他摇了摇头道:“这些你得去一趟苗疆,但是我估计,苗家的人也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蛊虫到底是什么,我之前听巫师说过,这种蛊术,跟现在的道术是一样的,遗失了非常大的一部分。”
“苗家?”我问道,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词,不知道为什么,不管电视上怎么去渲染苗家的风貌什么的,在我的眼里,每次一想到这个名词,就会联想到各种各样的虫子。
“对,就是苗家,现在苗家的内寨已经很少有蛊虫,有的,也是死虫,做中药来用,因为怎么说呢,苗疆的巫蛊,本来也就是中医发展而来的,内寨,现在基本上加价养蛊,却已经不付传说中的盛况,之前他们有多厉害,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只是听巫师说过,有一支苗人,是正经的蚩尤后人,你应该可以想象他们当年的强大。”阿扎说道。
“蚩尤大王。”我听的目瞪口呆。这样的话,还真的是极其厉害的存在。
等我们俩从外面回到山洞,宋斋那边的人已经整装待发,见我回去,甚至还招呼我道:“走吧,我们也到了出发的时候,再拖延下去,你那个神秘的二叔还指不定做出什么事儿来。”我笑了笑,不置可否,二叔会做什么我哪里知道,这么久不露面的他,或许已经得到了东西也说不定,但是最终,我还是选择加入他们,虽然这种以前包括现在都是敌人,却在现在合作的感觉很是怪异。那个女人,更是对我的装备嗤之以鼻,说道:“来野外,带一把匕首?还是这种地方?”
她说的我有点羞愧,但是还是针锋相对道:“我是没枪炮,但是起码,我有草药。”
她瞪了我一眼,道:“别得瑟了,敲定一下你那边去的人选,别的没有,本少爷就是枪多。”
而我们这边儿,能去的人也着实不多,寨子里的人,阿扎不想让他们在这件事儿中陷的很深,毕竟他们的使命是等待土伯的召唤,而不是主动的去参与,黑三重伤未好,胖子他们是在去寨子的路上,最终,我们这边敲定了四个人,我,石女,阿扎和那个不怎么逊色于林二蛋力气的首领。而剩下的人,和宋斋的伤员一样,负责在这里养伤顺便接应,我们现在带的食物,就算省着吃,也只够一周的,这样的话,我们要在三天之内,来一个往返,十天内没回来,就去接应,半个月之后还没见到人,就可以直接选择退出去就行。
阿扎和首领都没有选择枪,在他们眼里,弓箭绝对来的要比枪药靠谱的多,石女自然不用多说,宋斋的人对这个长相奇异的女人很有兴趣,但是他们很知趣的没问,我也没说,我现在的配置相当不错,换上了一身儿新的冲锋衣,腰上别了一把手枪,腿上是匕首,背上背的,是一杆微冲,我不是一个枪支的发烧友,不懂这些型号,但是这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现在真的在身上了,瞬间有了一种无敌于世界的感觉。
哪个少年没有做过带着无限子弹的冲锋枪回到古代一统天下的春秋大梦?
我们再一次的出发,只是这一次,一切都物是人非,可是这一次,我却比以往都要走的坚决,因为之前,目的和前路对我来说,就是一片混沌,但是这一次,非常明确,就是救活我的兄弟朋友,这一次的行程,是非常枯燥而且乏味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这世界上就没有无聊的地方,只有无聊的人,现在我对这个深有体会,以前胖子在身边絮絮叨叨的倒不会感觉到什么,现在没了他,身边剩下的人都是一群榆木疙瘩,宋斋的人我又不好去说话,只有这时候,才能理解,胖子在我的生活中,有什么样儿的地位儿。
暴风雨来之前的宁静是可怕的,但是风雨之后,也一定会见彩虹,我们这一次的赶路,虽然枯燥乏味,但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当然,有一次我差点陷入沼泽地之中除外,一路有惊无险,最后,我们甚至跨过了人面峰,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时,甚至已经离开了沟子岭的地带,往大山的更深处进发,而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走了整整一天。可是我还从始至终都没有问什么,做出胸有成竹的样子,可以看的出来,二叔,其实给宋斋的这群人,也同样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在这一天多的行程之中,甚至都没有停歇过。
穿越了沟子岭,前面的地方,已经超脱了阿扎的认识范围,用他的话说,就是族里最有经验的猎手,也没有来过这么远的地方,这里是一个峡谷一样的存在,相对于沟子岭,这边要荒芜很多,可是奇怪的就是,沟子岭内除了虫子之外,我们就没见到过别的生物,而出了沟子岭,就看了几个小动物,这些东西没见过人,还不怕人,所以理所当然的,就成了我们穿越沟子岭之后的第一个牙祭。
休整了三个小时之后,我们继续开拔,这一次,依旧是无声的赶路,再一次穿过了峡谷,阿扎已经编了十几双的草鞋,等登上了峡谷过后的第一座山峰,站在上面,我没有兴致去欣赏这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因为我回头忘了一眼,以确定我到底走了多远。
可是,我已经看不到了来时候的路,后面一片混沌。这片混沌如同一张大嘴,随时都准备将我吞噬。
站在我身边儿的孙老头是一路上第一次跟我说话,他笑道:“小伙子,既然选择远行,就不必回头张望,人生,就是一场无法回头的旅行,回头看到了又怎样?眼前的路,才是你最需要去走的。”
我点了点头,或许我已经知道,在山外,我还有跟宋斋谈判的筹码,但是现在,如果二叔不出现,我就只能成为他们的附庸,就好像老头说的话一样,他们把我带到了一条不能回头的路上。
说:
今天的第一更,下雨了没啥生意,下一章应该在一点左右。
今天五更。
第六十一章湖
我们站在山巅之上,峡谷之后登高山,高山之下,更是一个巨大的峡谷,只是这个峡谷,是一个湖,而湖的中心,则有一个小岛,我看宋斋少主人的表情,基本上可以确定,这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你身边既然有那样的高人坐镇,想必你也差不到哪里去,小伙子,你可以看出这个地方的风水格局不?”这时候这个老头再一次问我道,他这么一问,如同是一个考题,这么多人在,我不能出丑,相对的来说,黑皮古书之上,风水一篇,也是我学的比较好的一些,但是之前所到之处着实是太少,而风水这东西,懂是一方面,真正的还是要看,纸上谈兵和现实之间差距实在是过大,因为按照风水上来说的山川走势,不可能完全按照书里的描绘来走,比如一个高山,本来是龙状,但是泥石流后呢?风雨侵蚀之后呢?这些东西,阅历实在是太重要了。所以他在问之后,我就去看,并不着急发言。
以我脚下的山峰为一个基石的话,往外层层叠嶂,看风水,最重要的是找风水眼,以眼往四周扩散,以点串面儿,我在地上,折了一个树枝,勾画了起来,而越勾画就越难受,因为如果以那个小岛为风水眼往外延伸的话,这里连接九峰,是一个非常好气而宏大的九龙拱珠地貌,九龙拱珠,也可以说是风水格局中的顶峰,放在古代,起码可保十代江山。
“九龙拱珠吧应该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边势是绝对足了,但是形不足,名山深处的山还是太小了点,要是换成秦岭那样的大山,绝对了不得。”我说道,说完,我拿眼睛的余光看了看孙老头,生怕自己的说错了丢脸。
他点了点头,道:“那一峰藏的那么深都能被你看到,也不简单,你说的也没错,风水地利,形势要兼得,这也没错,这里的确势有余而形不足,但是它有一个最妙的地方,就是水,龙属水遇水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句话你也应该耳熟能详,再说了,何谓风水?藏风聚水之地,所以这个湖,可以说是点睛之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当年运送昆仑龙胎本来设定的目的地,应该就是这里,但是却是在沟子岭遭到了伏击。”
我看了看水,不得不说,我还是因为紧张和阅历不够而忽略了很多东西,孙老头的话,给了我醍醐灌顶的感觉,我点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