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风月情关 >

第14章

风月情关-第14章

小说: 风月情关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行者无心,见者有意。无论怎么说,李燕歌受到的宠幸是大家都看见的,甚至连一向目中无人的贺宇风都去送礼巴结,如不迅速跟进递片子打招呼,岂不是傻瓜? 

这天在各方礼物中,李燕歌发现了一卷卷轴,孤零零地立在那里,装裱看似朴实无华,却颇显贵气,与其它礼物金碧辉煌,花团锦簇的模样格格不入。那卷轴也因此而显得格外显眼。别的礼物都附了片子,只这个没有。 

李燕歌觉得好奇,便拿起来,询问送礼人是谁,小太监答道:「是宣王之子,玉廷小王爷。」 

宣王之子……玉廷小王爷?在皇甫卿府中时皇甫卿说过的话又浮现在李燕歌脑海中:「……目前最需要注意的人,便是宣王。其子玉廷正在京中……」 

因为皇甫卿提了,李燕歌便想起早在皇甫夫人生产前,第一个给自己送礼的人便是这玉廷小王爷。多亏小王爷送的财物,他才能借花献佛办成好多事。而在自己被赶出宫回到三春晖,挂出了那块招牌,也有个人叫玉廷的公子哥来光顾过。妈的,被那家伙强迫反捆双手跪在地上,还挨了好一顿鞭子,只是不知道这两个玉廷是不是同—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现在又送了副寒酸的字来……这个人总是出现在很微妙的时间和地点嘛。 

随着苍轴的展开,内里面貌渐渐出现,李燕歌有点讶异,怎么也没想到被作为礼物送来的字竟然会是这个也就值二十个铜板吧…… 

这样的字不但被郑重其事地装裱起来,还拿来送人,似乎有点…… 

卷轴终于完全展开,李燕歌的眼光落到了最后出现的印章上,疑惑顿消。 

果然金贵!果然难得! 

若有所思的笑意挂在李燕歌嘴角:看来他挑这份礼物颇费了一番苦心呢!果然如皇甫卿所说,是个需要注意的角色。 



第七章 

富春楼楼上雅室,一名二十七八岁的贵公子在等人。 

守候良久,明眸皓齿、容颜如玉的俊俏少年出现在门口,一个带笑的清亮声音道:「让小王爷久等了,还请小王爷恕罪。」 

玉廷看他进来,下人关上了雅室的门,待他坐定,道:「都说客随主便,请客的人迟来了,做客的人又岂敢有怨言?」 

李燕歌笑道:「看来小王爷是不愿意原谅在下了,那我如何赔礼才是?可惜这里是普通茶楼,不是三春辉,木马、玉势都没有。话说回来,小王爷你的鞭子可不轻啊……」 

玉廷一笑,道:「你开口就是一万两,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都不给。如果不捞够本,我不就亏了?」他原本以为李燕歌被赶出宫后会让皇甫卿收留自己,不想李燕歌却回到了三春辉;他本以为李燕歌这个人已经没用了,所以才着劲的最后利用一下,不想李燕歌却又回到了宫廷中。李燕歌,你究竟还有多少能耐? 

「小王爷原来也是小气人呢。」李燕歌笑道:「难怪别人都送金银珠宝,小王爷出手却只是副轻飘飘的字。好轻……好薄……」玉廷脸色正有点发僵,分明先前第一个送礼的人是他,财物送得最多的也是他,却听李燕歌立即又道:「好一根礼轻人情谊重的鹅毛。好一副太祖皇帝的亲笔墨宝!」 

玉廷脸色转暖,李燕歌继续道:「这字虽然笔法什么的远不如太宗高宗等其它皇帝,但太祖皇帝是讨叛出身,字都认不得几个,这才更显得难能可贵,这字的价值不在于写得有多好,而在于写字的人的身份,而写字人的身份,并不在于他是皇帝,而在于他是讨叛出身打下了江山的皇帝,相较之下,孰高孰低,孰贵孰贱,立见分晓。」 

玉廷微笑,道:「幸好,我差点以为是明珠暗投了。」李燕歌笑了下,取杯喝茶,叹道:「今日睁眼瞎,明日探花状元郎。今日去要饭,明日黄袍披上身。唉,世事难预料啊……所以说,做人要厚道,千万别随便欺负乞丐……」 

玉廷抬眼,眼中光芒闪烁:「李公子你是聪明人,依你看,这辽价值几何呢?」 

李燕歌眼珠子转了几圈,似乎在思考什么,过了会,他把茶杯一放,道:「一回生,二回熟,既然都是熟客,给你打个九折吧。」掰着手指数数,「床上一次,桌子上一次,凳子上一次,草地上一次,澡盆一次……」 

玉廷脸色立即绿得可以,差点把手里的茶杯握碎。李燕歌掰完五根手指,把它们握成拳,晃晃,笑道:「当然如果小王爷你有本事,龙床上可以无数次。」 

皇甫卿说王富贵画画的好,假以时日,能成为一代宗师也未可知……可那又怎样?!见字见画如见其人,王富贵的字画中不见凌厉锋芒,也不见英雄豪气,更没有帝王贵气,只有一派山里闲情。就算画出了稀世杰作,也是婊子养的玩意,上不了台面,连皇帝的信手涂鸦也不如! 

皇甫卿要他做皇上的耳目,防着图谋不轨的小人和反贼,可如果小人和反贼就是没有动静呢?等等等等,等到何时?就算想当个拾金不昧的善人,也得有运气遇到丢失大把银子的倒霉蛋才成!「」 

现在这个倒霉蛋就在眼前,在未成气候前就揪出来,未免太不合算了。等养大点再说吧,能抓到大老鼠的猫,才是被主人夸赞的好猫!「」 

听了李燕歌的话,玉廷只是微微一笑,用毫不动容来说也不为过。只见他摇头讪笑道:「李公子果然会开价,而对万乘之尊……就能奉送甚至还倒贴。李公子不如将那副字进贡给皇上,或许能更博得皇上的宠幸。」 

李燕歌暗赞一声:躲的好!我都把话挑到龙床上了,他竟然还这样避重就轻地装傻。于是趁势道:「要是我如此借花献佛,就是欠下了小王爷双份的人情,不还小王爷的人情我总是不安心,可我囊中羞涩,又只是个奴才,所以才开出了这个五次。无论小王爷接受与否,总是我的一番心意。」表情神色诚恳万分,「果然依我卑贱的身份,是入不了小王爷的眼。不如这样──」他垂下眼,抿了口茶,压低了声音道:「七月十四那晚,皇甫大人利用贺将军的胡闹让他、我和皇上聚到一起。明着似乎是皇上色心大起要玩『必有我师』,实际上几乎都是皇甫大人在谈公事。他要我做皇上的耳目,监视朝廷里是否有反贱;他告诉我,目前最需要注意的人就是令尊宣王,而小王爷你──更是被着重点名!」 

李燕歌边说边观察玉廷的神情,果然脸色坏了许多,也不奇怪,如果是全然无辜的人,如果听见有人在皇上面前这么说,会觉得心寒和愤怒,而心里有鬼的人如果强自表现的若无其事坦然大度,反而露馅。 

跟着李燕歌把皇甫卿对自己和皇上说的话细细重复了一遍。 

玉廷微蹙起眉,紧盯着李燕歌。李燕歌继续道:「如果不是皇甫大人跟我说了,依我的本事,怎么可能从区区一幅字中看出那么多东西?又怎么敢把小王爷约到这里?皇甫大人的话,我信。」 

玉廷冷笑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李燕歌神态自若:「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小王爷用无价之宝来打点,如果不能还小王爷人情,我不安心。」 

玉廷道:「皇甫卿给你重任,是看重你,而且我想他一定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可以透露分毫,而你竟然为了还人情,就把如此重要的机密透露给的对头,李燕歌,你在想什么?」 

李燕歌托起袍角,让它从自己手上慢慢滑落,道:「我开的是娼馆,做的是皮肉买卖,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拿来卖的。」 

玉廷嘴角浮出一丝笑意:「据我所知,皇甫卿于你有恩,你居然连他也出卖?」 

「我只是卖跟他有关的资讯,卖和出卖和背叛,是有区别的。如果卖情报能让我得到钱财和平安,我为什么不干?」李燕歌笑得邪恶,风尘一身,「我把情报卖给小王爷,是希望如果小王爷有朝得势,不会把我作为皇甫卿的同党给斩草除根了,而是能论功行赏给我个免死金牌,让我活得逍遥自在。」 

玉廷讪笑:「原来你想两边讨好,脚踏两只船。」 

「我只是相信多个朋友多条路。只有傻瓜才一根肠子通到底。我做的是生意,只管买卖,只关心赚与赔。」 

玉廷冷哼道:「你能把皇甫卿卖给我,自然也能把我的情报卖给皇甫卿。」 

李燕歌眯起眼睛,松动一下手脚,手掌撑在下巴上,想前凑近一点,媚笑道:「小王爷有做什么值得我用来报告给皇甫大人的事情吗?有吗?没吗?这个只有小王爷自己知道。除了皇甫大人告诉我的,其它我什么可都不晓得。」手一摊,「就算我想出卖小王爷,也得有值得出卖的东西才是。手上无货,想卖也没得卖。」 

说着站起,拱手道:「以后小王爷如果有想要的……我能弄到手的──情报,尽管准备钱财来跟我卖。至于东西卖出去后,客人怎么处理,用得好是不好,是大志得酬还是引火瞬息万变焚,我一概不关心,也别把我拉进去。我可不想给任何人陪葬。」 

行了一礼,竟告辞要走。 

玉廷急忙留人,李燕歌去意坚决,玉廷情急之下出手握住他的手腕狠狠将他拉回:「你告辞,我可还没有打算送客。」 

李燕歌回眸看他,似乎不明所以。玉廷扬眉笑道:「不管皇上的死活,不管皇甫卿的死活,更不管我的死活,李燕歌,你倒推得干净!我们斗得你死我活,你却在旁边乘凉看好戏,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就算有,这么就能独让你给碰上了?」 

玉廷眼中杀机一闪而过,惊得李燕歌背上满是冷汗,他却松开了李燕歌,眼神也恢复成一派正直无害。 

他话题一转,道:「李公子选的好茶楼啊,倒是个雅致地方。」负手走到窗边,推窗,街市的热闹喧嚣立即蜂拥而入。包子铺新的一屉包子刚蒸好,蒸笼打开,热气腾腾,香飘四里,真扑窗口的玉廷,雅致?是反话吧…… 

玉廷吸吸鼻子,「好香,老饕都清楚,这个时候的那笼包子是最好的。」 

李燕歌尴尬笑道:「惭愧,乡下人不认得什么好去处,只是这里是惯来的,让小王爷见笑了。」暗地松了口气,看来暂时是无事了,又很是欣喜:我只是要把皇甫卿的情报卖给你玉廷小王爷,我已经要走了,是你自己不让我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都是你自找的。 

「惯来的?那可就巧了。」玉廷望着窗外街市,似乎看到了什么,抿唇微笑,招手要李燕歌过来。「过来瞧瞧,那里也有个惯来的熟人呢。」 

李燕歌走近,顺着玉廷指着的方向张望,初时还没发现什么异样,经过玉廷指点后才注意到:那在街市路人中走着的不正是皇甫卿吗?此时他的打扮非常朴素,和普通温饱之家出身的平民没什么两样。不认得的话,任谁也瞧不出他便是当朝的元帅。 

玉廷道:「你知道他为什么连个随从都没有就微服上街吗?」 

李燕歌道:「……看来小王爷晓得呢。」 

玉廷道:「每过三五天,他就会去这茶楼对面那家包子铺买包子。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 

他们站了片刻,果然看见皇甫卿径直走到包子铺, 

付了几个铜板,接过纸包好的几个包子;包子到手,笑得甚是开心。李燕歌猛然发现,已经好久没见过皇甫卿笑了,原来他笑起来这么好看,皇甫卿今年虚岁也不过才只有二十六,正是青春茂盛,应当和贺宇风一样无忧无虑,尽情享受花花世界。 

玉廷道:「肉包子、菜包子,豆沙包,三鲜包以及蟹黄包之中,他独爱皮薄肉汁多的鲜肉包。他会一边走一边吃,吃得很慢很慢,经常等到了没人的地方再慢慢享受。」 

李燕歌听得他语气有古怪,再看他神色,竟然嘴边含笑,充满了──宠溺,实在是颇为暧昧,简直就好象看着自己的情人一般。 

「而且他总是先吃皮,不肯动肉馅,要把肉馅留到最后。」看着皇甫卿的一举一动,玉廷缓缓说道。皇甫卿在街上走,在人流中穿梭,玉延忽然笑了一下,道:「可有时皮被啃掉太多,肉馅就噗地掉出来。」 

果然皇甫卿手上的肉馅滚了出来,皇甫卿立即手忙脚乱地去接,玉廷眼中杀机顿现,就是此刻! 

金风破空。 

李燕歌看不真切发生了什么,远远就见和皇甫卿擦身而过的担柴樵夫猛哼一声,缓缓软倒,手中闪着寒光的砍柴刀叮当落地。方才还在下落的肉馅往上飞,皇甫卿转身飞扑去接,同时街边表演的卖艺人手中飞刀突然脱手,朝皇甫卿直直而去,有小石子飞出,撞在飞刀上,金石相撞叮叮几声,飞刀改变方向,噗哧扎进了旁边肉铺的猪头,吓了卖肉的一跳,也让正要买肉的几个大娘尖叫着跑掉了,卖肉的怎么叫也不理会。 

卖肉的大吼:「卖把势的!没本事就不要拉场子!」冲出来之徒凑上来看热闹,人流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