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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欲惹邪魅王爷-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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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房少年很快被揪了出来,他扑倒在达飞面前,看见达飞鲜红的石榴裙上好大一团泥土,面无血色地跪地求饶。达飞身边的下人个个面露不悦,达飞看着那奴才,表情和看着一只卑微又肮脏的蝼蚁没有什么两样。可是让莲儿吃惊的是,达飞问过究竟之后,知道兔子的确是少年养着作伴的,也的确是今日兔子跑得太快走脱了,少年管理这片花苑,达飞平素觉得赏心悦目的芍药都是少年精心打理出来之后,这位贵妇并没有给予这位少年重罚。她只是微微厌恶道:“本侧妃知道了,你快把这只兔子带走,小心看管,不许再有下次。你走吧。”
少年大喜过望,忙不迭地谢恩之后,抱着那只闯了大祸还浑然不觉的兔子连滚带爬地走了。而我细细观察达飞身边下人的神色,大家都很淡然,可见达飞平素为人处世便是这样。这女子虽然矜贵娇气,可明白事理,对下人也还算体恤,她的家教真是成功。达飞刚想快步离开回房换衣裳,没走几步便看见了站在一枝芍药丛后的我和莲儿。我们面面相觑,她一定厌恶我站在那里听墙角,气氛很尴尬。我毫无犹豫,毕恭毕敬地朝达飞行礼,对着达飞讨好的微笑。我生得美,但是出身过于低贱,达飞看着我,不动声色,神态有些瞧不起。突然,她意识到自己裙摆上的污渍,便不由露出些微局促的表情。
我从善如流,微笑着道:“五侧妃天姿国色,高贵典雅,不仅众人倾倒,就连一只小白兔也要拜倒在您的石榴裙下呢。”
达飞展颜而笑,柔声道:“四十五侧妃说笑了,我正赶着回房更衣,不便礼多。再会。”
“姐姐请便。”我再次行礼,站在一旁,恭顺地目送达飞一行款款离开,心中对这位女子很有好感。她虽和陈奕希交好,但显然有着比后者好得多的教养与包容心。
第二次见面我正在避宠,无意间看见几个侧妃幸灾乐祸地在背后说我的是非,流言蜚语堪称刺耳。只有达飞静静听的,没有加以评论。她是真正的贵族,不会如泼妇小民一样乱嚼舌根,面目可笑。谣言止于智者,其实来说是非事,必是是非人。
第三次见面的时候我已经复宠,隆宠渐盛,还洗白了自己的出身。那时候我在宴席中途开溜,想和韩信私会。她也正去外面透气,我们迎面错肩,两人相视一笑,谁也没有多管谁的闲事。达飞不窥探人私隐,不爱看人热闹的贵族修养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达飞是如云院内为数不多的善始善终的女子之一。我和她寥寥数面交往,次次对她的印象都很好。这是属于贵族阶级对于美好女子的一个标准的典范,若命妇们,人人都可以做到她这样,那天下定然可以太平许多。
《七·金铃花篇》罗金玲这位女子在我进府之前已经香消玉殒,官方的说法是暴病而逝。对此我表示怀疑,她还那样年轻,有着最好的生活条件,一病呜呼已经难以服众何况还是突然病逝呢。似乎国有大丧的时候,那些被内臣宦官谋害的帝王枉死,凶手总是用暴毙这个说辞来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连千古一帝的秦始皇也不能例外。其实当时这位雄才大略一扫六国的皇帝死在外面,尸体运回咸阳之时,马车都已经发臭。但究竟是谁害死了八侧妃罗金玲,除了当事人,已经再也无迹可寻,也无从得知真相。罗金玲自己直到死去也不知自己折于何人之手。
她为邵王府增添了又一个冤魂。黄泉万里无客栈,孤魂今夜落谁家,她悲惨的命运也为所有活着的,还要去如云院争斗的女子们敲响了一个警钟。这是人人都要奋勇自保,努力杀敌的地狱,没有奇迹,没有侥幸,没有例外。罗金玲的死是悬挂在每个侧妃床顶的夜明珠,在多个漫长而孤寂的深夜,逼得自己哑口无言,灵魂却在失声尖叫。
虽然我没有见过她,可我毕竟对她的灵位上过香。直到今日,我看见凤国漫山遍野开遍天际的金铃花都会想起她。罗金玲,罗金玲,这个名字不仅意境可人,连读起来都格外有汉字的音律之美,怡然悦耳,如金玉相撞。那时候,邵轩辕也这样夸赞过她,漫不经心地一句:“你的名字很好听。”却已经是这位小女人内心莫大的激动和幸福的眩晕。

艳峰
247、金玲
罗金玲也曾短暂的受宠爱过,在邵轩辕对她还有新鲜劲头,看见她的优点多过缺点的时候。邵轩辕不经意地温柔起来是要人命的,罗金玲大概就是那个时候万劫不复。邵轩辕骑着马,载着她去看漫山遍野的金铃花,她又惊又喜,虽然邵轩辕这样宠爱或不宠爱的女子有很多,可她觉得自己是世间最幸福的女子,她又觉得,因为这一点点的美好,自己可以为了邵轩辕坚持下来。其实坚持什么呢,说到底就是她自己放不下邵轩辕,在一段感情付出远远不对等的爱情中,坚持只是一个最大的伤口。
他们美好的时光过得飞快,最终性格不合。说是性格不合,或者根本原因是邵轩辕并不爱她,而她忍不住要得太多。你想你爱着一个人,你怎么可能无欲无求,若你无欲无求,那恭喜你了,爱情中更加是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第一次争吵的时候,罗金玲已经极度痛苦,她分不清自己是嫉妒邵轩辕还是嫉妒少轩辕身边那一群女人,她想到了该断不断,反受其害。然后她揪住了一个小借口,和邵轩辕大大的闹了一场,两人形同陌路。失宠之后有过痛苦,邵轩辕自己大概也不好受。罗金玲每天睡前对自己说,我要忘记邵轩辕。
后来她果然忘邵辕轩。苏州的邵王府太大了,比苏州的行宫更见奢华,她失宠之后生活几乎与邵轩辕两相分离,眼不见为净,在她几乎彻底要从这一场邵轩辕的情劫中解脱出来之时,他们重新偶遇,邵轩辕主动伸出了他的手,而本已经被遗忘干净的蠢蠢欲动破土而出,加倍生长,将这个情绪化又多情善感的蠢女人闹闹困住,罗金玲雀跃地飞奔进了邵轩辕张开的怀抱。
你看这个女人,是多么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并且你看邵轩辕,一个女人的盛衰荣辱,全都寄托在他的一念之间。短暂的蜜月期过后,一切又重演,邵轩辕嫌弃罗金玲的冲动和不理智,罗金玲兴趣爱好和邵轩辕大相径庭,罗金玲又无法忍受邵轩辕被太多女人环绕。罗金玲的好姐妹目睹了邵轩辕戴着罗金玲和其他两个侧妃消遣的过程,那姐妹道,邵轩辕不喜欢你。
她却一直在忍。她想,若邵轩辕真的对自己一丝情分也无,怎么会主动伸出手。她开始失去上一次与君长诀绝的勇气,她想,好事总是可一不可二的,这次再闹翻,邵轩辕不会回头再去牵着她的手。最后就像大水决堤,她一直在堵不在疏通,于是爆发起来数怨其发,邵轩辕终于对她说了重话,完全不顾及她的感受,邵轩辕说重话的时候也很温和,但这种温和其实是一种更加严重的变相的严苛,他道:“不是全世界都是你娘亲,都要哄着宠着你。你要求别人做的事情,自己未必也能做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楚,事情也不全是你想的那个样子。”多久之后的事了,罗金玲一想到邵轩辕的怒骂,便还是心碎不已。
当一个男人爱着你的时候,你是没有缺点,你那些女人的缺点呀,统统不算事。嫉妒是甜美的,别扭是可爱的,愚笨是要被呵护的,天真是善良的,连闯祸和误会都能被包容与原谅。可当一个男人不爱你,你凭什么那样傲娇,难道真像他所说的,你以为全世界都是你娘亲啊。
两人不欢而散,邵轩辕怎么想,难过到什么程度她不知道,可罗金玲真是心碎了一地。她一直忍,她希望自己乖巧懂事,就像那些能多年来一直和邵轩辕亲热相处的侧妃们一样。但她再怎么提醒着自己,她终究还是她自己。性格不合这种东西从来不以爱情为借口而转移,就算有佳话幸事,显然罗金玲也没有这么好的福气。
开始的时候,邵轩辕和罗金玲还默默关注着彼此,渐渐地,邵轩辕便脱身了。罗金玲失宠之后,还在想着拖一会,再拖一会,也许还有转机的时候。她忘不了邵轩辕喊她“金玲,金玲”的样子。忘不了自己睡不着,邵轩辕会陪她说一晚上话的日子。忘不了分开两年之后邵轩辕主动伸出的那只手。忘不了邵轩辕夸她,“你真是个又柔弱又容易炸毛的孩子”,忘不了邵轩辕说:“原来男人也要勾引的?那你怎么不来勾引我。”其实这些点点滴滴的好,也无法苍白的掩盖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全世界都知道少轩辕不爱他,这个单恋的想象力丰富的傻女子,为何要等到邵轩辕厌恶到不愿想见之后才能承认。
罗金玲放手了。放手居然真的和传言一样,会疼。在她放手之后不久,她做了一个美梦,梦中的邵轩辕居然也爱着她。而且眼看这美梦就要一路甜蜜继续下去了,她居然被邵轩辕喜欢自己这件惊人的事情给生生吓醒。醒来之后她又要忍住一阵强烈过一阵的想去找邵轩辕的冲动。终于潸然泪下,一阵断肠。但她依旧觉得,自己这么好的姑娘,真心勇敢又可爱,虽然缺点一大堆,但值得拥有更好的人配。就算配的人不出现没遇见,也真的不能再继续脑残白菜被猪拱了呀。
她找邵轩辕还要说什么,她也只能说:“我居然已经被你厌恶到了不愿相见的地步。”
邵轩辕的回答早在很久之前便已经有了:“我本来有很多话想说的,但又觉得无话可说,反正说也说不清了。”
她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是争吵之后双方还会继续相守的冲动。这个她苦苦喜欢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她终于放手。多出来的三年她已经满心感激,祝他幸福,还有,再见。人生是场长途跋涉的战役,最后谁笑谁哭,一时得势做不得数。
《八·芳菲尽》邵轩辕无论最宠爱谁,唯一一个长盛不衰,永远让邵轩辕另眼相待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御赐王妃谢艳峰。谢艳峰是皇帝亲口赐给邵轩辕的,邵轩辕至少看上去是欢天喜地的抱得美人归,从此以后,无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一个月中总有至少近十天,邵轩辕会宿在谢艳峰处。

里燕
248、里燕
谢艳峰跟在皇帝身边的年份远比跟在邵轩辕身边长,她一直很清楚地知道,自己首先是皇帝的人,然后才是邵轩辕的妻子。但她也从无内心煎熬,因为她理直气壮的认为,忠于皇帝和忠于邵轩辕没有什么冲突,御赐王妃,多么荣耀,显示着自己的忠诚、强大和价值。她无所谓外人怎么议论纷纷,重要的是,皇帝信任她,邵轩辕宠爱她,众人敬畏她,这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几乎是她存在的意义。
那时候皇帝还是大皇子,中宫空虚,皇贵妃并不算一枝独秀。皇贵妃的叔叔在人贩子手中将自己买下来,那戴着偌大玛瑙扳手的手掌轻轻托起自己脏兮兮的小脸,这人赞叹道:“不惊不惧,大将之风。好明亮凌厉的双眼。”
“大人好眼力。”那锦衣的紫袍中年男子的身边站着个仙风道骨的白须老者,却是武林中一等一的高手,老人摸了摸自己的身子,道,“此女骨骼清晰,会是练武的好材料。”
然后她被义父收养,教她一个女子应该会的一切,暗地里还教她一个女子不该会的一切,她白日里学习歌舞女红,夜晚学习做记号生存间谍和暗杀。等到她有足够的力量,从夜色中的树梢上俯冲下来,抽出腰间的匕首,一刀杀死行人,见血封侯之后留下隐秘的记号告诉同伴自己的已经得手之后,她心中已经可以把自己的使命倒背如流——辅佐大皇子登上王位,报答义父一家的养育之恩。义父给了她一个好听的名字,谢艳峰。她果真明艳锋利,依稀像极了险峻高峰的嫣红,像绽放在高峰之巅的花朵。
被义父送进宫廷,安排在大皇子母子身边的那一日,是个艳阳高照的晴天。她看见了美艳的皇贵妃,但又淡漠地移开了眼神。这宫廷中美丽的女子不要太多,她对美人素来不以为意。相比较而言,还是那个锦衣华服,腰间配着宝剑的少年王子更让她觉得吸引人,王子比她大不了几岁,她长得已经算高,王子比她还要高一个头。那王子生得漂亮,但老成自持,于是看上去就像是眉梢眼角都不太高兴。这是个绷得很紧的人,谢艳峰想。这样才是成大事者。谢艳峰在心中继续补充了一句。
皇贵妃对她的加入表示了欢迎,可大王子对此不屑一顾。她直挺挺地上前,虽然穿上了娇嫩的鹅黄色的宫女服侍,气质却还是和穿着刺客细作的乌黑夜行衣没有两样。她有这样一个成长的特殊环境,她就算笑也不是寻常少女思无邪的天真了,她是一把利剑。谢艳峰对着大王子行礼,规矩她学得很好,礼数周全,有模有样,除了不会低头和别开目光,她道:“奴婢参见贵妃娘娘,奴婢参见大王子。贵妃娘娘凤体金安,大王子福泽绵长。”她觉得这种宫廷之中的吉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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