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宝贝:101次枕边书-第4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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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啊。”小菊也是一头雾水,“我和你说啊,二少的心思其实蛮难猜的,韦林不喜欢你,不然我还可以问一问韦林,他更了解二少。”
“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这”
“哦,我知道了。”她捅了夜庭昀一刀,没把夜庭昀捅死,还真特么的遗憾了,韦林肯定不喜欢她,她几乎都快忘了这件事。
主要是夜庭昀对她实在不像是一名仇人,按道理说谁要是捅了她一刀,她一定恨死了,夜庭昀不恨她,为什么呢?
“烦!”
“夜初小姐,你也别烦了,miss年会快要举行了,你想不想参加?”小菊问。
miss的年会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一般都是在年底,miss是反其道而行,在暑假。每一年年会都选择在七月份,是纽约最热的时,miss把年会和公司的年庆都聚在一起,一年只办一次。
整个miss大宴会,一年就两个,年会和圣诞节宴会。
若是放在年底的话,圣诞节和年会距离就很近,筹办起来也麻烦,所以就放在了暑假,当然了,这是秘书团传出来的消息,真正是什么原因,也只有夜庭昀知道了。
七月七日是miss的年会,每一年夜庭昀都会很重视,早几个月就开始筹备了,宴会厅就放在楼下的千人宴会厅。
“年会是什么,好玩吗?”夜初并不懂得陆地上的人情世故。
“好玩的。”
“晚上我问问哥哥。”
第1697章 你不是我妹妹
夜庭昀一到年会就非常忙碌,七月七日是一种很重要的日子,他和emma初次见面的日子,也是他创办miss的日子。期待,纪念,那一年的心情,从那一年后,很少再有,全心全意去做的事情,也就这么一件,想她,找到她,爱她。
夜庭昀若有所思,他的心思比较深,夜初看不出来,却能感觉到他有一点小闷。秘书团有一个表演节目,蜜儿原本是钢琴表演,可在茶水间时,emma不慎把热水泼到她手背,导致她的手背受伤,emma吓得快哭了,蜜儿是大姐大,也没多责怪,只怕年会演奏成问题。
几名秘书都可以演奏,其中一人说emma的钢琴也是得到国际奖的,虽然如今少弹了,弹一会应该是不成问题的。emma有愧疚又急着要补偿,答应蜜儿会演出一段曲目。
夜初从未参加过热闹的宴会,她的性格本应该是排斥的,却缠着夜庭昀想去参加年会,夜庭昀答应带她去热闹。韦林摇了摇头,按照这发展下去,二少是真的要沦陷了吧,心心念念的emma也搁在一旁。
年会期间,夜陵和沈千树也来纽约了,带着小童画过来,一家三口过来度假,公司的事情都丢给了钟燃,夜陵过来也有一些项目要和夜庭昀谈,为了方便就住在miss大厦。
顶层有十八个房间,夜庭昀预留了夜陵和夜一凡的房间,也预留了几个客房,偶尔在顶楼办宴会时,客人若是喝多还可以留宿。
“二叔,你家真漂亮啊。”童画喜欢蔷薇堡,也喜欢这样的大平层,觉得超级炫酷的,整整一层都是夜庭昀的活动空间。
十几房间,有单独的保姆电梯,保姆房,各种各样的设施,应有尽有,每一个房间都非常大,且是三百六度看纽约夜景。
“夜初小姐姐好。”童画挥着手和她打招呼,夜初一脸无动于衷,沈千树说,“姐姐的眼睛看不到了,你不要闹她。”
“哦,对了,我都忘记了。”童画走了过去,碰了碰夜初的手,“小姐姐,你的眼睛会好起来的。”
夜初笑着点头,见到他和沈千树也觉得很亲切,夜陵和夜庭昀兄弟去了楼下开会,沈千树和童画做攻略,上一次没玩够,这一次想要玩够本了再离开。
夜初看着他们亲密无间的模样,极是羡慕,她记得义父在世时,也是如此亲密无间地对她,不管她要什么,义父都会给什么,义父从来不会让她失望。
她偶尔问家人,义父会不高兴,再不高兴,义父也不会冲她发脾气,在她的印象里,义父是对她最好的人,可惜,义父死了,她再也得不到长辈的疼爱,船上的兄弟对她再好,也没有人再给予她父母般的关怀。
夜陵过来后,夜初就停课了,没让老教授再过来,沈千树问,“为什么要上课啊?”
“其实我不喜欢上。”夜初说。
当时不过是和海伦斗气罢了,成功给自己挖了坑,自己挖的坑,只能自己去填,学了一阵子也算是小有所成,可她本身不是很喜欢。
第1698章 万人迷小可爱
“庭昀说你没上过学,一直都在海上生活,陆地和海上不一样,学一个生活技能,发展一项自己的爱好,还是不错的,你还那么小,总会发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沈千树并不会像小菊一样说不喜欢就不要学,反而鼓励夜初去多学一点东西。
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学习,锻炼,然后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人生不长不短,总要过得有意义,若是混吃等死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就是少了一点精彩。渐渐的,也会和夜庭昀渐行渐远,有重心的女人才有魅力。
夜陵和夜庭昀挺忙的,自从夜陵来了后,夜庭昀就极少见到踪影了,沈千树带童画出去玩耍,怕夜初一个人在家里闷,把夜初也带出去了。
夜庭昀起初并不答应,怕沈千树一个人照顾不了夜初,沈千树就纳闷了,“你能照顾的,我也能照顾,你抱得动她,我也抱得动她,为什么就不放心我照顾了?”
又不是三岁小孩子,非要在眼皮底下才安心。夜初很喜欢和她一起出去玩耍,夜庭昀没能阻拦,只能如她所愿了。
一连玩了十天,夜初和童画都混得特别熟了,然后时时刻刻扮瞎子,真是太过难受了。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怕被他们发现了,所以大多数,她都是两眼一抹黑,随便他们带她去哪儿,也经常掉坑里。
好在演技过关,沈千树和童画也没想过她装瞎子。
很快就到年会了。
这是miss非常重要的日子,中层上基本都盛装出席,宴会厅挤得满满的,秘书们都忙起来,安保团也忙碌,会场控制得十分好。
miss大厦年会也要求了一些记者,专门做一次报道,这是媒体难得的好时机,可以任意采访miss里的大人物,夜初穿了一件白色的小礼服,踩着一双小高跟鞋,紧张地挽着夜庭昀,作为miss总裁,夜庭昀在miss大厦里比夜陵还要吸晴。
沈千树戳了戳夜陵,“先生,下一次记ag弄年会,咱们也弄一次高规格的,你看看他们的筹备,这是国际标准啊,对比之下,我们的年会真是弱爆了。”
夜陵说,“好。”
童画像是一个小精灵一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心,却懂礼数,没捣乱,全程都跟着沈千树,扮演着老板的一家三口,miss大厦有许多华裔员工,都纷纷来和童画合影,想要签名,童画来者不拒,还特别骄傲地和夜陵说,“爹地,你看我多了不起,都红到国际了。”
夜陵,“哦。”
反应非常冷淡,小童画这自恋性格也不知道是和谁学的,一般的天才觉得自己超厉害,还要自谦说背后也很努力,童画是学神级别的人物,整天招猫逗狗,却什么都很快,他不仅觉得小爷天下第一,还喜欢到处吹嘘,整一个春风得意。
沈千树看着小可爱到处和人合影,抿唇说,“先生,咱们儿子长大后,一定是风流倜傥的祸水,你瞧啊,这么小年纪就把所有人都哄在手心里,长大还得了。”
第1699章 熟悉的口琴
“先生,咱们儿子长大后,一定是风流倜傥的祸水,你瞧啊,这么小年纪就把所有人都哄在手心里,长大还得了。”
“嗯。”夜陵看了一眼,不感兴趣,这宴会上多多少少有一些和他认识的人,却不敢和他打招呼,没人熟到能来和夜陵打招呼,且传闻中,夜家大哥是恶魔般的人物,可不像夜庭昀一样八面玲珑好交往。
夜陵的主桌,自动就被空出一大片位置来,没有人来打扰,沈千树撑着下巴看着夜陵,这沉默寡言,惜字如金的性格,当初是怎么把ag发展起来,这是她一直困惑的事情。
假如演电视剧,一集一个小时,夜陵身为主角,有可能出场了五十分钟,可或许只是一个抢眼的背景板,台词就几句话吧。
做生意得要交谈吧,总不可能靠意念和人谈生意,总有起步的时候,如果没什么身家,没什么底气,起步的时候这么拽,会被拖出去打的吧。
“先生,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好奇,你做生意这么久以来,被人打过吗?”
夜陵说,“有!”
“我就知道。”
夜陵说,“打过我的人,都不在了。”
沈千树,“哦,你不用细说了。”
emma紧张地深呼吸,穿着一件粉色的小蓬裙,一会要表演节目,她站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夜初挽着夜庭昀在打招呼。
这一次夜庭昀没再介绍夜初是妹妹,他带着夜初转了一圈,又把夜初带回主桌,“大嫂,拜托你看一眼夜初。”
“你放心吧。”
夜初双目无神地看着前方,夜庭昀上台去演讲,年会开始,夜初目光微微移动,一不小心对上了夜陵的视线,吓得小脸一阵发白,幸好小菊给她化妆了。
他的视线太凌厉,夜初差点溃不成军,又不能表现出来,双手摸摸索索地想要喝水,掩饰一下自己的慌张,还没等她故意推翻水杯,沈千树就拿过水杯,塞到她手里。
“这是温水,有香槟,有红酒,白酒,饮料,你要喝什么?”她妥帖地照顾着夜初,夜初慌忙摇摇头,“我喝水就行了。”
她又看到了emma,准确地来说,是emma一直看着她,她能感觉到emma的视线,她就站在斜前方的阴影里,夜初看到emma,忍不住的心悸,额头上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emma举起香槟杯,对夜初的方向遥遥举杯,胸有成竹中秀出了优越感,夜初闭上了眼睛,沈千树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夜初,你手很凉,怎么?”
“我要哥哥。”夜初说,此刻谁在她身边都不管用,只有夜庭昀。
沈千树和夜陵对视一眼,沈千树说,“你哥哥在台上演讲,我和夜陵都在这里,别怕,他们不会过来的。”
她以为夜初是怕人群,轻声安慰。
夜庭昀演讲后,年会就开始了,第一个表演节目就是秘书组的表演,emma穿着一身漂亮的小蓬裙,引来了一片掌声。
本来的钢琴节目,被她用口琴给取代了。
她轻轻地吹起了一首优雅缠绵的口琴。
夜庭昀眉心一蹙,倏然握紧了拳。
今天更新结束了。
第1700章 年会
那是他教给emma的口琴曲,除了他和emma,这么多年来不曾有第二个人知道,emma失踪后,在他最难,最黑暗的岁月里,他曾经吹过三次,可那三次都是他一个人在地狱深渊,并无旁人,这一首他改编的口琴曲本身就很难。
音符跳跃非常大,若没有一定的声乐基础,学起来很困难,emma当年学得磕磕绊绊的,第一次接受口琴,吹得不是很好,却很努力地吹奏,她也很天分,学了几天就有模有样,他再没有教过第二个人。
夜初吹奏时,他几乎疯狂,他以为找到了emma,她就近在咫尺,可他没想到,夜初不是emma,台上的姑娘一身小粉色,宛若坠落人间的公主,正吹奏着一首属于他们的歌曲。
舞台的灯光落在她身上,罩着一层五彩星光,那一刻,她美得独特而有魅力,口琴比较小众,许多人会吹,却没有几个人能真正吹得好。
emma吹得非常好,原封不动地把当年他教她的曲目演奏出来了,一个音符都没有错漏,夜庭昀痴痴地看着台上的emma。
铁证如山。
他知道,也接受了emma的身份,也说服了自己,emma是emma,这些年或许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小emma早就不记得他。
可这首曲子一出来,小emma轻柔落在他脸颊上的吻,小emma说,哥哥你一定要来找我,小emma说,等我长大了,要当你的新娘。
他说,我一定会来找你。
我会一辈子都爱护你。
那些甜蜜的,心动的瞬间,如旧时光里的默片,一一闪过脑海,哪怕没有只言片语,也能感觉到当时心动的瞬间。
那是他情窦初开的年龄,喜欢上一个小女孩。
他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第一眼见到她就知道,她是他要找的人,他有的是足够的耐心,等她长大,可他没能陪她一起长大。
他遇见emma时,他在巴黎处境很不好,大哥不见他,整天把自己关在城堡里,不愿见人,路德管家说大哥有苦衷,他以为大哥一直想着夜家的事情,不肯见夜家的人,心情本就很烦躁,他夹在夜家和大哥之间,像是一个夹心饼干。